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概况
一、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演变与建设阶段划分
从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提出的背景可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名称是在发展中不断变化的,其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的“社会发展综合试点工作”,迄今已30余年。总体来说,按照实验区名称的变化基本可以勾画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发展进程,即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社会发展综合试点阶段(1986—1992年);第二阶段为社会发展综合实验阶段(1992—1997年);第三阶段为可持续发展实验阶段(1997—2015年);第四阶段为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阶段(2015年至今)。
(一)社会发展综合试点阶段
我国最初仅在江苏省常州市和无锡市华庄镇围绕社会事业滞后、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开展小范围的探索试点工作,试图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在发展经济时同步出现的问题。试点工作在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上取得了积极成效,完善了一批具有时代气息,体现科学、合理、适用的社会综合服务设施;改善了环境,便利了试点区生产和生活;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发展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社会发展综合试点在调动人的积极性,保证经济健康发展,缓解人与自然的种种矛盾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获得了政府的充分肯定。在1989年年底江苏省常州市召开城镇社会发展综合试点工作会议后,华东六省市及广东省各选定试点开始着手促进社会发展的综合试验工作。这一阶段可以说是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萌芽阶段,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范围小,仅在少数几个市镇进行试点;二是区域窄,仅在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几个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省份试点;三是类型少,主要是针对城镇配套基础设施落后、乡镇企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
(二)社会发展综合实验阶段
鉴于社会发展综合试点工作的成效,1992年我国决定在示范试点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由试点到实验,拓展试验领域,扩大试验规模,逐步建立一批“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总的推进思路是“主要以县镇和大城市的街区为对象。通过实验,更新观念,加快改革,建立高效的社会事业管理运行机制;充分依靠科技进步,解决人口、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做好城镇建设及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劳动就业、社区建设、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安全等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生产与生活环境;挖掘蕴藏在社会发展事业中的巨大经济潜力;提高人民的素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发展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1997年年底,全国建有北京市西城区、河北省正定县、江苏省无锡市华庄镇等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28个,主要围绕社会保障、城乡矛盾、教育与健康、环境治理与保护等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内容进行实验。这一阶段可以说是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蓄能阶段,是社会发展综合试点的扩展版,在范围、空间、类型上都有突破。
(三)可持续发展实验阶段
1997年年底,“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正式更名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伴随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在中国的深入实施,实验区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在实践中依靠科技创新开展实验示范,并进行经济体制和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以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机制和模式。实验区在大城市改造、小城镇建设、社区管理、环境保护及资源可持续利用、资源型城市发展、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保护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这些成绩和经验的取得为我国不同类型地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示范样板,起到了引领带动作用,为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提供了有效尝试和重要平台,也为推动《中国21世纪议程》的落实积累了重要经验,有力支撑了我国参与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国外交部与联合国驻华系统共同发布的《中国实施千年发展目标报告(2000—2015年)》指出,中国提前完成了多个千年发展目标,报告将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作为中国推进实施千年发展目标的一条基本经验进行了介绍。
这一阶段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主要具有以下五个特征:一是建设速度快,特别是2009—2014年,共批准126个实验区;二是覆盖面广,除港澳台外中国其他所有的省(市、自治区)都建有实验区;三是区域类型多样,既有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型、中小城市型、县域型、镇域型,也有跨行政区域型;四是实验内容多样,实验区主题基本涵盖可持续发展的所有领域;五是区域分布仍然不均,主要分布在华东和华中地区,西北地区相对较少。这一阶段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得到了极大提升,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成为支撑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这一阶段也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2008年北京市西城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重庆市北碚区、湖南省资兴市、江苏省江阴市、江苏省大丰市、山东省日照市、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黑龙江省肇东市、河北省正定县、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区、山东省长岛县等13个实验区被评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
(四)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阶段
2015年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终止年,在这份协议计划执行期间,中国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国际社会充分认可。2015年9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通过了一份推动世界和平与繁荣、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新议程,即《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新议程范围广泛,涉及可持续发展的三个层面——社会、经济和环境,以及与正义、和平等相关的重要方面,共设立了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169个具体指标,为今后15年明确了可持续发展的努力方向。中国高度重视在全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与担当,此次大会习近平主席参会并郑重承诺中国将以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己任,团结协作,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事业不断向前。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提出结合《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落实,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为基础,在2020年前建设10个左右国家创新示范区。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的基础上,各地积极申报,经过多轮审核遴选,2018年3月和2019年5月,国务院先后批复同意广东省深圳市、山西省太原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湖南省郴州市、云南省临沧市、河北省承德市等6个市建设国家创新示范区。各示范区围绕创新建设方案的总体要求,针对各地发展实际和制约瓶颈,选择具有区域特色而又有共性的建设主题,制定了详细的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
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简称“国家创新示范区”)是在国家实验区建设的基础上[1],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与矛盾变化应运而生的。对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社会基本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拓展开来的诸如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城乡差距、社会保障等内容也正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解决起来困难重重,障碍多,任务极其艰巨,实践证明改革和创新是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两大关键因素。对外,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国引领全球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期望也很高,中国亟须形成一些典型模式、经验。《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提出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可持续发展创新样板,对内为其他地区可持续发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对外为其他发展中国家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中国经验。为世界可持续发展提供中国解决方案,是负责任的表现,也是提升中国国际形象的有效举措。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建设的标准和代表性等必然要求很高,这就要求国家创新示范区的建设不能广撒网、全面铺开,只能选择少数建设成效突出、可持续发展瓶颈问题代表性强的地区来集中力量重点建设。因此,这一阶段是优中选优的过程,是集中打造精品样板的过程。
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见表2-1。
表2-1 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