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读书和写作
自我记事起,我就从来没看过漫画,母亲管的很严,只准看有拼音的“天书”。
别的孩子的童年,是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我的是《骆驼祥子》和《居里夫人》。
可是家里又没有电视,诺基亚都是稀罕物,我只能一页一页读着他们。
或许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起了作用,我居然在琐碎的文字里需求到一丝快感。
每周六,母亲都带我坐上123路车,摇晃着,颠簸着,到市图书馆,我却从未进过三楼的儿童阅览区,那里有我心心念念的《知音漫客》。
我只能拿着母亲塞给我的《骆驼王子》,终于是沉入沈石溪的“畜道“。
母亲从不让我看流行文学,连《笑猫日记》都是苦苦央求下才给我买了一本,那一夜,我一口气读了三遍,怪不得沈老师总说我读的快,总是注重情节,不在意其内核,也不怨我活得表面。
说到杨红樱,有一件趣事,更是一件囧事。
那年小学安排了杨红樱的演讲,门口支了摊子,买她的正版书,就可以找她签名,放学问了价格,让我望而却步。那时家里十分窘迫,唯一舍得花钱订的书,是每学期在小学班级里,五元两本的《故事文学》,每次拿到手,我都是细嚼慢咽,生怕这五块那么快被流失。
于是我耍了小聪明,拿着存的钱,去买了文具店的书,我哪里知道什么正版盗版,还煞有其事仿了一个“防伪章”。
到她的面前,她端详一会,撇了我一眼。
“你这是从我们那个摊子上买的吗?”
我羞红了双脸。
“我是从那个边上文具店买的。”
“章谁给你盖的?”
“我……”
她一把撕下书目录的前一页,签上大名,洋洋洒洒,像王羲之。
“这是我给你签的,不是给这本盗版书签的。”
攥着那张纸,我拿着盗版书,羞耻地往前挪动。
“同学们,请你们支持正版,不过是三四十块钱,但知识是无价的……”
我感觉,连墙上的爱因斯坦都在盯着我看。
有时候挺羡慕现在的孩子们,电子书是一件伟大的发明,至少不会,把盗版和贫穷贴在你的脸上。
到了四年级,家里的书已经被看的“衣不蔽体”,扉页早已不知去向,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每个人都送我书,有个消防员叔叔送了我一套自救手册,那可能是家里唯一一本有图有画的书。
一到夜里,母亲就强制关上我房间的灯,我只好躲在被窝里,用荧光笔的显性灯,用闹钟的夜光灯,用所有能发光的东西,除了钻木取火,只为贪婪的品尝着文字。
母亲总说,我的眼睛近视,都是读书读的,眼睛读瞎了,也没读出什么样。
或许这就是“纨绔不饿死,儒冠多误身“。
同年,我第一次自己写故事。
还记得,老沈问班里谁天天写日志,只有我举了手。
第一本书,是关于架空世界,三国的故事,但名字却是班里的同学。我给每个人私人定制,想当王侯将相,还是下里巴人,是纨绔子弟,还是村口莽夫,感觉世界被我导演,后来这本书去了哪里,总是记不起来,唯一记得的,是桃园结义了十余位大侠。
五年级,终于开始读些正派文学,读《钢铁是怎么炼成的》,读《爱的教育》,读《我的大学》,唯独没读《骆驼祥子》。
别问我为什么,这本书读了那么多遍,我都害怕第二天起床就得拉黄包车。
哦对,还有小虎队们,确实没有读太多,没有悬疑小说细胞,看不太懂,倒是《鸡皮疙瘩》看了不少。
初中的时候,学习压力很大,但我很感谢那位解老师,让我读到这辈子最美的文字——《边城》,也是我第一次为一篇文字写续,我永远记得,最后我写道“象牙塔像堆叠的鹅卵石一样,被风亲吻,晕倒在再也回不来的河边”。
那年莫言得奖,我读了《蛙》,那是我第一次接触这样的文学,原来文字可以那么粗俗又现实,一口气又读了《丰乳肥臀》和《红树林》,但后者还是别太早读,反正我被揍了一顿。
有趣的是,直到现在,我也没读过《红高粱家族》,或许与我有缘无份吧,等什么时候有缘有份,或许老天爷会把他拍在我的书桌上。
