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优化区域经济空间布局的思路和方向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要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比较优势,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并通过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这意味着在“十四五”至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中,国土空间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将作为国家战略持续推进。优化区域经济空间布局是国土空间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实支撑。
一、区域经济空间布局的特点及面临的新要求
区域经济空间布局是经济要素的空间分布状态,既与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密切相关,又与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密不可分。在不同历史时期,区域经济空间布局呈现出不同形态,并对经济发展质量和经济发展速度产生重要影响。区域经济空间布局呈现出如下三方面的特点:一是区域经济空间布局在很大程度上是经济发展规律的一种空间表现形态,是生产要素遵循经济规律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空间组织形式。二是区域经济空间布局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调控经济发展在空间上的表现形态,是政府经济发展意图在区域空间上的表现。三是区域经济空间布局与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密切相关,是不同区域资源禀赋或区位条件通过经济发展呈现出来的一种空间形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围绕高质量发展,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这也是对区域经济空间布局提出的新要求。一是更加注重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要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支持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支持生态功能区的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二是更加注重经济规律,促进高质量发展。要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三是更加注重发挥比较优势,完善空间治理机制。我国区域发展异质性强,要宜山则山、要宜水则水,要宜农则农、要宜粮则粮,要宜工则工、要宜商则商,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要承载更多产业和人口,发挥价值创造作用,生态功能强的地区要得到有效保护,创造更多生态产品,构建优势互补的经济空间布局形态。
二、完善区域经济空间布局的思路与原则
优化区域经济空间布局的核心要义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科学确定不同功能区的发展任务,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
(1)坚持创新驱动,提升区域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形成区域创新共同体和差异化分工的国家创新链,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优化区域创新链,东部地区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性科技创新,抢占前沿科技制高点,京津冀、粤港澳、长三角要对标全球最高水平打造世界级创新平台和增长极。中部和东北地区致力研发成果产业化,打造科技成果的转化基地。西部地区研发基础比较薄弱,通过重大产业项目和创新平台统筹布局,开展创新驱动改革试点,形成一批具有创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创新型中心城市。
(2)坚持协调互补,增强区域经济发展韧性。形成分工合理、协调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增强粮食、生态、国防安全保障,形成发展相对均衡有序的局面。打造新型区域生产综合体,既要强调发挥区域的比较优势推动产业的专业化,又要考虑区域的粮食、生态、应急等多重目标。通过优化调整四大板块各自发展的战略方向和重点,实现布局优化。东部地区发挥创新引领作用,作为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新高地;中部地区发挥制造业优势,形成实体经济发展新高地;西部地区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区域和关键节点建设,推动向西开放走深走实,同时做好保障国家边境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东北地区推进产业多元化发展,培育产业集群,谋划新的开放战略,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3)坚持绿色共赢,提高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检验标准,优化区域空间布局要以提高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要原则之一,处理好“发展好”和“保护好”的关系。坚持主体功能区战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共治共享,保持高水平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高水平推进以流域为牵引的“带状”区域经济布局,形成上中下游共享流域资源、共护流域生态的高质量发展经济带。
(4)坚持开放竞合,激活区域发展活力。各区域发挥不同的开放优势,高标准对接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打造多个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形成开放合作新局面和新优势。坚持国际开放和国内区域之间的开放同步推进,要素流动市场化便利化,推动建立统一市场,激活区域经济活力。在西部地区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支持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升创新能力,加强东部地区创新成果在欠发达地区的创新中心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5)坚持共享融合,实现区域共同富裕。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共商共建共享,形成区域发展成果的共享机制,保障区域内发展的公平、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群,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坚持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首要任务,将增强区域发展能力作为重要手段,引导产业和人口的有序流动,使经济总量、人口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实现区域共同富裕。
三、优化区域经济空间布局的重点和方向
(一)优化能源资源等基础产业布局
1.优化能源区域布局
