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活下去的思想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三章
对抗暴力与性别

1 军队的“男女共同参画”?

自海湾战争以来,有关女兵的一系列问题就成了日本女性主义争论的焦点之一。“所有领域都要实现男女共同参画”的终极目标难道就是要实现军队的“男女共同参画”吗?一部分女权主义者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而另一部分女权主义者给出的答案则是否定的(51)

然而,我早已发现这个问题背后还隐藏着另一个沉积已久却无法提出的问题。而这个搁置已久的问题,对我(以及我们这一代人)而言是一个让人感到痛苦的禁忌。那就是,如果可以动员女性参与国家暴力的话,那么是否也可以动员女性对抗暴力呢?换句话说,前者的问题是“女性也能成为士兵吗?”,而后者的问题是“女性也能成为革命战士吗?”。这两个问题虽然看上去扭曲且不对称,其实表里合一,不可分离。而且它们的关系是,只要你回答了其中一个,就无法对另一个置之不理。

“女性也应该成为士兵吗?”对于这一问题,更规范的问法应该是实然性的,“女性也能成为士兵吗?”对于后者,历史经验已经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在性别平等的时代,战争不再是男性的“神圣领域”,所谓“男性是战士,女性是家庭中的天使”(Elshtain,1987=1994)这种带有怀旧色彩的“性别分工”早已成为过去。如今,性别本质主义从根源上被推翻,因为不能仅仅由于女性是“生育的性别”,就认为“女性是和平主义者”。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无论是参加战争还是维护和平,女性都可以被动员起来—而且恰恰是在“母性”的旗号下—这证明女性并非“和平爱好者”(52)

在这一点上,1991年的海湾战争可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海湾战争拉开了精准打击和高科技战争的序幕,在这场战争中,美国以少量的牺牲者“干净漂亮”地赢得了胜利。美国女兵的参战问题一直以来饱受争议,而海湾战争不仅放开了女兵参战的限制,而且这场战争中还出现了女兵被俘的事件。

报道过海湾战争的《纽约时报》记者理查德·雷纳曾写过一段话。这段话我已经在其他章节引用过了(本书第一部第二章)(上野,1998b),之后我还会多次引用这段令人印象深刻的话。

女人能杀人吗?能。女人也可以和男人一样接受高效率的杀人训练吗?能。女人有完成战斗任务的身体条件吗?有。我们可以把女人派到前线的小分队或海军陆战队吗?可以。(Rayner,1997:53)

对于“女性能成为士兵吗?”这一问题,历史早已给出肯定的答案。那么对于“女性能成为革命战士吗?”这一问题的回答又会是怎样的呢?其实历史也已经有了答案。

2 存在“正确的暴力”吗?

暴力分为行使正统化的暴力和行使非正统化的暴力。由国家权力所行使的正统化的暴力叫作军事行动或警察执法。而那些非正统化的暴力,即发生在公民之间的暴力行为则叫作犯罪。除此之外,行使与国家权力对抗的暴力叫作恐怖主义。当然,这种暴力的分类只不过是统治权力肆意做出的区分而已。更准确地说,统治权力所行使的暴力被视为正统,除此之外的暴力行为则不被视为正统,仅此而已。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小布什)把各种各样的组织都叫作“恐怖主义”,只不过是简单粗暴地将各种与强权美国对抗的暴力,按自己的心意随意归结于一个概念罢了。

倘若恐怖主义企图颠覆政权,则会被称为“武装政变”。要是它追求的是民族独立,则会被叫作“解放斗争”。而如果统治权力没有正统性的话,就会被叫作“抵抗运动”。总之,这些都是从当事者的角度给出的定义,都主张自身为了对抗而施行的暴力是具有正统性的。

为追求某一目的而施行的“暴力”就是正当的吗?如果从国家层面上来思考,该问题就可以替换为:存在正确的战争吗?国家所行使的被称为“战争”的暴力行为,如果因其“目的正确”而被正当化,那么对抗国家暴力的一方,也有各种理由打着“目的正确”的名义,将自己的行为正当化。在国际法上,只有国家(国家军队)独占着行使正统化暴力的行为。而“恐怖主义”就是没有正统性的一方所行使的暴力行为,是国家将之行为非法化的战略术语。因此,车臣共和国的游击队是“恐怖主义”,巴勒斯坦人对以色列的军事攻击是“恐怖主义”,国家权力面临崩溃、没有正规军队的伊拉克人的反攻也是“恐怖主义”。

以上这些行为都只不过是统治权力做出的对“状况的定义”而已。相应地,我们也可以将美军的军事侵略和以色列的强权军事镇压称为“国家恐怖主义”,但先不论其修辞效果,这一表达在定义上就自相矛盾。因为国家是拥有正统化暴力的一方,行使的暴力就是正统的暴力。

然而,行使正统暴力的一方也有可能会行使非法的暴力,这就会遭到批判。然而,逻辑还是一样的,即“行使正统暴力的一方拥有正当(合法)行使暴力的权利”。换句话说,存在着由正确的一方行使的正确的暴力,这是一条公理。当然,拥有正统化暴力的一方,在发动战争的时候总能把战争的目的正当化(标榜为“正义之战”!),然而某种暴力正当与否,只有事后才能得到证明。也就是说,如果暴力的行使以失败而告终(战败),或行使暴力的一方事后没有将其行为正统化(政权交迭),统治权力曾经行使的暴力都会被非正统化。而拥有正统暴力的一方在迎来胜利之后,将它们的暴力行为(殖民地侵略或征服新大陆等等)非正统化的情况在历史上即使存在也极为罕见。

因此,逻辑上可以根据以下两个条件,设想四种排列组合的情况:(1)行使暴力的一方是否拥有正统性(legitimate or illegitimate);(2)暴力的行使是否具有正当性(justifiable or not)。在以往有关“战争”的问题中,讨论的中心都是“国家”这一拥有正统暴力的一方所进行的“正义之战/非正义之战”(just war/unjust war)。而我们在这里要解决的问题是如果也要考虑暴力的一方,情况会如何?

