第33章 垂眸之月(求追读)
跟着警长下车的是一个瘦高男人,脸色冷峻,眉毛漆黑浓密,头上却是光溜溜的寸草不生。
罗夏还注意到,那个陌生男人身穿黑色教士法袍,左手腕缠绕的念珠连缀一块银色圆牌,上面雕刻着一弯长了睫毛的月亮,仿佛低垂的眼帘。
“垂眸之月”,安眠教会的圣徽。
罗夏心头一动,隐约猜到对方的来意。
……
哈姆开着从表弟罗夏那里借来的车,缓缓行驶在山间公路上。
路边草地上,野餐的人们看见这台优雅的银灰色敞篷喷气车,纷纷向哈姆投来艳羡的目光,其中不乏漂亮姑娘。
哈姆很享受这种感觉,不过很快就从陶醉中警醒,意识到自己只是沾了表弟的光。
“罗夏啊罗夏,我真是搞不懂你小子!”
“放着开豪车泡妞的美事儿不干,玩什么高空无伞滑翔!要是被你爸妈知道,非得吓出心脏病不可!”
吐槽归吐槽,哈姆可没忘记正事。
举起照相机,透过广角镜头,在空中搜寻罗夏的身影。
越过那些张开降落伞的滑翔者,哈姆很快就找到目标,按下快门,伴随一道闪光,将表弟凌空翱翔的英姿保存在底片上。
“如果我把这张照片登在报上,罗夏不会生气吧?”哈姆自言自语,拿不定主意。
“滑翔家俱乐部”唯一的平民会员,十六岁的天才镶嵌师,首次挑战两千尺高空无伞滑翔就大获成功,这是一条很有价值的新闻素材。
唯一的问题是表弟未必乐见自己的事迹登上报刊,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在哈姆看来,表弟罗夏之所以不想出这种风头,主要是不想被爸妈看到他在玩这种危险的极限运动,惹来大惊小怪的念叨。
正犯难的时候,相机镜头突然被挡住。
高大帅气的金发青年站在车门外,单手叉腰,挡在镜头前方,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嘿!这不是我最亲爱的朋友普林斯少爷吗?”哈姆尬笑着放下相机,没话找话,“真巧啊,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您,您也是来参加滑翔家俱乐部的活动?”
金发青年面无表情的摇了摇头。
“自从十七岁那年我从鸡冠峰顶跳下来,毫发无伤的完成高空无伞滑翔,就对这种游戏失去热情,已经快两年没参加活动。”
“那可真遗憾,普林斯少爷,您当初创下的记录,今天将被一个更年轻的男孩刷新。”
哈姆得意的挺起胸脯。
“那人就是我的表弟罗夏,一位平民出身的天才少年,年仅十六岁就用自己制作的喷气背包打破了您的记录。”
“这的确很了不起。”普林斯平静的说。
“顺带一说,我表弟不光擅长喷气滑翔,还是阿佳妮夫人的学生,一位天才镶嵌师!”
“侯爵夫人非常器重这个学生,这辆‘风行者V’喷气车就是她送给罗夏的小礼物。”
哈姆拍了拍方向舵,胖乎乎的脸颊洋溢着与有荣焉的光彩。
“这是天才应得的待遇。”普林斯盯着哈姆,语调透出浓浓的怨念,“如果你肯好好写完《流浪王子》,我也可以送你一件同样的礼物。”
“拜托,那个故事已经连载结束了。”哈姆无奈的摊手。
“这只是你的借口,那种不负责任的结局,我无法接受!”普林斯恼怒的提高声调。
《流浪王子》是哈姆在《异闻周刊》连载的冒险小说,故事发生在一个虚构的王国,主角是国王与其情妇的私生子。
国王临终时,决定把王位传给私生子,这个决定激怒了教会和朝中重臣。
他们合伙篡改国王的遗诏,将国王的长子推上王位,年仅十三岁的主角则被流放。
背井离乡的少年,在荒野中艰难求生,幸而吉人自有天相,屡次绝地逢生,获得奇遇,学会强大的法术,还从坚固的岩石当中拔出传说中能够斩断命运的宝剑。
王子在荒野中冒险,先后打败了强盗、恶鬼、女巫、巨人和恶龙,时隔多年返回故乡,打算向篡夺王位的兄长复仇。
写到这个阶段,故事就该收尾了。
哈姆觉得主角杀死同父异母的暴君兄长,夺回王位,未免流于俗套,就把主角兄长的人设改了,从无恶不作的暴君,改成爱民如子、治国有方的贤明君主。
在他的治理下,十年来国家得享太平,百姓安居乐业。
主角看到这种情况,不得不承认兄长比自己更适合当国王,复仇的信念也动摇了。
以他强大的武力,出其不意刺杀国王不是难事。
然而复仇之后,失去君主的国家必然陷入动荡,自己有能力收拾这个烂摊子吗?
