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美学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二、书写的创造性与审美的复杂性

1.书写之美的人文现象

没经历书写的事物无所谓美。书写性是审美赋予的普遍的人文现象。因为书写之美是人文行为与审美之间发生的紧密关联。

首先,我们通过屋漏雨与屋漏痕之间的关系,来看书写性的创生即其中的美感溢出。屋漏痕无疑就是在古代的人文情境中生发的。有一次,颜真卿请教当世的草书大家怀素笔法。怀素于是用“夏云多奇峰”“飞鸟出林”“惊蛇入草”和“壁坼之路(墙壁裂开的痕迹)”作比喻。颜真卿问:“何为屋漏痕?”怀素对答曰:“得之矣。”屋漏雨,原本是破败的房屋(或饱含时间之感的废墟)由于大雨倾泻而下,雨水顺墙下流,顺着粗糙质感的墙面蜿蜒屈曲,所形成的极为顿挫有力的痕迹。书法的竖画,被认为就应当追求这样的艺术效果。于是,屋漏痕由此而生。原本作为屋漏雨时,它只是一种寻常的景观,但被书写家赋予人文情怀和美学思想之后,它便从现实生活中得到了升华,而成为具有书写之美的人文观照。

图11 孙海青 《云水仰高风》

再者,在皴法与破裂之中,同样体现出书写的美感。皴法是中国画的重要表现技法之一。皴法是根据山石的不同地质结构和树木表皮状态,加以概括而创造出来的表现形式。平整而光滑的表面是无法形成变化万千的皴法的。只有在具有破裂感的、经过时间淬炼所凝结的粗糙的肌理中,才会产生这种富有生命力的气势和美感。并根据山水山石树木的脉络、肌理、质感、阴阳、向背,而衍生出一整套皴法体系,如锤头皴、披麻皴、乱麻皴、芝麻皴、大斧劈皴、小斧劈皴、卷云皴(云头皴)、雨点皴(雨雪皴)、弹涡皴、荷叶皴、矾头皴、骷髅皴、鬼皮皴、解索皴、乱柴皴、牛毛皴、马牙皴、点错皴、豆瓣皴、刺梨皴(豆瓣皴之变)、破网皴、折带皴、泥里拔钉皴、拖泥带水皴、金碧皴、没骨皴、直擦皴、横擦皴等。清·郑绩曾列出十六家皴法。《梦幻居画学简明·论皴》:“古人写山水皴分十六家。曰披麻,曰云头,曰芝麻,曰乱麻,曰折带,曰马牙,曰斧劈,曰雨点,曰弹涡,曰骷髅,曰矾头,曰荷叶,曰牛毛,曰解素,曰鬼皮,曰乱柴,此十六家皴法,即十六家山石名目,并非杜撰。”[1]从中可见,皴法始终无法脱离自然这个母体而独立存在。而创作者主体的审美情怀和对美的领悟力,使得自于自然的有机体,获得了超然的存在之美。这是由书写性所引发的,从自然旨趣所获得的美的体验。而类似的美感体验也能在点染与污损、枯笔与干枯的关系中,找到相关线索。

点染是写意画的主要表现技法之一,是指用毛笔蘸墨或色彩直接点染而成的画法。因为,此种画法是落笔成形,一笔下去不能涂改,通过墨彩的干湿浓淡变化,笔法的刚柔、轻重、顿挫等因素,既表现对象的形态和质感,又传达作者的情感。因此,作画之前必须要意在笔先,胸有成竹,作画时才能大胆落笔,达到笔法的连贯性和气势的衔接。点染主要受到了污损的启发,而产生了美感的迁移,生发出了书写的点画之美。而枯笔与干枯同样有相类似的意境。如果说点染属于水墨晕染中的书写性表达,那么,枯笔作为中国绘画和书法的一种笔法,则是用蘸墨很少的毛笔作画或写字。由此而产生的,以自然景象中的干枯的景象。为什么在中国书画中会出现屋漏痕、皴法、点染、枯笔,以及折钗股、锥画沙,这种来源于自然,却又超越于自然的书写性语汇呢?

主要原因就在于,破败的房屋、破裂的表面、污损的对象和干枯的景象之中所蕴含的时间,这些时间的质感,是人们对于记忆的主观表达和诗意化显现。而表现的方式就是书写之美。是书写性特征使这些自然之物成为人化情境。书写之美使作为主体的人,最终从实然世界实现了向应然世界的超越。所以,真正的书写之美都是得知于象外的。即是超以象外,得其环中的。

图12 于志学 《素染黄山》(局部)

笔墨语言与笔墨材料直接相关。笔墨语言与笔墨材料所产生的书写关系,也是书写美学的重要表现方式。中国笔墨语言的变化之丰富是世界上其他艺术语言难以企及的。

绘画、书法、篆刻之间相互影响,形成了强调书写性的笔墨语言。传统的笔墨材料为笔、墨、纸、砚和绢素。及至近现代,笔墨语言和笔墨材料在继承传统和外来影响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开始借鉴西方的材料工具和语言形式。