我们有理由怀疑国家独占暴力的正统性,不仅如此,暴力正统性的定义权倘若被国家所独占,那么被国家称为恐怖主义的对抗暴力的一方,甚至连名誉都没有。不仅如此,国家所拥有的正统性在历史上总是变动的。原本对抗暴力通常就是以挑战国家正统性为目的的。新的统治权力事后会将旧统治权力的行为非正统化。因此,对抗暴力的一方倘若失败了,就会沦为“恐怖主义”;倘若成功了,它们就是“革命”。

3 女性恐怖分子

伊拉克和巴勒斯坦的自杀式袭击就是发生在我们眼前的活生生的例子。对我们而言,恐怖主义的历史绝非遥远的过去。它们与我们处在同一个时代。

“9·11”的恐怖分子中没有女性。不过就算有女性,我们也不会觉得不可思议。随着以色列对巴勒斯坦的攻击愈演愈烈,为抵抗攻击的自杀式恐怖袭击就变得越来越多。这当中,竟还有一名19岁的女学生,不禁令人哑口无言。

很让人震惊吧。这给我一种曾经经历过的、似曾相识的感觉。1966年的电影《阿尔及尔之战》中就出现过女性恐怖分子。女性也能成为恐怖分子……这已经得到了历史的验证。

日本也出现过女性恐怖分子。正如上文论述的,所谓“恐怖主义”指的是行使未被统治权力正统化的对抗暴力。在这里,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将行使对抗暴力的一方称为“女性革命战士”。使用这一名称是考虑到将来当事者会将这种暴力的行使正统化。这些女性革命战士有联合赤军的女兵永田洋子、东亚反日武装战线的浴田由纪子,还有虽未上前线作战但被看作特拉维夫枪击事件的幕后参与者的重信房子等等。

这些并非遥远的过去,这些人仍然活着(53)。她们与日本妇女解放运动的诞生几乎处于同一时期,她们与投身妇女解放运动的女性是同一代人,但她们走上了与参加妇女解放运动的女性完全不同的路。

1972年联合赤军事件震惊了整个日本,当时主导妇女运动的田中美津的一句话招致了极大的误解—她写道,“永田洋子就是我”。(田中,1972)并且她认为永田和自己“相差无几”,永田也同样倡导“女性解放”。她们都经历过压迫,永田成了革命战士,而田中自己则走向了妇女运动。她自问道,我们有什么区别呢?对她提出的这一问题,即便是30年后的今天,恐怕也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4 “既要反对恐怖主义,又要反对战争”?

如今过了30年,曾经的往事已经成为历史了吗?

30年后,出现了一位敢于回答这一问题的历史学家,这个人就是加纳实纪代。她编纂了一本名为《妇女运动的“革命”》(加纳,2003)的书。我和她的对谈《女性主义与暴力—在“田中美津”和“永田洋子”之间》(上野、加纳,2003)(54) 就收录于该书的卷首。

谈到联合赤军,除了论述女性和对抗暴力的问题以外,还必须介绍一下有关内部肃清运动的内容。联合赤军事件不单单是一场发生在浅间山庄的挟持人质与对峙枪击事件,那之后还发生了集体私刑处决事件,给那一代人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如果我也在现场的话会怎么样?也许会是杀人一方,也许是被杀一方。这种想象力穿透了那阴暗的沟渠,让许多站在那里的人陷入长时间的沉默。而我也不例外。我之所以接受加纳的提议,是因为我想要找出答案—田中曾与联合赤军的永田交锋过,实际上她还曾在永田的邀约下拜访过山岳基地,对于她与已然成为历史的联合赤军的那段相遇,还有与永田分道扬镳的缘由,我想亲耳听听田中本人的证言。然而,当我知道田中出席无望的时候,我仍然接受了加纳的恳请,决定说些什么。这一切都是有缘由的。

这是因为我读了一篇刊载在《影响》(Impaction)132号(2002年9月)上有关“9·11”事件的文章,这是太田昌国、酒井隆史、富山一郎的题为《在暴力与非暴力之间》的三人对谈。富山在回答太田所提出的问题时一开始就指出,当我们在探讨“9·11”问题的时候,是无法回避“被称作革命暴力的一系列问题”的。接着,他针对“9·11”事件之后出现的“既要反对恐怖主义,又要反对战争”的口号表示了担心,因为这一口号会使得抵抗运动中的实战斗争和非法斗争被看作“不该过问之事”。为了“反对(布什的)战争”而不得不“反对恐怖主义”的状况被他形容为“恐怖驱使下的借口”。他的主张看上去是在批判非暴力主义的PC(55)法西斯主义。

酒井与富山的看法一致。对于“既要反对恐怖主义,又要反对战争”这一口号,酒井这样说道:“这一口号反映了权力者在面对复杂情况时的无计可施,即他们对暴力状况的定义与其背后所隐藏的那个显而易见的现实之间相距甚远。”(太田、酒井、富山,2002:10)太田曾翻译过参与阿尔及利亚解放斗争的弗朗茨·法农(Frantz Fanon)的著作,他引用了法农的话并指出:“可以说,导致殖民地的状况出现的恰恰是殖民地资产阶级,但他们带来了一种新概念,即非暴力。”(太田、酒井、富山,2002:9)他们达成了这样的共识,即“非暴力”就是对统治权力的屈服。在这里虽未明说,但还隐藏着另外一个疑问,那就是当“敌方”是压倒性的统治暴力时,对抗暴力又有什么不对呢?这其中暗含对“9·11”恐怖分子的一种无法说出口的共鸣。事实上,在听到“9·11”报道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日本知识分子痛快叫好。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不仅仅只有男性抱着这种义愤填膺的想法。日本为数不多的无政府主义者水田风在与最近逝世的向井孝的共同通信《风》之中,从非暴力直接行动的立场出发,表明自己不赞成“既反对恐怖主义,又反对战争”。(水田,2002a)当水田被问到是否对“9·11”事件有“共鸣”时,她是这样回答的:

我的回答是“我站在恐怖主义一方”。这就是我的立场。从非暴力直接行动的立场来看,我不否定恐怖主义。我不会否定那些逼不得已的行为。因此我的答案是肯定的。(水田,2002a)

她是这样解释自己为什么会站在“非暴力直接行动”的立场上的,“无论通过何种手段,与压迫作斗争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以牙还牙是理所应当的”。另一方面,她又强调道,从“非暴力直接行动”的立场出发,“无论是以往的还是今后的‘恐怖主义’,我都不会反对”。在此基础上,她重申自己是“站在恐怖主义一方”的。

反对越战的时候,我曾经为拿着武器战斗的人加油,也曾支持、支援过投放炸弹的东亚反日武装战线的人。这次,我所说的“站在恐怖主义一方”的意思是,我支持现在正在遭受压迫的人,(想要)站在同权力斗争的一方,这就是我的首要“立场”,也是我看似是场面话的真挚之词。(水田,2002b)

