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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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谈谈方法(二)

1618至1648年,新教徒与旧教徒之间爆发战争。战争还没结束时,我到了日耳曼[1]。斐迪南皇帝[2]登基仪式结束后,我返回军队,可是冬季来临,我只得待在位于村中的营地里。因为找不到可交谈的人,没什么人可惦念,也没有什么值得劳神的,所以我无所事事,整天待在温暖的房间里,有大把的时间进行思考。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由众人的作品杂乱组合而成的书,常常不如一个人专著而成的优秀。一般说来,建造房屋时,如果所有的设计、搭建都由一个设计师独立完成,比很多人在原来的旧屋基础上百般修葺翻新的效果更完美。以前的古城,起先只是一片荒芜的村落,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演变成繁华的都市,这些古城的整体分布不会太均匀,如果是在一片空地上由设计师从无到有地设计出来,一定会整齐划一。尽管前者的古城中不乏和新城同样精巧的建筑,甚至还要技高一筹,但是纵观全局,古城中的建筑总是大小不一,排列得杂乱无章,街道曲折蜿蜒,巷道也时宽时窄。这完全是自然造就的,而不是由个人的意志决定的。明晰这一点,就会知道,单纯地去改造别人的作品,总是会有瑕疵的。我由此联想到,某些还带着野蛮性的民族,在接触到现代文明之后,为了避免无谓的口舌之争,减少非法现象的发生,只好无奈地颁布法规,但是比起那些从一开始大家就主动遵从圣明立法者所立法规的民族,显然整治的效果要差些。真宗教[3]的清规戒律全是出自神之手,因此就显得无懈可击,要优于其他教派。以人们的故事为例,斯巴达盛极一时,是因为它所有的法律都表现了同一个人的意志[4],由他一人来决定,而不是因为所有的法律都很完善,其中不少条文就制定得很怪异,有的还违背了人类善良的本性。我还联想到书上的知识,有些观点似乎正确,却找不到实证。由于这些知识都是无数人众说纷纭后累积起来的结果,所以就不能如有良心的人那样,面对实况能自觉做出推论,从而使其迫近真理。我还联想到,每个人长大之前都是孩子,期间都不得不受控于欲望与教师。教师们的观点时常自相矛盾,并且不管是谁来教都无法保证一定准确,所以我们想要独立判断得十分准确,而且不受外界的影响,就如同一个人出生后,立即就能使用理性,只受理性影响一样,几乎是不现实的。

尽管我们没见到有谁为了给房屋换个风格,让街道更美观些,就把全城的建筑都扒掉,但还是有很多人拆屋再建,原因或是屋子快坍塌了,或是地基没打牢,因此无奈出此下策。如此推理下去,我就知道:

片面地想让国家面貌焕然一新,就捣毁整个国家机器,真是痴心妄想;想更改各门学科的主要内容,或是改变教授这些学科的制度与规则,同样也做不到。但是对于我认可的观点,我也没有更好的方法让它们变得更加完善,只能把它们全部丢弃,用更好的观点代替,或是运用自己的理性思维去更正那些错误的部分,然后再接受。我深知这么做,比起沿袭旧制,总是依靠自己年轻时听闻却不曾验证的条条框框,肯定会收效显著。我知道这样做会碰到不少艰难,但是这些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不会难到如同社会变革那样,哪怕是风吹草动,只要涉及大家的利益,就举步维艰。旧的社会体系如果被推翻了,就很难再建立起来,哪怕只是被撼动,也很难平复,而且体系的坍塌是非常令人恐惧的。它们自然有弊端,这一点从它们自身的矛盾完全可以窥见,但是社会习俗已在很大程度上修正了它们,很多弊端已经被消除或更正,而只凭人类的思考是达不到这个程度的。沿袭旧制很多时候要胜于建立新制;旧制仿佛蜿蜒在崇山峻岭间的羊肠古道,因为走的人多了,就会变得平坦易行,因此最好沿着古道行走,就不必翻山越岭,不必过深沟幽壑,可以如履平地一路径直向前。

