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气
气也就是所指的药性,药性是药物在煎煮服用后显示出来的功能表现。一般指用寒热温凉药物治疗疾病时,在病理上起到对热性病、寒性病偏差呈现的矫正作用和功能。
许多人认为寒热与温凉是程度问题,寒是凉之甚,的确寒性药比凉性药的凉性大些。可是热与温也完全认作是程度问题就不准确了。因为温性一类药物在服用后一般是起到温养机体的作用,是扶正的措施,不等于热药化寒邪、温药也是化寒邪。按字面上讲,温是热之轻,实际寒邪不甚,于理应该是机体通过它的聚力加热功能驱邪使去,为什么还不能即予使去呢?不是病邪的顽强,而是正气太弱不足之故,就应该改用扶正的方法为治。如甘温之类——黄芪、人参、熟地黄、桂圆肉,哪一样不是扶正的作用?如果它的味兼有辛,则辛温就有热性的成分,功能是助阳也是用来扶正祛化寒邪,并非直接祛寒。在药性中热与温应该这样去理解。
应该明确疾病对机体来说是一个反常的现象。可是症状的呈现又是机体对病邪的斗争措施。机体抗邪常常是聚力加热,上冲外向,目的是要把病邪驱除体外。但有时疾病既成,邪势较强,正气反弱。前人有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的说法,于理也正是如此。正强则邪难留,何病之有?故治疗即属于扶正以祛邪。试思邪之属性虽有多种多样,而机体抗邪则只有聚力加热之一途,如寒邪过盛,机体加热亦不能即予化除,遂见寒证,寒则热之,治就需用热性药物帮助去化;热邪中人机体仍然是加热措施,邪势就益形扩大,而成为热证,热则寒之,治就应采取寒性药物杀其热势;寒热之邪成病是如此,其他风湿燥火之邪中人,机体同样是通过加热方式,在临床上表现有湿热燥火之势。因此治疗尽管多样,仍不出寒热祛邪大法。不过具体使用药物时,是应根据客观病理病机的具体情况,而以复杂的药物对待罢了。这是下面配伍问题,留后再讲。至于药性中尚有平性一类,不寒不热药性平和,即前人所指的药为五气。这是药物之性,温凉不甚明显,实际它们也有偏凉偏热的迹象,用来治病理病机之寒热轻微者。但是成偏即正不敌邪的表现,治就需用纠偏,其实还是正气不足,所以平性药物仍不出祛邪扶正的范围。故药性仍然应该以五气看待,不能舍平性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