她的想法肯定了弱者在穷途末路、逼不得已时对抗暴力的行为,却唯独没有解释有关性别的问题。

正如富山和水田所反对的那样,我也一直强调“既要反对恐怖主义,又要反对战争”。除了这些贫乏的词语,我其实同那些无助的人站在同一立场上,因为我也无法用语言来描述自己的想法。然而也许在他们眼里,我同其他人一样,促成了“弱小之人同暴力的合谋”(引用酒井的发言)。(太田、酒井、富山,2002)。更甚者,我曾经在有关“9·11”事件的文章(上野,2002b)中写道,我反对弱势群体使用对抗暴力。在以《弱者的思想》为题的拙文中(经修改后改名,收录为本书前言),我的论述也许会招来读者的误解,以为我将抵抗者“弱势化(解除武装)”。因此我认为,他们对于“既要反对恐怖主义,又要反对战争”这一口号的批判,也是对我的批判。

这篇曾刊载于《朝日新闻》的文章不仅收到了许多赞同的声音,也同样受到了各种人的反对,特别是一些持反殖民主义观点的人。他们指责我,认为我不承认民族解放斗争和抗日战争。很多人对面对压迫性暴力的不抵抗抱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之感。对抗暴力往往面对的是压倒性权力下的不对称性。毅然赴死的恐怖分子的行为看上去是一种英雄主义,而我们很难避免对这种英雄主义的浪漫化以及由此产生的自我陶醉,认为与自身的世俗与卑微相比,那些面对死亡大义凛然的英雄主义是值得赞美的。然而,所谓“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价值”这一命题本身实际就是卑微的人盛气凌人地将卑微隐藏起来的意识形态。这里可以联想到“新历史教科书编纂会”的人(56)

我不觉得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价值”。我认为女性主义思想是“活下去的思想”,因此对于这样的女性主义思想而言,我英雄主义带来的只有消极的结果,是没有任何益处的。而且,对抗暴力(以牙还牙的想法)不过是具有行使暴力能力的人所拥有的一种手段罢了。倘若弱者想要试着对抗,只会遭到彻底的反击,并且遭遇比以前更为严苛的打压。暴力中所谓“压倒性的不对称性”,指的正是这种情况。

我脑中想到的不只是女性,还有孩子、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在这里,我们当然可以把女性拿出来单独加以论述。但是,当这些人集合成一个弱势群体之时,绝大部分所谓“女性问题”都会涌现出来。倘若能放弃那些需要依赖他人生存的人,所谓的“女性问题”也基本上会烟消云散吧。虽然性别研究早已证实,“女性气质”“母性”这些所谓的女性“特征”,与女性作为弱势群体中的一员之间毫无关系,然而,如果说性别问题产生于历史对“女性”地位的建构,那么,与其无视这种历史语境,不如从中提炼出女性的思想。这才是女性主义思想吧。

“我们需要继承[对抗暴力的(引用者注释)]讨论,借鉴其他的语言体系,准备好用以运动实践的语言。”(太田、酒井、富山,2002:7)我同意富山的看法,因此本章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用一种不同于男性语言的方法,并且在不掉入性别本质主义陷阱的情况下,更进一步地思考对抗暴力与性别的问题(57)

5 自杀式恐怖分子所带来的冲击

在巴勒斯坦,绝望抵抗的自杀式恐怖分子接二连三出现,其中,一位发动自杀式袭击的19岁女性恐怖分子更是带给我极大的震撼。十多岁的“女孩”本是“弱小”而又“纯洁”的,她同自杀式恐怖分子联系在一起,不禁让人们觉得她一定有着逼不得已的苦衷。

看到这名恐怖分子女孩的报道时,我写道,这让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就是1966年的电影《阿尔及尔之战》。这部电影在学生斗争逐渐走向武斗的时期上映,给观众带来了深深的震撼。让我们从太田的回忆中再次回顾那个“著名的场景”。

卡斯巴是一位从殖民地集中管理居民区中逃出来的女性,她在购物篮中藏了一枚炸弹,通过法国军队的检查走到了街上。她把炸弹放进了一家时尚餐厅,那时殖民者和他们的家人正一起开心地吃着饭。紧接着出现了这样一个镜头,(中略)炸弹被引爆,一个四五岁女孩的笑容瞬间消失。(太田、酒井、富山,2002:9)

在和加纳的对谈中,我说这部电影的桥段是自杀式袭击,但这句话显示出了我对这个问题的误判。从我这种无意识的误判中可以引出几个对抗暴力和性别的论点。

首先,将幼童作为恐怖主义牺牲品的情节设定可以引起我们这样的思考:“革命”和“民族解放”这种“大义”是即便牺牲无辜的人也要追求的价值吗?镜头聚焦在小女孩天真烂漫的脸上。加纳引用了萨温科夫(Savinkov)所写的《恐怖分子回忆录》中的一个例子,“一名俄罗斯恐怖分子说,当我看到有孩子乘坐着大公爵的马车时,就不想引爆炸弹了”。(上野、加纳,2003:13)当然这是文学,并不是现实,真正的恐怖行动中(几乎)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在现实中,无辜的人只能手无寸铁地成为牺牲品。

电影制作方在将恐怖行动执行者设定成女性这点上考虑得十分周到。这是因为,这场恐怖行动是弱者杀死了弱者。女性的弱小同小女孩的无辜相抵消了。如果恐怖分子是男性会怎样呢?观众的反应恐怕会有所不同吧。如此想来,我有充分的理由将电影中的人物误认为自杀式袭击的恐怖分子。如果要抵消孩子的无辜,弥补其牺牲代价的话,那么恐怖分子也要了结生命,(当时的)我就是按照这种逻辑思考的。倘若小女孩的死换来的是女恐怖分子的生,我会心怀不忿,很难接受这样的事态发展。于是,我在无意识之中,通过误解达到逻辑自洽。

另一方面,我在同加纳的对谈中指出,恐怖分子成功的理由也是由于性别。我认为法国军队之所以让这位女恐怖分子通过检查,正因为她是女性。女性等同于非战斗力,这种性别的刻板印象反倒成了恐怖分子成功的关键。自古以来,女性依靠表面上的弱小,轻松让敌人卸下防备,这种战术屡见不鲜,并且她们还可以使用炸弹这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用石头和刀剑做武器的话,女性也许就不具备战斗力了吧。然而,如果是使用高科技兵器甚至是将自己变身为武器,女性也能具有巨大的杀伤力。所谓自杀式袭击的恐怖分子,就是将自己变身为武器而牺牲的一种战术。在我的误解背后存在着这样的条件—女性要想成为恐怖分子,必须以自己的牺牲为前提。这才是弱者的战斗方式。

只有二流战斗力的人却发挥出了一流甚至更高的战斗力,这是在极其罕见的情况下才能成立的悖论,而且这种战术只能使用一次。因为第一次也许会让对方措手不及,从第二次开始,敌人就会有所警惕。

