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的经济伦理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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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休谟经济伦理思想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来源

第一节 时代背景

一、休谟简介

(一)生平

大卫·休谟(David Hume, 1711—1776)是苏格兰人。休谟12岁时被送入爱丁堡大学读书,由于休谟的父亲是律师,家人的希望和他最初的选择都是律师职业。但休谟是天才哲学家,律师职业的形而下性质满足不了休谟的形而上学思维,进入爱丁堡大学后不久,休谟就对哲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由于休谟家是小地主,家产不多,加上父亲早丧,靠母亲一人独支,在进入爱丁堡大学后的第三年,也就是14岁那年,休谟退学还乡自学。家人希望他阅读当时著名法学家的著作,他却阅读西塞罗和维吉尔的哲学著作和其他文学作品。1729年,也就是休谟18岁那年,他阅读洛克、贝克莱等人的著作,很有心得,就改变进修方向,放弃了法学而专攻哲学。可以说,西塞罗的保护私产理论直接影响了休谟的产权理论,而洛克和贝克莱的经验主义哲学又奠定了休谟的基本哲学立场。也就是在这一年,在洛克和贝克莱哲学的鼓舞下,休谟开始探讨新的思维境界,参照牛顿力学的研究方法,试图将实验推理法用于精神科学,这一设想后来成为《人性论》的副标题——在精神科学中采用实验推理方法的一个尝试,这实际上是《人性论》的酝酿阶段。1733年,22岁的休谟计划撰写《人性论》。1736年,25岁的休谟集中精力撰写《人性论》。1737年,26岁的休谟完成了《人性论》前两卷,并开始着手出版事宜。1739年,《人性论》第一卷和第二卷匿名出版于伦敦,1740年,《人性论》第三卷匿名出版于伦敦,此时的休谟年仅29岁。大多数哲学家都是在中青年之后进入成熟阶段,如康德在50岁之后才完成三大批判,黑格尔在37岁写出《精神现象学》,但休谟在26岁至29岁之间就完成了其代表性著作,这在哲学史上非常罕见。尽管休谟在26岁时就写出了其代表作,但绝不是说他此后就江郎才尽了,他改编的《道德原则研究》和《人类理解研究》亦有一些新思想,后来他写的政治和经济短论结集出版,影响甚大。休谟晚年还写了《自然宗教对话录》,这是休谟非常重要的哲学著作,它有力地批判了当时流行的宗教假说——宇宙设计论,对宗教是沉重的打击。“休谟对宗教的批判既影响了法国启蒙思想家,为他们所利用和受到他们的重视;也影响了康德,把康德‘从独断的迷梦中惊醒’,康德也认为上帝的存在与否不能从理性上得到证明,它只能是信仰的对象。设计论流行于十八世纪,经过休谟的批判、康德的传播,设计论在学术思想界再也站不住脚。此后也就不再有人以这一类的论证来证明上帝的存在”。(1)休谟在晚年,即1752—1767年,撰写了长达100万字的六卷本《英国史》,该书在时间跨度上从公元前恺撒入侵一直写到1688年光荣革命,是休谟所有著作中耗时最长和篇幅最多的著作。《英国史》再版100余次,休谟单凭这部著作就跻身世界一流历史学家之列,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称它“是迄今所有的语言文学中写得最好的”,而吉本也称休谟为“苏格兰的塔西佗”。《英国史》是开创性的历史巨著,其历史研究不限于政治军事,还注重经济和社会的演变;以经济变化取代王朝更迭,作为历史划界的标准,反映了休谟作为哲学家和经济学家对历史的独特认识,这些现在已经变成了正统的观念,但在当时还是独创。

曾经,休谟因为《人性论》在当时的反应平淡,对这本书很失望,就将它以轻松的文笔和短论的形式改编为《道德原则研究》和《人类理解研究》。这两本书出版后引起强烈的反响,并给休谟带来可观的收入。休谟也认为《道德原则研究》是其最好的著作。其实,改编的这两部著作尽管在当时的反响超过《人性论》,但经过历史和时间的沉淀,确立休谟在哲学史上重要地位的仍然是《人性论》。相比《人性论》,《道德原则研究》和《人类理解研究》的重要性要小得多。休谟总结《人性论》在反响上的平淡和销售上的暗淡后认为,表达方式出现了问题。当时报刊流行,用清新文笔写就的短文更能吸引读者,于是休谟于1741年匿名出版由12篇短文组成的《伦理和政治短著集》,印数1500册,大大超过《人性论》的发行量。1742年,休谟又将由15篇短文组成的《伦理和政治短著》第二集在爱丁堡出版,得到稿费200镑,他的经济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个人生活有了保障。后来,休谟还做过家庭教师和驻欧各国外交官,在欧洲结识了卢梭和百科全书派的学者,曾在生活上照顾卢梭,但最终和卢梭交恶。1767年,休谟任国务大臣助理,这是一个报酬丰厚的职位,但休谟在这个职位上的任期仅仅为八个月。随后,他回到故里,度过余生,终生未婚。

