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东西方文化的根何在?——《理性的极限》
一、“共相”非真
西方哲学中黑格尔的辩证法有三个层面,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东方的佛法也有三个层面,即是、非、名。譬如《金刚经》中说:“是微尘,非微尘,是名微尘”,“是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道德经》里也有“名可,名非,常名”的三段论说法。这几个“三”有无关系?是巧合还是必然?是客观规律还是主观特质?对这个问题的洞见,能否让我们觉醒?
我们先看一下黑格尔辩证法的三个层面: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用黑格尔自己举的“时间:这一刻”为例,当我们说出“这一刻”时,它是指当下的此时此刻,我现在恰好是15时17分48秒。这就是“肯定”的“这一刻”,然而,我还没有写完“15时17分48秒”,我的“这一刻”马上变成了“15时17分49秒”,但它仍然是我的“这一刻”,只不过此时的“这一刻”既具有“肯定”的意义,即“15时17分49秒”,又具有“否定”的意义,即它不再是“15时17分48秒”,尽管我本来说的是“15时17分48秒”。也就是说,我说的“这一刻”里,既包含了我想说的“这一刻”,也包含了不是我想说的“这一刻”,无论我在哪个时间点上的“这一刻”来说“这一刻”都是如此,既是“肯定”又是“否定”,而且要被后来的“这一刻”不断地“否定”。所有的“肯定”都是瞬间的、稍纵即逝的,而只有持续的“否定”才是本质的。所以,我们所有业已形成的“认知”都只有“否定性”的本质,都是“否定性”的存在,都不是“肯定性”的存在,因为所有的“肯定”的“认知”都稍纵即逝,这就是佛门说的“无常”,或者叫“刹那生灭”,也叫“生灭法”。这也是佛门劝世人“不执着”的原因,因为一切基于“肯定”的“认知”形成的“相”,都是稍纵即逝的“假”相、“幻”相。
这些“相”之所以被称为“假相”或者“幻相”,并不是说这些“相”不存在,或者说我们没有真实地感觉到,而是说这些“相”里面包含了许许多多互相矛盾的“环节”或者说“要素”。就如同“这一刻”的概念,它实际上包含了无数的真实的“这一刻”,但这无数的真实的“这一刻”却并不能同时存在,因为是“15时17分49秒”就不可能同时是“15时17分48秒”,它们绝不能同时真实地存在,但它们却又具有完全相同的名字——“这一刻”。所以,“这一刻”这个词或者说这个“相”,既是指眼前当下真实经历着的“这一刻”,又不仅仅是指某个确定的“这一刻”,而是指无数个“这一刻”。由此,“这一刻”失去了准确的、具体的某个时间点的意义,但却获得了代表一切时间点的普遍意义。从它意指某个特殊的时间点来说,它成了“假相”,但从它普遍地代表了任意一个时间点来说,它又成了“共相”,成了对于我们“认知”而言更有意义的“相”。尽管它只是“名”上的存在,因为我们不能从它这里准确地知道它究竟是指“哪一刻”,但我们的意识却因此而能离开当下的情境进行思维活动、认知活动,我们的思想因而获得了自由和理性,这就是它最大的价值。
“这一刻”既然都是无数真实具体的“某一刻”的“共相”,而这无数真实具体的“某一刻”并不能同时共同存在,也就是说,这所谓的“共相”其实并不是真实的存在,只能称之为“假相”或“幻相”,所以佛门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也就是说,一旦真实的存在成为我们“认知”当中的“相”,就失去了其存在的“真实性”,但却获得了普遍的“代表性”,成为一种真实存在的“代表”。我们的“认知”世界就是由若干个这样代表着真实世界的“代表”所构成的。也就是说,我们的“认知世界”其实只是“真实世界”的“模拟”或“代表”,而并非“真实世界”本身。由此,才有“自在之物”的世界与“我在之物”世界的分别,才有了世界的“本体”或“本来面目”之说,因为人毕竟只能生活在自己“认知”的世界之中,没有人能摆脱自己的“认知”而活着。