6 赤军女兵

女兵究竟是不是二流战斗力,这也是非常发人深思的问题。众所周知,苏联曾经动员过女兵。本来,在可以称为劳动力总动员体制的计划经济下,这个国家在动员女性成为经济战的战士时从未犹豫。因此动员女性作为军事战的战士,这个国家同样也未曾犹豫。

我们从德国军队在东部战线的经历中了解到,苏联红军也有过女兵部队。在以往的报告中可知,她们的勇敢毫不逊色于男性,甚至比男性更为残忍。在女兵是否“比男性更为残忍”这一问题上,有报告表明纳粹集中营中,女性看守人员“比男性更为残忍”。然而对于这些结论我们都需要谨慎判断。这是因为,众人期待女性拥有“女性气质”,而她们所执行的任务与“女性气质”背道而驰。对于接受这些信息的人而言,两者之间产生的偏差有可能扩大了这种对“残忍”的认知。

7 联合赤军的女兵

说回联合赤军的女兵问题。首先声明,在本章中,我的目的并非论述联合赤军事件。我没有做好论述这一问题的准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做好准备。我能做到的是,在女性革命战士这一问题语境下,提出一些有关联合赤军的问题。正如我在与加纳对谈中所说的那样,我为参加这次对谈,第一次读了永田洋子的《十六的墓碑》上下卷(1982—1983)、《续十六的墓碑》(1990)等文献。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1972年的联合赤军事件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抹去的时代污点,也是历史留给我们的阴影。更坦率地说,我在面对这一问题时总有一种抗拒感,不想看、不想听,因此我一直避免谈论这一问题。

如今已经过了30年,当时的事件已经成了历史,回顾过去也隔了足够长的时间距离。这段时间,坪内祐三的《一九七二》(坪内,2003)以及三上治的《一九七〇年代论》(三上,2004)等以此为契机出版。2003年的电视节目《浅间山庄枪击事件》,这部以警方视角制作的纪录片也因为这一事件成了值得“回顾”的一段“过去”。加纳所编辑的《以解放为名的“革命”》(加纳,2003)也同样是基于这样的历史认识(58)

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谈论联合赤军的人绝不在少数。然而我认为,只有与事件本身有一定的距离,才有论述的可能性。1958年出生的坪内是比我“晚一代”的人,三上与我是同代人,然而三上最初也说自己认为联合赤军的思想立场存在违和感。也就是说,他承认他与事件之间“有一定的距离”。然而与联合赤军相关的人反倒义正词严地谈论这个事件,这让我觉得十分可疑。在这点上,我也不例外。我既非当事人,也没有偶然误入当时的山岳基地。我应该对那些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闭嘴,对那些不明白也不了解的事情应该置之不理。

对于这样的我而言,“迟到的青年”(59)之一大冢英志使我大吃一惊,他在《“她们”的联合赤军》(大冢,1996)一书中,考察了以往没有人提过的联合赤军事件的性别问题。1993年联合赤军事件的最高法院审判结果公布,引发了外界对联合赤军的进一步关注。令我震惊的是,这名“晚一辈”的学者细致分析了包括审判结果在内的联合赤军的相关文献,还使用了在当时已经成形的分析方法—性别分析的手法,提供了独树一帜的视角。我虽然并不赞同大冢分析的所有内容(60),但他以“可爱的女性”为关键词,指出了联合赤军中存在的厌女(misogyny)现象,论述方式十分有说服力。

革命左派和赤军派仓促组成联合赤军,其中主导全局、握有实权的领导者是赤军派的森恒夫,革命左派的永田是他的追随者,这一事实被那些煽动性媒体掩盖。不仅如此,无论是媒体还是赤军派的狱中领袖盐见孝都在不停地重复“女性对女性的肃清”“生不了孩子的永田的嫉妒心”之类的厌女论调。同时代的田中美津等人无法抑制地谈论联合赤军事件,也是因为想要对抗媒体和左翼之中基于性别歧视的对永田的抨击。她们在联合赤军裁决之时一直在旁听[支援(联合赤军)被告女性追溯事实真相之集会 1973]。

永田在革命运动中曾被自己所敬仰的男性领袖强奸,之后又遵从组织的命令与坂口“结婚”,婚后她打掉了他们的孩子。永田的性爱观是相当保守的,她觉得一旦发生了性关系就应该结婚,如果没有结婚的打算就不应该发生性关系,可以说她仿佛不属于那个如火如荼进行着性革命的时代。而且这种在同志关系基础上以报效组织为目标,并按照组织指示缔结婚姻的做法,和统一教或奥姆真理教并无差异。在“革命”名义下,个人要绝对服从集体的目标。

联合赤军承认了“女性革命战士”,以“革命”的“男女共同参画”为目标,很有那个时代的特征。然而,“女性革命战士”的“女性特征”只起到了负面作用。森恒夫曾表示出对包括月经出血在内的各种女性生理现象感到厌恶。他把远山美枝子概括为梳着长头发、小女人一样双膝并拢斜坐着的人,他还称金子美千代(金子みちよ)靠着孕妇的身份搞特殊化。

大冢写道,“永田无法把自己放在‘女性’这一框架之中,因此同厌恶‘女性特征’的森恒夫结成了奇妙的斗争联盟,这就是联合赤军事件的组织构成”。(大冢,1996:76)其实,田中早在大冢文章发表的20年前就已经写过类似的内容。

倘若能比男性更具能动性地贯彻男性的革命理论,那么女人都会变成永田洋子。(中略)这个世界上向男性卑躬屈膝的女人也都是永田洋子。(田中1972,1992,2001:272)

田中自问道:“她杀害了有身孕的女性,而我遇到了妇女解放运动—她和我之间究竟是在哪里走向了不同的两个方向呢?”(田中,1972,1992,2001:273)

2004年3月27日,文京区市民中心召开了《以解放为名的“革命”》的刊行纪念论坛。会场上人声鼎沸,来宾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了田中美津身上,因为她很少出现在公众视野并且一直拒绝谈论过去,而人们想要知道她会如何谈论妇女解放。田中虽然没有接受加纳与我的三人对谈,但是她接受了加纳的邀请并出席了该纪念论坛。

田中在演讲开始就表明这是她本人“在国内第一次谈这件事”,她说,“现在也许就是说出真相的时刻了”。她道出了当时在永田邀请下访问妙义山山岳基地的经历。实际上,她的这次吐露并非“国内第一次”,因为在《给生命中的女性们》(田中,1972)一书中,她已经提过那次经历了。然而,这是她第一次在公众面前谈论有关联合赤军内部的“整肃”问题。当她道出下面这段令人印象深刻的感想后,会场立刻变得鸦雀无声。

永田杀害了一位戴耳环的女人,为什么?因为那是她自己。永田又杀死了一位怀孕的女人,为什么?因为那也是她自己。

这短短的几句话,田中就一针见血地道出了女人不得不选择杀死自己的厌女表现。

厌女对于男性来说是对他者的厌恶,而对女性来说是自我厌恶。“女性的特征”只会成为革命战士的累赘,累赘就需要消灭掉。这是比谁都更努力地成为一名女性革命战士的永田所做出的选择。

8 没有“整肃”的联合赤军?

