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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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本书将致力于描述群体的特征。

遗传赋予一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个体共同的民族特征,这些特征构成了这个民族的性格。当一定数量的个体因为某种有目的的行为聚集在一起时,仅仅由于他们聚集在一起,就会产生新的心理特征,这些新的心理特征会被添加到民族特征中,并且有时会不同于他们原有的特征。

有组织的群体在社会生活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只是这一角色从来没有像现在[1]这样重要过。以群体的无意识行为代替个体的有意识活动,是当今时代的主要特征之一。

我努力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各种难以理解的群体现象,也就是说,我将努力以一种适当的方法来研究这些现象,尽量不受其他观点、理论和学说的影响。我相信,这是发现真理的唯一方式,特别是在面对一个已引起广泛争议的话题时,就像当前一样。一个致力于验证某种现象的科学家,他并不需要关心他的验证是否会损害某些学派的利益。思想家高步利特·德阿尔维埃拉[2]先生在他最新出版的书中说:“我不属于任何一个当代学派,我有时会发现我的观点与所有当代学派的观点对立。”我希望我现在的工作也能这样。是的,只要归属于某一个学派,我们就必然赞成它的偏见和它那先入为主的观点。

我还得向读者解释一下,为什么乍一看,人们会发现我的研究结论可能是站不住脚的;比如,在注意到群体(包括议会)有严重的心理缺陷后,我为什么仍然肯定地认为,尽管存在着这种缺陷,但如果因此就去干涉他们的组织结构,会是非常危险的。原因是,对历史事实的细致研究已表明,社会的组织结构与一切生物体的组织结构一样复杂,我们不能突然对它进行强行变革。有时,自然也会有激进的变化,但它从来不会以我们的方式[3]改变,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对一个民族而言,没有什么比狂热的变革更致命的了,即使这种变革在理论上多么出色。只有时间拥有改变民族性格的力量。人是受思想、情感和习俗支配的,这些东西在本质上正是我们自己。制度和法律只是我们性格的外在表现,仅仅体现着民族性格的需求,而不是民族性格本身。所以,制度和法律不会改变民族性格。

研究社会现象显然不能脱离对产生这些现象的民族的研究。从理论的角度看,这些现象可能具有绝对价值,但在实践中,它们却只具有相对价值。

因此,在研究社会现象时,我们很有必要从两个截然不同的角度考察,然后,我们才会看到,纯粹理性的表达往往与实践理性[4]的表达没有一丝共同之处。而且,几乎所有现象,甚至包括自然现象也从适于这种区分。从绝对真理的角度看,立方体或圆都是绝对的几何图形,并且都由特定的公式严格定义。但从不同的角度观察立体图形,往往会得到不同于原有形状的图形,如立方体可能会变成三棱体或正方形,圆也可能会变成椭圆或线段。而且,对这些假象的研究远比对它们真实形状的研究重要,因为我们所看到的只可能是这样的假象,也只有这样的假象才可以通过摄像或绘画再现出来。

在某些情况下,不真实比真实更真实。如果只以绝对的几何形状呈现物体,物体就会发生扭曲,让人无从辨认。我们可以设想这样的一个世界,那里的人对物体只能进行描摹或拍照,却不能触碰它们,因此那里的人就很难对物体的形状有明确的认知。此外,关于物体的绝对形状,如果只有少数学者能够理解,那么,这些形状的存在便没有意义。

研究社会现象的学者应该牢记,这些现象除了具有理论价值,还同时具有实践价值。而且,就文明的演进而言,也只有后者才具有重要意义。明白了这一事实,人们在对待那些看似逻辑性很强的结论时才会非常谨慎。

许多原因都会使我们保有同样的审慎。社会现象非常复杂,以至于我们无法从整体上把握,也无法预测它们的交互作用和结果。而且,在可见的现象背后似乎都隐藏着众多不可见的原因。这些可见的社会现象似乎也是大量的无意识作用的结果,这些作用通常都不在我们的分析能力之内。可感知到的现象就像大海的波浪,它只是深海的扰动在海面的显现,而我们对海底的情形一无所知。

从群体的众多行为看,他们的心理状态非常低级;他们的行为好像被某些神秘的力量指引,古人把这些力量称为命运、本性或天意,现在我们称它为“死亡本能[5]”,尽管我们不知道“死亡本能”到底是什么,但我们知道它不可忽视。有时候,在民族内部似乎有某种潜在的力量在引导着民族的发展。比如语言,还有什么是比语言更为复杂、更有逻辑、更神奇的呢?但这种令人惊叹的社会产物如果不是群体无意识[6]的产物,又从何而来呢?最博学的学者、最受人尊敬的语法学家所能做的也只是对已存语法进行研究,却无力创造语言。即便是伟大的思想,难道我们就能肯定它完全是思想者自己创造的吗?当然,这些思想无疑是来自个人的大脑,但是,难道不正是群体的智慧为这些独立的个人提供了成千上万的尘粒,才让这些伟大的思想有了孕育的土壤?

毫无疑问,群体总是无意识的,但无意识也许正是力量强大的秘密所在。正如在自然界中,生物完全受本能支配,但它们行为奇妙的复杂性令人惊叹。理性是人类很晚才获得的一种属性,还不太完美,它不仅无法向我们揭示无意识的运行机制,更无法取代无意识的地位。无意识在我们的行为中所起的作用非常巨大,而理性所起的作用十分微小。然而对于无意识力量在我们行为中的运行机制,我们至今仍一无所知。

因此,如果我们不想闯入模糊的猜测和不可验证的假设中去,而只停留在科学已经确证的狭窄的知识范围之内,那么,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只研究我们可以观察到的现象,并将自己局限于对这些现象的思考。原则上,我们从观察中得出的每一个结论通常都是不成熟的,因为在我们看得清的现象背后,还有我们看不清的其他现象,而且在这些看不清的现象背后,也许还隐藏着我们根本就无法看到的东西。


[1]“现在”在这里指该书的写作背景,即1789年到1830年法国大革命时期。——译注

[2]疑为比利时思想家、宗教史教授高步利特·德阿尔维埃拉(1846—1925年),其代表作为《符号的迁移》,该书系宗教考古学基础教材。——译注

[3]这里指像法国大革命那样的剧烈、激进,甚至是混乱的革命方式。——译注

[4]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这两个词出自康德“三大批判”之《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两书。这两本书主要关注的是人能认识什么的问题,也就是我们能知道什么的问题。康德认为,人只能认识自己先天所能认识的范畴内的事物,即人认识事物要依靠自己天生所具有的能力,比如逻辑能力、空间感和时间感等。但这些能力又会导致二律背反,比如人的逻辑能力会让人不断地通过因果关系推导原因,并且永无止境,这样做终将会出现不可认知的部分。于是他将事物划定出可认知的部分和不可认知的部分。人能认知的部分靠纯粹理性去完成,不可认知的部分则只能诉诸道德,也就是实践理性。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是不可沟通的,除非通过判断力,即诉诸审美。——译注

[5]死亡本能又被称为毁坏冲动、攻击本能或侵犯本能。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死亡本能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要摧毁秩序,回到前生命状态的一种冲动;可以用以解释某些黑暗的、具有破坏性的行为,比如,人与人之间的残忍、对抗、攻击,甚至杀戮等。——译注

[6]荣格的分析心理学用语,指由遗传保留的无数同类型经验在心理最深层积淀而形成的人类普遍性精神,包括祖先生命的残留,它的内容在一切人的心中都能找到。——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