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重生不过是让我本就精彩的人生更加精彩罢了
安倩文人都气麻了,鼓着腮帮子气冲冲地回了宿舍。
而这边的李焕之现在可以确定,自己的的确确重生了,而且还有了系统。
就算他心中还有着些许怨气,也只能接受眼前的事实了。
可惜啊,自己前几天才买的兰博基尼还没来得及开,重生后的自己得多久才能开上啊。
“想来也不会太久。”
李焕之刚重生就有两百万,光是这点就甩了小说里那些重生的主角几条街,而且他的商业头脑也不差,钱滚钱其实是最简单的事情,用不了多久,别说是兰博基尼,私人飞机都没问题。
循着模糊的记忆找到宿舍,收拾完行李他就往校门走,还没到校门口就看到两男两女。
两个男生一见到李焕之就围了上去。
“咋样咋样?成了?还是吹了?”
一个戴眼镜的消瘦男生率先开口,李焕之对他有点印象,好像是自己高中时候的死党秦风。
“你看他那这副衰样你还不知道吗,肯定失败啊,安倩文也是你想喜欢就喜欢的?不自量力!”
第二个开口说话有些刻薄的是王子亮,是高中时出了名的富二代,家里好像是搞房地产的。
这家伙的壮举还真是不少,当时为了追安倩文在女生宿舍楼下摆满了玫瑰,也在饭堂大胆向安倩文示爱,感觉他脸上就写着四个字:有钱嚣张。
不过李焕之并未理会王子亮的嘲讽,只是拍着秦风的肩膀说道:“老秦,活着就好,以后千万别去当鸭子了。”
秦风:“??????”
还没寒暄几句,就看到安倩文气鼓鼓地走出校门,直接走到自己闺蜜楚惜的面前,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临走前还瞪了李焕之一眼。
王子亮看见自己女神来了,也懒得再去揶揄李焕之,粘着安倩文就要给她搬行李。
李焕之看着三人远去的背影,对秦风说道:“你看王子亮跟在她们两个女生的后面像不像一条狗?”
秦风点了点头,肯定道:“何止是像,感觉就是!”
“呵呵……”李焕之爽朗一笑。
这时候李焕之才注意到身后的女生,刚才在校门口的女生有一个是楚惜,是安倩文的闺蜜,那么剩下的这个……
他回过头去,看向那个双手提着一个小提包的女生,却愣了神。
女生穿着一件灰色上衣搭配着一条直达脚踝的黑色裙子,脸上挂着如春风般温暖的笑容,一双清澈明亮的桃花眼微微眯着,眼角处的泪痣更显温柔,小巧高挺的鼻梁,朱丹色的唇微微抿着,右脸颊有一个浅浅的酒窝,除了皮肤有点偏黑,这张脸几乎无可挑剔。
孙嫣然。
孙嫣然。
李焕之在心中默念了两遍她的名字,她是李焕之的青梅竹马,从两人穿纸尿布的时候就认识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都是一个班级,这个几乎贯穿了李焕之少年时代的女生,他怎么可能会忘记。
只不过,两人的缘分在李焕之第二次创业失败后就断了,孙嫣然家中不知道发生什么变故,一家人不知道搬去何处,断了联系,此后再未相见。
后来的李焕之也不是没打听过孙嫣然的消息,从朋友那里得知她回了家乡之后就嫁给了一个公务员,没过两年就生了一个女孩,日子过的还算美满。
知道这些之后李焕之就再未打听过她的消息,偶尔能从父母朋友那里得知她还过的不错,不过两人的缘分就此为止,之后的人生再未相交过。
见到许久未见的友人开口第一句该说什么呢?
好久不见?
太俗气了吧,而且对于人家来说并不是好久不见。
平日里到处撩女孩的李焕之,在这个时候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动了好几次嘴唇,都没说出来啥话。
孙嫣然的脸上依旧保持着淡淡的笑意,她侧了侧脑袋,笑得更加灿烂,柔和的声音似乎将心灵洗涤了一遍:“走吧,回家。”
如此普通简单而又质朴的话,却比在李焕之枕侧的女孩说的情话都要动听的多。
是啊,回家,很久没人这么跟他说过了。
……
上了公交车之后,秦风这家伙直接坐到了李焕之的身旁,任凭李焕之咋赶都不走。
他原本是想和孙嫣然坐一起的啊……
坐了没一会儿,秦风就忍不住问道:“老李,你这次是被拒绝了吗,咋看安倩文的反应像是你拒绝她一样啊?”
李焕之看着窗外,神情淡漠:“是啊,拒绝就拒绝了呗,换一个不就行,下一个更好,下一个更乖,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
秦风听了这话却很是纳闷,之前自己这兄弟被拒绝了都要伤心好一段时间,每次都要陪他喝一顿,都快把自己整麻了,现在怎么反应怎么这么平淡,难道说是高中结束他终于看开了?!
秦风有些激动的抓着李焕之的肩膀说道:“老李啊,你终于看开了,为父很是高兴啊!”
李焕之一脸无语,说道:“我是看开了,但是你还没看开,你是不是还在追楚惜?”
听了这话,秦风有些尴尬地挠了挠脑袋:“其实吧,我觉得进度差不多了,也快攻略完了……吧?”
最后一个“吧”明显带着疑问语气,说明秦风这家伙自己都不确定和楚惜发展到哪种地步了,。
李焕之轻笑一声:“我劝你啊,还是别当舔狗,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啊。”
上一世秦风到了大学还在追楚惜,几乎花费了自己所有的精力和钱,他以为自己付出一切就能得到楚惜的心,但他却没想到楚惜这人的心比铁做的都坚硬,愣是没被秦风打动。
等到毕业之后,秦风心灰意冷,一个人背起行囊,决定完成他环游中国的梦,但是环游中国得有钱啊,钱从哪里来。
于是秦风就干起了夜郎,一天晚上被几个四十多岁的富婆点了,他这小身板哪里扛得住,到了第三个就口吐白沫,还没送到医院就嘎了。
李焕之唏嘘不已,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这一世绝对不让秦风这家伙以这样悲惨的方式下场。
可07年还没有舔狗这一说法,秦风听的一脸疑惑:“舔狗?是啥啊?”
……
公交车在淮都缓缓行驶,李焕之看着窗外,觉得好像什么都没变,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身旁的秦风喋喋不休,说暑假要到哪里哪里玩,打工赚的第一笔钱就用来买电脑,巴拉巴拉……
可此时李焕之的心态却不是十八岁,而是三十五岁。
三十五岁的人,应该是沉稳,冷静,果决,精明的,但李焕之驰骋商场这么多年,不仅有着这些该有的心态,还有着常人所没有的狠辣和冷血。
看着眼前如全息投影一般的系统面板,他的心中忽然燃起一团火。
重生就算了,还来个系统,这不是如虎添翼么,这下,自己发财的路只会走的更远更宽,而自己的成就也会更上一层楼。
前世仅仅只是粤东五百强,那么这一世,就先上个全球百强吧……
他微微眯起眼睛,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重生,不过是让我本就精彩的人生更加精彩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