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遗产继承案:许丽晴探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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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跨国遗产继承案(五)

1995年7月27日,本田枝子向葛城地方裁判所葛城支部递交诉状,诉何淑珍和钱国法之间的过继养子关系无效,被告为山口久美子。

在“请求原因”中这样写着:

“被告认为亡何(指何淑珍)之夫之弟(已去世)钱永有的第二个儿子钱国法是何的养子,并认定钱有继承权,为何的继承人。原告认为何生前没有想让钱过继为自己的养子,更不用说提出正式申请。因此,第一顺序过继养子是无效的,而且,何年老后,是与原告同住同生活的,并委托原告为其以后的守墓人。”

起诉状还附有1985~1986年何淑珍、本田枝子同居一处的户籍抄本,以及一份与何淑珍关系的说明。

那份说明的大意是这样的:

我和森本在德岛结婚以后,他的性格越来越粗暴,稍稍侍候不周到就打骂我,我俩难得有几天不吵架,邻居们都劝不下来,婚姻状况越来越糟,我很痛苦。在日本,女人是没有多少地位的,但这样下去我实在忍受不了。听人说,葛城那儿的原神宫很有名气,好多人都到那儿去参拜,我还想挽救我的婚姻,就选了个日子去庙里烧香,祈祷我的婚姻幸福。

那天进香的人很多,山道上拥挤得很,这样下山的时间就耽误了,下来的时候天色已晚,来不及回去了,我就决定在附近住一晚再回德岛,想必森本不会多讲什么。

我向四周看去,附近路边几个餐馆陆续亮起了彩灯,人进人出生意很不错,一间小杂货店的两个营业员一个在算账,口中念念有词,另一个正在货架上取东西,我进去买了一瓶水,开了盖慢慢地吮吸,无意间我抬头一看,对面开着一家“中华料理店”,我想我平时一个人难得出来吃饭,在家也都依着森本做日本菜,这下可以吃到自己家乡的可口饭菜了,我就进去了。

店面并不大,呈“L”形,面积总共20多平方米,店堂被漆成红色的长长的柜台隔开,柜台外是两排餐桌、餐椅,其中一排紧靠着柜台前,客人可以边吃饭边和伙计聊天。柜台内的白瓷砖贴面的墙壁上有一面三层的吊柜,摆放着碗、碟、佐料之类的东西。店堂后面有一个木梯通到楼上。

我当时点了两个炒菜,吃饭的时候,我注意到餐馆的主人是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国老太,个头不高,当时店里吃饭的人不多,我主动上前和她说起话来,她告诉我,丈夫早就去世,她无儿无女孤身一个人在日本,家里姐妹都在大陆,她觉得很孤单,身边什么人也没有。她还问我的家庭情况,也很同情我,我们那天聊了好长时间,很投缘。

晚上分手的时候,她再三对我说,你要经常来我这儿,我们都是中国人,有什么难事互相照料,不要见外。

从这以后,我们就经常互通电话,相互问候。

不久,我和森本还是分开了,我带着女儿离开了德岛。

上哪儿去呢?我想到了何淑珍,在日本她算是我当时最亲近的人了,我们在她那儿住了下来,我每天帮她经营着小餐馆的生意。

我们像一家人一样过着日子,关系越来越亲密,我开始称她“妈妈”,她也称我为“我的女儿”。

她把家中的事情都讲给我听,告诉我她是在中国江苏的金坛长大的,那里有茅山、丫髻山,还有长荡湖。她把家乡的来信拿给我看,这些信她都很仔细地收存在一个小铜箱子里,用一块花布包着。大陆再来信,她就让我给她写回信,她先讲出来,我再照她的意思写下来,最后读给她听。

妈妈很爱我,她多次跟我说,玉玲,我真想我们永远生活在一起,不分开。我很理解她的孤独,说,我不会离开的。

二楼是妈妈的住处,摆放着钱梦生的灵位,前面常年摆放着供品,后来我也住了进去。

我们想过办养女手续这个问题,曾经一起到当地警察署办理登记,警察署回答,何淑珍是外国人,户口簿上没有这个项目。妈妈当时很生气。后来妈妈又为我去过几次,还是没有办成,但我们并没有因此影响感情。

后来,大概是1986年,我遇到了本田小村,他很喜欢我,我们的感情发展得很快。一年后,本田小村提出结婚的请求。

我要离开妈妈了,妈妈对我说,玉玲,我要你经常回来,不论你走到哪里,这儿都是你的娘家。她对我俩在一起的生活非常眷恋,还表示如果不方便的话,可以把孩子留在她那儿,妈妈还为我准备了一些嫁妆。

到水海道市后,我们仍经常打电话,她有时到我这儿来看我,我也经常到她那儿去,每过一段日子,我们就约好一同出去旅游。

有次她遇上车祸,住进了医院,我连忙赶过去,在她身边照料了四五天。

……

对于山口来说,本田枝子来找过几次,最近安静下来,山口以为本田放弃了幻想,前几次只是家庭妇女碰碰运气而已,她没放在心上,却没料到一纸诉状递到面前。

山口仔细地看了诉状,于10月17日进行了答辩。

她的答辩理由有三点:

一、根据日本法律,在申请确认过继养子无效的诉讼及确认关系的诉讼中,被告是否有法律利益,是问题的关键,而原告是没有诉讼利益的。

二、在向特别关系人分配继承财产的申请期之间,原告并没有提出申请给特别关系人分配继承财产。

三、在这场诉讼中,被告作为财产管理人,让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必须履行的义务。被告是没有法律资格的。即山口久美子没有资格成为被告。

山口答辩状显示了较高的法律水平,本田虽文化程度不高,但这一点还是看得出来的,三浦劝本田冷静下来,本田问三浦目前这个情况怎么办。三浦吸了口气,他很清楚,按照法律和事实,本田想继承遗产应该说是行不通的。

其实,本田也知道这场官司是打不赢的。只是,她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拖住山口久美子,以免山口把遗产发放给钱国法。虽然自己养女身份是假的,她却不能允许山口把这笔遗产发放给假养子钱国法。

接下来该怎么办?本田与三浦磋商后,决定将这场注定打不赢的官司继续打下去,以期达到争取时间的目的。本田枝子向大阪高等法院提起上诉。与此同时,她启程去中国大陆。三浦替她分析过,如果不把钱国法假养子身份搞掉,本田想继承遗产的梦就只能是梦,永无实现的可能。因为,财产管理人山口久美子的律师责任感,注定了她只能对法律负责,对合法的财产继承人负责。

相比坚持法律正义的山口久美子,三浦有点儿内疚。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三浦对本田的个性为人也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一沓强行塞给他的钞票日益成为他的心病。他知道,不到他的使用价值穷尽的那一天,本田枝子是不会放过他的。船已驶离岸边,上边的人是下不来的。

三浦问,何淑珍在中国还有几个兄弟姐妹?

好像有一个哥哥、两个妹妹,本田眼睛紧张地盯着三浦看。

按照中国的继承法,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你的意思是?

如果要排除钱国法,就必须首先证明何淑珍的遗产实际上是有继承人的。

三浦看到本田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三浦接着说,目前看起来他们还没有提出要求,也许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何淑珍去世这件事。这当然对我们有利。

对于钱国法,我想是可以提出些东西来的,也可以试着与钱国法先做些接触,如果不动干戈,由双方共同继承遗产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本田恍然大悟,拍着手叫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