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武士成名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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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回头再战

停了两天没写作,因为人工智能写作的原因。今天百无聊赖地刷视频,看到余华先生评价人工智能写作,说它没有个性,属于平庸之作。既然余华不怕人工智能,那我也不怕。我细想了一下,确实,人工智能或许可以写出形式上相当完美的文学作品,但它毕竟不是人,它没有人的感情和真实体验,也就是说,它没有灵魂。这是它无法克服的先天不足。我是人,我有灵性,我觉得我写出来的东西应该更能打动人心,所谓同病相怜嘛。人工智能的病与人的病肯定不一样,所以不必自己吓自己。况且目前为止,人工智能并没有写出什么惊世巨著,也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那我就更不应该轻言放弃,把自己的文学才华置诸高阁。于是我又重振旗鼓,回头再战。其实我又开始写作的原因与哈佛大学的校训有关,我在视频上看到校训是这样的:“你所浪费的今天,是昨天死去的人所奢望的明天;你所厌恶的现在,是未来的你回不到的曾经。要么全力以赴,要么果断放弃,明确的生活态度会让一切变得很简单,过多模棱两可,犹豫不决,只会在是非中迷失自我。”我觉得这正是在说我。人工智能会写作而且写得很好,这和我写作有什么关系?它写它的,我写我的,两不相干,完全不用担心,对写作,我还是要选择全力以赴。因为休息这两天,我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放弃写作。细想一下,我其实不是担心人工智能,我是有点江郎才尽的感觉。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人生经历,也没有上过哈佛大学或者斯坦福大学,想写出优秀的文学作品,本来就基础不牢。所以写了一段时间之后,就渐渐感到有困难,这很正常。于是就拿人工智能来说事,想以此为借口逃避艰辛的写作活动。但我是个倔强的人,不允许自己临阵脱逃。于是胡汉三又回来了。我没有上过哈佛,但我受到了它的影响。

有一天,我在小区的一棵李子树下练习挥杆,李子树正在开花,满树粉红色星星一样的小花,相当漂亮。我心情愉快,自我感觉练习效果良好。一个人向我走来,兴冲冲地问我:“你这是在打保龄球吗?”我看了他一眼,说:“嗯。”然后我就收拾球杆走了。道不同,不相与谋。就是指的这种事情。我这样做稍微显得有些失礼,但我不马上离开的话,就不得不向他解释这是高尔夫球,毫无疑问,接下来又不得不向他解释什么是保龄球,这些都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楚的,那还要不要我练球了?作为一个作家,我的时间是相当宝贵的,我抽出宝贵时间练球,当然不希望有人打搅。而且我真的不喜欢和谁闲聊。说实话,我宁愿呆呆地坐着看李子树开花,也不愿意和谁闲聊。我说我有点社交恐惧症,这也是例子。总之我的观点是,一个人有权利闲聊,也有权利不闲聊。我属于不喜欢闲聊的人。写到此处,感觉没有灵感,休息休息,躺床上看会儿书。

读了一会儿莫言的《蛙》,没什么感觉,放下。并不是说他写得不好,而是每个人对阅读的感觉不一样。比如我读《灵山》,一上手就放不下来,恨不得立即读完。又比如我看电影《红高粱》,原著作者就是莫言,也挺喜欢。当然,我喜欢巩俐,也是喜欢《红高粱》的原因之一。或许,《蛙》的精彩之处我可能还没有读到,因为刚读了没几页。等哪天有兴趣再读。于是又拿起《三国演义》,读了两个小时,这个确实很难放手。读到曹操杀吕伯奢时,不仅感慨:孟德真是个狼人。这个人不称王,真是没有天理。我的朋友小江曾说:“心不黑,不能去美国。”孟德兄应该去美国,肯定能称王称霸。我觉得他无论去哪个国家,肯定都是永远的赢家,因为太黑了。然后又读到那个为他用身体堵寨门的卫士,战死不后退,死了还站着,孟德才得以逃了一条性命。此人名叫典韦,因其忠勇,后成门神。孟德能得人心到如此地步,确实太厉害。这么黑的人,怎能如此得人心?真是怪事。“自古真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人性的复杂,在《三国演义》中表现得入骨三分。然后联想到司马懿政变,一口气杀了曹家五千余口。真是报应。我外婆曾说:“恶人自有恶人磨。”很有道理。封建王朝的更替,有其历史规律,这个太复杂,我不想探讨。就了解人性来说,读《三国演义》就足够。真是读得我毛骨悚然。其实曹操的报应在他在世的时候就已经来了,他父亲带着全家去投奔他,在路上就被一个姓张的武将全部杀光,图财害命。