读了莫言,又不能不读余华,《活着》读完,又读《穆斯林的葬礼》,然后读《城南旧事》和《呼兰河传》,读《白鹿原》,读《平凡的世界》,读《家》《春》《秋》读着读着,散文闯进我的人生。
那时候,情窦初开,魔改我的世界的小说被班主任没收,我取了一个笔名,开始写柔情情书。
艳书这个名字,是为了我的所爱,对我而言,书是不变心的挚友,如烈艳的太阳,撇去现实的阴影。
第一次看到散文是龙应台的三部曲,当我读到《孩子你慢慢来》时,才发觉家庭教育的美,这也是我仿写与摘抄的第一步。
和所有人一样,读完龙应台就读余光中的冷雨,读林清玄在海边的塑料袋,用我的话来说,我终于开始读起来小家子文学,我开始扒下华丽的衣服,里面填上枯枝烂叶,故作文雅,写烂俗情诗。
那段时间是我读书读的最多的时候,每周一本散文,每月一本读者,每学期一套三部曲。
我从来不羡慕安德烈有龙应台这样的母亲,我的母亲会给我买书,每一本书都是性格迥异的家长,教会我人生的路。
慢慢网络文学开始泛滥,我也不免落俗。
书和音乐一样,总有一些是传世经典,如《悲惨世界》和《月光奏鸣曲》,也总有一些被拿来放松。
不敢举例,怕被网暴。
他们的区别就是,有些书,十几年我也记忆犹新,比如《家》第一幕落满雪的大门。
读了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又读了当时鼎鼎有名的大冰,读了许多许多的畅销书,却什么都没记下,直到那一本《偷影子的人》,让我拾起外国文学的碎片。
马克李维,或许是我印象里最深的法国作家,又买了《如果一切重来》《伊斯坦布尔的假期》《假如这是真的》,那时我刚从犹如禁闭所一般的初中,升往比大学还自由的高中,读那时候流行的摆渡人,躲避着不让灵魂被吸走,读《悲惨世界》,读晦涩又不理解的外国人名。
说来惭愧,读了近两年的爱情通俗文学,或许这就是越缺什么越吸取什么吧。
高二那年,我在一个人的怂恿下,写出自己的第一篇小说。
那是一篇半真半假的文章,我还打印出来,给好友们传阅,这种满足感,或许是支撑我继续烂文笔的寄托。
还记得他们总说我的故事从没有好结局,高中毕业后,一直没完整的写好过一次,现在回头想想,灵感可能是属于年少的特权,越成熟,越循规蹈矩。现在的我,再也写不出“阳光散落在她的头发上,像是波光粼粼的湖面”,也写不出“他的眼泪融入了江河,整片海洋陪他流泪”,这些幼稚的文字,再烂我也写不出。
自从分完班,又是愤青的年纪,我自然慢慢开始关心政治,第一本是《政治经济学》,上大学都没有怎么认真的读过专业课书。通过别人的了解,又读了《沉默的羔羊》,读《民族主义》,读了政治又不能不读新闻,读《白说》,读《看见》,读《娱乐至死》,读《乌合之众》,也是从那时候,我慢慢明白,书不是标准答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识形态。
慢慢我又开始写社评,那句“我都要带一朵花,藏一滴泪,去一趟塞尔维亚”我一直记得,有一篇文字还很走运地被高中比赛录入。
读母亲带回来的红色文学,读我们伟人的传记,读屈辱历史,读苦难奋斗。
有时坐在阳台的我,总是在思索“国破山河在”是怎么写出来的,就像一块块砖堆砌的比萨斜塔,原来作家也是建筑师。
高考考完后,一塌糊涂,人生进入四年的混沌期。
面对这个阶段,我倒是很坦然,那么多名人都有挣扎的时刻,我一介小民,难免会有这样的时候。
前几日,我又重拾起读书,先是读了《洛克菲勒写给儿子的38封信》,然后是久久盼望的《我与地坛》。回想二十年里,我读了不下几千本杂书,家里书柜早被填满,而小学初中那些书,好像早就随着无数次搬家,流落在海角。
如果有人问我,读书有什么好处,我好像真的不知道,如果有人再问我,写作有什么好处,倒是可以写点好看的情书。
如果有人问我,无聊的时候,要去做什么,那我一定会说,去读书,去读《杨家将》学忠义果敢,读《春秋战国》感沧海桑田,读《厚黑学》了人心险恶,在碎片化知识的时代里,系统化的读书显得更弥足珍贵。
所以去读书吧,下一个十年里,希望我能遇见更多无言的知己,希望你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