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书是我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出墓志与唐代少数族裔文学研究”的结项成果。自2017年6月立项以来,经过近五年的探索才初步完成了项目申请之时的构想,但也深感这一课题的复杂性,有待未来继续研究。“复盘”课题设计,很多内容是自己多年来的思考和积累,其中核心的思路甚至可以追溯到十年前。
2010年9月我开始攻读硕士学位,因为萧圣中师的引导,对中外交通史及西域民族历史文化产生了兴趣。硕士毕业论文就考察了唐代东西方向民族语言交流的问题,虽然浅尝辄止,但对于唐代中外文化的开放格局和民族关系的辉煌画卷有了感性认识。当时脑子里萦绕着一个问题:唐代中外交通和民族关系的盛况与文学的巅峰之间有何关系?各类唐代文学史中虽常有相关叙述,但二者如何联系上却没有说清。相关研究成果也多在外围,没有回答唐代“民族”与“文学”之间的关键纽带问题。带着这一疑问我进入了博士阶段。
为了寻找唐代“民族”与“文学”的关联,在博士论文选题上我进行了多次“失败”的探索,如杜甫诗中的民族关系、盛唐诗歌的民族书写等,这些选题都流于表面化,虽能诗史互证,但无法真正解决自己当初的疑惑。后来业师提醒,民族问题在文学作品是“隐”,但在作家和文人则是“显”,可以把关注点放到人上面。这让我豁然开朗,把关注点转移到唐代诗人、文人的民族身份与文学之间关系问题上。然而进一步思考,困难又随之而来:如何界定唐代的“民族”,并对诗人、文人进行“民族识别”;唐代的“民族观念”是怎样的,又是如何影响文学心理、文学创作的,都难以直接回答。为了进行“民族识别”和文学阐释工作,我关注了中古民族史、当代民族(族群)理论、少数民族文学、比较文学等领域,试图从“古”和“今”两条路上寻找理论资源和史料依据。一方面,以姚薇元《北朝胡姓考》等论著为线索,系统整理中古正史传记、《元和姓纂》、笔记小说等基本文献中有关各民族人物的资料,获得了较为充足的“民族作家”样本;同时系统整理了《全唐诗》《全唐文》中民族人物相关作品,获取了较为可观的“民族作品”数据。另一方面,参照当代民族学、历史人类学、少数民族文学等领域的理论主张和研究方法,为唐代民族观念、认同、心理、民族文学本体性等棘手的问题寻找解释方案。
随着研究的深入,史料的掣肘越来越明显。传世文献所见民族文学材料过于零散,即便辅以灵活的阐释策略,宏观的研究也容易陷入治丝而棼的境地。比如不同族群的文化遗传方式不同,鲜卑文化在唐代无迹可寻,而西域粟特等族群的文化却十分显眼;不同地域的民族文化生态也迥异,比如敦煌与长安、河朔与江南,不可同日而语。经过反复思考,我最终选择以家族(“胡姓家族”)个案为突破口,来观察唐代不同民族的民族认同、地域文化和文学创作问题,并且将史料的关注点从零散的、典范性差的四部文献,转移到家族性明显、数量可观的新出墓志上。经过多年的收集整理,我获得了上千方唐代不同民族人物的墓志,完成了数百万字的释文、录文工作,极大补充了研究所需的典范史料。
限于学力,博士阶段主要完成了前两个问题的研究,文学问题仅仅开了一个头,这也为本项目的开展设下伏笔。项目申报成功之后,我将研究中心转移到挖掘唐代“民族文学”主体性上,从四个方面搭建整体研究框架。
第一个方面是史料的继续收集整理与研究。在攻读博士期间,我收集整理了相对完备的基础资料。然而近年来唐代新出墓志日新月异,各种大型墓志图录、汇编应接不暇,各种数据库也如雨后春笋,提供了大量新资料,也提出了新问题。本项目研究充分发挥了新出墓志的史料支撑作用,除了在相关章节进行专门介绍之外,在各个专题的论证中也竭力发挥墓志材料的典范性功效。在项目史料整理过程中,我完成了二十余篇研究论文,及《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胡族部分数十万字的校证书稿(初稿),不仅夯实了项目的史料基础,也拓宽了项目的衍生成果。
第二个方面,继续在唐代“民族”与“文学”的外围开展巩固工作。要进入唐代民族文学的中心,外围的铺垫是必要的,甚至是必须的。比如作家“民族身份”识别,必然伴随着族源、郡望、谱系问题,这也是传统上唐代文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如唐代三大诗人——李白、白居易、刘禹锡的“氏族”公案都与之有关。族源等问题都是相当主观的认同符号,需要回到历史情境和文本,借助族群认同、历史书写等理论才能看到本质。为此我开展了中古时期胡姓郡望的调查工作,试图从宏观的角度为北朝以来至于唐代少数民族的籍贯、郡望攀附、伪冒等做法找到根源。继从微观的角度,以白居易和阿史那弥射为例,具体解剖了胡姓家族谱系“制造”的过程。另外,我也开展了民族史料的反思性研究,包括还原唐代“氏族”理论的起点——《氏族论》的真正作者和理论渊源,重新解读唐代史书、笔记小说、集部文献中关于少数民族“汉化”的刻板印象等等。这些外围的探索集中呈现在本书下编中。
