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星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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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花车、钓鱼和养殖

今天早上我去开车,看到车上铺满了鲜花,我的车变成了一辆名符其实的花车。事情是这样的,我昨天晚上回来比较晚,找不到车位,就把车停在一棵大树下。这是一棵樱花树,这两天樱花正在大量凋谢,一夜之间,就把我的车给铺满了。我一看,这个景色是真的罕见,当场作诗两句:昨晚泊车樱树下,一夜风流变花车。感觉不太好,又吟诗两句:樱花树下泊爱车,一夜之间变花仙。还是不太好,算了,我又不是诗人贾岛,懒得推敲。反正我的车现在铺满了鲜活的樱花,我坐上车,自然就成了花神花仙。转头一想,我呆会儿肯定是这个城市最靓的仔,开着这种鲜花轿车在城市里游车河,也太拉风了。简直比开着“黑夜之声”还拉风。“黑夜之声”,你可能不知道,那是一辆布加迪,全球唯一。我现在突发奇想,想设计一辆车,就比照我现在车的模样,在外壳上铺满鲜花。估计这种设计的车肯定会大卖。真的,用鲜花铺满车身,非常好看,非同凡响。太有创意了!这事我先记下来,以后再落实。先说我开车的事,事实上,我把车一开出小区,就一直引人注目,回头率基本是百分之百。我相当得意,故意把车窗打开,让人们欣赏我的坐驾时也能看到老靓仔。作为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让人关注了。其实,这样说是开个玩笑啦,我开车窗是因为刚从山上锻炼下来,热得要命,所以赶紧把车窗全开,放凉风进来。我也不是故意要开车上街炫耀,而是要去河里游泳,出了一身臭汗,能跳进冰凉的河水里畅游半个小时,真是胜过活神仙。顺便还节约了洗澡的水。就凭这一点,你就可以看出,我是一个顾家的男人。不管怎样,我的车,今天肯定是出尽风头。我是肯定不会把樱花从车上扫下去的,就让花儿们在上面呆着,能呆多久呆多久。樱花已经快谢完了,要再现此奇景,又得等一年。

今天我在山上打高尔夫球的时候,第一次使用了球道木杆。山上的球场太小,本来并不适合球道木。但我天天练习切球,都练烦了,基本上已经练到想切到哪就能切到哪的地步,确实厌烦。于是忍不住把球道木杆拿出来,试试看。我的球道木一直打不好,下场时我都不敢使用。用长铁打吧,距离又上不去,所以有必要练一下球道木。我先空甩了甩球杆,然后把姿势摆好,全力一杆向小白球扫去。山顶上一个人也没有,除了我,就是几只鸟儿。我的小白球象箭一样飞了出去,啪的一声,打到球场尽头的一棵大树树枝上,一下子就反弹不见了。我觉得没打好,又打了第二颗,又是啪的一声,小球来了个地滚,以极快的速度消失在树林中。我很不高兴,索性一口气打了七八个球,连续。小球东一颗西一颗,满天飞。好象只有一两颗打得很直,也飞得高,直接飞过了对面的树林,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这样,我带上山的十来个球全部被我的球道木打光了。这就叫冲动的惩罚。没有办法,我只好钻进树林里去找球。这是一件相当辛苦的事,你想,大树下面全是一些低矮的灌木丛,又有大量松针覆盖,还有不少荆棘混杂其间,地形又相当复杂,有些地方简直就是悬崖峭壁。因为天热,我又没穿上衣,所以当我从树林里面爬出来时,满身大汗,多处划伤,相当狼狈,象个野人。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个野人手里拿着几个可爱的小白球。我找到的球不一定是今天打丢的,这段时间我在此山上打丢的球,至少也有四十来个了。反正就在山顶周围,只要我进去找,总能找出几个来。但现在我开始使用木杆,这东西打球打得远,而且完全估计不了方向,小球肯定会撞上茂密的树枝。这就意味着我以后找球会更困难。但我又很想练木杆,木杆在下场时作用很大。我不练好的话,很难抓到老鹰。我现在练球,是为在全球打球作准备,听说美国的球场比较大,球道比较长,所以要力争打得更远。至于打准,我现在没法,因为我的私人球场太小,只有几十米长,球打出去,远远超过了这个距离,我根本看不到准不准。因为总是撞树,我甚至都不知道它飞到何方。我还听人说,玉龙雪山下有一个高尔夫球场,球道也很长,因为那里空气比较稀薄,所以球会飞得比较远,也不知真假。玉龙雪山我去过,但没在那里打过球,有机会要试试。顺便说明一下,我使用的小白球都是旧球,二手货,非常便宜,打丢了我也不可惜。我都不太好意思说它的价格,你猜?象我这么节约的人都不心疼,可想而知其价位之低贱。当然,如果你一口气打丢几百个球,恐怕也会有点心疼。

谈到找球,还有一件趣事要说说。我下山去游泳的时候,故意从比较远的那一面走,因为我的球多是从那个方向射出去的。我想顺便看看,看能否找到几个球。于是我边走边注意看,等我下到山脚时,一共捡到了六个球。这就叫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我费尽心思地在树丛中爬行,找到的球还不如我在山路上随意捡到的多,有的球已经离我打球的地方两三百米远。这证明我把一些球打得很远,甚至是超远,高兴。我想,如果我哪天在山脚下也能找到球,那就说明我的距离可能超过了老虎伍兹!天,我也太牛逼了!阳光灿烂,心情爆好,游泳去喽。

