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研究对象界定
1.3.1 空间范围界定
本书将探讨近代中国工业的空间扩散问题,因此对考察对象所涉及的地理范围进行空间界定,是首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对已有文献的分析,文献中对空间范围的界定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层面的区域空间的界定。邹逸麟(2001)探讨了我国古代经济区划分的原则和意义,顾朝林(1991)初步研究了我国城市经济区划分等。但是从具体的研究来看,其界定也是非常复杂。这种经济层面的空间范围界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要素于不同历史时段的位移而发生变化,是一种动态变化中的经济空间。经济层面区域空间的界定根据研究者的具体研究内容和划分标准而有所不同,比如施坚雅把19世纪末的中国划分为9大宏观区域。二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空间界定。这种主要是对行政区域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比如近代山东省的经济发展等。
从区域的选择上,不同学者根据不同的研究主题,依据不同的理论进行探讨和划分,如以经济区或行政区划为单位。本书主要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来进行分析和探讨不同行政区划范围内工业空间扩散的动力。我国的区域发展政策以及相关研究多关注跨行政区的区域协调发展,如“四大板块”与“三大战略”的提出。相对而言,基于省/区内部的区域空间发展研究则相对不足,而省内发展不平衡是诸多省/区发展的典型现象,也是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重要表现。因此,基于省/区内部的区域发展研究是对我国区域研究的深化,对于深入理解中国经济地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书在分析中重点探讨了不同省份内部空间扩散的路径及差异,并深入分析空间扩散的动力。因此,从空间范围而言,本书以行政区划为单位进行分析。然而,由于近代中国行政区划上存在较大变动,给研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分析中,本书将重点以近代河北、江苏和广东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这3个区域的工业空间演变及扩散动力。具体的空间范围选择将在本书第4章给出详细界定。
1.3.2 时间范围界定
“近代”一词早已存在于中国古代的典籍中,表示“过去不远之时代”[1],近代中国史学界对“近代”划分的一般准则是1840—1949年。近代中国历史的起点是鸦片战争爆发,终点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与近代前相比,近代中国一个最显著的特征是从传统农业文明转向现代工商业文明,这是中国文明史上一次重大的转折。
本书研究探讨的时间区间是1840—1937年,鸦片战争是近代中国史的开端,也是近代中国工业化进程的“起点”。本书涉及的时间终点是1937年,原因主要出于如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因为抗日战争的爆发打断了中国工业化的进程,外部冲击对中国造成的影响甚大,战时中国工业的空间布局更多的是受战争的影响。因此,本书未对之后的历史进行分析。二是从数据上来看,这一时期相对来说可以找到比较完整连续的数据,能够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因此,本书研究的时间范围界定为1840—193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