联合赤军事件之后被判定为一场集体性的私刑处决事件,这使得外界对武斗革命路线的关注急速降温。然而,女性革命战士并不仅出现在联合赤军中。历史的“如果”让我浮想联翩,如果联合赤军没有犯下私刑处决的罪行,那会怎么样呢?他们是不是直到今天都会被当作英雄主义的斗士呢?因为在这场创下了史上最高收视纪录的浅田山庄事件的实况转播的画面前,有不少日本人紧攥着拳头,默默为联合赤军加油鼓劲。

实际上,“没有整肃的联合赤军”在以下这些事件上得以体现。1972年的以色列特拉维夫机场的枪击事件中,重信房子也参与了。有相关人士表明,联合赤军事件直接导致了这起枪击事件的发生。(Steinhoff,1991,2003)之后,东亚反日武装战线连续策划了多起恐怖袭击爆炸事件。1974年8月30日三菱重工总部大楼爆炸事件又造成了8人死伤。一个月后,他们以“东亚反日武装战线‘狼’部队”的名义给相关媒体寄送了犯罪声明。10月14日,东亚反日武装战线的“大地之牙”再次引爆了三井物产总部。接着,11月25日“狼”于帝人中央研究所,12月10日“大地之牙”于大成建设总部,23日“蝎子”于鹿岛建设工厂,接二连三地发动了恐怖袭击。次年5月,犯罪团伙8人终于一齐落网。这伙人中有两名女性,她们是大道寺绫子(大道寺あや子)和浴田由纪子。

倘若存在这样的集体,他们遵守规定、禁欲、没有性骚扰,也没有剥削女性的性。他们有着坚固的同志般的感情且相互信赖,也不会动用私刑、处决成员,在“人民”的名义下,沉着冷静地执行着恐怖主义……那么,他们是否应该被称赞为“革命战士”呢?

这些疑问引导我们提出一个根源性的问题,那就是“暴力”可以因其目的而被正当化吗?我们暂且不谈战略战术上的问题,不讨论这种“暴力”对于达成目的而言是否有效。实际上,与其目标(“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相比,联合赤军所提出的“以枪支开路”的手段实在过于天真。而像东亚反日武装战线那样引爆侵略性企业所在建筑物,也不可能阻止得了日本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而所谓过激的战斗手段,实际上也可以说是穷途末路的少数人的鲁莽之举。与其说它是一种达到目的的有效手段,不如说是一场想要追求象征性效果的斗争。这样一来就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这种牵连无辜第三方的象征性斗争真的好吗?为什么不用精准打击式的攻击来对付“敌人”呢?

然而,能够通过暴力来破坏的物品与肉体实际上只是制度的代理人罢了,它们并非制度本身。站在革命左翼政治经济分析的立场上来说,他们想要摧毁的目标是全球化帝国主义制度,然而就算他们破坏了世贸中心,制度本身还是纹丝不动。武力斗争这种手段所能达到的“效果”本身就值得怀疑,但即便如此,仍有人推崇对抗暴力的政治意义与象征效果。

对抗暴力,它与统治权力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非对称性,因此对抗暴力需要极大的自我牺牲,因此这种行动在情感伦理上就具有一种浪漫主义色彩,并且执行人的行为很容易被视作英勇献身。正如有人说,虽然目的和手段并不正确,但心境是纯粹的。抵抗这种诱惑本身并不容易。联合赤军执着于“枪支逻辑”的背后是他们早已做好了被击毙的心理准备,这点从他们的证词中就可以知道。他们所谓的“歼灭战”,要“歼灭”(“战斗到只剩一人”)的其实是他们自己,他们知道这种战术是一种“鲁莽”的自杀行为。不,也许应该说这里有一种逻辑的颠倒。正因为这是一种自杀行为,所以才纵容了这种战术上的鲁莽。而且,正因为他们在山岳基地做好了赴死的准备,因此能忍耐极为残酷的磨炼,并对集体保持绝对忠诚和透明。

事实上,在“整肃”的过程中,受害者都会出现不可思议的行为。在被逼到极限状态时,他们不会再控诉这种整肃的不合理,甚至不再为保护自己而辩护,而是开始坦白自己应当被“整肃”的过错,甚至还包括一些尚未实践的妄想。这就像是对神明的告解,好像在说“就算你保持沉默,神明也全都知道”。他们说出那些不说出口就不会有人知道的内心独白,这会使他们一步步地把自己逼入绝境。就像绝对透明性所要求的那样,共同体之间不允许存在任何秘密。

9 “以死来承担责任”

东亚反日武装战线的浴田由纪子也诉说了被称为“胶囊思想”的同样的“情感逻辑”。所谓“胶囊”指的是为了确保“断绝后路的斗争”的实行,他们预先准备好了装有氰化钾的胶囊。“为了担负起死者与伤者的责任,我们选择了死亡。”(浴田,2002:72)这就是支撑他们行动的“逻辑”。2002年3月,距离逮捕已经过了20年,当长达6年的上诉结果下来后,浴田在向东京地方法院上交的最终意见陈述中这样写道:

面对这个国家政府以及历史上的侵略性企业,我们要向战争问责,要求他们为历史上的压迫和榨取行为谢罪并给予补偿,要求他们明确承担自己的责任,这就是我们战斗的理由。我们自己也有心理准备,需要担负同样的责任并道歉,倘若不向死伤的人担负起我们的责任,斗争的目的就不再有说服力了。(浴田,2002:70)

提出该提案的爆炸战斗的领袖斋藤和已经用行动贯彻了“以死来承担责任”的逻辑。斋藤与浴田一同参与了三井物产总部的爆炸袭击,他被逮捕后直接服毒自杀了。有关这种责任的逻辑,浴田的证言中有这么一段第三方的发言。

斋藤勇敢地担起了责任。希望被告人[指的是浴田(引用者注)]也能够好好负起责任。(浴田,2002:71)

重信房子也坚信这种“以死来承担责任”的思想。然而在这之后,这种思想遭到了众多批评,有人质疑“死亡真的能承担起责任吗?”对此,浴田这样解释道,“对于那些无法承担的难以挽回的责任,我们选择献出自己的生命来抵罪”。这就是浴田眼中的“胶囊思想”。

