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批银信的跨洋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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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银信的称谓

华侨银信是海外华侨华人给国内侨眷汇钱和寄信的综合体,具有“银”和“信”两大经济特征,“接济”与“沟通”两大社会功能。

华侨出洋谋生,“稍有余积,对于家人的怀念、眷属的给养就要通信息,寄银钱回去”曾一鸣:《民信局与侨汇由来》,《新加坡汇业联谊社特刊》,新加坡汇业联谊社,1947年,第78-79页。。“若不汇款归国者,同乡皆讪笑之。”郑觉生:《展望汇业联谊社》,《新加坡汇业联谊社特刊》,新加坡汇业联谊社,1947年,第69页。在国内,“祖国侨眷倚闾盼望南洋银信”的到来。苏孝先:《批信局应具之道德》,《新加坡汇业联谊社特刊》,新加坡汇业联谊社,1947年,第73页。华侨银信使侨眷免除了“倚闾”之忧,免受了“断炊”之苦。张仲之:《由今天封批谈起》,《新加坡汇业联谊社特刊》,新加坡汇业联谊社,1947年,第76页。而当国内通货膨胀的时候,国内侨眷“在接到‘银信’后,还要以三十分、四十分的高利去借钱”《台山漫笔》,《侨通报》1946年第21期。。定期寄递“银信”无论是对于华侨,还是对于侨眷来说,都十分重要。因此,寄递银信既是一种内生需要,也是一种外在约束。“华侨是通过‘侨汇’来完成他们对祖国(和家庭)的贡献。”梁晨:《建立三民主义的国防银行制刍议》,《广东省银行季刊》,广东省银行经济研究室,1941年第1卷第3期。

1787年,马来亚槟城的基德大佐在年度报告中写道:“彼等由东方而来”,“每年常将所获盈利一部分寄返其祖国,赡养家庭”。《追述昔年槟城华侨状况》,《星华日报》,1937年5月13日第9版。英国人凯特在对1760—1860年在荷印地区拓荒的华侨问题进行研究后指出:“中国人克勤节俭,经常把大笔款项汇回中国。”

一、华侨银信的各种称谓

“亚明:你的爸爸自出门后,我们的家费全由金山‘和记’托香港‘金和栈’转驳。因为他们办理快捷,所以我们不至接济中断。今早喜鹊又频嗓子,现在和记转金和栈又交到你爸爸的银信,你们买东西的费用有着落了。”《香港中山侨商会特刊》,1946年。1946年香港“金和栈”在《香港中山侨商会特刊》上刊登的这则商业广告,用明快的语言将华侨银信产生的背景、传递的方式、对侨眷生活的影响以及侨眷收到银信时喜悦的心情描写得淋漓尽致。

华侨银信的称谓相当丰富,不同的移民时期、不同的侨居地以及不同的籍贯的华侨和侨眷对“华侨银信”的称谓并不相同。

(一)民间对银信的称谓

明嘉靖年间(1522—1566),菲律宾华侨称之为“润”。焦建华:《福建侨批业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60页。1742年,印尼的吧城(即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华人公馆成立后主要处理华人事务,并于1772年开始将所处理的华人事务记录抄正存档制成《公案簿》。《公案簿》中反复出现“银信”称谓。例如,“晚有胞弟善长,于1786年有交应浩带回银信20余圆,被吞没”。“去年(1788)交汤润章代寄唐山银信,共化去边银75圆。”吴凤斌等:《吧城华人档案〈公案簿〉中记载的唐人银信案》,《中国侨批与世界记忆遗产》,鹭江出版社,2014年,第271、273页。由此可见,18世纪80年代,印尼华侨普遍称之为“银信”。道光二十年(1840),潮州前溪陈村沟头人陈少林因家贫“过番”来到暹罗。一年后即有“番批”寄回家乡。黄晓坚:《中泰民间关系的演进:以隆都镇为视域的研究》,《北美华工与近代广东侨乡社会》,广东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94页。因此,1840年的潮州人称之为“番批”。光绪三十年(1904)元月,香港的同益延寿火烛燕梳按揭汇兑积聚有限公司,在汕头设立分局“兼办小吕宋上海新加坡汕头及省港澳汇兑银两”《香港同益延筹火烛燕梳按揭汇兑积聚有限公司》,《岭东日报》,光绪三十年七月十四日第1版。。因此,在光绪年间“汇兑银两”是汕头人对华侨银信的一种称谓。

