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必读马克斯·韦伯经典作品集(套装共9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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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新教伦理》的姊妹篇:《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发表之后不久,韦伯又写出了一篇论说文,我们一并放在这一版重印。我们已经知道,韦伯1904年的美国之旅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在开始写作《新教伦理》时,他的思想已经转向了美国,那是在他看来宗教与资本主义密切相关的巨大范例。《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最初是韦伯返回德国之后发表的一组报纸文章,后来又被扩展为学术出版物收入了他的全集。《新教教派》比《新教伦理》更直观、更生动,因为它描绘了韦伯本人对于美国资本主义和宗教如何实际运行所作的观察。《新教伦理》是在抽象观念的层面上着笔,而《新教教派》则是探究宗教如何影响日常生活,特别突出强调了商业与宗教为什么会令美国人那么渴望加入各种组织。

韦伯一开始就提出一个问题:美国为什么比欧洲的新教国家更富宗教气氛?从理论上说,这是因为美国的教会成员资格可以用作一种信用等级。教会成员可以获得商业贷款并得到同一教派其他成员的庇护。然而,最重要的一点是,教会赋予个人的是整个共同体心目中的道德品质等级。

在韦伯称之为“教派”的宗教组织中,道德等级特别牢固,他对这种组织的定义是“具备宗教资格的个人自愿联合体”。加入一个教派乃是一种深思熟虑的信仰行为,相应地,一个人在被同侪接纳之前,他在道德上的可靠性要接受群体的核查。与“教派”对应的是宗教社会学家们给予了特定意义的“教会”概念;韦伯定义的“教会”是“施与恩宠的强制性联合体”。[这些定义见p.54。[5]]换句话说,“教会”是一种由官方建立的组织,比如某些欧洲国家的天主教会或者英格兰安立甘宗的教会;一个人生来就要成为教会成员,而且无可逃避地应该成为教会成员。教派对于成员的道德标准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它仅仅接纳那些主动投奔者。

然后,韦伯开始对美国社会的发展轨迹进行历史分析。他说,到20世纪初叶,随着社会的世俗化,美国人的教会观念开始趋于淡漠。然而,新教教派的影响却推动美国渐渐形成了某种类型的组织。宗教会籍的意义越来越弱,取而代之的是其他类型的组织成员资格,成了美国人相互评价道德品质的主要方式。大学的兄弟会在美国异常重要;韦伯评论说,与欧洲大学生的情形相比,一个不得准入任何俱乐部的美国大学生通常就是一种贱民[见p.51[6]]。同样,对于美国的成年人来说,体育和社交俱乐部也很重要(比如至今犹存的扶轮社、Elks或青年商会[7])。韦伯说,所有这些俱乐部都像一种社会承认证书。它们对于商业或职业生涯至关重要,这不仅因为它们使得一个人有资格订立契约,而且给一个人的品质打上了道德认可的印记。具体属于哪个俱乐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证明一个人具有成员资格。在韦伯的术语中,属于一个俱乐部也就意味着成了一个身份群体的成员。

美国人怎么会变得如此重视属于一个自愿联合体时的道德标准呢?韦伯把这一点追溯到了殖民地时代,因为那时只有宗教精英才能成为正式公民。这种模式在马萨诸塞的清教徒当中特别牢固,并且通过他们传播到了新英格兰,在后来的几代人中又传遍整个西部。另一个范例是宾夕法尼亚的贵格会教徒。这些早期的殖民地都曾试图建立神权政治国家,只有符合严格的教会标准的虔诚者才能进行统治。但是,属于一个教派的重要意义却远不止于是否具备政治精英资格,这种古老的关联性在各个殖民地仅仅持续了几代人而已。更为根本的是,新教各教派的成员很早就获得了一种正派经商的声誉。16、17世纪的浸礼宗、贵格会以及其他教派的教徒,往往会因为他们的宗教极端主义而遭到非成员的厌恶,但即使是他们的敌人,在商业交往中也对他们信而不疑。教派成员的本分可靠是众所周知的。他们总是给人固定的销售价格,从不讨价还价,因而广受顾客喜爱。如果不得不就每一次买进时的价格达成交易,在这种典型的买卖关系中,新教徒的生意则有着更多非个人的色彩,但也更少贪婪与诡诈的气氛。

韦伯回顾了新教各教派的起源,比如浸礼会是在1525年出现于瑞士的苏黎世。最早使他们的组织与众不同的争论点在于,是否仅凭遗传资格就可以接纳成员(就是说,其父母已是成员的婴幼儿是否应该受洗),或者是否人人都必须在获准参加圣餐礼之前接受群体其他成员的考验。浸礼宗牧师会给旅行者出具类似于介绍信那样的资格证明;这种证明的作用恰如今天广泛使用的入学或任职的信用状。新教教派并不遵循民主路线,全体会众都要为即将接纳的新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意味着不具资格者将被排斥在外,以免他们玷污该群体与上帝交流的纯洁性。各个教派无不反对倒退回去成为“教会”,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才拒绝仅凭家庭身份接纳成员的,相反,每个人要加入教派都必须是他们自身意志的结果,而且必须通过群体的评判。