在我游泳的地方,有不少人也长期在那里游。我与不少人都比试过,鲜有对手。去年冬天的时候,我还与一位白人比试过,也赢了。这也不奇怪,我是长期坚持游泳的人,一年四季,从未间断,所以一般人根本不在话下。但今天遇到了两个高手,而且是两位女士,居然和我不相上下。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我下到水里,正常游着,不紧不慢。然后感觉到身后有划水声响,然后我就被人给超了。这不行,我马上开始加速,追了一会儿,不行,追不上。于是我马上换泳姿,自由泳,同时再次加快挥臂。还是不行,追不上,于是我拚命挥臂大概两百多次后,终于赶超。此时我回头一看,已经狂奔了几百米。而且这两位女将是一直蛙泳,确实相当厉害。我怀疑她们是专业运动员。真的,我游泳很少输给谁,今天算是领教了。而且我已经累得喘不过气来,她们仍然保持着刚才的速度继续在游。让我用刚才的速度再游下去,估计要出人命。惭愧惭愧,上岸开溜。看来下一步我得加强一下耐力训练,要不然,输给女士,有点丢脸。说真的,今天再游五十米,我肯定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今天算是领教了。说到体能训练,我认为自己还是太懒,怕苦,不管是力量也好,耐力也罢,归根到底都是要对自己狠一点。“要得人前显贵,必须人后受罪。”这是真理。

我现在的生活,毫无疑问,是很多人的梦想。你看,我整天就是吃美食,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老婆就是大厨;睡懒觉,想睡多久就睡多久,基本都是睡到自然醒。然后就是登山打高尔夫球,山高树绿,大汗淋淋;接着又是下河游泳,碧水清流,爽心之极。回家时又是一路美景,晚樱正在盛开,虽然即将凋零,然而车窗闪过,总有几株令人惊艳。特别是一种乳白色的樱花,树形优美,花姿婉约,真是让我过目难忘。行车至此,真想停下来细细品尝。但有违交规,我又不愿。所以只能在心里暗叹林花谢了春红。这段时间我天天都来游泳,与这一路的樱花有很大关系。我知道她们快要谢幕,留念得很,所以天天来欣赏。在美丽消失前,大饱眼福。在赏花这事上,我是个悲观主义者。黛玉葬花,我也有同感。我觉得樱花和黛玉一样,有一种病态美。美虽然美到极致,但她们都不会结果。当然,这是我在车上时的胡思乱想,各位不要当真。特别是红学爱好者和樱花的忠粉,就当我是个神经质,不要记恨哈。我们这个世界仇恨太多,我有点怕。我写作是为了自己高兴,同时也想让大家高兴,如果写了什么让一些人不爽,你就当我放了一个屁,掉头别闻就行了。我写作是实名制,这种事必须先说清楚,要不然,哪天车胎爆了,就不太好。甚至走夜路时挨一捧,那就更不应该了。无论如何,林黛玉和樱花,我都是爱的。而且是发自内心的爱,因为,她们真的很美。美,哪个不爱呢?除了变态。

说到变态,我曾经看过人妖表演。说真的,我就看过一次,以后不会再看。其实我一点也没有歧视表演者的意思,说实话,他们的表演确实也有美丽的一面,其才艺也有可圈可点之处。但我看的时候,心里确实有点难过,这也是事实。当时我也拍摄了照片和视频,但以后一直没有看。欣赏这种美,对我来说,很有压力。人性很复杂,我理解起来有点费劲。这件事情有点复杂,我也没有理清楚,不说了。总之,违反自然的事,我都不太能欣赏。在我看来,自然才是真美,自然才是最美。不自然,我只好敬而远之。

最近,我发现自己基本每天都会碰到有趣的事美好的事,这是一件好事。这说明我发现美好的能力正在不断增强。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能力。我以前没有这样强大的能力,所以我经常感到生活无聊无趣无滋无味,完全没有什么东西能提起我的兴趣。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活着很没劲,没意思。现在的我,很少出现这种情况。即使偶尔有,我也能立即把它摒弃或者屏蔽。我屏蔽它的方法很多,比如欣赏一会我的小盆花,那叫一个美。此花现在正在电脑边看着我写作,叶片青绿,红花绽放,如同七八个美人相伴在侧。我刚给她浇了一点水,她就娇艳欲滴地赶忙来回报我,真是一个有恩必报的红颜知己。有时候,我觉得植物比人还懂得报恩。你也不能说我完全是胡说八道,毕竟,植物有没有意识和感情,谁也不敢肯定。或者这样说,如果我觉得植物有感情,那它自然就懂得感恩。写到此处,我觉得自己有点写童话的意思了。其实写童话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你看,安徒生不就是写童话写成了世界名人。把我惹毛了,哪天我就专门写一本童话书。我想象力丰富,又有很强的文字能力,如果写童话,说不定也能成名成家噢。我读过一些童话书,有的真是写得非常好,令我过目难忘。比如一位女作家,好象是日本的,她写了一个童话,说有一个神奇的酒瓶,里面住着一家小人。这家小人听到酒瓶主人的笛声,就会爬出来在一块毯子上种花,一会儿就能种出一小块花田。然后花田里的花几天就能成熟开花。主人就用这些花来酿酒,能酿出世上最甜美的花酒。任何人只要喝了这种酒,就再也不想喝其它酒,就算是三十年茅台酒,也不想喝了。一心只想着要喝这种花酒。这个童话,我就只记得这些。后来当然发生了一些事,但我记不清了。我就只记得这家小人从酒瓶里爬出来种花田,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穿着极漂亮的衣服和小巧玲珑的长靴子,还会在花田里唱歌跳舞,这是多么美妙的景象啊!我都想跳进那块小小的花田里面,与他们同乐。