第三个方面,开展学术史的回顾和反思,寻找唐代民族文学主体研究的经验和出路。“民族”“民族文学”等概念都是近代以来才出现的,以之为基础形成的各种研究方法、学科体系,本身是一个学术史或观念史的范畴。中国文学史研究已有百年历程,积累的丰富经验有待总结,遗留的问题也亟待反思,其中民族文学的问题尤其复杂。唐代民族文学背靠的学科较为模糊,支撑研究领域也具有交叉特点,所以在文学史中的书写游移不定。为了解决这一理论源头和研究合法性的问题,本书尝试引入了“中华文学”“多民族文学史观”“重绘中国文学地图”等多学科理论资源,为唐代民族文学建立主体性视域。
回顾百年来与唐代民族文学有关的研究,有一些关键的事件和人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比如20世纪20年代以来兴起的李白、白居易“氏族”争论一直持续到现在,相关研究可以说见证了百年唐代民族文学研究方法和范式的变迁,其中一些关键人物成为方法和范式的开创者,如向达、陈寅恪、姚薇元等。他们的名字频繁出现在唐代“民族”与“文学”相关的研究论著中,其中最为著名的莫过于陈寅恪。毫不夸张地说,陈寅恪是中古民族文学研究的开创者。他的研究方法和思路,时至今日仍是打通唐代“民族”与“文学”问题“最后一公里”,建构“唐代民族文学”主体性话语的重要参考。本书上编集中阐述了唐代民族文学研究的学科背景、理论依托和学术史传统,力图将本课题研究放到一个广阔的学术背景下展开,这在整个项目中具有思想指导意义。
第四个方面是,以“族裔文学”为中心,展开唐代民族文学的内部研究。唐代民族文学的本体问题,最终需要民族作家的典范作品来回答。尽管已经有充足的史料“弹药”和方法“武库”,但包括众多优秀的研究者在内,都没有打通唐代民族文学“最后一公里”,揭示出唐代多民族文学的特征,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我认为还是出在样本的选择上。在古代文学界,李白、白居易、刘禹锡的研究者,曾试图从他们民族出身来揭示他们作品的语言特色、风格风貌,但效果并不理想。考察三大诗人自然是很好的切入口,因为他们的生平信息、作品数量可观,学术研究积累厚实,可以引申关联的民族问题自然也多。然而他们的族源争议很大,几乎难以定论;加之他们出身的民族背景在唐代已经相当模糊,尤其是白居易和刘禹锡,如果强加关联解释,难免落入“猜谜”嫌疑。
经过反复考量,课题确立了唐代民族文学研究样本选择的三个基本条件:重点族群(在唐代还有典范的族群文化)、重要个案(有较为出色的文学成就或特色较为鲜明的文学现象)、典范史料(有典范的史料作为支撑)。同时采用“整体概述”加“个案研究”的呈现方式。宏观上力图展现一个族群文学发生、发展的全貌和全过程。微观上则重点揭示不同人物、家族及其文学作品中的民族特质,包括民族心态、审美特质等。如鲜卑、粟特、突厥三大族裔群体的选择,考量就各有不同。鲜卑族裔是唐代少数族裔文学中成就最高的,作家、作品众多,但大多数家族和个人并没有鲜明的特色;粟特族裔是唐代民族文化标记性最鲜明的族群,但问题是他们的作家、作品数量偏少;突厥族裔是唐代民族关系的“现在时”,可以说是最典范的唐代民族文学承担者,然而他们在文艺领域还处于萌芽阶段,没有典范作家、作品。这些看似“消极”的文学现象或为数不多的作家、作品样本,反而揭示唐代多民族文学本质的线索。相关的观察和结论集中呈现于中编四个章节,构成了整个项目的核心部分。
按照项目初期的规划,原本还有唐代三大地域(岭南、河北、长安)民族文学集团研究,尤其是对唐代南方民族文学的个案研究。虽然已经完成了部分工作,然而受限于时间无法整体铺开,成为本书的一大遗憾。
最后,想在此谈谈本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一点感想。多年来对于唐代中外交通、多民族格局与文学关系的追问,不断将自己推到一个个陌生的研究领域,却一直徘徊在文学的外围,越往前走越发疑惑。学术研究的终点或许并非只有“真相”和“结论”,也可能是更多的“空白”和“疑团”。经过多年研究发现了一个文学史已经承认的事实——唐代文学史是一部多民族文学融合史,与唐代民族大融合的主流是一致的,不能刻意建构一个独立存在、孤芳自赏的唐代民族文学。然而,也不能忽视唐代多民族文学融入整体文学的特殊规律和重大意义。用宏大的融合叙事遮蔽多民族文学存在的事实,用辉煌的汉文学成就抹杀多民族文学对于中华文学的独特贡献,都是不可取的。“胡汉同风”才是唐代文学发展的真实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