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极圈当地主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66章 大雪

逢山也没想到,气象局通报未来三天才会到来的大暴雪,已经开始提前预演。

起初,天空中只是飘下零星雪花,接着,雪花越来越多,从灰暗天空中直直坠落。

每一片都有指甲盖大小,形状不规则,密密麻麻,迅速充斥整个视野。

原本还算平静的寒风,也突然变得狂躁起来,呼啸席卷苔原而过,吹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

那些矮小苔藓植被,很快就被积雪掩盖。

这雪真大。

逢山带着骑士面巾,兽皮帽子捂住脑袋,裹紧身上皮毛大衣,带着纳什深一脚浅一脚地艰难前行。

漫天飞舞雪花,以惊人速度堆积。

每一分每一秒,苔原都在被一层层积雪所覆盖。

这种天气,应该返回营地才是明智选择。

逢山陷入沉思,草绳占卜不是万能的,这次能占卜到狼群的踪迹,下一次就不一定能找到。

已经咬住狼群踪迹,如果现在放弃,阿拉斯加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狼群随便找个地方就能躲起来,

就此返回营地,心有不甘。

逢山咬了咬牙,决定继续追下去。

随着时间推移。

雪越下越大,视线被大雪模糊,脚下也变得更加湿滑难行。

逢山哈出的热气,在眉毛和睫毛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霜,抬头望向天空。

整个天地间被白色雪花笼罩,看样子一时半会是停不下来。

扭头看向身后变成雪人的纳什。

手表显示现在已经是晚上8点,天色依旧灰蒙蒙一片。

“先找个地方扎营,等明天雪停了再走。”

纳什点点头,环顾四周,看到远处有一片干枯灌木丛,“那边可以。”

走到灌木丛。

两人刨去积雪撑起帐篷,然后纳什用工兵铲砍断一些树枝作为柴火拖进帐篷里。

逢山在帐篷地面铺了一层防潮垫,又铺一层驯鹿毯,支起柴火炉。

随着柴火炉升起火焰,帐篷里温度缓慢上升,这时两人才露出舒服表情,王子和可乐也从背包里钻出来,在暖和的地毯上乱窜。

纳什用炖锅装满积雪,加了一些干枯枝条,放在火炉上煮。

逢山也没闲着,从背包里拿出熏鹿肉和鹿肉肠,放在火炉边上,利用余火烘烤。

不一会。

帐篷里充斥肉香,王子摇晃尾巴,围着火炉转圈。

储备食物是用来应急,最好是通过打猎获取新鲜食物。

“我出去看看能不能打到野兔雷鸟。”逢山拿起56半,拦住想要一起的纳什,掀开帐篷门。

呼!

一阵寒风呼啸而过,抽打在脸上,冰冷刺骨。

逢山连忙拉紧帐篷门,一头冲进大雪中,狂风夹杂雪花,让视线变得模糊不清。

每走一步,积雪都几乎没过膝盖,行动变得异常迟缓。

运气还不错。

走出几百米后,在另一处灌木丛积雪里,看到一只雷鸟探头探脑。

端起56半,瞄准雷鸟扣动扳机。

砰一声。

风声完美掩盖枪声,雷鸟一枪毙命,连挣扎的机会没有。

雷鸟是群居动物,当有一只时,附近肯定有它的伙伴。

果然,在灌木丛另一个方向,还有一只雷鸟趴在雪地里,洁白羽毛是天然伪装服,本来安全躲着,可惜被猪队友出卖。

又是一枪。

再次命中。

逢山走上前,收集魂力后,趁着雷鸟还有体温,快速给雷鸟放血,然后把雷鸟挂在腰间。

帐篷里两人,还有一只狗一只猫,两只雷鸟肯定不够吃。

然而,有时候运气并不总是这么好。

收获两只雷鸟之后,搜寻许久都未见其它雷鸟踪影。

不过在寒风吹过浮雪,逢山看到其它动物痕迹,那是野兔的脚印。

.....

帐篷里。

纳什把树枝水煮好,给王子和可乐倒一些,可乐知道这种水对自己身体好,低下脑袋一点一点舔舐。

倒是处在叛逆期的王子,十分抗拒这种味道很怪的水,冲着纳什嗷呜嗷呜叫。

纳什可不像逢山那样喜欢讲道理。

在他认知里,动物不听话就得揍,揍多就听话了。

揪起王子后脖颈,冲着屁股就是一顿抽,顶嘴抽,认怂还得抽。

这时。

帐篷门突然掀开。

伴随一股寒风涌进帐篷,逢山跟雪人一样提着两只雷鸟,两只野兔。

一看主人回来,王子立马挣脱纳什的魔手,冲到主人身边告状,扭头朝纳什嗷嗷叫。

“滚一边去,你活该欠揍。”逢山懒得搭理王子,整个营地数它最皮,而且还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会。

嗯,会收保护费。

见主人不给自己撑腰。

王子尾巴一耷拉,委屈的跑到帐篷角落生闷气。

“Khilla。”纳什接过雷鸟和野兔,忽然看到逢山皮大衣里有东西在动。

“捡了小狗。”逢山笑笑,掀开皮大衣,一只灰白毛小狗惊恐的瞪大眼睛蜷缩在衣服里。

“狼!”纳什看到小狗眼睛和嘴巴,肯定说道。

果然是狼!

我说大雪地里怎么会有一只小狗。

逢山咧起嘴,走到火炉边坐下,把怀里的小狼崽放到毯子上。

刚放下,小狼崽夹起尾巴,连忙躲到逢山腿下面,发出嘤嘤嘤哀鸣。

正在生闷气的王子听到声音,顿时来了精神,欠欠的凑过来,闻到小狼崽身上散发的野兽气味,立马发出呜呜警告。

这一叫,把小狼崽吓得更不出来了。

可乐踩着猫步走过来,眼睛一瞪,不等抬爪子,王子就吓的连忙后退,童年阴影深入骨髓。

赶走王子,可乐懒散的伸个懒腰,来到小狼崽跟前,细心的舔舐狼崽脑袋上凌乱皮毛。

“看到没,这才是大姐的风范,你就是个小地痞!”逢山欣慰的赞扬可乐,顺便不忘嘲讽一下王子。

王子翻个白眼,绕个圈跑到纳什身边,看他处理雷鸟,全然忘记刚被揍过一顿。

冬天野兔最肥美,用来炖汤浪费,只有火烤才能体现出鲜美肉质。

“雷鸟炖汤,野兔烤了吧。”逢山拎起野兔,抽出小刀剥掉兔皮,清理内脏。

经过初期的惊慌,在可乐安慰下,小狼崽渐渐平静下来,发现没有危险后,渐渐恢复活力。

不过在大雪地里冻了很久,又没有食物,小狼崽看起来还是很虚弱,走路时候摇摇晃晃。

逢山摇摇头。

幸亏碰到自己,要不然下场只有被低温冻死。

“狼群出事了。”纳什揪断一根鸡翅,丢给小狼崽。

小狼崽一口咬住,狼吞虎咽的吃起来,王子眼馋的凑上前,却听到小狼崽发出嘤嘤嘤护食声。

顿时。

王子炸了!

在皇冠领,只有自己能护食,你是分不清大小王了。

当即要削小狼崽。

刚要下嘴,却看到视线离小狼崽越来越远,扭头看去,原来是主人提着自己。

主人。

它护食。

快看,它在护食。

拍它。

哎哎哎,丢我干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