其实我在山上的时候,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孤独一人。那种时候,我就经常有一种身处童话世界的感觉。我打球打累了,就把松针拢成一大堆,躺在厚厚的松针地毯上,松针被太阳晒得很干燥,躺在上面很舒服。天,那么蓝,那么遥远;树,那么高,那么青绿;时不时有几只鸟儿飞过,鸣叫着,呼朋唤友,不知要去干什么?如果运气好的话,也可以看到几只长尾雉,拖着凤凰一样美丽的尾羽,唱着嘹亮的歌,飞到大树上谈情说爱。那种自由自在的样子,真是天生丽质难自弃,让我君王饱眼福。我说自己是君王,属于童话。同时也是为了与一朝选在君王侧拉上点关系,不必当真哈。在我的童话世界里,我是天生的君王。那时,我感觉自己两肋生风,从地上慢慢飞升,加入了凤凰们的队伍,在天上飞来飞去,漫无目的。又或者从一棵松树上飞到另一棵阔叶树上,正应了那句凤凰择木而栖的老话。最后我坐在一棵巨大的梧桐树上,就是那种巨大的法国梧桐,在那里,我君临天下,监护着我的一大堆小凤凰,志得意满,得意洋洋,不可一世,牛逼得不行。众小鸟在小凤凰们的带领下,对我是嗑头跪拜,歌功颂德,谎话连篇,妙语连珠,满嘴胡言,三呼万岁,乱表忠心,忙得不可开交。本皇上对众鸟也是呼来唤去,指东打西,随意打骂,稍不如意,立即杀鸟灭口,甚至诛灭三族至九族,尽管我连九族是哪九族都搞不清楚。总之是乱杀了不少下属。终于众鸟儿对我是众叛亲离,猛然一下全部飞走,把我一只鸟丢在梧桐树上,我一着急猛然站起来振翅欲飞起来制止,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翅膀,一下子就从高高的树上掉了下去。这一掉,还没到地上,我就醒了。啊,原来是做了个鸟梦,吓死人。我在梦里梦到自己成了皇帝,虽然只是鸟的皇帝,但我想,这在清朝肯定是不敢写出来的,写出来恐怕会掉脑袋。甚至几千年的封建时代这种梦大概都没人敢写,梦肯定有不少人做过,但应该无人敢写。反正我在书上没看到过。我很可能是有史以来第一个把当皇帝的梦公开写出来的人。有趣。我睁开眼睛一看,一大群小鸟一下飞来,估计得有几十上百只,全是一种叫黄豆雀的超级小鸟,大概只比大拇指大一点,在我头上叽叽喳喳乱叫一团,不时还有鸟粪掉下。我赶紧从树下爬起来,跑到空地上继续练球。今天我还是练了球道木,打丢了八个球,找回来四个。

我记得,我小时候经常去外婆的后家玩。那地方叫菜市坝,我是用读音的,具体是不是这几个字,我不知道。那是一个乡下的坝子,很大的坝子,几乎全是稻田,中间有一条小河,人们就用那河水来灌田。所以说那是一个真正的鱼米之乡。河水很清亮,水草很浓密,里面有很多鱼,不大,但很好吃。幺舅公家有个男孩,和我年纪相仿,我去的时候,他总是带我去河里钓鱼。他是老手,很小就在河里钓鱼,我崇拜得不得了。一根自制的鱼杆,就是一根竹子加上鱼线和鱼钩,在田坎上挖一把蚯蚓,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我们钓的鱼都不大,一般都在半斤以内,蚯蚓大了鱼吃不了,小了鱼又看不见。中等身材的蚯蚓最受欢迎。这是勇叔的经验之谈。少年叔侄为弟兄,我那时都叫他小勇。我只要一去他家,他总是能找出各种借口带我去钓鱼。农村的农活是挺多的,他人不大,但一样要做很多农活。他的父亲就是我的幺舅公。我们钓来的鱼,有时候比较多,就用油炸了吃。讲究一点,会用一个鸡蛋加面粉裹上小鱼炸。但菜油是金贵的东西,所以多数是做鱼汤。如果鱼获不多,我们就直接在河边生火烤着吃掉了。都不用剖鱼,直接就用树枝串起来放到火上烤,一会儿就熟了,吃掉外面的肉,就丢掉鱼骨架和内脏。被烤来吃掉的还有不少螃蟹,是我们在小河沟里抓的。那条小河里有很多螃蟹,随便搬开一块石头,通常下面就有一只螃蟹,张牙舞爪的,准备和你干一架。但这对勇叔是没用的,他一把就抓起来丢进竹篼里,他有一个竹篼,专门用来装渔获的,我们从河里回来,里面总是装了各种各样的水生小动物,虾子、螃蟹、小鱼、泥鳅、黄鳝等等,最稀奇的是一种叫“火闪”的鱼,应该是白条的一种,但却是火红色的,非常漂亮。当然,再漂亮也是我们的一道小菜。我们还会去捉一种蛙,不是一般的青蛙,是一种河蛙,很大个,名叫石螃。据说是大补之物,那时我们经常捉来蒸了吃。总之这些河鲜我是吃了不少,因为勇叔的原因。但乐极必反,有一次我们去钓鱼,我站在勇叔的右边,他甩鱼杆的时候没注意到我,大概是太过专注。鱼钩一下子钩进了我的小腿,开始并不算疼,但总得把它弄出来啊,于是就想法。在把鱼钩弄出来的过程中,我真是受尽折磨,那种疼痛,终身难忘。我终于知道了被钓之鱼的痛苦。我们用尽各种方法,但鱼钩根本取不出来,它有倒钩。最后我们只好去找了医师,好象用剪刀把肉剪开,终于把这颗可怕的鱼钩取了出来。我想,自己吃了那么多活生生的河鲜,这就是报应。但我也有点冤枉,鱼大都是勇叔钓的,我最多只是个从犯,鱼钩应该钩他才对嘛。倒霉。

这些事,已经是四十多年前的旧事了。但我现在回忆起来,仍然是忍俊不禁,仿佛一切都发生在昨天。那个小小少年,正和他的亲密伙伴在那条永远清亮的小河里奔波不停。风把两岸的稻穗吹成了波浪,黑云压顶,要下大雨了。只有这种时候,我们才会恋恋不舍地离开河岸,回家。就算是下雨之时,在家里也有好玩的。因为下雨,勇叔也不用放牛吃草,也不用干其它农活,于是我们就去土里挖一些小洋芋,比高尔夫球还小一点,埋在草木灰的下面,等烘熟了剖皮吃,香得很。类似的事,我又想起一件。那时我们家年年都喂猪的,有时还喂两头。年关杀猪后,就要熏腊肉。父亲把提前一周用盐腌制好的肉挂在架子上,下面用柴火熏烤,要烤整整一天一夜,才能完成。我晚饭后就守在火堆旁边,一是烤火,二是等肉烤熟。父亲总说不行不行,没熟,不能吃。一直要等到深夜十二点左右,他才从烤得焦黄的一块腊肉上切下一小块瘦的,递给我,说吃了赶快去睡觉。自己喂养的猪,百分之百吃粮食和猪草长大的,那肉是真的香。有韧劲,有嚼头,肉味十足。吃一小块显然不够,但父亲不让多吃,怕拉肚子。看实在不舍,又递过来半节香肠。这种家制的烤香肠,绝味。好了,回房睡觉。第二天早上我起来,腊肉已经收回来挂在家里的墙上,我还要偷吃一根排骨。说真的,排骨是猪身上最好吃的部位。而腊肉排骨,绝对是上品中的极品。