作为笔墨材料的毛笔,其笔杆为长长的圆柱形、笔端为流线型,笔尖前端较尖、中间略鼓。区别于西方油画所使用的扁平的笔刷,毛笔笔端的造型,更容易区分前锋、侧锋和中锋,从而产生更加丰富的笔墨语言。油画的笔刷,更容易塑造大面积的块面关系,产生丰富的光影效果,为西方油画的再现性艺术创造条件。而油性的绘画颜料,也更适合笔刷铺排大量的块、面关系。而毛笔与水性颜料和墨的搭配,对于以线性为主的中国绘画和书写奠定了基础。毛笔的尖端适合于勾线,而侧锋的运用更增强了笔法和墨法的生命迹象。对于笔墨材料中的墨来说,中国绘画美学讲“墨分五彩”,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的,根据常识来判断墨只有黑色一种颜色。但是,在美学空间中,由于书写性带来的书写语言的丰富性和审美观照的介入,使得这一概念成为中国书写性语言的有力诠释。中国笔墨语言强调“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追求“意存笔先,画尽意在”这种物我相融,通过创造意境,达到以形写神,形神兼备,气韵生动的目的。由于元代“书画同源”理论的提出,使得绘画、书法和篆刻,在文质之间在达意抒情上都被赋予书写美学的精神内涵。

如今,随着西方观念艺术大行其道以及材料物质的丰富性,艺术的表现方式更加多元化,出现了跨界艺术、介入性艺术、实验艺术等先锋艺术。而综合材料绘画也逐渐从传统的二维空间绘画中解放出来,开始朝向多维空间的艺术表达方式拓展。而书写的人文景观始终贯穿于综合材料绘画本身。正如抽象表现主义的波洛克、塔皮埃斯、德·库宁,超现实主义的大师米罗等,早已不再讳言东方的书写性在他们的绘画中所产生的巨大生命力。虽然,书写性语言源自东方文化,书写的工具也最早以毛笔和墨作为介质。但是,书写的语言方式和美学精神早已融入了世界绘画的版图,成为国际性的绘画和书写语言。

图13 于志学 《黄山晓雪》

2.书写作为东方审美方式

书写美学是涵盖整个东方的书写艺术。没有经历书写的事物,无所谓美。没经历过内心的情感就无所谓美。中国人这样,西方人也是这样。书写作为东方审美方式,就是中华艺术的书写作为中华艺术门类当中的审美方式。如果继续追问其原因的话,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不存在某一种物理事实自身存在的美。

柳宗元在《邕州柳中丞作马退山茅亭记》中记曰:“美不自美,因人而彰。”意为只有在审美活动中,通过审美主体的意识去发现“自然之景”,并“唤醒”它,“照亮”它,使之由实在物变成一个完整的、有意蕴的、抽象的感性世界即“意象”时,“自然之景”才能够成为审美对象,才能成为美。强调了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的决定性作用。自然界中的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等都属于物理事实的存在。一朵花意识不到自身的美,也无法表达自身的美。但是通过画家的描绘、诗人的诗意表达,使其超越了自身存在的维度,而成为超越现实之美存在的载体。所以,花自身的美,正是因为有审美主体的介入才存在的。正如罗丹所说:“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第二,不存在某一书体、画种固定不变的美。

同样的道理,某一书体、画种也不存在固定不变的美。如何来理解呢?比如离开审美活动的书画作品。一件书画作品被创作出来之后,如何判断其存不存在美呢?只有当它被审美主体所介入,进入到审美活动之中,其可鉴赏性、可讨论性,才能被激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它的审美价值才真正具备了传播学的意义,具备了一定的审美价值。而审美价值的增减,受到多重元素的影响,所以产生了复杂的审美现象。比如梵高的绘画,在其在世时,人们并没有发现其更多的审美价值,但是随着后世人们视觉经验的丰富,人们逐渐意识到了梵高绘画的审美价值。这就是绘画在时间中所产生的审美价值的变化。

第三,书法不存在书写活动之外的美本身。

美本身是无法独立存在的,其必须依存于一定的审美对象或审美活动。明代书法家项穆在《书法雅言》中说:“法书仙手,致中极和,可以发天地之玄微,宣道义之蕴奥,继往圣之绝学,开后觉之良心。”[2]直接将书写的认识上升到仙手、发微、宣奥、圣学、良心等境地,这就是书写批评在书写活动中所产生的审美活动的写照。书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而且最符合东方人的生命方式、生存方式的发展。谁都必须表达,即使不做书法的也得书写。即使现在都是用电脑打字了,我们也在书写。就像甲骨文,虽然它来自乌龟壳被烧出来的纹路,但甲骨文是篆书里最具有生命启发的基因,是书写艺术真正的基因库。从此种意义上说,书法艺术就是书写艺术,书法美学实质上是书写美学,在书写之外并不存在所谓的永恒不变的美本身。


[1]杨大年编著:《中国历代画论采英》,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75—176页。

[2]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编:《浙江书法三十年教育论坛论文集》,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