十年来荒野流浪的生涯,使他成为一名强悍的游侠,在治国方面却没有任何经验,况且弑君者未必能够得到臣民的拥戴。
要不要为了复仇而刺杀一位贤明的君主,这个问题不仅令主角陷入纠结,哈姆身为作者也是犹豫不决。
从读者的信件反馈来看,支持复仇和反对复仇的几乎各占一半。
读者是报刊的衣食父母,哈姆哪边都不想得罪,索性编了个所谓的开放式结局:让读者自行想象,主角最终是否行刺兄长。
并非所有读者都能接受这种烂尾结局,其中怨念最深的当属报社的投资人,水晶家族的普林斯少爷。
这位贵族公子有一个很接地气的爱好,阅读报刊连载的冒险小说。
普林斯少爷一度痴迷哈姆撰写的《流浪王子》,直接跑到报社来催更,结果在哈姆老爸的忽悠下,从粉丝变成了报社股东。
哈姆写出这样一个不负责任的结局,深深伤了普林斯的心,至今耿耿于怀。
“普林斯少爷,我这么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哈姆满脸委屈,“主角不报仇,读者骂我,主角为了报仇杀死兄长,一位贤明的国王,读者还是骂我,你要我怎样?”
“我也不知道结局怎么写才能让大家都满意,但我确信落到这般地步都怪你乱改角色设定,自作自受!”普林斯没好气地数落道。
哈姆无法反驳,干笑着岔开话题。
“我已经吸取教训,决定换个笔名,写一个更贴近现实的冒险故事,问题是我长这么大还没离开过临风城,并不清楚城外的灰雾当中隐藏着哪些怪物,需要收集资料。”
普林斯眼睛一亮,突发奇想:“哈姆!我有一个好点子!你何不陪我出城旅行,记录下咱们亲身经历的冒险事迹,以我为主角创作一本小说?”
“不好意思,我只想编故事养家糊口而已,可不觉得自己真有资格当什么冒险家!”
哈姆脑袋摇的好似拨浪鼓。
普林斯根本不理他的反对,兴冲冲的说:“旅行期间的所有费用都由我来出,另外我还会预支一笔稿酬给你。”
“多少?”哈姆忍不住打听。
普林斯举起右手,冲他晃了晃。
“五千?”哈姆试探着问。
“五千……”普林斯不由笑出声:“你也太小看自己的身价了,当我是你那个吝啬的老爸啊?”
哈姆眨了眨眼睛,摸着下巴嘀咕:“真给我五万稿酬,不用亲自出门冒险,我也能给你编出一本精彩刺激的冒险小说。”
“不亲自冒险,体验生活,怎么能写出身临其境的故事?”普林斯诧异地问。
“你说这些纯属外行话!事实上,别人的生活也可以成为我的创作素材。”哈姆大笑着说,“比如我在酒馆请冒险者喝一杯啤酒,听他讲述自己的冒险生涯,把他的经历移植到我的主角身上,还不是一样?”
普林斯皱眉摇头:“我不喜欢这种做法,我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冒险小说男主角,容不得弄虚作假!”
哈姆嗤笑一声,耸肩摊手:“那不好意思,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普林斯拍着车窗微微一笑:“你表弟这台车还不错,你加入我的旅行团,除了稿酬,我再赠送你一台同款喷气车,怎么样?”
哈姆眨巴眨巴眼睛,艰难的吞了口唾沫。
他很想拒绝,无奈普林斯给的实在太多。
正犹豫的时候,忽然听见争吵声。
扭头望过去,一辆警车停在路边,车上下来的两个男人正在盘问罗夏,其中一个大光头的态度看起来很不友好。
“出城冒险的事情以后再说,我表弟好像遇到麻烦了!”
哈姆匆忙跳下车,跑向表弟那边。
普林斯认出了那个光头男人,脸色微变,连忙追上哈姆,低声告诫他不要冲动。
“正在跟你表弟谈话的男人是麦考夫,安眠教会的高级监察官。”
“监察官好比教会内部的宪兵,专门调查涉嫌违法或者背叛信仰的圣职者,你表弟不是安眠使者,按理说跟他搭不上关系。”
普林斯的话,使哈姆忽然想起一个人。
“我表弟的女友伊如兰就是一位安眠使者,该不会是她出事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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