所以,对于那些出身寻常,并无家资可言,却心高气傲的人,一踏上仕途,就一心想要整顿政治,我是坚决反对的。假如这本书里出现一丁点让人怀疑我有这种愚蠢想法的地方,我将会后悔出版这本书。我只是想在完全属于自己的领域内,让自己的思想变得更为完善。虽然这部作品给我提供了不少乐趣,但我在这里只是向大家举出一个范例,而不是想让大家都效仿。那些占尽天时地利的人没准更加技高一筹,而我更担心对某些人来说,我这个计划过于大胆了。仅是完全否定自己以往相信的听闻这一条,就不是值得大家效仿的典范。世上之人无非两种,都不适合对此进行效仿。一种是眼高手低之人,阻止不了自己骤然做出的决断,又无法自始至终对所有的事情进行认真梳理,所以,倘若他不再信任自己以往遵守的准则,开始背离众人所行之路时,那他将一辈子无法找到属于自己的正道,从而终生迷茫下去。第二种人特别谦逊,自认为不能像某些人那样辨别真伪,因此就把那些人当作老师,既然这样,那就没必要自己再去费心寻找更好的办法,听听这些人的建议就可以了。

谈到我自己,假如我一直师从一人,或是从不知晓从古至今学者们的见解都是千差万别的,那么我就理所当然应该划归第二种人。但是,我上学时就已然明白,凡是我们能想象得到的观点,无论多么怪诞不经,多么让人难以相信,都可能已经被某位哲人说过。我旅行时就早已清楚,那些与我们格格不入的人并不都是野蛮人,他们不少人同我们一样冷静理智,其程度甚至超过我们。我认为,即使是同一人,而且情感意识都不变,如果幼年时身边都是法国人或日耳曼人,他就会发生相当大的改变。甚至可以用衣服举例,某个款式也许十年前曾风靡一时,没准十年后还会再次风靡,而我们现在却认为它怪模怪样,很滑稽。因此,容易让大家相信的基本都是陈规旧俗,而不是明确的学问。很多人认可的真理并不代表它就是高深的,这是由于这种真理往往出自个人,而并非一群人。因此我找不到一个其观点更值得信赖之人,对此我十分懊丧,无奈一切只能依靠自己来引导自己。

但是,我仿佛独行人跋涉在黑暗之中,打算缓缓而行,所有的事物都经过我手的认真抚摸,尽管进展缓慢,但不大容易跌倒。在所有的工作还没有开始之前,我宁可拿出大量的时间,先列出一个计划,寻觅一切稳妥的办法去了解自己能够胜任的部分,而不是上去就大张旗鼓地丢弃所有没有经过理性判断的观点。

我从前学习过哲学方面的逻辑学,对数学中的分析几何和代数也略知一二。它们似乎都能助我一臂之力去完成规划。然而细思之下,逻辑学中的三段论法则以及其他方法,只是向人阐释早就明了的事物,诸如雷蒙·卢尔[5]的《学艺》一类,也只是毫无甄别地讲述人们未知的事物,却没有办法去证实那些未知的事物。尽管在这门学问里涵括不少既准确又卓异的准则,但也会有很多不好的或画蛇添足的事物,想要把这二者区分开,其难度甚于想把一块天然的大理石雕琢成狄安娜或者雅典娜。前人的几何学与近代人所用的代数,都是对那些抽象无比,似乎一无是处的事物进行探究。另外,几何学注重观察的只是图形,所以唯有将想象力发挥到极致时,人们的认知能力才会启动;近代人却总以规律和数字示人,让人感到艰涩杂乱,头脑混沌,难以让心灵得到滋养。正因如此,我才想另寻蹊径,找到既可以发扬这三者优点,又能避开它们缺点的办法。我深知律法不计其数,推行起来却十分艰难;如果一个国家并没有多少法令,实行起来却迅速有力,那么百姓自能安居乐业。因此我认为,通过制定很多规章条款来构筑一门科学,是完全不必要的。我坚定不移地认为,不管出现什么情况,不管身处何地,只要做到以下四点就够了。

一、只要是我没能彻底认清的事物,就不会盲目地认可。换言之,不能武断地下定义,也不要盲从于前人的说法,只有当某种事物在我心中清晰地呈现时,我才会确信无疑,其他的任何事物都不会影响我做出的选择。

二、那些我曾遇到的困难,可以依照可能性和必要性的层次分成几组,便于以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

