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书样式、制作与范例(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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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书

文书简介

申请执行书,是指生效法律文书中的权利人,在义务人不履行法律确定其应承担的义务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自己权利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权是当事人享有的重要权利。

文书样式

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人民法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民×号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_____未履行/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特向你院申请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人民法院

附:生效法律文书×份。

申请执行人:_____

××××年××月××日

制作要点

1.标题:写“申请执行书”。

2.当事人基本情况:写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住址及联系方式;当事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3.写明案由及被执行人未履行相关判决的事实。

4.请求事项:这部分内容必须明确、具体。有多个请求的须分项列出。

5.事实与理由:首先简要阐述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基本内容,说明被申请人应履行的义务。其次写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的情况(如知道被申请人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状况,写明其经济收入、现有财产等)。最后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6.尾部及附项: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申请执行人签名,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附上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实例示范

刘某因邻居张某在自己门前倒水而不满,与张某发生口角。争吵中,刘某顺手拿起一根木棍打向张某的头部,导致张某严重脑震荡,住院治疗两个月。出院以后,张某将刘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刘某向张某支付各种费用总计11760元。但刘某只是支付给张某2000元,剩下的钱在张某的多次催促下仍拒不支付。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人:张某,女,1970年3月14日生,汉族,住山东省莱城市莱城区××小区×号,联系方式:156××××3455。

被执行人:刘某,女,1968年6月28日生,汉族,住山东省莱城市××小区×号,联系方式:156××××2887。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刘某人身侵权纠纷一案,贵院(2021)鲁×民初×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莱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11月30日作出的(2021)鲁×民初×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2.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刘某人身侵权纠纷一案,贵院已作出(2021)鲁×民初×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20日内赔偿申请执行人11710元,本案受理费50元,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共计支付11760元。该判决已于2021年12月6日向被执行人送达。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2000元,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促,被执行人仍拒绝支付余下的数额,被执行人未完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刘某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莱城区人民法院

附:(2021)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执行人:张某

2021年12月6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