我国能源富集区与能源负荷中心呈逆向分布,煤炭、油气以及水风光等可再生能源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而能源消费地则为东部沿海地区,近年来中部地区能源需求也快速上升,“西煤东调”“北煤南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一直是国家优化能源空间布局的重要战略,通过煤炭运输铁路、油气管网、跨省区输电工程建设等,保障区域能源供需的平衡。国家“十二五”“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确定的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和区域能源基地展示了我国能源生产的基本格局。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和新疆是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而宁夏宁东、甘肃陇东、安徽两淮、贵州毕节、陕西延安、内蒙古呼伦贝尔、河北张家口则为区域能源基地。这种集中式、大基地的能源开发生产模式是实现能源安全高效、清洁低碳发展目标的重要选择。
基于我国能源资源的分布特点,结合我国“十四五”及更长一段时间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安全战略,推动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应构建安全高效、区际平衡的能源生产和供应系统。
(1)发挥西部地区的能源资源优势。一是建设大型能源生产和储备基地。未来一段时间我国能源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现有的能源基地大多集中在西部地区,继续开展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基地建设离不开西部地区高效的清洁能源生产能力。同时,与东部和中部地区土地资源稀缺程度相比,西部地区土地资源较为充裕,适合建设大型能源储备基地,包括煤炭储备和地下储气库建设等,这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二是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持西部地区提升清洁电力输送能力。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万亿千瓦以上,这意味着西电东送还要发挥更大作用,要加强通道建设,加强送端电源省份与受端用电省份、输电通道建设与配套电源建设的统筹协调,改变目前部分输电通道利率不高、可再生能源占比低等现状。为适应未来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接入,须加大智能电网、储能技术研发。三是在坚持绿色有序发展的前提下,推动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中。西部地区要高度重视能源本地消纳问题,一方面,外送通道建设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光伏、海上风电的快速发展,东部地区电源结构也可能很快面临调整,对外送电力的依赖可能会降低,在这种情况下,西部地区能源消纳需更多着眼本地,利用能源优势,带动相关产业的布局和发展。四是延伸产业链,提高能源产品附加值。在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下,东部和中部地区化工产业发展空间将逐步萎缩,西部地区有机会建立起化石能源深加工产业链,推动化石能源深加工产业在能源富集区就地发展。
(2)提升东部和中部地区对低碳发展目标的贡献。东部和中部地区的能源消费需求占全国的2/3左右。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东部和中部地区都面临更大的能源结构调整压力,但在这一发展阶段也有能力承担更多的低碳发展责任。一是提高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消费占比。对于东部和中部地区来说,“十四五”时期分布式光伏将呈较快发展态势,实现平价上网。当前,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占光伏发电总装机的3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80%以上的占比,仍有极大发展空间。随着海上风电成本的快速下降,再加上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氢能的示范应用,东中部地区的能源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二是适当提高能源消费强度目标要求。能源消费强度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质量,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评价指标。从国际比较来看,2019年我国以占全球16.5%的GDP,消费了全球24.3%的能源,整体能效水平相比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和成渝地区应率先示范,积极探索提升能源系统效率的解决方案,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国际竞争力。三是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控制“两高”项目发展,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2.优化原材料工业布局
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目前全国共有103个重要的能源资源基地。从四大区域看,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基地数量超过全国一半。无论是黑色金属资源基地、有色金属资源基地还是非金属矿产资源基地,西部地区均占据绝对优势。与以矿产资源作为基础原料的原材料工业分布情况基本一致。
从原材料工业的区域布局看,这类产业在中部地区相对比较集中。根据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统计,原材料工业相关示范基地共83家,其中钢铁产业12家、有色金属产业24家、石化产业30家、新材料产业14家、建材产业3家。西部地区除能源类工业外,其他类布局较少,这与西部地区相关产业尚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环节有关,由于消费市场在外,本地原材料的延伸加工难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高端产品,影响了产业竞争力和产业布局。未来推动原材料工业的区域布局优化,一方面,要根据新一轮科技革命可能带来的对原材料工业的需求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特别是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有重要支撑的矿产资源的开发要统筹谋划、合理规划,加强布局引导;另一方面,应积极支持西部地区打造有竞争力的原材料产业集群,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西部地区的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等产业优化升级,并引导形成产业群集聚、延长产业链条等。发挥向西开放优势,推动西部地区原材料产品进入全球供应链体系。
(二)优化制造业布局
区域经济空间布局优化的重要基础是产业问题,其中制造业的布局和迁移趋势则是影响区域发展的关键因素。
1.我国制造业区域布局的新特征
一是制造业份额呈现出东部沿海地区和东北地区下降、中西部地区提升的趋势。2007—2017年,东部、东北地区的制造业份额分别下降了11.29%、1.27%,相比之下,中部、西部地区的制造业占比分别上升了8.95%、3.6%。二是制造业产业集中度不断下降,以不同要素密集程度划分的不同行业在空间集聚的差异性较大。劳动密集型产业加速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在空间布局上更为均衡。资本密集型产业则更多受资本因素驱动,向发达地区集聚。以通用设备与专用设备制造业为例,两个行业集中度分别由2007年的0.62、0.54上升至2017年的0.63、0.59。医药制造、电气机械、电子设备制造等技术密集型产业则呈现出先集中后分散的态势。三是东部发达省市主导产业的支柱作用不断凸显,而中西部省份则更多呈现出产业多元发展的态势。体现出发达省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主导产业的支柱作用进一步增强,而中西部省份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一业独大”的发展格局,制造业门类朝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2.城市群内部制造业布局的调整优化问题