休谟天生思想高贵,少年早成,认识境界远远超出当时平庸的大学教授,并对他们不屑一顾。休谟的敏锐洞察力和心直口快的性格给其一生带来不少麻烦。站在经验主义和怀疑主义的立场,休谟不仅怀疑知识的绝对性、因果关系的必然性,而且对宗教也予以怀疑,这在当时是讳莫如深的领域。休谟把历史上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排除在知识之外:第一,上帝的观念不能通过经验证明;第二,上帝的存在不能通过必然推理证明,存在是一个“事实”,而“事实”的反面总是可能的,不能先天地证明一个事实问题;第三,上帝存在的道德证明也不可靠,人类的不幸和痛苦提供了反证。休谟认为,形成“上帝”观念的心理根源是无知和幻想。宗教的错误是危险的,哲学的错误只是可笑而已。(2)在休谟那个年代,批评宗教信仰的人仍然须持谨慎的态度,在休谟出生的15年前,年仅18岁的大学生Thomas Aikenhead因为评论基督教是“胡说八道”便被教会起诉,最后还被定为亵渎罪处以绞刑。休谟的宗教怀疑主义和无神论思想使其在生活中处处碰壁。当时休谟被教会指控为异端,一位年轻的朋友以教士身份为其辩护,虽被判无罪,但其却被格拉斯哥大学拒绝了哲学教授的申请。还有一次,休谟掉到泥潭里,向路过的一些卖鱼妇人求救,她们认出休谟并因为他是无神论者拒绝对其救援,直到休谟答应要成为一名基督徒,并且被迫在泥沼中朗读主祷文和信经之后,才被拉起。休谟事后向朋友开玩笑道,这些卖鱼妇是“他所遇过最聪明的神学家了”。休谟以曲折的方式表达对宗教的看法,直到去世那一年才承认自己是《人性论》的作者。

(二)休谟的著作和影响

休谟最主要的著作是《人性论》,由《论知性》《论情感》和《道德学》三个部分组成。休谟认为,哲学研究应该直接进入人性本身,一切科学总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数学、自然哲学、自然宗教、逻辑、道德学、批评学和政治学等的研究都和人性相关,《人性论》主要考察人的知性、情感和道德这三者的来源和运行轨迹。休谟的经济伦理思想最有创建的部分就在《人性论》第三卷《道德学》里,休谟从人性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再加上自然所提供的稀少供应这三个因素论述正义的起源,然后论述正义三原则,即稳定财物占有、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和履行许诺,并强调这三条正义原则是为了保护产权,以此从法权理论上说明了私有财产保护的重要性和途径,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理论基石。

1734年,年仅23岁的休谟在法国居住期间开始撰写《人性论》,并直言不讳地告诉一位朋友:“你根本不能从教授身上学到任何东西,那些东西在书里都有了。”休谟天生就有思想大家的气质,俯视他人且被他人仰视。1737年,经过五年的艰苦思考和写作,三卷本的《人性论》完成,前两卷于1739年出版,第三卷于1740年出版。休谟是个很自信又很重视名声的人,《人性论》的副标题是“在精神科学中采用实验推理方法的一个尝试”,他受到当时牛顿力学的启发,决心做精神领域的牛顿。但是,人们并没有像欢迎牛顿科学一样欢迎休谟的《人性论》,等待休谟的不是他所希望的喝彩,也不是猛烈的攻击,然后自己堂堂正正地予以反驳,而是无人理睬。书从印刷机死产下来,对休谟是沉重的打击,但快乐的天性使休谟很快恢复过来。休谟对《人性论》的失败进行总结,认为原因不在于表达的思想,而是表达思想的方式。于是,他将《人性论》用简练优美的语言改写为两个小册子《人类理解研究》和《道德原则研究》。休谟的改变从某种意义上是成功的,这两本小册子在当时给休谟带来巨大的声誉,休谟成为被关注的人物。这种假象使得休谟对自己的著作作出错误的判断,他在评论《道德原则研究》时说它在“所有不论历史的,哲学的,或文学的著作中是无与伦比的最优秀的著作”。(3)《人类理解研究》在很长时期内比《人性论》出名得多,康德就说:“自从洛克《人类理智论》和莱布尼茨《人类理智新论》出版以来,甚至尽可能追溯到自从有形而上学以来,对于这一科学的命运来说,它所遭受的没有什么能比休谟所给予的打击更为致命。休谟并没有给这一类知识带来什么光明,不过他却打出来一颗火星,如果这颗火星遇到一个易燃的火捻,而这个星星之火又得到小心翼翼的护养并且让它着起来的话,从这个火星是能得出光明来的。”(4)休谟所提出的问题是:因果关系“这个概念是否能先天地被理性所思维,是否具有一种独立于一切经验的内在真理,从而是否具有一种更为广泛的,不为经验的对象所局限的使用价值:这才是休谟所期待要解决的问题”。(5)休谟改变了西方传统理性主义对因果关系的必然性理解,站在经验主义立场上对因果关系做或然性的理解,这种观点在当时是石破天惊的,以至康德说:“我坦率地承认,就是休谟的提示在多年以前首先打破了我教条主义的迷梦,并且在我对思辨哲学的研究上给我指出来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我根本不赞成他的结论……多亏他的第一颗火星,我们才有了这颗光明。”(6)实际上,“把康德从‘独断的睡梦’中唤醒过来的就是这本书;康德好像并不知道《人性论》。”(7)但现在看来,确立休谟地位的只是《人性论》。

