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曾老师,一菲姐喝多啦!
“那我们就先走了。”
“别...别走啊,我们..我们再喝点,今天我开心,我...买单!”
眼看胡一菲一个人干掉了一瓶750毫升的红酒
方怀安大感不妙,拉着林宛瑜果断告辞撤退。
喝多酒的人很麻烦,喝多了的胡一菲更麻烦。
方怀安考虑,他要不要给曾小贤打个电话?
如果没记错的话,曾小贤现在还在跟劳拉谈恋爱吧,就是那个绿了他..好几年的女人。
想想也是够可怜的。
方怀安觉得很有必要成全一下这一对。
那就从送喝多的胡一菲回家开始好了。
...
走出小南国
漫步在热闹的街头。
方怀安先给曾小贤打了个电话,简单说了一下情况。
“胡一菲那个男人婆也能喝多?哈哈哈,但是关我毛事~”
已经到电视台的曾小贤笑的幸灾乐祸,表示他才不会来送胡一菲回家呢。
再说,不是还有展博在。
至于担心胡一菲的安全问题,呵呵..
眼看曾小贤不配合。
“一菲姐说要去你房间寻宝藏。说贤哥你藏了好东西不分享。”
方怀安淡定道,说完便听到曾小贤幸灾乐祸的笑声戛然而止。
“你们还在小南国吧?”
“对,不过我跟婉瑜很快就要走了。”方怀安坏笑,上钩了。
电话另一头,曾小贤焦急不安的在演播室来回踱步,最后下定决心。
“我现在就回去!怀安..兄弟,亲哥们,这可是革命的友谊,你绝对不能让胡一菲进我房间!拜托了。”
...
嘟嘟嘟——
挂断电话。
旁边用玉指勾着自己发丝的林宛瑜有些好奇,她不明白坏大叔为什么要这样给说,曾老师他房间藏了什么?
“你没发现吗,曾小贤有洁癖,还是重度洁癖患者,看不得一点不干净。”
方怀安笑笑,夜晚的微风徐徐,空气清新让人身心舒畅。
他早就带着林大小姐出来了,怎么可能还回去。
林宛瑜跟方怀安肩并着肩,说实话方怀安一米九的身高有点高了,会显得她很矮。
“你是说,咱们吃KFC曾老师还顺走了我的可乐,是因为他有重度洁癖?”
林宛瑜现在对方怀安仿佛能看透人心的‘超能力’已经有些习惯了。
她回忆起在公寓里的细节,这才恍然大悟。
“聪明。”
“那是~嘻嘻”
林宛瑜笑的很漂亮,有种出水芙蓉的清纯感,但又带了丝丝妩媚。
两人肩并着肩,方怀安插着兜,林宛瑜拎着包。
吃饱后出门散散步真是个不错的选择。
...
“我们现在去哪?”
林宛瑜把决定权交给方怀安。
“购物,你身上还有多少钱?”
“我啊..还有四千多吧。”林宛瑜眨眨眼,心算了一下答。
“四千块?”
“美金啦~在国能花吗。”
林宛瑜从伯克利音乐学院接到她老爹电话,马不停蹄就买了机票飞回来了。
肯定没时间换钱。
方怀安揉揉额头,也不知道他这两千多块钱够不够。
“先借你一千,换了钱记得还我。”
“美金吗?”
林宛瑜笑嘻嘻道,见方怀安不回应她,便像是个放开的风筝,蹦蹦跳跳跑向前。
“购物去咯!”
...
就在方怀安感慨笑笑,心想他也能无忧无虑就好了时。
意外瞄到旁边停着一辆快递车。
诶,深蓝色的快递车。
被旁边新开的足疗店的发财树刚好挡住名字。
没见过。
就在方怀安好奇思索,这个世界是不是跟他前世有所变化时。
“喂,大叔~走了走了!你来追我啊,追到我的话,嘻嘻。”
那边林宛瑜正冲他挥手。
方怀安吞了口口水。
婉瑜大小姐明显比平时活跃很多嘛,是因为刚才犟不过胡一菲,喝了浅浅一杯红酒的缘故吗?
既然这样..
嘿嘿嘿!
前面林宛瑜看到站在原地愣神的方怀安,眨眼就朝着自己冲过来。
“呀!”
掉头就跑,不怪她,坏大叔那火热的眼神好可怕,就像是藏了一头大狮纸。
“喂!你别跑啊。”
“略略略,大叔你别追啊~”
方怀安离开后不久,一个带着棒球帽,穿着蓝色快递员服装的人轻巧从刚开业的足浴店走出来。
站在门口,点燃一支香烟后,拍拍手掌。
深吸一口气,吐出缕青烟,感受着霁月清风的夜晚,这才上了快递车离开。
【哪都通】
...
3602套间
既然是自己先来的,方怀安理所应当的选了未来关谷神奇的大房间,刚好朝阳,空间也大。
因为早就装修过,并且一些基础家具齐全。
所以只需要购买一些个人用品即可,但真正购买起来也是怪麻烦的。
还好林宛瑜没什么大小姐脾气,非要睡什么高档床垫,只要舒服就好。
一通忙活下来,生活用品暂且配齐。
但是光是生活够了,却不能舒适且滋润的生活。
方怀安不想这辈子还继续重复加班的话,所以他准备从文抄公做起。
上辈子学音乐,花的那几十万冤枉钱,终于可以从各种角度弥补回来了。
反正他只需要通过哼唱,把谱子写下来,顺便填上词。
再轻松不过的事。
多亏了申城娱乐业还算发达,很多媒体公司总部都在这里,他只需要投稿,投稿不停的投稿。
只需要赚到一笔初始资金,他就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买房炒股投资等等让时间帮他打工。
这再简单不过,方怀安从不认为自己会缺钱,哪怕一些小细节,这个世界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未来经济上涨的趋势,从爱情公寓这么多季中就可以看出来。
跟他的世界差不多。
不过问题也有,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写歌卖歌也需要时间,
方怀安身上一共还剩下两百块钱不到,要是不想靠厚着脸皮去借。
那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
..
“驻场歌手嘛?”
楼下商业街的酒吧。
负责人听到方怀安说想问一下需不需要驻唱歌手,上下打量了一下方怀安。
方怀安还穿着穿越时的那身衣服,浅蓝衬衫加卡其色阔腿裤,高邦马丁靴。
可以确定这具身体是他自己的,但又更年轻,像是剔除了不良基因一样,更加帅气,各方面条件也变得优秀不少。
年轻,阳光,不怯场。
确实有点驻唱歌手的气质,很容易分辨。
负责人点点头询问。
“需要倒是需要,不过有驻场工作经验嘛?哪个学校毕业的?”
“有,伯克利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