一是从产业迁移情况看,劳动密集型产业由核心城市向外围城市转移,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业则进一步向核心城市集聚,产业逐步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二是从产业集聚情况看,制造业从空间上进一步向城市群和核心城市集聚。三是从城市群内部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看,核心城市主导产业不断强化,外围城市产业多元化程度不断提升。例如,长三角的核心城市上海、杭州、南京、合肥,产业结构非均衡性均呈显著的上升趋势,支柱产业的支撑作用不断凸显。相比之下,长三角城市群中的盐城、南通、安庆、嘉兴等周边城市的产业结构非均衡性则呈下降趋势,表明这些城市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的同时,也注重对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布局,产业多样化趋势明显。
3.我国制造业区域布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同质化程度仍然较高,集中体现为相邻省市同质化竞争的不断增强。例如,北京与天津、上海与江苏、浙江与安徽等邻近省份的产业结构相似度较高。城市群内部邻近城市的产业结构相似度也较高,例如,在长三角城市群中,2017年的数据显示,有超过10个城市的产业结构相似度呈现出上升态势,其中,合肥、无锡、南通、杭州、宁波等城市与整个长三角地区的产业结构相似度始终处于高位。产业同质化使区域内产业结构呈“块状分布”,导致产业效率较低、内部竞争消耗过大、竞争力低下等问题,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二是多数核心城市能级不强、辐射带动能力较弱。除少数一线城市外,多数省市的核心城市发展水平仍然偏低,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不足,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从产业规模来看,2019年我国仅有17个城市的GDP超过10000亿元,且主要集中在东南部沿海地区,2/3的省份没有超过万亿级别的城市。从创新能力看,多数核心城市的产业链低端比重大、中高端比重小,缺乏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在长三角城市群的医药制造领域,中药与医药制造业占比达到85.15%,生物科技占比不足5%;汽车制造领域整车制造业占比达到69.62%,关键零部件与设备占比不足30%。产业链条单一性和不完整性将增加产业协同发展的难度,导致产业带动作用有限,产业难以形成内生发展能力,集聚效应较差。
4.“十四五”时期,优化我国制造业空间布局的措施
一是探索区域间以产业链为重点的分工合作方式。创新性地开展跨行政区的多种合作形式,在共建产业园区、实现税收分成、土地和能耗指标共担等方面大胆实验,找到解决“税收税源背离”问题的方法,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助力跨区域产业承接与转移。加强边境口岸及其连接线、沿边公路建设,鼓励相邻地区联合建立港口、机场、高铁站等重大设施。加快推进长三角等世界级城市群以及其他国家级和区域级城市群内主要城市之间形成互联互通的高铁或动车网络,推动中心城市的交通网络向周边中小城市延伸,提升都市圈、城市群的一体化水平。加大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政务信息化建设、数字乡村建设以及信息服务业培育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弥补现有区位劣势,推动产业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进行优化布局。三是优化要素组合,构建以区域中心城市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共同体。围绕国家产业体系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以区域中心城市为主体开展创新体系的联合布局,形成技术研发、技术产业化、人才培养等一体化的区域协同创新联合体,为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供保障。
(三)优化生态资源布局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强生态文明的法治建设和制度体系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已经划定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在不具备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条件的地区,应在国家支持下把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除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等国家层级跨省区的生态功能区外,各地方均有主要承担生态产品供应的各类生态功能区,在明确其功能定位的前提下,应有针对性地开展配套措施支撑工作,保障这些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十四五”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好“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的要求,需要充分把握好当前这个“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
一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各地都面临不同程度的产业转型升级压力。“两山”理论发源地安吉是成功实现产业转型的重要案例。采矿业、竹制品加工业曾是安吉的支柱产业,但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安吉下大力气关停企业,复垦土地,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把“脏乱差”变成了“净绿美”。与此同时,生态优势显现出来,生态环境越好,对生产要素的吸引力、集聚力就越强,仅2018年就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7家,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13家。农民收入也显著提升,2005—2019年安吉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5倍多,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跨越一些常规性和非常规性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和产业绿色转型一定会经历阵痛期,须真正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度过阵痛期,才能迎来真正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二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保障生态功能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生态补偿机制始终是平衡区域间公平发展的重要政策机制,要更好发挥机制的作用,保证承担更多生态功能地区的基本公平服务水平与全国相当。下一步,除了继续发挥好中央政府的作用外,要鼓励区域间探索更符合地区实际的、形式多样的生态补偿方式,最终形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级地方政府之间权责利清晰的补偿体系。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过程中,仍需坚持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原则,统筹规划和实施,探索将山水林田湖作为有机整体综合治理和施策,恢复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平衡。