这样,韦伯就碰上了一个社会学难题。新教教派宛如他们成员道德标准的法官和担保人,但是,教派并非唯一如此作为的组织。在现代的世俗化时代,随着新教主义开始在美国的衰弱,兄弟会和俱乐部接替了它们的功能。但在欧洲也有俱乐部,比如德国大学中的决斗兄弟会,它们也要评判打算加入的候补成员的资格条件。这种决斗兄弟会以中世纪骑士团为楷模,不仅训练剑术格斗,而且坚持一整套习惯、着装和娱乐内容,总起来就被认为是一种“体面的”生活方式。加入决斗兄弟会并坚持它所要求的修养,就能给予一个人某种“身份荣誉”;这是排他性成员资格创造出社会上一个作为“身份群体”的文化等级的典型方式。这种身份群体还有其他一些范例:中世纪的行会,一个特定行业的成员只有达到该行业工艺标准者才能准入;贵族阶层,他们的生活方式看不起低俗的谋生职业,体现了一个“绅士”高雅的悠闲追求。正如韦伯看到的那样,这里的社会学问题是要解释新教教派在调整自己成员的生活行为方面有何不同。毕竟,在中世纪的教会中,一个不愿偿债的主教也会遭到教会等级制度的纪律惩处,因此主教们都有非常良好的信誉等级,其信誉高于国王。同样,军官们会在上级军官的命令下偿还债务,要么就会丧失作为“军官或绅士”的身份地位。既然如此,为什么主教和军官们没有成为现代资本主义的基础呢?就此而论,与新教教派有着同样的群体组织、能够为经济交往提供同样道德调整的中世纪行会,为什么就成了现代资本主义的障碍了呢?

韦伯回答说,差别就在于这一事实:新教教派是对一个俗人共同体,而不是对一个等级制度赋予了权威。中世纪教会或军官都有一种社会强加的纪律,但那是自上而下实行的纪律,且主要限于控制违纪行为,比如不偿还债务等等。然而,新教教派却是在持续不断地评估成员的总体道德品质,而不光是那种公然的不轨行为;同时,教派还会不断要求个人提供自身价值的证明,以此保持对成员的压力。此外,新教教派的精神气质也与众不同;贵族群体——比如决斗俱乐部——通常都是厌恶商业并推崇闲适的生活方式,而新教教派则集中体现了中产阶级的道德正直和条理性纪律。新教教派的氛围是一种宗教共同体的氛围,他们生活在尘世但目光却盯着来世,根本无意夸示财富和社会地位。韦伯认为,新教教派的特殊贡献就是产生了一种特别中产阶级版本的资本主义。无情获取财富的现象在整个历史上都随处可见,且至今仍然存在于“强盗贵族”和上流社会的金融投机者中间,但这根本不是现代资本主义的动力。上流社会的社交俱乐部及其生活方式也根本不是资本主义伦理的源泉。相反,它产生于富有正直品质和劳动纪律的中产阶级教派。

最后,韦伯比较了新教教派和中世纪的行会。行会也在控制其成员的商业行为,但它们对经济行为的影响却大为不同。行会是把同一职业的竞争者合并在一起(例如所有的金饰工匠就可能属于同一个行会),因此,他们最强烈的共同关切就是垄断经营并保持高位价格。但新教教派却并非基于某种特定职业,而是把从事不同职业的人们吸引到一起。他们对商业行为的影响不是通过贪求利润、垄断经营或者操纵价格,而是通过对正直品质的强调。因此,新教教派的核心悖论在于,它们发挥了极为强大的群体控制力,但却把成员作为个人进行评估。新教教派是现代个人主义的重要源泉。韦伯的结论是,只有这些教派才能赋予个人主义的资本主义以正当性。同样,新教教派的后续影响就是使得美国人极端敏感于教派的归属,同时又极端关注自身的独立存在。

《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是对《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重要补充,因为它揭示了这种社会因果关系。请注意,韦伯在写作《新教教派》时的理论基调已经发生了一个变化。韦伯强调说,重要的是社会组织与生活行为,而不是宗教教义。教派贬低了教义的重要性;韦伯甚至更进一步说,教派一直反对受神学家支配[见pp.53,57[8]]。新教教派都是宗教改革中的激进派,他们要的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会众的水平权威,以此取代自上而下的牧师权威。这种教会民主最极端的版本就是贵格会,它们没有牧师,仅仅是等待会众中的某个人有感而发、起身布道。会众本身保有接纳新成员的权利,并会联合抵制遭到全体否决的任何人。韦伯总结道:“这不是一种宗教上的道德教义,而是能够得到奖赏的道德行为方式……”[p.61[9]]他在一条脚注中继续强调说,“我们理应再次着重强调《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的这一绝对关键的论点。我的批评家们没有注意到这个事实,乃是一个根本性的错误。”[p.73,注35[10]]“新教伦理”是一种行为方式,而不光是一种信仰方式,它植根于那种特殊的群体组织之中。这就是韦伯最具社会学意义的要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