民国时期,各地对华侨银信的称谓也五花八门:中山人称之为“金信”《省行石岐办事处改善侨属领款手续》,《中山月刊》,广州市中山同乡会,1946年创刊号。;四邑人称之为“外洋银书”;“广州人呼之为通天仄纸”《侨汇逃避恶化》,《中山民国日报》,1946年12月16日第2版。;潮梅民众“到南洋的辛勤工作,每年换回了大批‘番银’”克功:《谈本省东区移民垦殖》,《汕报(梅县版)》,1943年8月27日第1版。;闽南人一直以“银信”为称谓,闽省华侨“即使探问最普通的朋友,起码也在信封外写上‘外附龙洋2元’”《民信局的今昔观(上)》,《江声报》,1948年7月15日第3版。。“泉州、安海、石狮等处开办民信局,收发华侨银信。”《同床异梦 本市民信业对中行附办民信已开会议定对策》,《江声报》,1947年4月13日第6版。

(二)侨汇业对银信的称谓

美国旧金山的和记公司“接汇中山全属及港澳银信”。澳大利亚雪梨埠(悉尼)的永生有限公司总行“代理华侨金信”。新加坡郭福成有限公司“兼收福州十县汇兑批信”。《新加坡汇业联谊社特刊》,新加坡汇业联谊社,1947年,第126页。香港金和栈公司“接汇金银书信”《香港中山侨商会特刊》,1946年。。香港谢福兴潮梅批局“专营潮梅各属家批银两”。港九信亨批局“专营潮汕省港澳湛等埠汇兑侨批银信”《香港邮工》,香港邮务职工会宣传部,1948年第5期。。香港恒隆银号“专做四邑各埠汇兑,代客收(购)仄(纸),买卖金条”《香港恒隆银号》,《广东省前锋日报》,1946年2月14日第1版。。香港泰安栈旅店设立汇业部“接汇中山、石岐、南朗各埠信箱银两”《香港中环泰安栈旅店》,《香港中山侨商会刊》,1946年。。中国信托有限公司“代理外洋书信银两”《中国信托有限公司广告》,《大同日报》,1940年1月27日第1版。。因此,银信、华侨金信、汇兑批信、金银书信、家批银两、侨批银信、信箱银两、仄纸、外洋书信银两等都是侨汇业广告中对华侨银信的称谓。

二、银信称谓最普遍

尽管华侨银信在民间和侨汇业广告中有各种各样的称谓,但以“银信”的称谓最为普遍。“银信”没有时间和地域上的限制,无论是在南洋、美洲还是国内都有“银信”之称。

(一)信函中的“银信”称谓

民国时期,官方的文件,潮梅汕地区、闽南地区侨汇业公会的章程,以及各种致官方的函件中都有“银信”称谓。1933年,国民政府交通部邮政总局将批信局定义为“专营国外侨民银信及收寄侨民家属回批者”广东邮政管理局档案,“交通不邮政总局通饬第1205号”(1933年12月8日),广东省档案馆藏;袁丁:《民国政府对侨汇的管制》,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55页。

1931年,汕头市侨批业同业公会在章程中明确,“本公会以联络同业感情,保障公会侨胞银信及增进同业之公共利益,矫正营业之弊为宗旨”王炜中等:《潮汕侨批论稿》,天马出版有限公司,2013年,第117页。。1937年4月,厦门市银信业同业公会致函市商会,称“本会所属各批信局,其经营银信不过为便利侨胞,服务国内外起见”,呼吁中国银行泉州支行取消附设民信部的决定。《厦门市银信业同业公会昨致函市商会》,《星光报》,1937年4月20日第4版。1940年11月,晋江县银信业公会属下的27家银信局联名致函当地政府:“窃商等均有呈蒙交通部发给执照,专营银信局,办理海外华侨汇寄银信分发送达事宜,实为闽南特种金融机关,与社会经济、地方金融发生绝大关系。”《四区专署通令,保护侨信差》,《泉州日报》,1940年11月24日。1946年3月,新加坡华侨沈佳瑞在寄往福建诏安的信中写道:“自去年十月间我汇银行银信一封,至新年二月又汇银信一封,至今未见一回文。”苏通海:《四封侨批信 一段惨痛史》,《中国侨批与世界记忆遗产》,鹭江出版社,2014年,第315页。