罗素称休谟“是哲学家当中一个最重要的人物,因为他把洛克和贝克莱的经验主义哲学发展到了它的逻辑终局,由于把这种哲学作得自相一致,使它成了难以相信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代表着一条死胡同:沿他的方向,不可能再往前进。自从他著书以来,反驳他一向是形而上学家中间的一种时兴消遣”。(8)我们可以比较罗素对另一位哲学家康德的评价:“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一般认为是近代哲学家当中最伟大的。我个人不同意这种评价,但是若不承认他非常重要也可说是愚蠢无知。”(9)罗素不同意康德“是近代哲学家当中最伟大的”的评价,是因为他认为休谟“是哲学家当中一个最重要的人物”。笔者认为,把休谟和古代的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老子、孔子相比是没有意义的,也没有可比性。至于休谟和康德,两人代表着不同的哲学进路,虽基本上是同一时代人,但也不能说孰高孰低。罗素是站在英国人立场上抬高休谟,而当代一些德国思想家如哈贝马斯等则站在德国人的立场并没有给休谟过高的位置。罗素认为,休谟学说最重要的是《人性论》第一卷,这一卷所提出的因果关系论对西方哲学具有颠覆性的影响。但是进入20世纪后,休谟的伦理学受到高度重视,他提出的“事实与价值”问题在被误解后成为实证主义的来源,《人性论》第三卷《道德学》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在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和法律领域都振聋发聩,这是罗素始料未及的。

休谟不是一举成名的大家,他举足轻重的地位主要是在其去世后的几百年间逐渐形成的。休谟刚发表《人性论》时默默无闻,这本书后来却给他带来巨大声望。由《人性论》改写的两本小册子——《人类理解研究》和《道德原则研究》给休谟带来一定的声誉,以及经过康德给予休谟较高评价,休谟才逐渐被人们认识。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休谟的认识局限于其怀疑主义认识论,休谟以经济、政治、法律为对象的伦理学价值远远未得到发掘。正如哈耶克所言,是卢梭而不是休谟的思想主导了18世纪,成为法国大革命的精神指南。“二战”以后,随着人们对政治、经济、法律的哲学基础进一步反思,从理性出发对有限政府的呼唤和对计划经济、无限政府的反思,哈耶克等人从休谟哲学中发现了现代社会对休谟哲学的渴求,休谟的温和怀疑主义在政治、经济和法学等方面开始产生巨大影响。

除上述著作外,休谟还写下《英国史》《宗教和自然史》和相当数量的政治、经济论文,休谟是哲学家、逻辑学家、伦理学家,也是历史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休谟是一个永不过时的人物。

二、休谟经济伦理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休谟诞生于1711年,在此前后发生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宗教事件和发表的哲学、经济学著作对休谟的经济伦理思想的产生有决定性的影响。

(一)宗教上

13世纪即开始的文艺复兴,其宗旨就是恢复人的尊严,揭露宗教的邪恶,这奠定了休谟《人性论》的基调和其宗教怀疑主义立场,路德和加尔文的宗教改革也影响了休谟对宗教的看法。休谟时代宗教势力仍然很大,休谟也遭到了教会的指控,但教会毕竟没有中世纪的势力,当年的布鲁诺被处以火刑,而休谟则幸免于牢狱之灾。如果在中世纪,对上帝持怀疑思想的人被查出来之后会被处以极刑的,休谟就可能是另一种命运——闭口或死亡,像《人性论》《自然宗教对话录》这样的伟大著作是不可能诞生的。