我说了,我是一个吃货。一说到吃,我现在都在吞口水。好吃的东西太多,必须暂停,我又不是要写食谱。说真的,我吃肉吃得多,也是应该的。因为我从小就宰猪草,宰得很辛苦,一直宰了好多年,估计宰了上万斤猪草。我觉得我喜欢武士刀,可能和我从小就与宰刀关系密切有直接联系。然后我又多次参与杀猪行动,所以对屠刀的锋利有一定了解。杀猪都是一刀毙命,所以屠刀必须很锋利,而且还要质量好。我记得有一次杀猪,可能是猪太大太壮,我们四五个成年人勉强按住,杀猪匠一刀进去,肥猪拚命挣扎,竟然把杀猪刀弄断在体内了。这就麻烦了,猪血无法放出,猪就死不了,这家伙竟然从门板上滚了下来,到处乱跑。最后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它再次按倒,补了一刀,放了一大盆血,才算搞定。所以,杀刀一定要锋利,而且一定要坚固,这是实战的需要。这和对武士刀的要求是一样的。因为此事,那屠夫被我们耻笑了好久,以后都不愿意给我家杀猪了。说我家的猪太生猛,下水又不给他,不干球。我们家杀猪,猪内脏是全部都要的,因为我喜欢吃。有些人家就不要内脏只要肉,嫌内脏收拾起来麻烦,屠夫当然高兴。我家喂养猪一直喂养到我近四十岁,我父亲过世后,就没有再养。喂猪很麻烦,天天都要照管,事务繁多,又脏。虽然腊肉好吃,但是细想来,性价比不高。不喂也罢。只是我再也无法吃到那么好吃的家制腊肉。说到猪,我亲眼见过的最大的猪有一千多斤,那是在一个养猪场,一头引进的种公猪,真是一头超级大猪。杀这种猪大概只能用机器,人力的话,恐怕真不行。我还亲眼目睹过一头种公牛,好象是从新西兰引进的,据说重达六千多公斤,那头牛站在那里,真象一座山一样,比一般的牛大好几倍。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都不敢相信有这么巨大的牛。据说配一次种就要几千元,我看值得。你想,它的仔肯定高大威猛,估计也得有好几千斤吧。牛肉又贵,当然赚了。

写了家养的猪,不写一下家养的鸡,不太公平。从我记事起,我们家就一直养鸡,少的时候就几只,多的时候有几十只。一九七九年,我家修建了新房,因为外公的遗产。新房建在一个半山腰,山叫大定坡,我家的房子修得挺大,又有一个大院子。所以很有喂养家禽的条件。以前没有这个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喂养两只母鸡来下蛋,现在有这么好的条件,当然要大喂特喂。于是母亲就五角钱一只鸡仔,一下买了几十只回来喂,因为地方宽,散养。这样喂养的鸡肯跑肯跳,肌肉结实,同时经常吃各种昆虫,自然营养丰富,所以味道比现在的圈养鸡好得多。我母亲是一个有文化的勤快人,又弄了一些菌种来栽,就是用草木灰装成袋撒上菌种,浇浇水就可以了。一段时间后,大量的香菌就冒了出来,根本吃不完。香菇炖小鸡,那是一道名菜。我家确实经常吃。外婆又炒得一手好辣子鸡,这时大公鸡就派上用场。但千万不能出现鸡瘟,一旦出现,鸡军全体阵亡。大鸡小鸡,公鸡母鸡,只要有一只出现症状,紧跟着就一只接一只,最后全部完蛋。这时我家就天天都在吃鸡。因为父母是绝对不可能把病鸡坑埋了的。就算是病死了,他们也会把它吃掉。这件事我有点看法,吃掉病鸡,可能对人体不好,更不用说吃掉死去的瘟鸡。但是我不敢说出来,因为肯定会挨老人骂。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我就尽量跑出去吃饭。因为我本来就特别喜欢吃鸡,如果在家不吃,那就会惹老人不高兴。说实话,瘟鸡真的不好吃,有股怪味。当然,也可能是我的心理作用。我父亲就能吃,他也不说好吃不好吃,但就是能把病鸡吃完。我真是服了。我外婆、我母亲也觉得不好吃,但她们也一样能吃。饿过饭的人就是不一样。实在没办法躲过的时候,我也吃,所以我真心知道,瘟鸡确实不好吃。难吃之极。后来就学会了打疫苗,如此,就不会再吃死鸡了。我因为害怕吃瘟鸡,所以对给鸡打疫苗这件事特别热心,我和母亲至少给几百只鸡打过疫苗,真的。后来熟练到我都可以当兽医了,我感觉。事实上,我也给至少几十头猪打过疫苗。猪瘟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比鸡瘟更可怕,因为猪仔比鸡仔贵多了。而且瘟猪肉是不能吃的,无法挽回一点损失。有段时间,我喂养家畜家禽都上瘾了,甚至想去搞几只山羊来喂养。但山羊要放到山上吃草,否则它就不肯长,我家周围多是农家的菜地,野草坡不多,所以此计划未能实施。

