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前妻啊前妻
“还是和刚才一样的逻辑,太老气的,和你确实不相配。太年轻的,你本身又这么年轻,确实显得有些太嫩了,不适合你去出席正式的场所。所以,我觉得,挑一些深色,但是又并非是纯黑色这样严肃的颜色区间,会比较合适。”魏星月边在橱窗前逛,边说。
“店员非常懂事,听到魏星月这么说,马上拿来了符合条件的一些手表。
有的手表上镶着一些黄金,这些黄金作为点缀,在橱窗的装饰灯下,熠熠生辉,显得非常好看,又有些格外的尊贵。还有一些的装饰品是钻石,这些钻石和手表的指针相配,相得益彰,十分入眼,也显得非常贵气。
“不错,这些我还比较满意,你觉得呢?毕竟你是以后使用的主人。”
路川不知道怎么说,只能讲了一句:“星月,我相信你的眼光,尽管交给你了。”
“那就中间这三个。三个全部包起来。”魏星月毫不犹豫,对店员干脆利落地说。
路川还是不禁在心中感慨一番,看来自己骨子里还是有股穷酸气,几十万一只的手表,魏星月一下买了三只,眼睛都不眨一下。
他只能在心中暗暗告诫自己,要赶紧改掉这些习惯,免得以后被别人看轻。被人看轻当然是小事,可怕的是被看清之后,不利于他的发展规划和商业版图。
“今天就先这样,你去把刚刚买的这一套深灰色的西装换上,然后戴上藏青色的手表,这一只手表镶的钻石,我觉得很好看,和你今天的气质也很搭配,刚刚的西服配上也不错。”
魏星月微笑着,对自己今天的成果非常满意。
“现在就换吗?”路川问道。
“不然我现在带你来干嘛?这就是我的目的。”
路川拿着东西,屁颠屁颠地跑到试衣间去全部换上。
出来的那一刻,他看见魏星月的眼睛亮了一下。
“怎么了,不好看吗?还是说,其他地方有问题?”
“没有,很好看。”魏星月也笑着说。
路川转头,对着一面竖直的穿衣镜,认真地端详了一番。
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认真地审视自己的外表。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容颜,一米八五的挺立身板,头发蓬松自然,浑身上下透露着沉稳的朝气。
再配上刚刚搞到的一系列行头,怎么看都不会太差的。
“刚刚只是觉得你穿上不错,现在全套着装下来,岂止是不错,简直就是非常出彩!我看,现在混娱乐圈那男几个明星,恐怕也没有几个能比得过你。”
”是吗?这马屁拍得也太响了!”路川不置可否。
店员在旁边站着,微笑说:“先生,这真不是马屁。魏小姐的眼光一向是非常好的。不光挑衣服、挑手表的眼光好,挑男人的眼光更好。”
“是吗?”路川听到这话,来了劲,“那她以前挑的男人什么样?”
“当然是都没有您好了。无论是外表还是气质,您都是排在第一位的。”店员懂事地接话。
魏星月没有否认,但是眼神中也有让路川别太较劲的意思。
路川本来也没有较劲,他更谈不上吃魏星月的醋,只是随便问问,挑逗挑逗店员罢了。
一句女人的彩虹屁,尚不足以让他失去理智。即使这个女人好像不是一般的女人。
“好吧,就这一身。走,我们去今天吃饭的地方。”
回到地下车库,路川主动说:“星月,你刚刚逛街辛苦了,然后呢,这两天为我劳心劳累了这么多,我来开车吧!”
魏星月爽朗地笑了一声:“算你有心。”然后自然地坐上了副驾驶。
这是路川人生第一次开兰博基尼,没想到,这个第一次会来得这么早,更没想到这会是得益于魏星月。
不过,现在他不能想这么多,也不想给自己太多枷锁。
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往后的发展。
他要建立他的商业帝国,就必须要付出了一些东西。在底线之上,偶尔付出一些美丽的男色,他倒是也不算特别介意。
“星月啊,你不打算给我介绍一下吗?”路川一边开车,一边说。
“介绍什么?”
“今天一起吃饭的对象啊。”
“噢,你说这个啊。”
“对啊,你提前介绍一下,我才好提前准备嘛。这样才不至于让对方觉得,我是个徒有其表的花花公子哥吧!”
魏星月稍微想了想,道:“今天一共有三个人过来。一个叫万锡,做的就是金城当地的煤炭生意。不过业务面并不广,主要靠在我爸手里捞点剩饭吃。第二个叫詹宇,做的是机械加工生意。煤炭厂的不少车间机器就是他手里做出来的。第三个就是今天最重要的一个人物,林耀堂,是一家信托投资公司的总经理。金城只是他一个小小的分部,这次碰巧来金城处理点事情,就被我约出来了。”
“呃,这个,星月,我说句实话,你不要生气哈。以你老爹的职位本事,能认识信托公司老总这种级别的人物?”
“哈哈。你说这话是真不怕得罪我啊。”
魏星月向路川那边望了一眼,看见他有些窘迫。
“我老爸和林耀堂是同学,这些年一直都有联系。只不过,我老爸没人家厉害,业务做得没人家大就是了。”
“哦,这样啊,原来是熟人。那你爸有什么在信托公司的业务吗?”路川问。
“据我所知......目前是没有。不过,我估计很快就要有了。”
路川微惊:“为什么?”
“你想啊,万一他以后再婚,可不就是得留着一手吗?”魏星月答。
“噢,那倒是。这一点上,我支持你老爹,绝对不能让一些打歪主意的女人得逞了。”
说到这里,路川想起了自己的前妻。
他妈的,前妻从毕业开始,就一直是家庭主妇。二人的婚后财产,全部是路川一分一分赚出来的。但是,离婚的时候,财产却让前妻分走了一大半。
都怪他当时无知,所信非人,心肠也不够硬,所以才让她捡了一个大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