(二)政治上

15世纪初期,葡萄牙和西班牙成为当时最强盛的帝国。1588年,英国海军击败西班牙的无敌舰队,但随即陷入内乱,荷兰成为当时最强盛的国家。英国1640年发生资产阶级革命,1688年发生光荣革命,此后则保持着稳定的政局,为英国的强盛奠定了政治基础。英国通过三次英荷战争(1652—1654年、1662—1667年、1672—1674年),击败荷兰成为海上霸主,此后又在和法国的争霸中取胜,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地宗主国,殖民地遍布全球各地,因此被称为“日不落”帝国。在休谟出生的4年前,也就是1707年,苏格兰才合并到英格兰,而此前的苏格兰是独立的国家,并与英格兰的敌人法兰西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合并前的苏格兰一直对英格兰抱有戒心,经济文化都大幅度地落后,人均财富不及英格兰的五分之一,苏格兰的大学如爱丁堡大学等更不能与英格兰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相提并论。合并后,巨大的经济文化差异刺激了苏格兰的文化精英,并引发了1740年到1790年半个世纪的苏格兰启蒙运动,休谟是这场运动的主导者,这对休谟的思想创新也是极大的刺激。国家的合并大大提高了苏格兰人的政治经济地位,作为苏格兰人的休谟自然从中受益。

(三)经济上

当时的英国最先发生了“羊吃人”的圈地运动,完成了资本主义发展所需要的原始积累。随后,英国工人哈格里夫斯发明珍妮纺纱机,瓦特改良了蒸汽机,英国最先步入“工业革命”。工业革命促进了英国的经济发展,使英国成为当时最发达的经济强国。当时资本主义的发展为休谟的理论奠定了物质基础,休谟的产权关系理论只能产生于资本主义背景下。而且生产率的提高导致英国大量的工商业产品在本国无法销售完,必须寻找海外市场,所以休谟主张自由贸易,反对贸易保护政策,这与当时英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要求也是一致的。

(四)思想上

当时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也给休谟提供了思想平台。牛顿科学的成功激发了休谟的雄心壮志,牛顿反对假说,推崇以实验为基础的归纳,甚至建议把自然科学领域的观察实验方法推广到社会科学领域,这对休谟写作《人性论》是巨大的诱导和推动。霍布斯和洛克各自设想的虚拟的自然状态促使休谟进行理论反思,它们是休谟《人性论》的直接来源,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所虚拟的自然状态下,认为人性极端邪恶,加上自然条件恶劣,充满着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而洛克在《政府论》中所虚拟的自然状态下,认为人性是极为善良的,贪婪、野心、残忍、自私就不曾有过,人们所熟悉的只有慈爱、怜悯和同情,甚至你、我、他的区别也不存在,再加上自然条件优越,人们很容易解决衣食住行,因而又被称为“黄金时代”。休谟认为,自然状态和黄金时代都不可能产生“正义”,因而也就不可能出现产权。曼德维尔的“私利即公益”的思想推动了休谟经济伦理思想的萌芽,可以说没有这些前人的思想,也就不可能诞生休谟的思想。休谟和当时兴起的苏格兰常识哲学展开了长期的论战,在论战中发展了自己的思想。今天休谟的影响远在苏格兰常识哲学之上,但在当时情形正好相反,在他的家乡,苏格兰常识哲学影响更大。虽然常识哲学也把经验当作认识的基础,但却对经验作出了与休谟相反的解释,例如常识哲学的代表人物里德就批评以前的经验主义者混淆了思想的内容和思想对象的区别,“作为人类构造的一部分,常识原则是天赋的,而不是后天获得的。里德说,它们‘来自全能的主的灵感’,‘纯粹是苍天的礼物’。只是由于这些先天的原则的作用,我们才能通过感官的作用获得常识。里德所肯定的常识原则,相当于唯理论者所坚持的天赋观念。在这一点上,他与英国经验论者的分歧是十分明显的”。(10)常识哲学认为常识原则是不可以证明的,是靠直觉得到的知识,这是为当时上层人士的宗教信仰和道德准则辩护,受到休谟的批判。康德也认为,在休谟与常识哲学的争论中,休谟的反对者文不对题,“偏偏把他所怀疑的东西认为是他所赞成的,而反过来,把他心里从来没有想到要怀疑的东西却大张旗鼓地,甚至时常是厚颜无耻地加以论证”。(11)当时西欧的伦理学和经济学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荷兰的哲学家斯宾诺莎著有影响深远的《伦理学》,英国的经济学家配第和坎蒂隆都在货币等经济领域有所建树,这些对休谟的经济伦理思想也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