然而浴田所说的“责任”的对象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陈述书中,她这样说道,“当时我们坚信不疑的就是继续武装斗争的必要性,以及承担革命中犯错的责任,还有整肃的实践”。(浴田,2002:72)这种表述似乎是说,责任在于出现死伤人员,但“武装斗争”的路线本身并不存在错误。也就是说,行使对抗暴力本身被正当化了。

浴田的长文陈述书中记录了这些年来她想法的改变,十分引人深思。之后,浴田还坚决否定了武装斗争的正统性。她写道,暴力出于任何“正确的目的”都不能被正当化,因为暴力本身就是一种“压迫和破坏”。(浴田,2002:94)

我不知道浴田的这种“转念”是否与性别有关。从她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她把炸弹改良为“适合女性”的小型炸弹,但她说这样做只是因为总要有人去做这件事。由此可以看出,她并没有自觉到,自己“以女性身份参与了”对抗暴力。非要说的话,她与团队领袖即丈夫斋藤结婚,成为“一辈子支持他的人”,其动机或许可以说出于这种“女性特质”。面对斋藤的死,她怀念地说道,“我自己要思考自己的事,自己决定,自己行动,今后再也没有人给我指导方针了”。(浴田,2002:85)

10 是革命战士还是“皇军战士”?

我们再来看特拉维夫机场枪击屠杀事件中的一位男性革命战士冈本公三。《日本赤军派》(Steinhoff,1991)的作者、夏威夷大学社会学家帕特里夏·斯坦霍夫(Patricia Steinhoff)在该书的开头有一段令人印象深刻的记述,记录了自己曾经赴以色列访问被关押在监狱中的冈本。“你如何看待你的行为?”面对她的提问,冈本说道:“我是革命战士,战士就是要绝对服从命令。”

这句话在读者心中激起波澜。倘若这里的“革命战士”替换为“皇军战士”又会怎样呢?冈本的话与皇军士兵的话太相似了。他的似乎在说,暴力这种“非常手段”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行使,也就是将目的放入括号里时,更直白地说,就是当停止思考时。

斯坦霍夫记录了这句令人印象深刻的话,但她并没有将赤军派解释为“日本文化论”实践问题中的一个事例。纳粹德国的士兵也说过和士兵冈本同样的话。因此这种“皇军士兵”的联想恐怕无法被解释为日本文化的特性。相反,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国家军队战士与革命战士之间的相似性问题。

1995年发生了奥姆真理教事件。联合赤军因与奥姆真理教之间存在的相似性而再次受到了关注。在1996年发行的《联合赤军与奥姆真理教》(Steinhoff、伊东,1996)中,斯坦霍夫在书的开头写道,“无论是联合赤军事件还是奥姆真理教事件,都不仅仅是日本之事,也不是日本社会独有之事”。(Steinhoff、伊东,1996:21)关于联合赤军事件,某些被称作“有识之士”的人把它看作“日本集体主义的末路”,而斯坦霍夫通过全方位而又细致的考察推翻了那些人自鸣得意的论述。

顺便一提,这些关于赤军的详细缜密的社会学研究出自一名外国女性研究者之手并非偶然。正如“晚一辈”的大冢英志能够与联合赤军保持一定的距离,斯坦霍夫作为外国人也得以冷静地保持距离,而且她的研究是她自己的成就。对于如此高水平的社会学研究出自一位外国人之手,我丝毫不觉得遗憾,并且我不认为日本人可以取得同样的成果。

从重信房子的证词中我们可以知道,特拉维夫机场事件的发生,其直接原因就是联合赤军受到的打击。他们将私刑处决事件看作革命斗争的污点,想要一雪前耻,向世界展现日本赤军的存在感。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向世人展现一次没有肃清的武装斗争。可以说,经过这次事件,日本赤军在巴勒斯坦获得了一定的公民权。

重信房子活了下来并返回了日本,如今她如何看待当时的武装斗争路线呢?如果不亲自问本人,我们也无从得知。然而另一方面,巴勒斯坦的事态在这30年间越发严峻,以色列的暴力和反以色列暴力的对抗暴力进一步加剧。如今,“没有暴力的世界”俨然成为幼稚的幻想。在这种国际政治形势席卷之下,如果有人开始鼓吹历史证明了武装路线的正确性也并不奇怪。

11 公民社会外部的法外之地

我在与公民权和性别相关的论文(本书第一部第一章)(上野,2003)中提出,能够正统行使暴力的,除了国家还有另外一个主体。国家的暴力不被看作犯罪,而在另外一个被称为私领域的场域中,父母对孩子的暴力、丈夫对妻子的暴力,也在隐私的名义下隐去了犯罪的实质。《反家庭暴力法》于2002年出台,但这一法律并不对加害人治罪。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即便妻子提出诉讼,警察也不予理睬,公权力一直拒绝介入私领域。因此,私领域成了公民社会中法律无法触及的“法外之地”。

在这里,我还想加上虐待老人的问题。樋口惠子认为看护保险这种第三方的介入起到了对家庭这一无秩序地带来说的“探照灯效果”。也就是说,私领域不仅不是“爱的共同体”,还是强者对弱者专断强横、包括身体暴力在内的公民社会之外的世界。

国家和私领域都处于公民社会的外部,在这点上,二者有着共同之处。并且在私领域之中,拥有公权力所赋予的行使暴力特权的人被看作一等公民,他们被动员为公权力行使暴力的一方(军队)。换句话说,以兵役这一义务为代价,私领域的暴力不被看作犯罪,似乎正是公权力给予他们的特权。在这种公领域暴力与私领域暴力之间,一定存在着贯通二者的逻辑,这种直觉性的思考就是这篇论文的论点(61)

从临床经验上来说,丈夫对妻子的暴力、父母对孩子的暴力常常是这样的:施暴者将那些绝对无力还手的弱者逼迫到难以逃离的窘境,施暴时考虑周到,狡猾地绝不让他人发觉。而且这种暴力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关于这一点,施暴者总会辩解那不过是“气头上”的一时冲动,但其实大多数都并非如此。

私领域的暴力出现在权力悬殊的非对称之中。受害者的不还击,一方面是暴力让他们无力还击,另一方面也是习得的结果。还击的受害者会遭到更加残酷而激烈的暴力。因此,受害者除了选择“在暴力(的处境)中活下去”以外,他们别无选择。

在家暴临床心理咨询中,没有人会建议受害者去进行反击。这是因为,他们如果能够反击,就不会成为受害者了。相反,专家给受害者提供的建议只有一个,那就是逃跑。社工以及咨询师的努力就是为那些无法逃离的受害者提供一个可以逃离的避难所。“逃跑”意味着让他们不再成为受害者。

