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二十载
二十载,二十年,二十年究竟有多长,你会从一个哭啼啼的婴孩成长为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看着身边的平房倒下,在它们的尸骨上生长出高楼大厦,那条整日流淌的大河突然死去了,河水像血管里停滞的血液,迅速凝固,蒸发,露出龟裂的河床,发出微弱的悲鸣,看着金黄的麦田在糅进橙红色的夕阳里,在渐渐暮色四合的傍晚里,消散在没有声响的晚风里,取而代之的是个头比楼房稍逊一筹的高速公路,让这个安静的地方变得有点聒噪。
这里是余香村,在还没有改名在村口立起华丽的村碑之前,这里叫鱼香村,那条发出悲鸣的大河叫鱼香河,在他还健在的时候,他的身体里充盈着鱼虾,慷慨的给予着周边村民,可到头来,不知是多少届的村长,改掉了他的名字,卖掉了他的身体,夺走了他的一切,人们在不尽感激地感激下感激他做出的一切,而他却一字不答。
我说他傻,他说我傻。对我来说,他是我祖父辈的朋友,因为他是看着我父亲的祖父长大的,我觉得是老东西固执,而他又觉得我这个小东西涉世未深,不懂得人情世故。
我大概知道他死的原因了,他把自己看得太像人了,当然了,我也不是人,所以人情世故什么的我也不懂,我只会看着主人的脸色行事,混口饭吃。
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我叫金子,是只金毛,名字是姐姐给我起的,也就是我的主人,她让我这么叫她,我猜她是不想当妈,所以才让我这么叫她,毕竟我城里的小伙伴都喜欢管他们的主人叫爸妈。
我大概是半岁的时候从城里到了乡下,虽说仅仅只隔着二十公里,但那对我来说那是人类口中所说的长征,要累死累活跑好多天才能到达的地方。
当我第一次见到姐姐的时候,她刚刚初三毕业,而我就是姐姐的毕业礼物,那时候我还能刚好够到姐姐的膝盖,姐姐双手抱起我转圈,直到她眼冒金星,摔倒在地,我已经做好了重重摔在地上并立刻起身去舔舐她脸蛋的准备——这是一个博取新主人宠爱的好机会,在一阵沉闷的声响后,我发觉自己被紧紧抱在怀里动弹不得,那是我第一次发自内心产生了想要永远死心塌地的冲动。
我知道乡下的伙食是如何的,因为我出生在乡下,是主人吃剩的馒头和白粥,和着飘着零星油水的菜汤。
我的晚餐没有馒头也没有白粥,有的甚至是比宠物店里还要好的狗粮和牛奶,妈妈说姐姐糟践东西——姐姐的妈妈我也得叫妈妈——妈妈说怎么不见得姐姐给她买这些好东西,妈妈你可能不知道,人吃狗粮是苦的,还不如吃馒头。
乡下我只待了一个暑假,姐姐开学后就带我去了城里,她和二姐姐合租了一套房子——二姐姐是姐姐的初中同班同学,两个人又幸运地分到了同一所高中同一个班,人类的世界还真是小,跟我的也差不多嘛。
在两个姐姐上学的时候,姐姐会把我委托给我之前所在宠物店的老板,我管她叫大姐姐——姐姐也管她叫姐姐,我总不能管她叫姐姐的姐姐吧。
我在宠物店有很多朋友,也有很多亲人,我的妈妈一直在宠物店里,据说她是这家宠物店的镇店之宝,她是大姐姐一手带大的,给她取了个妃子这个好听但很奇怪的名字。
而据我朋友说,在我和三个兄弟姐妹们出生的时候,大姐姐给我取了更奇怪的名字,我是老三所以叫三太子,大哥是大太子,二姐是二小姐,四妹是四小姐。
在我被买走之前,二姐已经被买走了,这很如我所料,二姐生来漂亮,是和妈妈一样通体的金色,眉眼妩媚,额头有一小撮灰色。
在我被买走后的这段时间,四妹也被买走了,这也如我所料,四妹继承了爸爸和妈妈的优良基因,既有父亲健硕的体格,也有母亲柔顺的毛发,当枕头绝对非常舒服。
现在只有大哥还在宠物店,大姐姐一直叫他大太子,他孤傲的性格也十分喜欢这个称谓,我和他说话很少,甚至只是说了一句话,我叫了一声大哥,他冷哼一声。
大姐姐总是在饭点的时候,把姐姐准备好的狗粮和牛奶倒在专属于我的铁盆里,一边用手抚摸着我的头,一边说着,“金子,金子,是金子总会发光。”
当然我长得也不赖,虽然没有大哥孤傲的性格,没有二姐眉眼的妩媚,没有四妹健硕的身体和柔软的毛发,但我长得跟妈妈一样,如果不是二姐额头有一撮灰色,我觉得我是没有任何优点的,我想起来了,唯一的一个特点,就是我能在电脑上打字,不然你觉得你是怎么看见这些文字的?
如果非要找出我的特点嘛,那我可能非常受姑娘们的喜欢?当然了,大部分都是些老姑娘,嘘,千万小声点,连笑走过来了,她是这里年龄仅次于我妈的老姑娘,已经是好几窝孩子的妈了呢,有多少窝?我忘了,只只要有那么一大堆,我指了指姐姐放在墙角的三大袋狗粮。
连笑阿姨,啊不不不,姐姐,连笑姐姐,慢点,别咬我耳朵啊,什么?再给你写首情诗?这……你看看峦山大叔,他文采也挺不错的,啥?以身相许?阿……啊不,姐姐,我还只是个没有满月的小孩子啊,你不要这样夺走我的初恋。
连笑阿姨就是这样,你知道她为啥有三袋狗粮那么多的孩子了吗,我承认她确实漂亮,但我还是觉得我的狗生的第一次恋爱应该轰轰烈烈一些,她怎么往大哥的方向走过去了,但愿大哥自求多福吧。
当然还有田甜阿姨和阳媚阿……啊疼疼疼,田甜?阳媚?姐姐,你刚刚听错了姐姐,一定是姐姐,别,别咬我尾巴了。
情滔滔,路迢迢,所思在远道,你就是远道。
爱悠悠,恨悠悠,今朝所思皆悠悠,你就是悠悠。
终于用两首情诗打发她俩走了,什么?你说这情诗写的狗屁不通?那是因为太高深怕她俩不懂,搁后面加了个白话,那也不通?那就对了,因为我不会写,我瞎编的,狗会写情诗,那猪还不得上树啊。
走来了,她走来了,婉晴,如果说这家宠物店里我可以为谁肝脑涂地,那只能有她了,虽然说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了,但我觉得是我出生的时间不对,要是我能早出生两个月,绝对不会让其他人先一步得逞,我发誓以后一定要找一个像她一样的女朋友,她过来找我了,我……我先失陪一下。
二十载,时间还长,故事还得慢慢讲,不要着急,生活还得慢慢来。
记得在一个叫半里路和花海路的十字路口,东南角有一家宠物店,名叫半里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