一细想,我以前还种植过竹逊。这是一种山珍,白色或乳白色,伞状,应该也是一种菌类。始作蛹者当然是我母亲,她老人家特别喜欢搞这些事情。所以我也跟着很喜欢。我现在回想起来,好象是在房间里种植,对光线和温度湿度等都有要求,好象用的是种子吧,照顾也很讲究。比一般的菌类难侍候。但也比一般的菌类好吃。竹逊有一种特殊的清香,用来炖鸡,真是一绝。鸡一定要用土鸡,杂交鸡炖竹逊味道就差远了,不可同日而语。竹逊炖土鸡的汤味极鲜,色泽又好看,闻起来就不同凡响。再做一个地道的糊辣椒蘸水,那一顿饭,至少也得吃下三四碗。如果再搞一盘大头菜炒腊肉,那就更不得了。最后再喝上一碗汤,肚子胀得不行,必须去运动一下。我现在肚子比较大,怎么也减不下去,大概与年轻时的暴饮暴食有很大关系。我吃相不太文雅,总是狼吞虎咽,老人说我是饿死鬼投胎的。据说在饿饭年子,有人饿惨了,一旦得一顿饱饭吃,竟然活活胀死了。饿饭年子我还没有出生,未能亲见,是听老人说的。根据我的经验,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一个人饥饿到要去吃泥土充饥的地步,你突然给他不限量的米饭吃,十有八九会胀死人。从书上看到,民国时候河南大饥慌,为一口饭就卖儿卖女的人,多得很。有一个电影,名字我忘了,里面有一个镜头就讲的是逃荒的大姑娘,为了一顿饭就把自己的身子卖了。刚吃完饭买家就要收帐,她却摇头不允。原因是,实在吃得太胀了,暂时动不了。真的,这个电影看得人想哭。这种时候,我觉得瘟鸡肉的味道其实也不错。或者包谷饭加酸菜汤,也相当不错。甚至就是几个烤土豆,也非常不错。看这类书和电影,可以帮助人知足常乐。特别是对我们这些没有经历过饿饭年代的人来说,很有好处。今天晚饭吃的是腊肉火锅,我吃得有点多。于是就写出了这些文字。这叫有感而发。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来让人打败的。唯一能打败我的,只有我自己。”这是我白天时想出来的一句话。为何会想起这样一句话来,我现在已经不知道。为了帮助自己写作,我经常把一些类似灵光一闪的文字用手机即时记下来,晚上写作的时候再拿出来看。多数时候白天记的东西对写作都有帮助,或多或少。但有时候也有麻烦,因为我忘记了当时为什么要写这些文字。就象上面这句话,在我的手机上,肯定是我写的。但我却想不起为啥要写它。于是我把这句话重复了几遍。显然,这是一句励志语录。海明威说过类似的话。实际上,海明威应该算是被自己打败了。海明威是自杀的,用枪。他写了小说《永别了,武器》,最终还是死在了自己的枪下。我觉得,从这个角度讲,他可以说是自己打败了自己。当然,他不自杀也会老死,只是时间推后一些而已。但老死应该不算被打败。毕竟,谁不会老呢?人老了,接着就是死亡,这是自然规律。在自然规律面前,就没有所谓胜利者,帝王将相,亿万富豪,全都是它的手下败将。即使养生有术,也没见到谁能活到二百岁。书上说彭祖活了八百岁,估计是吹牛皮;又说姜子牙活得很长,但大概也没有达到二百岁,一百多岁是有可能的,因为史书上有相关记载。老姜出山时已经七十多了,先后辅佐了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周康王已经是他的重孙辈。他的女儿嫁给了武王,成王是他的外孙,康王应该是他的重外孙。所以他活了一百多岁,是基本可信的。考虑到他出道较晚,此人应该是五世同堂,甚至六世同堂。最多可能是七世同堂。古代早婚较多,所以也有这种可能。最后我查了一下,书上说姜子牙活了139岁。乖乖,打败姜子牙的,原来是时间。说真的,在我输给时间之前,我不愿意输给自己。所以我又坐到了电脑前,开始我看不到希望的作家梦。

当然,如果说我一点希望也看不到,那也是假的。如果我一点自信也没有,我就不会开始写作。于是又想起了诸葛亮,他死的时候正好是54岁,如果他学习姜子牙的话,那还没等到出山,就已经封神了。所以出名要趁早,还是很道理的。我明白这个道理有点晚,所以只好学姜子牙,这也是事出无奈。这只能怪自己,应该读书的时候,我要去打玻璃珠;别人都在用功学习的时候,我在谈恋爱;别人考上大学的时候,我在乡下捉鱼;别人已经当领导了,我还在当秘书。也就是说,我总是比别人慢半拍。这不能找客观原因,主因是自己发奋太晚,注定是姜子牙的命。话又说回来,如果姜子牙的事是真的,那我比他老人家又幸运太多了。他是修练到七十多岁才出山,我正式开始出山写作,也才五十四岁,比他早了将近二十年,幸哉,幸甚至哉!我也是大梦得先觉,终于明白要在此生出名,才不枉自己在这世上来走一趟。其实我从小到大都喜欢古代的智慧人物,除了已经提到的两位,姜子牙诸葛亮,还有周文王老子张良范蠡范增周公孙武曹操鬼谷子墨子苏秦张仪管仲王阳明,等等等等。当然还有很多,但我现在就想起这十几个。随着年龄增长,我发现自己的记忆有逐渐衰退之势。老婆说我要得老年痴呆,我要小心。如果我一旦得了老年痴呆,那我这一生读的书就真是读进狗屁股里去了。这个绝对不行,没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我宁愿不活了。我对大脑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大脑是主管意识的,一个人没有意识或者说没有完整的高级的意识,在我看来确实没劲,真没什么活法。比如张仪,他被人毒打一顿只剩下半条命,刚苏醒过来第一句话就问他老婆,我的舌头还在不?他老婆说在,那他就放心了。这条不烂之舌可以轻易拿下王侯。其实他不是靠舌头,他是靠智慧,也就是大脑。如果他得了老年痴呆,那舌头再好也没有用。你话都说不伸展,还谈什么出将入相。写到这里,想到姜子牙活到一百多岁居然没有得老年痴呆,也是一个神迹。总之,姜子牙是一个迷,我要好好研究一下。如果能学到他的方法,那我就能既聪明又长寿,了不得。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大家认为老姜如此长寿的原因主要如下。一、年轻时勤于修身养性,比如三十来岁入山修道,修了四十年才出山。当然这也是躲避战乱的需要,但躲在山中几十年没事干,只好修道,好混时间。二、长期吃素,而且一直很难吃饱,又长期从事体力劳动,身体强壮,很少生病,特别是不会生富贵病。当然,大概在山中也吃了不少山珍药材野味之类,又没有任何污染,营养是跟上的,所以身体极好。三、心态极好,自得其乐。例如他钓鱼,用直钩,这也是千古奇人奇事。简直是唯一一例。如果他并不知道周文王要来钓他,那这个行为就纯粹是为了修心。用直钩钓鱼的人,肯定能活一百岁。这个秘密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找到了,找到了,终于被我于无意之间找到。但我不会用直钩去钓鱼,有病。不是别人说我有病,是我自己觉得自己有病。这个修心方法不适合我,我有痔疮,不能久坐。总让我坐着,我估计自己更活不长。四、文韬武略,成就非凡。这个不用我多说,作为四朝元老,而且一直是太师,老人家把持周朝政权近七十年,实属罕见。就算在全人类的政坛上,也难找第二个。不但能干而且能写,又著书立说,据说《六韬》、《太公兵法》、《阴符经》都是他写的。这些书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总之,此人真是德才兼备聪明绝顶绝不世出,被儒道法兵纵横家都奉为先祖,号称“百家宗师”,太牛逼。当然,封神演义把他推到了神话境界,显然是把牛皮吹破了。但此人十分厉害,是毫无疑问的。反正我已经下决心要学习姜子牙,这也是不容置疑的。这就叫“覆水难收”。这个成语据说也是来自姜太公。