三是探索建立流域综合治理机制。流域作为带状经济区,一般由相对发达的区域与相对不发达的区域结合构成,这些地区共享流域资源,发展关联性强,是发展权与保护责任矛盾最为突出的区域。经济带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优化相对落后区域的生产力布局,推动较大范围的区域协同发展。同时,流域上中下游共享流域水资源,但生态承载能力却差别极大,上游地区为水源地,承担着重要的生态功能;中游地区往往是粮食主产区,承担着粮食安全的重要功能;下游地区生态承载能力较强,往往经济发达。应支持探索建立上下游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协调发展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加强水权管理等,提高流域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水资源承载能力。
(四)优化公共资源布局
“十四五”时期,优化我国区域公共资源布局的着力点主要在交通设施、创新资源和基本公共服务三个方面。
1.交通设施
我国综合交通网络已经基本形成,但基础设施各领域依然存在较为突出的区域不平衡性。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有较大潜力;基础设施建设的城乡差距依然存在,无论是在传统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产业方面还是在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不同地区与城乡之间的基础设施差距及由此产生的协调性发展不足的问题,如污水排放设施、人均能源消耗与供热、人均城市绿地等差异较大。另外,不同地区的基础设施社会效益与财务收益的差异性较大。我国基础设施投资过于依赖政府和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部分地区发展的可持续性面临巨大挑战,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突出,地方财政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规模资本金需求有难度。
完善基础设施体系需突破瓶颈,弥补短板,因地制宜。在政策支撑方面,一要进一步厘清中央和地方政府责权利。在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资金分配、融资分摊、利益分享、协调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分工和职责,形成统筹建设和协同监管能力。二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发挥好中央财政在重大基础设施、关键性战略安排上的支撑作用;用好政策性、开发性资金,为地方重大战略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对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资金难题,可适度放宽专项债和企业债发行规模及要求。三要加强对地方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的科学评估,加强经济效益的考量和评价机制建设。
2.创新资源
我国不同区域的创新资源布局差距明显。东部地区高等教育资源最为集中,北京、上海等地优质高校资源优势突出;东北、中部地区次之,东北的哈尔滨、长春、沈阳和大连,以及中部的武汉、安徽等地区的优质高校资源优势较为明显;西部地区水平最低,虽然西安、成都等部分西部城市具有较强的高校资源优势,但与其他较为落后的区域差距明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基础性研究机构的区域分布与高等教育的区域不平衡分布特征相类似。
促进区域间创新资源均衡。一是改善基础研发投入的结构。进一步改善基础研发投入主体结构,提高地方政府和企业基础性研发投入比例。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投入机制,促进与企业合作共建共享。进一步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多元化投入制度,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激励机制,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需要。鼓励各省级行政区域加强基础研发投入,完善中央与地方的基础研究财政投入机制。二是加强基础研发资源投入的科学布局。基础研发投入要考虑超前的战略部署,结合不同区域的科研配置情况,进一步强调基础研发投入的前瞻性和区域导向性。提高基础研发的投入水平,改善基础研发投入的结构。从总量上加大基础研发投入,引导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进一步提高基础研发经费投入占比。进一步改善基础研发投入主体结构,提高地方政府和企业基础性研发投入比例。三是提升区域科创中心和服务平台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能力,在创新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产业化应用等环节创新合作方式。
3.基本公共服务
促进区域与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艰巨。不同区域的基本供给不足和不平衡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包括:医疗资源和医疗水平区域间差距大,需进一步通过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给予解决;不同区域的农村基础教育可及性水平还有进一步上升的空间,在中西部地区甚至东部省份的个别地区,农村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尚未达到国家标准,相较满足民众期待还有一段距离;中西部较为落后地区的城乡社会保障可及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保障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的可获得性。一是进一步夯实教育均等化基础,弥补基础教育可及性的不足。利用教育信息化技术平台,实现东部地区对中西部地区、城市对农村的基础教育资源共享。因地因人施策,着力避免在中西部、东北地区,甚至部分东部贫困地区因贫失学辍学、因基础设施不完善失学辍学等问题的发生。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为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的孩子提供职业教育机会,为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创造条件。二是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推进基本医疗资源的可及性。推动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更好利用“互联网+医疗服务”技术手段,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供需平台,促进东部地区对中西部医疗资源落后地区的医疗支援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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