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生活纪律

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

(2014年10月19日 厅字〔2014〕52号)

第一条 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具有社会公益属性。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