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先行垫付(求追读)
余过人称“鬼圣”,是因为其撰写悬疑鬼怪故事一流,其本名则叫潘粤生,而“余过”只是他多个马甲中的一个笔名而已。
此刻潘粤生也在打量着林书平。
他听金庸说过《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称这本书兼具了幽默与智慧,是不可多得的一本佳作,原作者必然是一位在内地极具学识与名气的历史学教授。
因此,即便是吝啬如金庸,也是大笔一挥,给了千字一百的稿酬。
如今见到本人,潘粤生心底啧啧称奇,不过却也不敢怠慢,在文学一道,只要从小培养的好,年少的天才并不少见,而这样的天才,只要不断学以致用,将来说不定就能比肩金庸、倪匡这种文学大家。
因此在确定完林书平的身份后,潘粤生也主动进行了自我介绍,然后就让曾成宝去法务部拿合约,他则直接带着林书平进入公司办公区,“林先生,你来的话不用预约,我等下给你留个电话,你来之前打过电话,我可以直接安排人去机场接你。”
虽然《明朝那些事儿》还没有正式出版,但潘粤生和金庸从事这一行几十年,眼光毒辣,当然能看出其文学和商业价值之庞大,甚至以林书平的文笔和故事塑造功底之强,哪怕他不去写这种历史文学著作,在其它作品风格领域上也能做出一番成绩。
所以在接待林书平时,潘粤生并没有对方当成一个小辈,而是以平辈论称,莫欺少年穷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
很快,潘粤生便是带着林书平走过办公区,然后直接进入副总编办公室。
“查先生的办公室在七楼,六楼的一切事务由我负责,你先坐,我给你倒一杯凉茶。”
潘粤生笑着说:“你应该是刚抵达香港?路途劳累,这里还有些糕点,你先垫一下,晚上我与曾主编带你去吃香港的美食,你既然来香港,那就多玩几天,如果对这里不熟,我就给曾主编批假,让他带你去。”
“潘总太客气了。”
林书平连忙道:“我订的明天一早的火车票,不能久留。”
“这么快?”潘粤生有些诧异,但还是表示理解,点头道:“那咱们就尽快把正事办完,再谈其它。”
林书平点头:“那就再好不过了。”
很快,曾成宝就带着法务部一位律师,拿着合约走了过来。
合约的签订很顺利,律师详细为林书平讲解了签约内容,明报买断《明朝那些事儿》这部作品的报社出版权,价格为千字一百港币。
除此之外,倘若作品被刊印成册,那林书平就享受千字80的买断价格。
一般的新人作者,享受的也基本上都是千字50元到千字80元的买断价,当然,这仅限于繁体文字版权。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分成模式,即支付阶梯版税。
如果作品卖的足够好,那么作者就可以享受到一定程度的版税分成。
一般来说,7%或者8%是新人版税价格。
而阶梯版税就是8%到10%,具体能拿到多少,则是根据书籍印刷数量而定,比如3000到5000册是8%,5001~10000册是9%,10001册以上是10%。
繁体出版社目前的习惯是,每集6万字到6万5千字。
《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大概有三十万字左右,也就是五六集的样子,而如果七部全部顺利出版,则全套图书在四十本以上。
但即便是明报出版社,也不敢保证《明朝那些事儿》这部小说能够顺利完成全部书册出版。
虽然当下的市场环境,繁体小说出版很是火爆,但除了金庸、古龙、倪匡这些大作家,一般情况下,鲜少有作者能够顺利出版完全套图书的,大多数不知名作家的作品,都在创作途中因为销量不佳而惨遭腰斩。
所以阶梯版税这件事,除了成名大家,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拿来给与新人作家签署合约的。
林书平对此并没有太在意,能被《明报》看中已经是幸事,签约出版只是意外之喜,奢求阶梯版税就有点过分了。
最重要的是,他现阶段并不想要版税分成。
说他目光短浅也好,没有远见也罢,现阶段的林书平只想要早些拿到稿费,并立即快马加鞭赶回内地做生意。
相比较已经阶级巩固的香港,大陆才是林书平心目中尚未开垦的处女地。
遍地皆是黄金的感觉,只能说没人比现在的林书平更懂了。
因此林书平在草草看过合约相关条例后,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甚至潘粤生和曾宝成都进行了善意的提醒,但在出版合约一项,林书平还是没有去选择版税分成。
虽然他深信《明朝那些事儿》将来必火,但现阶段的他更需要初始资金去倒卖国库券。
当下国库券倒卖的利润,能让他在短时间内积累巨量财富,甚至也能获得一个“林百万”的称号。
但《明朝那些事儿》则不能,回笼资金太慢,等将来稿费筹集,那就错过了风口。
而林书平坚信,只要站在风口上,哪怕自己是头猪,也都能瞬间起飞。
“确定不再考虑一下了?”
潘粤生善意提醒道:“我和查先生都非常看好这部作品,将来它的销量不会低到哪里去。”
“不考虑了,我选择买断。”
林书平回答道:“我只有一个要求,买断稿酬尽可能在今日交付,如果今天不行,最迟在一周内要打到我的银行账户。”
潘粤生和曾宝成面面相觑。
曾宝成问道:“林先生现在很需要钱?”
“是的,我很需要。”
林书平一边整理合约,非常珍重的把自己的那一份放进自己的包里,一边含笑说道:“我现在就可以再交稿十二万字。”
说着便从包里拿出这些天用打字机打出来的稿件。
潘粤生接过稿件,稍微翻动几下,脸上露出笑容:“十二万字,再加上之前的五万字,那就是十七万字,我信任林先生,也希望能与林先生在日后进行更加密切的合作,既然林先生急需用钱,那我这边可以给财务打个招呼,先行垫付给林先生这一笔稿费。”
林书平心头一跳,压抑住心中的激动,点头道:“多谢潘总编。”
他与明报出版社签订的繁体出版买断价格为千字八十元,这是新人作家中比较高的价格了,照这个的价格来支付,那就是一万三千元。
而《明报》报社出版版权则是按照之前金庸钦点的千字一百元来结算,十二万字就是一万两千元。
两者合计,一共两万五千元。
这对内地普通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但在香港,这不过是一个中产家庭一个月的收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