一些闽南籍侨领在致国民政府的函件中也以“银信”为称谓。1929年10月,陈嘉庚、林义顺代表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就“汕(头)邮局近忽不准荷属银信附英属银信总付邮事”致电国民政府,“查零碎银信之寄多属劳动工人,计件征费损失匪浅,逐封付邮尤虞失落”袁丁:《民国政府对侨汇的管制》,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53页。

(二)南洋侨汇业特刊上的“银信”称谓

“银信”是南洋侨汇业商业广告最普遍采用的称谓。“新加坡地处东南亚的中心,为欧亚的联络站,南洋各地的吐纳港”《汇业联谊社特刊序》,《新加坡汇业联谊社特刊》,新加坡汇业联谊社,1947年,第8页。,以及南洋华侨的集散地,而“旅居暹罗的侨胞”“以广东省籍的占最大多数”,“其中又以潮州籍人为最多”。《暹罗侨胞生活》,《中山民国日报》,1947年5月6日第2版。美属菲律宾虽然位居南洋却属于美洲的地域,具有南洋和美洲双重特征。特以上述三国侨汇业行业组织编印的纪念特刊为例,对银信称谓进行论述。

1.《新加坡汇业联谊社特刊》

新加坡汇业联谊社的前身是“星洲潮侨汇职员励志社”,并计划扩展成为“南洋侨汇联谊社”或“海外汇业联谊社”尤愚石:《本社之回顾与前瞻》,《新加坡汇业联谊社特刊》,新加坡汇业联谊社,1947年,第68页。,最终成为“中华汇业总会”沈名坚:《我们为什么要组织汇业联谊》,《新加坡汇业联谊社特刊》,新加坡汇业联谊社,1947年,第60页。。其社员来源相当广泛,“凡华侨经营汇业事业而赞成本社宗旨者即可加入为社员”《新加坡汇业联谊社章程》,《新加坡汇业联谊社特刊》,新加坡汇业联谊社,1947年,第153页。

在该联谊社1947年10月编印的《新加坡汇业联谊社特刊》上,刊登了97家南洋批信局的广告。其中经营“银信”业务的有65家,占67%;经营“侨批”业务的有2家,占2%;经营“银批”“民信汇兑”“侨汇民信”和“民信”业务的各有1家;其他20家为经营“汇兑业务”或没有注明具体的侨汇业务。

这65家银信业务又细分为银信、保家汇兑银信、侨汇银信、银信汇兑、汇兑银信、保家银信、祖国银信、祖国汇兑银信等8种。

2.《旅暹大埔公会成立二周年纪念特刊》

在泰国,粤东客属的大埔县华侨成立了旅暹大埔公会。凡是“旅暹大埔同乡或同乡后裔”均可申请加入公会。《旅暹大埔公会修正章程》,《旅暹大埔公会成立二周年纪念特刊》,1948年,第33页。在该公会1948年12月编发的《旅暹大埔公会成立二周年纪念特刊》上,刊登了11份南洋水客广告和3份侨汇业广告。其中经营“银信”业务的批信局有2家,占67%;经营“侨批”业务的有1家,占33%。

3.《菲律宾粤侨民锋社成立三周年纪念特刊》

粤籍华侨在菲律宾成立民锋社,并于1948年2月编发《菲律宾粤侨民锋社成立三周年纪念特刊》。刊登的5家侨汇业广告中,经营“银信”业务的有3家;经营“侨汇”业务的有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