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御史制度的沿革·中国内阁制度的沿革(旧书新觉·第二辑)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2章 绪论

本书所说的御史,乃是包括清代都察院中的科道而言。所谓科,就是六科给事中,所谓道,就是十五道监察御史;此外还有总理台政的左都御史,襄赞左都御史的左副都御史;以及其他由科道中派遣的巡仓巡漕巡察巡城等御史或给事中,都一律包括在内。

考唐宋以前的制度,言官与察官本是分立的。谏官司言,御史司察;谏官掌规谏讽谕,献可替否,御史掌纠察官邪,肃正纪纲;谏官监督政府,御史监督官吏。到了宋真宗天禧年间,虽然设言事御史,神宗熙宁元丰年间,虽然以言事官为殿中侍御史,或诏使监察御史兼言事,但却不想使谏官兼行纠弹的职务。故宋孝宗淳熙十五年虽依唐朝制度,置拾遗补阙,但却专掌谏诤,不许纠弹。大概唐代重谏官,轻御史,而宋代的御史则多由言官兼权。故从前谏诤之官或阙人不补,而居言官的地位者。又往往分行御史的职务,至于箴规阙失,不会多见。所以孝宗时,兵部侍郎林栗有言官不许纠弹的建议。自此而后,君主多恨言官足以妨害自己的专断,虽阳存其名,却阴使行御史的职权,故言官反不见重要了。

金元以前的制度,御史属于御史台,给事中则或属于集书省(如宋齐梁北齐等朝是),或属于门下省(如隋唐宋等朝是)。到了金元以后,虽废门下省,而元明两代虽不设或裁废其他谏官,但仍留给事中一职。明初使给事中属于通政司,后乃独立自为一曹,称为六科都给事中,凡章疏案牍,皆同部院衙门平行。只因科道并立,各树党援,互相攻击。御史还要听都察院堂官的考察,独给事中无所隶属,故往往放纵自恣。清初尚沿用明制,六科独立,自为一曹,直到雍正元年,才使六科隶属于都察院,听受都御史的考核。科道既然合并,实际上的职权亦因而变异。从法律上说,给事中虽然还有封驳诏令的大权,但是从事实上说,诏令多由军机处密行,不从给事中手中经过,故给事中事实上亦变成御史了。我们若就御史的纠察权说,实在可算是世界上他国从古未有的特殊制度,因此便不能不引起一般研究中国政治制度的学者的特别注意。现在为说明科道的职权起见,故先分述御史制度和给事中制度在历史上沿革的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