二、语言即“心”
这些“认知”形成的“共相”其实就是“语言”,所以,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人在本质上是个语言存在物”,当代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说:“人活在自己的语言中,语言是人存在的家,人在说话,话在说人。”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人是个语言动物”,尽管如此,但我们还是低估了“语言”对于我们的作用。我们视“语言”为我们的“工具”,但其实我们“自己”才是“语言”的“工具”,是“语言”在“支配”我们,在“塑造”我们,表面上好像是我们在“支配”语言,在“塑造”语言,但“语言”比我们个人悠久得多、庞大得多。可以说,个人的“语言系统”就是个人的“心”,每个人的“内心”不同,就是因为每个人内在的“语言系统”不同。
每个人的内在的“语言系统”中都有“善”与“恶”的词,每个人的“内心”也就都有“善”与“恶”。当一个人内在的“语言系统”中的某一部分被激活、被使用时,这个人就开始了“起心动念”。如果这个人被激活、被使用的是“语言系统”中的“善”的部分,这个人动的就是“善念”,如果这个人被激活、被使用的是“语言系统”中的“恶”的部分,这个人动的就是“恶念”。所以,王阳明说:“以其理之凝聚谓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谓之心,以其主宰之发动谓之意。”所谓的“理”就是人类的“语言”,离开“语言”,哪还有“理”存在,“天理”没有,“公理”没有,“私理”都没有。因为任何的“理”都在“认知”的范畴内,离开“认知”,“理”还有藏身之地吗?人类的“语言系统”因为个人的经历和经验而“凝聚”在个体身上,就形成了个人的“语言系统”,这就是我们每个人的“性”,既是“人性”,也是“天性”,还是“个性”。这就叫“理之凝聚谓之性”。而这个“性”,也就是个人化的“语言系统”,对人是有“主宰”作用的,故称之为“心”。而这一个人化的“语言系统”既包含“善”的部分,也包含“恶”的部分,当它任何一部分被激活、被运用,就意味着我们的“心”在“起心动念”,在产生“意念”。所以,王阳明说“主宰之发动谓之意”,即“意念”就是人的“心之发动”,直白点说就是个人内在“语言系统”中的某一部分被激活、被运用了。这就叫“意之动”。而一旦个人的“语言系统”被激活、被运用,就一定要么是“善”的部分,要么是“恶”的部分,故王阳明说“有善有恶意之动”。所以不要认为人“心”本身有什么“善、恶”,看“你”激发出什么。人“心”只是一个由自身经历和经验构成的“语言系统”,它什么都有,什么“呈现”,它那一刻就是什么。“呈现”的过程就是“意之动”的过程。
人“心”的结构就是“语言”的结构,人“心”的成分就是“语言”的成分。非常值得庆幸的是,构成人类文明的几大“语言系统”都是以“良知”为核心的“语言系统”,无论是东方的儒释道,还是西方的犹太教、基督教,或者是古希腊文明,以及伊斯兰文明,其核心“语言”和概念都是赞美生命的,也就是“向善”的。由此,我们个人的“语言系统”的主体也必然是热爱生命、积极向善的,也即我们个体的人“心”也必然是以“良知”为基础的。当然,这只是人“心”的底色,不代表所有的人,也不代表一个人的所有时候。每个人因经历和经验的不同,其内在的“语言系统”会呈现得千差万别。所以,我们要归顺经典,归顺源头,归顺文明的“根”。
人既可以跟人斗,这叫战胜别人,从而成为赢家;人也可以跟自己斗,这叫超越自己,从而成为强者。但人不可以跟天斗,因为“天”是“文化”,是“文明”,是孕育了自己“精神体”的“语言系统”。人可以用别人的“文化”改进自己的“文化”,用别人的“语言系统”改进自己的“语言系统”,但不可能彻底否定自己的“文化”和“语言系统”。因为所有的经过了历史检验的“文化”和“语言系统”,其根本都是相同的,不存在相互的否定,而只有相互的补充、学习和修正。