你看,轻轻松松的,两千字就写出来了。看来,人工智能要打败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信心十足,明天再来。而且不写作,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光读书,不能舒发一下自己的感受感想,也不是我的风格。就象吃美食一样,光吃不屙,堵得难受。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就算只是为了自己,我也必须写作。我现在又找不到人下围棋,远方也去不了,近处同样的山山水水,每天看来看去,也没啥新鲜感。冬泳和高尔夫也杀不了多少时间。只有读书和写作,时间过得最快。特别是写作,不仅时间过得快,而且每天都有一些成就感。这种好事,此时不做,更待何时?!我想,人工智能虽然厉害,但它写作应该没有快感,而我有。这一点它暂时不如我,但我不敢肯定它以后会不会有快感,所以我要利用这可能很短暂的窗口期,抓紧写出点好作品出来,等人工智能全面发展起来的时候,我已经成名久矣。

我父亲曾说:“人年轻时不成熟,而真正成熟时,却又老了。”现在想来,他说得有道理。最近发现自己很容易累,运动的积极性也不如以前,特别是肩颈经常感到僵硬疼痛,甚至还有一点颈椎变形,出现了“富贵包”的雏形。我赶紧找了治疗颈椎病的书来看,现学现用,一定要先把难看的“富贵包”干掉,我年轻时是个西装杀,如果有“富贵包”的话,穿西装就不好看了,这可不行。春天已经来临,很快就是穿西装的季节,我把西装拿去干洗了,花了一百元。我要看看自己还是不是一个西装杀?内心里,我开始怀疑自己老了。或者是老之将至。人生易老,是个事实。我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但我内心仍然是不服气的,至少现在还不服。于是我刻意增加了自己每天的运动量,我要以毒攻毒。衰老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我虽然不能让自己逆生长,但我想让衰老减缓甚至停顿。我查了有关医学和养身的书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做到的。比如钟南山就是例子,因为长年保持运动,他看上去完全不象八十多岁的老人。西装革履,帅得很。保持年轻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在生理和心理上给自己积极的暗示,即真正象年轻人一样生活工作运动娱乐,这就是保持不老的不二法门。烟酒我也不戒,只是减少用量。酒我基本可以不喝,但烟很难不抽,特别是写作的时候,写得顺利时想抽,写得不顺利时更想抽。“文章写不通,拿根烟来冲。”几十年的习惯,很难改变,但要有意识的控制用量。总之,用年轻人的生活方式来对抗衰老,这是我自己总结出来的经验,我每天都在实践,我要看看到底有没有效果?如果有,有多大效果?有效果的话,我就长期坚持。就算没多大效果,我也要长期坚持。为什么呢?因为象年轻人一样生活,让我感觉很快乐。我只要天天快乐,活得长活得短,已经不重要。不是有一句广告词是这样说的:“我运动,我快乐!”我运动的时候,确实很快乐。千真万确。

说到坚持运动,联想到意志品质。今天女儿给她妈妈打电话,说因为早操有不少同学偷懒没参加,老师生气了,让全体学生在操场上罚站。天气还是挺冷的,而且老师要求全部穿单衣。这样一站,女儿就有点受不了了,出现发烧症状,当然,她本身就有点感冒。于是给她妈妈打电话,好象还哭了。于是我们去学校给她送药。送到了,我说了她一句,没出息。当然,我是半开玩笑说的。说实话,这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我是比较赞同老师的。总体来看,现在的孩子比我们小时候聪明,但意志品质就相对较弱。聪明,是因为见多识广;意志品质较弱,是因为条件太好、要求太低。说真的,现在我的孩子基本上是要什么有什么,而我小时候,基本上是要什么没有什么。我这么说,只是陈述一个事实,并不是说现在不好,以前好。我要表达的是,物质充裕是好事,但意志力薄弱就不是好事。古罗马军团战斗力很强,所以在当时征服了欧洲,军团的战斗力,我认为主要来自于士兵的超强意志力。这些士兵从小就受到严格训练,风里来雨里去从不妥协,无论身体素质还是心理素质都相当过硬。甚至是达到了极限。打个比方,古罗马军团有条战时军规,如果一个小队里有一人临阵脱逃或者不听指挥,指挥官有权在十个人中随机抽杀一人。这种严酷的军规所产生的可怕意志,正是罗马军团胜利的根本保证。勇猛的斯巴达克斯和六万起义军战士,也倒在了罗马军团的剑下。老师今天的做法,精神实质与此相仿。其实这都是小儿科,一点点寒冷,一点点罚站,不值一提。“苦不苦,想想红军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雷锋董存瑞。”与这些苦累相比,老师的处罚已经很轻了。人生本质上是一个战场,一点苦也吃不了,一点累也受不得,意志品质低下,和毫无智慧差不多,想取得成功是不太可能滴。又联想到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志愿军战士为阻击敌人,埋伏在冰天雪地里,有些成建制一连一营全部冻死在阵地上。没有这种坚强的意志品质,怎么可能战胜强大的美军?你可以说和平时期不能与战时相比,但意志力是任何事业成功的必要条件,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就如我写作,如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那要写出一本书就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所以一旦开写,我就坚持不懈,三个月就写出了一本二十万字的书。好不好另说,反正我是按计划写完了。这就是意志品质的重要性。中间我停顿了两天,但我很快把它克服了。究其实,克服恐惧,这也是优秀意志品质的一种表现。坦率的说,这世间的任何困难,要想打垮我,都是不太可能滴。强大的人工智能我都不怕,我还怕什么?!