我发现自己写作也有点《封神演义》遗风,有点不着边际。我也不是有意为之,这和性格有关。我崇尚自由,不喜欢受约束。表现在写作上,就有点随心所欲的意思,完全由意识作主,想到什么写什么。说实话,我感觉这有点扯皮。但我一时之间又没有更好的主意,就这样先写着看吧。此时,我无意看了一眼天空,发现月亮居然在对面高楼的下面,开始我并没看出它是月亮,我还以为是一家人的灯光,注意一看,原来是月亮。现在高楼太多,皓月已经当不了空。现在一般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已经超过了古代的王侯,这个我相信。古人造个高台,就兴奋得不得了,现在的人很多都住在高楼里,而且还有电梯。光凭这一点,就胜过无数王侯将相。所以我们要知足,不要动不动就烦躁焦虑抑郁,总想跳楼。你想,古人就是真想跳楼,也找不到二三十层的高楼来跳。就凭这一点,你也比秦始皇强。高楼是用来享受的,不是用来跳滴。想到自己住在这样的高楼大厦里,如果不能写出比古人更好的文学作品,那真是浪费。简直可耻。于是埋头苦干,力争今天写作破万。(注:破万,是指超过一万字。)我感觉好的时候,很容易就能破万。没感觉的时候,坐半天也放不出一个屁来。今月曾经照古人,看着那昏黄的月亮,可怜巴巴地吊在高楼大厦的腰间,随便哪家客厅的灯光都比它亮很多,我突然很可怜古人。真的,在我之前几千年的人们,根本无法想象我现在看到的奇景。然后又联想到人类已经多次登月,那更是古人极度艳羡的事情。我虽然也没有去过月球,但我看到有人上去过。所以我比上千亿古人更幸福,这是肯定的。我知道月球的引力比较小,人可以在上面一跳八丈高,也不会摔死。就算从十几层的高楼上跳下来,也轻漂漂的落地,啥事也没有。也就是说,在月亮上,我们人人都是轻功绝世高手。这一点,姜子牙和诸葛亮也不知道。如果他们知道,那我就宁愿相信世上有鬼。哈哈大笑。睡觉时间到。

据说所谓人性,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尼采说:“人是一根绳索,架于超人与禽兽之间。”有一本书,说人一半是海洋,另一半是火焰。我觉得都概括得挺好。比如日本鬼子,在没加入皇军之前,大多是好人,是普通的工人、农民等等;一朝成了皇军,又大多变成了野兽,在中国和东南亚杀害了几千万人。这正好说明人的两面性。人虽然本身就存在两面性,但走向哪一面,是由人自主的。当然,在军国主义的队伍里,想当人是很难的。周围都是禽兽,你一个人想当人,这叫不合群,连生存都困难,为了活下去,只好当野兽。那种特殊情况下,想当人确实不容易。但也不是不可能。相反的例子在一个电影里就有。《血战钢锯岭》里的主人公,就是一个上战场的军人,卫生兵。他在战争中没有开枪杀一个人,而是在战场上抢救了七十五位战友的生命。这个电影很好看,核心思想令人深思。军人在战场上杀死敌人当然是必须的,但是,敌人也是人,这一点难以否认。如果在战场上,双方都不开枪,显然,这个仗就打不起来。从和平主义者的角度讲,不开枪的士兵才是好士兵。哎,这个扯远了。总之,战争终究是反人性的,这一点我敢肯定。也敢写出来。日本皇军杀人太多,所以报应也相当惨烈,几百万年轻士兵战死沙场,还挨了两颗原子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但人性终究是复杂的,以为自己天下无敌,自然就会大打出手。作为一个人,锻炼好身体是必须的,但是,这是为了健康,不是为了打人。我习武多年,深有体会,你武功再高,总要遇到比你更厉害的人。“久走黑路,难免遇到鬼。”“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所以,做人千万不能好勇斗狠,不然挨打是早晚的事。一个国家也是一样的道理。孙子兵法说:“国虽大,忘战必危;国虽强,好战必亡”。二战就是很好的例子。人类应当把人性好的一面展现出来,大家都反战,自然就不会有战争。明明可以用谈判解决的问题,何必一定要使用武力?算了,这个话题就不继续了。我先把自己锻炼强壮了,万一一定要开战,谁怕谁?!我父亲说:“一喊上刺刀,尿都屙在裤子里。”他最瞧不起这种人。我可不想当这种人。