因此,当事人首先要有自己是受害者的自我认知。在临床心理学和精神医学中一个术语叫IP(Identified Patient),该词原本指的是“被第三方(专家)鉴定为患者的人”。但这个词是否也可以指自己将自己认定为患者的人呢?在家暴临床中我们可以发现,受害者很难将自己“定义”(identify)为受害者。当事人承认自己为受害者是他/她能改变当下现状的最低限度的条件。谁都无法援助不想要改变现状(“治疗”)的当事人。

因此从认同的理论来说,比起让当事人“作为受害者”,更准确地说是让他们“成为受害者”。与一般的观感不同,“成为受害者”并非承认自己的弱小,而是面对加害者伸张自己的正当性,是一种赋权(empowerment)。

然而,无论怎样的人际关系,当语境发生变化时,弱者也会变为相对的强者。被丈夫殴打的妻子也许会虐待孩子和老人,被虐待的孩子也有可能会残害宠物和小动物。这就是丸山真男所说的“压抑的转移”。想从暴力中“逃离”的妻子总会“为了孩子”而选择自我牺牲和无私奉献,将其作为不想改变现状的借口。然而,倘若母亲一直是一名受害者,那么她所遭受的暴力将会赤裸裸地呈现在孩子面前,将孩子置于加害的环境之中。妻子如果一直都是受害者,那么作为母亲的她对孩子而言就会是一名加害者(62)

12 加害与受害的双重性

受害与加害的复杂状况不能单纯地分开看。也就是说,我们要意识到,倘若受害者一直是受害者,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加害者。30年前,在掀起妇女解放运动的女性声音中,就有人痛切疾呼,证明了这一逻辑。

田中美津曾说,“永田洋子与我之间只隔了一张纸”,这不过是一种比喻。以往的论述很少提到,田中在创立新宿妇女解放中心之前,曾经同新左翼的运动家一同活动。田中曾说“新左翼怀胎十月所生出的怪胎”就是妇女解放运动。同样是新左翼,一些女性像永田一样成了女革命战士,而有些女性则投身到了妇女解放运动之中。其中田中曾经表示她无法接受精英阶层的男学生的“自我否定”,这是因为田中曾是儿童性虐待的受害者,要如此肮脏不堪的自己进行“自我否定”,那恐怕已经不存在什么可以否定的自我了,这一转念使得她告别了新左翼。

同一时期告别新左翼的还有另一位女性运动家。有一篇题为《在全学连第三十次定期大会 我们决定向性别歧视/排外主义宣战》的里程碑式的文章,这篇文章之后被《资料 日本妇女运动解放史》(沟口、佐伯、三木,1992—1995)所收录。我编纂的《日本女性主义》的第一部《妇女运动与女性主义》(井上、上野、江原、天野,1994)也收录了该篇文章。该文章同田中的“从便池中解放”(63)一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两篇文章都是日本女性主义讨论“慰安妇”问题的初期成果,并且这两篇文章不再从“自我否定”和“加害者意识”出发,而是解析了女性的受害与加害的扭曲结构。在文章的开头,作者发出了这样一句略显生硬的宣言—“我们必须清楚,我们女性能够用女性自己的语言,谈论女性自身的问题,这在日本阶级斗争史上是第一次。不,是在以往所有的马克思主义运动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事”。从这篇文章的文体来看,作者是在抒发激动而又迫切的情绪。而该文作者冈泽文江说,仅凭“他人之痛”,“把被压迫民族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是无法战斗的。她这样写道:

日本陆军慰安妇的90%都是朝鲜女性,而日本女性还尚有余力弄清楚自己究竟为何成了慰安妇。“为了国家”这句话能最大限度地将她们从疯狂中解救出来。但她们不被允许看清本质的自身存在,这使得她们陷入了更深的深渊之中。(中略)在慰安妇割裂女性的性这一点上,日本女性与朝鲜女性本质上是一样的。然而对于同属慰安妇的朝鲜女性,日本女性慰安妇作为日本这一压迫者的一员,却想将自己与她们区分开来。这种区分使得日本女性进一步陷入了深渊之中。在这里,我要考察的是女性的割裂,女性与女性之间最为严重的割裂关系。强加在女性身上的普遍的本质制度—慰安妇这一制度,使得压迫民族的女性将这种制度所带来的痛苦转化为一种自我存在的痛苦。(井上、上野、江原、天野,1994:87—88)

女性由于是受害者,因而成了加害者,我不知道还有谁能将这种双重意义比冈泽表达得更淋漓尽致。

我作为一个女性被压抑的性、作为一个压迫民族的日本人的丑陋、以及谁都不会遭遇的作为统治者的凄惨与悲痛,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一个整体。我就是这样一个被撕裂的、作为整体的存在。(井上、上野、江原、天野,1994:88)

20世纪80年代,我也从一位在日菲律宾女性口中听到过同样的话。在全球化和日元升值的情况下,性产业的人口国际迁移发生了改变。原本日本男性会参加买春旅行团,而现在情况发生了逆转,作为性工作者的亚洲女性流入日本。这位菲律宾女性在得知日本妻子在丈夫去亚洲其他地方出差时,会在他的行李箱里放好避孕套的时候,不禁说道:“我们这些亚洲女性在用身体偿还你们这些日本女性压抑所欠下的债。”

短期来看,的确可以说日本妻子纵容了丈夫的性侵略。然而从长期来看,妻子不得不容忍丈夫买春,还被迫协助丈夫,即便受到了如此侮辱,但仍然没有离婚这一选项,她们也是父权制的受害者。但是日本女性一直甘于扮演这种受害者的角色,结果导致日本的父权制迫使其他国家的女性接二连三地成了压迫的受害者。

冈泽这样急迫地写道:“革命急不可待。我们女性再也不能等了。不能再等待男性了。我们要快点找回自己。”(井上、上野、江原、天野,1994:90)她还在文章中写道:“没有今天的解放,就不会有明天的解放。”这也与妇女解放运动理论有关。也就是说,为了实现革命这一未来的目的,我们必须与把现在作为牺牲品的这种禁欲式手段告别。

为了未来的大义,现在可以做出任何牺牲。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都是存在于革命运动之中的手段。其中不仅包括对世俗快乐的禁欲,还包括对女性的压榨、对弱者残酷的舍弃,还有暴力,以及无辜卷入的第三方的牺牲。

