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挪个位置
老杜勒是最惊讶的。他完全不了解林顿是何方神圣。他只看到,当这个年轻人走入酒馆后,即使是他心中已经称得上了不得的“汤姆大人”,都表现得客客气气。而且对方,还直接解决了连汤姆大人都无可奈何的难题!虽然不知道对方说的是真是假,但老杜勒本能地感到,这位林顿先生不是在说空话!
汤姆的伙伴,也就是林顿先前见过的鲁迪等人,同样感到惊异。他们是见识过林顿那一套“溜门撬锁”的本事的,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看起来年纪轻轻的人,身上带着些手段。不过,懂得溜门撬锁,和能够随意报出不为人知的隐秘是两回事。前者,充其量是一些技术活。而后者,则意味着这位林顿先生的情报网比自己想象的要大的多!
汤姆也有类似的感受。
他算是比别人更了解林顿一些,知道他身手好,还有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独特技能。但汤姆同时也觉得,林顿至少在情报网和组织势力上远远逊色自己。不然,对方何必多次来向自己寻求情报支持呢?但现在看来,汤姆忍不住怀疑,自己会不会仅仅是林顿的一个,备用马车?
林顿明明和这些人没有见过几面,明明是刚刚走进了这间酒馆,却自然得仿佛自己是这儿的主人一样。他环顾一周,见大家都怔在当场,表情各有千秋,突然张开双臂哈哈一笑。
“朋友们!我过来也想寻求你们的帮助!”
“太好了!”不知为什么,汤姆的脑海里涌起了这么一个奇怪的想法。“他还需要向我们寻求帮助,他还是有弱项的,他还是需要我们的……”
林顿这时候已经自己拿了个橡木杯子,接了满满一大杯淡啤酒,又在酒桶上轻轻安置了一枚铜元。他一仰头,“咕嘟咕嘟”地把啤酒全吞进了肚子,又接了一杯,才端着啤酒抬起头,看向有点手足无措的众人,笑呵呵开了口。
“大家这是怎么了?傻站着干什么?”
说着,他又宛如主人一样,挥着手示意大家坐下。
汤姆不由自主地按照林顿的要求,坐了下来。
一直以来,他都习惯于指挥别人,而不是自己被指挥。但偏偏,对方刚刚赠送了自己一个极有价值的重要信息。虽说这个信息还没有被验证,但汤姆本能地能够感觉到,这个消息是可靠的!
于是,他觉得自己似乎无形中矮了对方一头。他迫不及待地希望林顿能提出一个很有些棘手的困难,而他又恰恰可以帮得上忙。这能让他在接触对方时变得硬气不少。
于是,在汤姆的隐隐期待中,林顿开口了。
“我有三件事需要你们的帮忙。第一件事,我要寻找一间名叫‘多利照相馆’的店铺。这可能在稻草区,也可能不在。
“第二件事,我想找一个乞丐。他叫威廉,有个绰号是‘长胡子’,甚至号称黑城的乞丐之王。如果找不到他,有相关的情报也可以。
“第三件事,我想了解近期是不是有很多妓女被谋杀。”
林顿确信,虽然自己一口气提出了三项要求,但比起自己刚刚提供的情报,自己纵然再提几项要求,也毫不过分。
汤姆几人对视了一眼,彼此交流了眼神。他们又重新看向林顿。
“第一件事和第三件事,我们会尽快去调查的。”汤姆诚恳地望向了林顿。
“但对于第二件事,可能有些困难。”
林顿皱了皱眉头,把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干了。然后,他放下杯子,安静地听着汤姆继续讲述。
“那个长胡子威廉,我听说过他。大约三年前,这家伙把一条街都搞得大乱,然后跑到了教堂里避难。最后,是警察用烟雾才把他熏了出来。至此之后,这家伙在乞丐中名声大噪,还上了警察局的黑名单。也正因此,他从此建立起一个叫做‘咆哮男孩’的乞丐组织,自己则隐于幕后,踪迹全无。”
还能这样?林顿有些意外。听起来,这位“乞丐之王”不是浪得虚名啊,他还真有点丐帮帮主的意味。
而此时,汤姆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你如果实在想要找到他,不如从乞丐的组织入手。”
“从乞丐的组织入手……”
林顿默默回味了一番这句话,有了一些灵感。他冲汤姆点了点头。
“好,很感谢你的情报。”
……
第二天,一个乞丐出现在了小西郊。这人身上套着件油渍斑斑的老衬衫,又硬又皱,像八十岁老太太的脸,外面还披着件薄棉被。他穿着带油的衬衫,却踩着没有打油的鞋。这鞋子坑坑洼洼,还穿着几个洞,也不知是被踢破的,还是被老鼠咬破的。至于裤子,呵,他穿的简直算不上裤子,仅仅是一个臭布袋,把下体勉强围了一圈罢了。
他摇摇晃晃地走向几个躺着不动,晒太阳的乞丐。客观来说,虽然这家伙穿得很破烂,但比起那几个乞丐,简直称得上奢华了。就这么说吧,那几个乞丐,一共三个人,加起来还不到一件衣服、一条裤子。
如果不计算成品,只计算使用的布匹,他们那一件衣服、一条裤子,或许加起来也只够缝制一条内裤。
就这么的,“豪华”乞丐接近了他那三位衣不蔽体的前辈,露着笑容。他很客气地开了口。
“兄弟们,方便挪个位置么?”
这位着装考究的乞丐先生,正是林顿了。他化妆成乞丐的模样,为的是按照汤姆的建议,混入乞丐的组织,从而搜寻长胡子威廉的下落。
他给自己的人设是:曾经有一份还能糊口的工作,但却一不小心,还是破了产,最终成为了新晋乞丐。这样的人在黑城俯仰皆是。莫说是普通人,便是还算体面的中产阶级,也整天提心吊胆,满怀担忧。
遵照着这个人设,林顿只是换了身烂衣服,没给自己贴上胡子。
在黑城,留大胡子的一般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老牌富翁,一种是老牌乞丐。
对于老牌富翁,他们想要显示自己尊重传统,想要显示自己不是轻浮浪荡的花花公子,而是沉稳守礼的体面绅士。于是他们喜欢蓄须。而对于老牌乞丐,他们不用工作,不用被雇主指手画脚,不用担心胡子被卷到机器里,又确实没有条件打理胡须。于是,他们常常也因此有了团浓密的大胡子,为跳蚤和臭虫增添一处热闹的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