我老家的后院里有一个小型的鱼池,大概有三米长、一米宽、一米深。这是我父亲亲手弄的,这个老宅子,很多地方都是他自己修建的。一是为了省钱,二是他有这个动手能力。修建此房时我还小,只有八九岁,只能在旁边看看,帮不上忙。父亲在鱼池的墙壁上用毛笔写了几个字,让石匠王叔刻在上面,然后用朱红的颜料上色。弄好这些后一放水,在水波之下隐约可以看见放大的字体:“仁者爱山,智者爱水。”颇有创意。后来我长大了一些,去寺庙里游玩时看到几株好看的睡莲,于是给住持要了两株,移栽到鱼池里。第二年就发起来一大片,莲叶平躺在水面,莲花就伸出头来开在叶子之上,非常好看。纯白色的莲花,端庄地在绿意丰满的莲叶上方静静绽放,仿佛观音坐莲。夏日的午后,我常一人独坐在池边,仔细欣赏这美丽的睡莲,于是就有点《爱莲说》的意思。“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名不虚传。这是后院,比较阴凉,又有大树遮荫,阳光基本照不进来。水池虽然不大,但微风吹来,波光鳞鳞,加上我又弄了几条小鱼喂养在里面,鱼儿在莲花莲叶下忽隐忽现,耳边偶尔传来鸟叫蝉鸣,已经足以满足我的修仙梦想。说真的,夏天的时候,我可以从下午一直坐到深夜,在池边,就为了看着这鱼池发呆。当然,有时候也会捧一本书在那里读。事实上,多数时候是坐着发呆。你也可以把它称为入定。我经常干这种事,这让我想起姜子牙。有一次,我从乡下带了一条大涟鱼回来,乌江涟鱼,大约有四五斤重。从江边回来得坐两三个小时的车,用水桶装鱼的话又很麻烦,怎样才能保证鱼不死呢?我有绝招。这是一位乌江渔民教我的,用一小团棉花沾点白酒放进鱼嘴里,把鱼放到一个塑料袋里,装点水浸着鱼就行。这样,几个小时之内鱼是不会死的。当然,最好的办法是把鱼吃到肚子里。但那天我已经吃了很多鱼,无法再吃掉一条四五斤的鱼,所以必须带走。而且我也想带给家人尝尝,于是就用此方法。效果是真不错,到家后我把大涟鱼放进水池,它很快就游到了水底。水池不深,水又清亮,所以我时刻都能清楚地看到它。第二天,我让爸妈做鱼吃,他们说不想吃鱼,于是就继续喂着。后来就忘了,于是此鱼就此在鱼池里安了家。我记得,这条来自乌江的大涟鱼,我喂养了很久,我经常看着它在水池里游来游去忽上忽下,和其它小鱼儿打得火热,好玩得很。这条鱼后来长得挺大,真的,因为我经常挖蚯蚓捉昆虫丢进池子里喂它。后来,其它的小鱼也长大了,而且生出了更多小鱼,实在太多了,水池太小,鱼满为患,我只好把大涟鱼吃了,吃的时候大概已经有七八斤重。说真的,吃这条鱼时我一点也不开心,虽然我一向很喜欢吃鱼。母亲说我是一个菩萨心肠,鱼嘛,本就是人间的一道菜。我觉得主要是因为我喂它都喂出感情来了,但我也不可能等它老死把它埋了,所以只好吃掉。从此事可以看出我人品上佳。据说这种人都会有好报,不知真假?

我写这些,我老婆说我象在写遗书!这也太扯了吧。你就说象写回忆录,也要好听点。人老了,爱回忆,这很正常嘛。而且我不写这些,你叫我写什么嘛?写情色小说,你不如去读《金瓶梅》,写爱情小说,你不如去读《红楼梦》;你想读任何类型的书,网上都有。但我的书,只此一家。因为我写的这些东西,只有我自己知道,独家所有。你有兴趣就读,没兴趣就别读。没有必要说我写的是遗书嘛。真是的。不过话又说回来,其实说是遗书也未尝不可。我早晚是要死的,可能三十年后,也可能明天。如果我学姜子牙成功,也可能再过一百年才死。但不管怎样,终有一死。所以在我死之前,我写的东西都可以称为遗书。就算是遗书,我也要把它写得有趣一些,让以后的人看了,感觉这人遗书还写得不错,可以读。可以用来混一下时间,我就高兴了。正如我对待所有的世界名著一样,我也是用来混一下时间。我读了,觉得有趣,有意思,有看头,就行了。不可能我读了《战争与和平》,我就变成了托翁;读了《罗密欧与茱丽叶》,就变成莎翁;读了《道德经》,就变成老子;读了《茨岗人》,就变成叶赛莉亚。总之,我读了什么书,肯定会受一些影响,但我还是我,不会因此就变成其它什么人。就算要变,最多也就是变成一个作家而已。作家一点也不稀奇,只要拿起笔,任何人都可能变成一个作家。我感觉,我就正在变化的过程中。