我们现在所要做的,就是把这看起来各不相同的“语言系统”的“根”找到,让我们的思想和心灵能在这表面不同的“语言系统”中自由穿梭,萃取各个“语言系统”中的精华为“我”所用,形成我们这个时代的集东方和西方、宗教和哲学乃至科学于一体的“语言系统”。因为一切其本身都不是“真实的”,都只是“真实”的“代表”,那么其本身就不存在谁比谁更“真”的问题,而只是怎么样才更有“用”的问题。既然“用”或者说“实践性”是它的唯一标准,那么,谁都没有理由认为自己是绝对唯一的真理,这就为“文化”的融合、为各个“语言系统”的融合,提供了平等的因而也是无障碍的平台。
三、自己是“一”
恩格斯曾经一再强调: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以最宏伟的形式总结了全部哲学发展,是2500年来的哲学发展所达到的成果。所以我们以黑格尔的辩证法来代表西方思想尤其是西方哲学思想来谈论东西方文化的融合是有足够代表性的。正如本文开篇所论,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核心就是人的“认知”是通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这三个层面的运动,最终形成“代表”了事物本身的“共相”,来形成我们的“认知”世界的。也就是说,我们的“认知世界”是我们的心智“辩证运动”的结果。这一结果最终的体现就是我们的“语言系统”。尽管最终体现为“语言系统”这一思想在海德格尔这里才得到充分表达,但从亚里士多德到黑格尔再到海德格尔,这是一个完整的思想链条,我们有理由确信黑格尔的通过辩证运动形成的“共相”就是“语言”。当然,这里的“语言”不可以狭隘地理解成“文字语言”或“声音语言”,而应该理解成一切有内在关联性的“表象”,可以是图形,可以是动作,可以是声音等。因此才有艺术语言、动作语言等之说,这才是广义的“语言”概念。重要的是,黑格尔告诉我们,任何一种“语言”都已经不是事物本身了,都只是“代表”,只是“共相”,由此,我们“认知”的世界已经离开了真实自在的“世界”本身。人类活在了“我在”而非“自在”之中,失去了与自身的“同一性”(黑格尔语),离开了“伊甸园”,走上了“精神”的流浪之旅。这一过程是在我们自己并未觉知的情况下,由我们的心智在“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运动中完成的。比如,具体地知道“这一刻”是第一次的“肯定”,试图描述具体知道的“这一刻”成了对前者的否定,这恰恰是我们常说的“不说正好,一说就错”的意思。当然只是否定,人类的“认知”就不存在了,所以,人类的心智运动必然到达第三个阶段“否定之否定”。在这里非具体的“这一刻”反而获得了普遍性,成为既代表某个“这一刻”,又代表所有“这一刻”的“共相”,或者说“语言”,让人类可以模拟出一个离开真实世界的“自由的世界”。
而人要觉知到自己心智“三个层次”的辩证运动,就要通过“修行”来完成对人的“认知”活动的“再认知”,这就是代表东方文化之一的佛法所特别专注和强调的。如果说黑格尔的辩证法特别强调“由一而二,由二而三”,佛法则特别强调“由三而二,由二而一”。所以,佛门总是强调“归一(皈依)”,总说“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或者说“尽虚空遍法界是一个自己”,这与黑格尔讲的“理性就是意识确知自己即是一切实在这个确定性”异曲同工。黑格尔还说“意识在对象中直接认识到自己”以及“精神是绝对对立的东西认识到自己与对方是同一的运动”。“人我一体”,“万物一体”,不仅是佛门的基本思想,也是儒家和道家的核心思想,阳明心学的“心物一元”“心外无物”、道家的“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表达的都是这样的意思。为何都讲“一”?《道德经》为何要讲“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何谓“一”?因为“认知”的世界都是我们自己心智活动形成的“共相”,都不是真实的世界本身,我们自己是这一切的源头和全部。