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单元 发病
重点提示
本单元的内容主要是发病的基本原理及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对于正气、邪气应有本质上的了解,各种发病类型的概念也应注意,通读即可。
一、发病的基本原理
1.正气与邪气的概念
(1)正气:是指人体内具有抗病、驱邪、调节、修复等作用的一类细微物质。
(2)邪气:泛指各种致病因素,包括由外而入或人体内产生的种种具有致病作用的因素。
2.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基础 “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
(1)正虚感邪而发病:正气不足,抗邪无力,邪气乘虚而入,因而发病。
(2)正虚生邪而发病:如内生五邪,气虚生痰等。
(3)正气强弱可决定发病的证候性质:邪盛正盛——实证;正衰邪不盛——虚证或虚实夹杂证;邪盛而正不抗邪——危证。
3.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 一般没有邪气侵袭,人体不发病;邪气影响病性、类型、特点、病情和病位等;某些情况下主导疾病的发生。
4.邪正相搏的胜负与发病 正胜邪退则不发病、邪胜正负则发病。
二、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
1.环境与发病 ①气候因素。②地域因素。③生活工作环境。④社会环境。
2.体质与发病 体质决定对某种病邪的易感性、发病倾向及证候类型。
3.精神状态与发病 精神状态能影响内环境的协调平衡,故能影响发病。
三、发病类型
1.感邪即发 指感邪后立即发病、发病迅速。多见于新感外邪较盛、情志剧变、毒物所伤及外伤等。
2.徐发 感邪后缓慢发病,多见于内伤邪气致病。
3.伏而后发 感受邪气后,病邪在机体内潜伏一段时间,或在诱因的作用下,过时发病。多见于外感性疾病及某些外伤。
4.继发 在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继而发生新的疾病。
5.合病与并病 合病指外感病初起两经同时受邪而发病。多见于感邪较盛,而正气相对不足。并病指一经病证未罢又出现另一经病证的发病特点,也可指具体疾病的病后增病。
6.复发 疾病初愈或疾病的缓解阶段,在某些诱因的作用下,引起疾病再度发作或反复发作的一种发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