扎扎实实地把自己吹捧了一顿,我感觉良好。抽支烂烟,呷口浓茶,舒服。有时候,我觉得写作和打高尔夫球一样,都是左手搫右手,自己在和自己较劲。打了一个好球或者写了一段满意的文字,就颇有成就感。这种正向反馈又促使我继续写作和打球,乐此不疲。而冬泳又有不同,我每一次冬泳,下水前都备受煎熬,实在太冷了。但每一次冬泳结束,我就如重生一次,仿佛第一次睁眼看世界,那种新鲜感会上瘾。所以我必须去冬泳。我已经两天没去冬泳了,明天一定要去。水鸭子可能想我了。还有白鹭,还有鸳鸯,还有小鱼儿,它们都是我的好朋友,看见我又去加入它们的行列,肯定是有朋自远方来,高兴得很。有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点变态,不喜欢与人交往,却喜欢与这些小动物嬉戏,真是怪人。看白鹭在小河里捉鱼,我可以看几个小时,你说怪不怪?从这个角度讲,我不搞自然科学,特别是动植物科学,相当可惜。因为我真的很喜欢。天气正在转暖,阳春三月已经不远,正是下场打高球的好时机。但我没钱,就算省吃俭用有点钱,老婆也坚决不让下场,她说浪费钱,真气死人。我天天练习挥杆,你不让我下场,我怎么知道自己练习的效果好不好?一年下一场也不行吗?也就一千元钱而已。我年薪十万,一年打一场高尔夫球都不行?!这也太不讲道理了嘛。算了算了,不说了,说起来两眼都是泪。工资都交给人家拿去养家糊口了,只能听人摆布。我只有抓紧把我的文学作品卖出去,有了钱,想下场,就下场!我一天下两场!!打一场要四、五个小时,如果打两场的话,我准备从早打到晚,一天打到黑。亲爱的杂志社编辑,希望你们赶快给我来信,通知我改稿吧。我是这样打算的,稿费一到账,马上拿一半给老婆,这叫封口费;另一半,你懂的,打球去喽!你看,我对高尔夫球的热爱已经达到这种程度,真是铁粉。老虎伍兹不认识我,如果他认识我,相信也会被我感动得热泪盈眶。他想,这个世界上怎么还有人比我更热爱高尔夫球运动?!而且还是个中国的半拉老头。比米克尔森还老。说到老米,必须写两句,他以五十岁高龄勇夺“大满贯”冠军,这在高尔夫球史上是第一人。几十年来,他的一号木开球始终保持在三百码以上,了不起。从此以后,老米就是我的榜样,我一定要老当益壮,争取在六十岁前打入“大满贯”赛事。当然,前提是我首先要在亚巡赛上拿到冠军。任重道远,时间不多,我必须加倍努力训练,才能有望成功。你看,我对自己的要求高不高?或者你觉得,我是不是疯了?!这就是不让我下场打高尔夫球的结果。我觉得自己就象一个弹簧一样,压力越大,弹得越高。不仅是打球一事,好象任何事都是如此。往好处说,我这叫有志气,往坏处说,我这就叫天生反骨。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自视太高,高得离谱。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不用我我自用。此时此刻,我仿佛李白再世。侍儿,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