然而,对以性爱与家庭的日常生活为战场的妇女运动和女性主义来说,男性与女性的关系、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并不意味着“今天的牺牲”之后就一定会有“明天的解放”。特别是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谁也不能强迫孩子禁欲和牺牲。在受精神主义支配的联合赤军所在的山岳基地中,我震惊于有人生下了孩子并试图将其抚养长大—尽管最终遭到了肃清。当然,我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的人,即便是在奥姆真理教的萨蒂安,也有人生养孩子。

从今天的后结构主义性别理论来看,性别歧视在每一次话语实践中,在彼时、彼地不断重复和再生产。今天,我们无法保证作为歧视者的男性今后不再是歧视者。对于解放,我们不能奢求,只能积累此时此刻细小的日常解放。而早在后结构主义之前,妇女解放运动就已经提出了这种观点。

13 逃出去,活下去

让我们再一次回到开头的问题。

“女性也应该成为士兵吗?”是应然性问题,“女性也能成为士兵吗?”则是实然性问题。而我又添加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女性也能成为革命战士(恐怖主义者)吗?”。对于这个实然性问题,历史的经验已经给出了答案。国家暴力曾动员过女性,对抗暴力也曾动员过女性。而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女性都可以“像男性一样”高效地杀人,冷酷而残忍。女性已然成为施加暴力的主体。

另外再加一个问题,女性是否可以“比男性”更为冷酷和残忍呢?因为没有可供比较的可靠数据,所以无法从经验上判断。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中,女兵对男囚的虐待震撼了全世界。男性士兵也参与了虐囚,女性只不过“像男性一样”参与了虐囚而已。“不像个女人”“区区一个女人”这种性别歧视的论断才使人们对女兵的所作所为感到“震惊”。然而,用皮带勒男囚脖子的女兵在证词中说自己是在“上司的指示下”这么做的。在有严格性禁忌的伊拉克,伊拉克男性和美国女兵的性别角色发生了颠倒,在民族歧视之上又添加了性别歧视,成了一种更为扭曲的丑闻。

在我们现在所生活的时代,人们不再会为女性是施暴主体而感到震惊。综合职位(64)的女性向我们证明了,男性可以做好的事情,女性同样可以做好,只是以前从来没有给予女性证明的机会。

然而,我还没有解答那个应然性问题。“女性也该成为士兵吗?”对于这一要求“军队男女平等”的问题,美国主流派女性主义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如果这就是女性主义思想的话,那么我(们)必须跟这种想法告别。另一方面,“女性也该成为革命战士吗?”这个问题或许有着更为广泛的含义:“女性也该成为对抗暴力的主体(比如说恐怖分子)吗?”对于这个应然性问题,女权主义者之中许多人都犹豫不决。这个问题使我们无法避开一个具体的相关问题:“你支持巴勒斯坦的女性恐怖分子吗?”有人会说,弱者最后的手段就是在绝望的战斗中奋不顾身地抵抗,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守护所谓的“民族独立”的价值。

暴力这种手段一直以来都被放在“目的是否可以将手段正当化”的语境中思考。也就是说,没有人认为暴力是可怕的手段。那么倘若目的是“解放”、是“自由”,那么通过暴力达成的“解放”和“自由”又意味着什么呢?有很多人曾经指出,美国给伊拉克带来了“民主主义”和“(逃脱专制的)解放”,然而这不过是由武力强加的“民主主义”和“解放”,这中间充满了矛盾。对于阿富汗亦是如此。美国一部分女权主义者认为,美国给阿富汗带来了“女性解放”,但由军事力量强加的“女性解放”究竟是什么呢?对抗暴力所带来的“解放”和“自由”又是什么呢?

暴力必然会产生牺牲者。我在上文已经论述了以自己的死亡来抵消牺牲的恐怖分子的逻辑(这也是当事人自我辩解的说辞)。自杀式恐怖主义所牺牲的是自己,那么难道就是说,暴力的受害者首先是行使者自身吗?因为行使暴力的人已经由此被置于暴力的结构之中。牺牲的是他人还是自己,其实并无差别。暴力结构中的主体化即为服从,他们成了暴力的牺牲品,并通过自身成为受害者,从而成为对于他人而言的加害者。“杀人的一方”总会变成“被杀害的一方”。为了不变成“被杀害的一方”,他们必须成为“杀人的一方”。无论是国家军队的士兵,还是革命士兵,所谓“士兵”难道不就是同意以自我牺牲为第一要义的人的集合吗?因此与其他人相比,士兵也是,或者说士兵才是暴力的受害者。

目的是不会将暴力正当化的。倘若你面前就站着一位实行自杀式恐怖袭击的女性,你会说什么?“不要这样做,活下来,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比你活下来更有价值。”—你能将这样的话说出口吗?

当然,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很难说出这样的话。然而,对女性而言暴力有着特别的含义。因为同其他所有社会资源相比,在暴力这一点上,女性经历过更多次压倒性的非对称。前文说过,援助的人不会建议遭受家暴的女性去反击。然而,倘若她们一直处于受害者的位置上,则会变为加害者。可以想象,选择以暴力为手段的男性,也同样处于这种受害和加害的错综的双重构造之中。实际上,对加害者的帮助都是从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受害性上开始的。

我想再次引用田中美津的话。

压迫者之所以是压迫者,是因为他们作为被压迫者而存在。倘若压迫者没有正视自己作为一个被压迫者的痛苦、悲惨,那么他们就感觉不到作为一个压迫者的真正痛苦。(田中,1972,2001:253)

人可以通过拒绝成为受害者而避免成为加害者。此时此刻女性的斗争就只有这种方法了。这种方法意味着不服从,但并不意味着不抵抗。对于在这个世界上无处可逃的弱者而言,在“服从就是抵抗,抵抗就是服从”(斯皮瓦克)的双重意义下,这意味着挣扎着活下去。

逃出去,活下去。

我想到的是选择难民化。假如国境不会阻止人群的流动,或者说,人群能够实现双向化流动的话,那么就很难从应当攻击的对象中区分出本国国民和他国国民,难以辨别敌人和伙伴了吧。换个角度而言,对于难民来说,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比帝国主义本国更安全,更能免受攻击。如果是这样的话,在巴勒斯坦居民区设置物理城墙的以色列政府,以及要求自己的国民从伊拉克撤退的某国政府,他们行使着何等强硬的“暴力”啊。

在21世纪的今天,我实在是没想到自己所居住的世界居然变得如此野蛮,不仅要刨开30年来一直萦绕不去的坟墓,一边不得不谈论如此露骨的物理暴力行为。然而,很难说女性主义在联合赤军事件后得到了足够多的对抗暴力的教训。在加纳所挑战的、田中所应战的历史性尝试之后,在那些将要成为历史,但现实不允许它们成为历史的悲剧之后,我们学到的还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