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法凝聚着中国文化精神
经常有人说,书法是中国艺术的核心,是核心的核心。这样说对不对呢?一定程度上是有道理的。因为这一近乎完美的艺术形式逾千年而活力不衰,它所具有的精神引领和指导作用,早已体现在其伟大的传统性当中,无论从其哲理的深刻、审美的丰饶,还是人文精神的厚重来看,它都表征着中国古老文化的博大精深,是一种不可磨灭的伟大符号和标记。通观中国历史,书法在化育民族精神、培养道德人格和铸造文明品格等方面,均发挥了不可取代的作用。上古时代先贤们所有的重要智慧,中古时代的全部经典,近古以来艺术家的奇境创造,绝大部分是通过书法形式才得以保存到今天的。在中国人痴迷书法、热爱书法的无数个理由中,中国文化和中国精神栖息于书法这一独特形式,可能是最重要的理由。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表明,我们这个民族是一个有着伟大书写历史的民族,我们的历史也是一部书写的历史。
书法从根本上,通俗一点说就是中国人的一种文化习惯。由浅入深,从笔墨的体验,到诗意的人生境界,再到宇宙精神,书法带给我们的生命体验是无限丰富的。以历代诗文为例,在我们这个古老的诗的国度,诗歌可谓一切艺术的灵魂,而最早的诗歌,往往都以书法为载体,书写让诗文的艺术境界和人生境界得以体现和提高。相应的,对诗的内容和境界的领略,也要在对书法的鉴赏中才能更好地实现——我们今天所说的“阅读”,是后来的事情。所以,诗、书结合,书、文一体的艺术思维方式,很早就是中国古代文人的自觉追求和基本素养。苏东坡说过,“诗不能尽,溢而为书,变而为画,皆诗之余”。“溢而为书”,这并不是对书法的贬低,而是充分的尊重。诗言志,书亦言志。书家爱写诗,是因为其内心有诗意;反过来看,诗的节奏和韵律、情思和境界、人生感悟和宇宙精神,也导致书家笔墨、体式、书写节奏产生变化,并最终体现为书法的高妙境界。所以人们会说,诗不同,书亦不同。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古代书法家所书写的诗文内容,一般都是自己创作而非别人的作品,他们本身就是出色的诗人和文学家。所以,“兼文墨”历来都被公认为是中国书法家艺术造诣的一种体现。从王羲之、欧阳询、张旭、怀素到苏轼、黄庭坚,中国历史上的这些大书法家,每一位也都是优秀的诗人、文学家、学问家,少有例外。无论《自叙帖》中本身的文采,还是《兰亭序》中的精神气质,其实都不单纯是书法功力和技巧的问题,而是与书法家的精神境界、文化品格、生命情怀紧密相连的。所以说,书法的昌盛是与文化的昌盛相联系的,书法承载文化的创造,文化确保书法的绵延,二者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