三、思索问题时要循序渐进,从简到繁,从易到难,一步一个脚印,最后才去面对那些最艰难的部分;即使是那些杂乱无章的事物,也要尽量给它们排序。

四、不管处于什么情形下,对所有的事物都要悉数调查,复核时尽量全面,要保证无一遗漏。

我察觉到几何学家经常运用一系列简单易懂的推理去完成最难的论证。这种情形不由得引起我的思考:人类想要认识的事物也总是环环相扣,我们不能以假充真,要学会以此类推,循序渐进,世上就不存在什么遥不可及的事物,也没有什么能一直隐藏而不被察觉的事物。我很清楚,一切的认识都要从那些不太复杂而且比较容易了解的事物入手。古往今来对真理孜孜以求的学问家里,唯有数学家探寻到研究的方向,即少数明晰准确的推论,因此我坚定地认为,我的起点就是他们讨论的内容。我不奢求从中谋利,唯愿能陶冶自己的情操,并能从此追求真理,不再虚浮。不过那些打着数学名号的稀奇古怪的学问,我并不准备都去一一涉猎。我知道,尽管研究目标不同,但它们研究的内容无一例外都是事物之间的联系或者比例关系。因此我仍是用常规视角去研究这种关系,不会把它们放入某种具体的对象中,当然,如果某种对象能促使我们迅速地加深对它们的理解,那就另当别论。我们不能把它们局限于某种对象上,唯有如此,才能恰当地将它们应用到其他一切对象上。我还留意到,要想理清这些错综复杂的联系,有时需要单独研究它们,有时需要研究某几个,或者从整体去看。我觉得可以把它们想象成一条条单独的线段,这样就方便一一进行探究。我意识到,唯有如此,它们才会以最直观最清晰的方式让我感受到、想象到。还有一点,为了能整体或部分的掌握它们,应该用一些短的数字作为它们的代号,以便加深我们的记忆,方便我们研究。正依赖于此,我成功汲取了分析几何学与代数的精粹,而抛掉了它们的不足并加以修正[6]。

其实,我完全能够宣称,由于我谨守了上述几条法则,我已经毫不费力地摸清了这两门学科能涉及的所有问题,于是我利用两三个月的时间进行了研究,从易入门,从最简单的着手,我察觉所有的真理皆是法则,可以作为桥梁通向其他真理。由此,不少昔日棘手的难题都迎刃而解,并且我对那些悬而未决的难题也有了信心,知道要通过哪些途径去破解,甚至能走到哪一步也了然于胸。听到这些,大家可能觉得我并没有夸大其词,因为每个人都清楚,关于每种事物只能有一种真理,谁先察觉到这点,就可以由此判断出我们所能掌握的知识。譬如,学过数学的孩子,能够使用运算法则进行加法计算,他做过此题之后,就能断定自己掌握了这一题上所有已被发现的结果。归根结底,此法旨在教会人们要遵循事物的原本秩序,准确地罗列出所有的可能性,而这里面就涵盖了能证实数学运算法则之所以准确牢靠的一切前提。

运用此法时令我颇为得意之处就是,可以把自己的理性思维运用到方方面面,虽然我不敢说已经做得完美无缺,但至少能让我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能力。利用此法我还多有裨益,能更用心细致地去感受一切,对于要了解的事物,也能够更加明察秋毫。但我不会将此法单独运用到一种事物上,我非常期待借助此法能够一一击破其他学科中的“拦路虎”,和昔日用它解开代数难题是同一道理。只是我有分寸,为了不破坏此法已有的规律,所以我还没有胆量起首就去探究全部学科。我认为一切学科原本都是哲学的产物,不过我还没有在哲学中发现切实稳妥的基石,因此我得首先在哲学上搭建起这种基石;此举举足轻重,最忌讳自我的偏见与盲目武断。当时我年方二十三,心智发育还不完善,因此必须再耐心等上几年时间,要先从自己心里彻底铲除那些荒谬的观点,还要努力学习别人的经验,为将来打好基础,然后按照前面所说的办法,反复加以磨炼,如此必会日臻成熟。

注释

[1]1618年,笛卡尔作为志愿军参与了新教徒在荷兰的军队,随后转去了旧教徒的部队,次年笛卡尔离开阿姆斯特丹去往丹麦、匈牙利等国。

[2]波希米亚兼匈牙利国王,1619年在法兰克被推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3]即基督教。

[4]传说斯巴达的立法者是公元前9世纪的吕库古。

[5]雷蒙·卢尔(1235—1316),加泰罗尼亚(位于西班牙东北部)人,经院哲学家,著有《伟大艺术》。

[6]即笛卡尔建立的解析几何,使用代数运算和解析法解决几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