书接鱼池。专属于我的小鱼池,我已经很久没欣赏了。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回去了。老婆摔伤以后,怪罪老房子,因此我也不太愿意回去。老房子现在出租给别人住,多少收一点房租,主要是希望有人打理一下,不至于荒芜。我偶尔去看一下,他们也种着各种蔬菜,长势良好,我拿了一点回去吃,味道仍如从前。他们也没有使用化肥和农药。葡萄、果树之类也变化不大,还是和以前差不多,肯结果,也好吃。只是没有以前的果实大,因为他们没怎么施肥。我以前是每年都要给葡萄和果树专门施肥的,农家肥。我说过,我们家以前是长期喂养猪鸡的,而且人也多,所以农家肥足够。我用农家肥去喂养果树和蔬菜,蔬菜,葡萄,水果人吃不完的,就用来喂猪鸡,如此循环往复,是真正的小型循环经济。它实际上形成了一个产业链,各个环节都能产生价值。我想,万一将来有一天发不起工资了,我就回老家去把这一套生产流程重新激活,可保一家温饱。你算一下,我有二十二间房屋,用三间来住人,另外十九间用来搞养殖和种植,鸡猪草菇竹逊之类,统统干起来。甚至可以喂养几只黑山羊,黑山羊值钱,可以考虑喂养,但气味有点大,不喂养也罢。不过只要人勤快,经常给山羊洗澡,也可以。我以前经常给猪洗澡,很简单,用水管直接冲就行。夏天给猪洗澡,它们高兴得很,边甩耳朵边享受,象皇帝一样。洗完澡的猪,吃猪食特别香,争抢着吃。所以喂猪最好是喂两头以上,长得比较快。我家喂养的猪,曾经有一年长到三百多斤的,真的。上次我回去看,也有不好的地方,他们把几棵桃子树和一棵樱桃树砍了,说是遮光,下面的蔬菜长不好。我也没说什么,毕竟我要人帮我看房子。现在经济不景气,房子大都租不出去。所以只好将就别人一点。其实菜地相当大,一家人种根本吃不完,没有必要砍树。而且那棵樱桃树树形很好看,开花的时候非常漂亮,一树雪白,玉树临风,可惜。今年葡萄成熟时,我准备回去搞一点,拿回来再试试酿造葡萄酒。宋氏水晶葡萄酒。我心算了一下,如果我把院子循环经济搞好,一年挣个十万八万的,应该没有问题。当然,养殖业种植业都是比较辛苦的事,你一天不给猪吃东西,它们能把人吵死,那种叫声,撕心裂肺。鸡可以不用管,三两天不给它们喂食,它们在院子里一样活得很好,吃草草吃昆虫都将就,但肯定长得慢。当然,必须给它们水喝。而且,我还可以圆我的孔雀梦!对头,那时我就可以喂养孔雀了。搞两只来慢慢发展,几年后就开个孔雀园,收门票!这样算来,我的庭院经济一年挣二三十万,完全有可能。

我不喜欢钓鱼,不是我不喜欢钓鱼的感觉。我喜欢那种感觉,但我坐不起。坐久了我的腰很痛,这大概是职业病。我坐了大约三十年的办公室,落下了这个毛病。同时我的痔疮也有点严重,虽然做过手术,但害怕复发。我痔疮发的时候很吓人,血流如注,能把裤子染红一大片,头都流得发昏。所以我注定没有钓鱼的命。但我有吃鱼的命,我吃过很多河鱼,事实上,我只吃河里的野生鱼。鱼塘里的鱼有一股泥巴味,难吃。朋友中有人是钓鱼高手,所以我经常有鲜活的河鱼吃。水库里的鱼我也喜欢吃,湖水里的也一样。说到水库里的鱼,我想起以前经常去游泳的一个水库。那是一个大水库,里面放养了很多花涟白涟之类鱼种,这类鱼长得很快很大,我亲眼看到过二三十斤的。有一次我去游泳,时处夏秋之交,正是鱼肥之时。我在水中游着,看到一个年轻人划了一条小船,手里拿着一根鱼杆,猛然把杆甩出去,又猛力把杆拉回来。然后就看到他从鱼钩上取鱼,有时是一条,有时是两三条,都是很大的花涟白涟,一般都有七八斤,也有十来斤的。我还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钓鱼法。严格来说,他这不是钓鱼而是钩鱼。我游过去看,他的鱼线上挂着一种爆炸钩,他是看准了鱼群所在,精准地抛钩去拉,一拉一个准,弹无虚发,厉害。那段时间我经常碰到此人,也向他购买了几条鱼。八九斤的一条大鱼,一口价,五十元。拿回家就砍成几块,鱼火锅,搞起。这种鱼虽然是人工放养的,但从小就生活在野生环境,品质与野生鱼无二。鲜香得很,毫无泥巴味。我一个人就可以干掉几斤,当然我会叫上一两个泳友,一次性吃完一条鱼。鱼就是要吃一个鲜,第二天就不太好吃了。我有个兄弟做鱼做得好,通常都是他做,但他却从不吃鱼。也是个怪人。

很多年前,我和我哥去钓夜鱼。他说有一条小河里,黄腊丁特别好钓,于是我和他去了。我没钓多久就睡着了,醒来一拉就是一条,我一共醒了三次,共钓到三条鱼。他钓了好几斤。天亮了,我们回家补觉。以后我再也没有和他去钓鱼。他也不再叫我,他说我打呼噜,把鱼吓跑了。笑死我。那是夏天,在河边睡觉很凉爽,自然要打呼噜。吃自己钓的鱼很香,我感觉。那时我还很年轻,酒量也不错,那天把鱼吃完,也喝醉了。我喝醉的次数不多,但有一次教训极深刻,因为差点摔死。事情是这样的,也与吃鱼有关。当时我大概二十出头,一个当哥的钓了不少河鱼叫我去吃鱼喝酒,我们三个人喝了很多酒,我醉得厉害,于是另一个当哥的把我带到他家睡觉。我虽然喝醉了,但一直掂计着回家,所以半夜从他家床上爬下来要回家。但我实在是喝得太醉,勉强出了房门,看到一个巷子就串了过去。但那不是一个巷子,那是一条黑洞洞的阴沟。我醉眼昏花,把阴沟看成了巷子,一脚踏空,掉了下去。此阴沟大约有五六米深,下面有水流通过,水不深,但四壁光滑,我一个醉酒之人,无论如何,用尽全力也爬不上来。爬到一半又滑落下去,反复多次都以失败告终。最后我干脆坐在阴沟水里休息,直到天亮,我的体力有所恢复,酒也差不多醒了,终于爬了上来。说真的,那阴沟底幸好没有大石头,如果有,我那天晚上大概就报销了。这件事对我教训相当深刻,以后我很少醉酒,至少不会醉到那种程度。那天我是相当狼狈,从阴沟里爬上来,来到街上,赶紧打的,回家换衣服。我一身湿透,又脏又臭,衣服裤子都撕烂,满身是各种伤口,皮鞋也不见了,只穿着一只白袜子,整个形象,惨不忍睹。出租车司机一直在看我,神色紧张,搞得我更不好意思。我赶紧先把车钱付了,同时笑着对司机说:“七不害人,八不害人,酒害人。”司机这才笑了。这算是货真价实的阴沟里翻船。这件事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以后就算是喝茅台三十年陈酿,我也不会醉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