所以,自己就是那个“一”,一切我们所“认知”的事物也都在这个“一”中。在此基础上,哲学强调认清自己,所以黑格尔说:理性就是“自己知道自己”。佛门则强调修行自己,而认清自己也还是为了修好自己,所以《金刚经》讲“是微尘,非微尘,是名微尘”,“是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也是要让人知道我们“认知”的世界通过“是、非、名”三个阶段的运动,已经不是真实的世界,而是“语言”的世界、“名相”的世界,也就是《道德经》讲的“常名”的世界,所以不可执着,无法执着,执着毫无意义,应该“看破”。
四、我是“常名”,而非“实体”
黑格尔不仅讲到了时间的共相“这一刻”,也讲到了空间的共相“这一个”。关于“这一个”是“共相”,我们可以做一个最通俗的理解,比如“张三”这个人,小时候的“张三”、青年时的“张三”、老年时的“张三”肯定各不相同,其表面的甚至内在的差异有可能比“张三”和“李四”差异还大,但一个不变的名字“张三”却让这些差异没有成为我们“认知”的障碍。否则,有的年少时的伙伴或年轻时的朋友还真的彼此不敢相认,直到叫出对方的“名字”才激动万分地感慨人生沧桑,这是同学老友会面时经常出现的情景。“张三”就是“这一个”从小到老的“共相”,他不仅“代表”儿时的“这一个”张三,也“代表”青年的“这一个”张三,当然也“代表”此时此刻老年的“这一个”张三,但其实若干的“这一个”张三不仅各不相同,而且互相否定。青年的“张三”否定了儿时的“张三”,老年的“张三”又否定了青年的“张三”,所以哪一个“张三”都不是真正的“张三”,这说明事物在具体“表相”上的存在,其本质都是“否定性”的。也就是说,事物的“本质”不在具体的“表相”上,这就是“这一个”从肯定到否定的过程:如果说小时候的“这一个”张三是肯定,青年时的“这一个”张三就是否定,是对小时候“这一个”张三的否定,但同时也是对青年时“这一个”张三的肯定,而青年时“这一个”张三的肯定又必然会被老年时“这一个”张三否定。所以,我们“认知”的所有存在的事物,一定是集肯定与否定于一身的存在物,而且肯定是短暂的、稍纵即逝的,否定却是永恒的、生生不息的。洞悉我们所“认知”的事物的“否定性”本质是开悟或觉醒的前提,是“看破”“放下”的前提。
无论辩证法的“肯定—否定”环节还是佛门的“是—非”环节,都是在揭示我们所“认知”的事物的这一“否定性”本质,但这还不够,我们的“认知”还在向前发展和推进,否则,“文明”无法立住脚。这一发展和推进的成果在辩证法中表现为“否定之否定”,而在佛法中则表现为“是名”的阶段,在道家中表现为“常名”的阶段,本质上三者的内涵是“同一”的,只是表达方式不同。“否定之否定”表示人的“认知”到这一阶段,通过将“这一个”张三与具体的小时候的“张三”、青年时的“张三”、老年时的“张三”脱钩,而获得了普遍性和恒常性,成为不同的“这一个”张三的“共相”,成为恒常的“这一个”张三。所以,通过“接受”和“认知”普遍的、恒常的“否定性”,我们到达了“否定之否定”阶段,而“否定之否定”则给我们带来了“认知”的“普遍性”,带来了“认知”的“恒常性”。“认知”具有了“普遍性”和“恒常性”,文化和文明才能存在和发展,这就是“否定之否定”的意义和价值,也就是“是微尘,非微尘,是名微尘”,最后到达“是名”这个阶段的意义和价值。《道德经》把这一到达“否定之否定”的过程用“名”的演变表达为“名可、名非、常名”三个阶段。“名可”代表“肯定”阶段,即“张三”是指直观的真实的当下的这个人,这当然要么是小时候的“张三”,要么是青年时的“张三”,要么是老年时的“张三”……而“名非”则表示“否定”阶段,表示这样的“张三”其实各不相同、互相否定,都代表不了一直存在的“这个人”。“常名”则表示“否定之否定”阶段,在这一阶段,“张三”这个“名”获得了代表不同时期的“这个人”的属性,即获得了“普遍性”和“恒常性”,故称之为“常名”,成为一种稳定的“认知”,从而为“语言系统”的建构奠定了基础,让“认知世界”的出现成为“现实”。当然,不能说到达否定之否定的“共相”阶段,或者说到达“是名”“常名”这个阶段,事物的“本质”就找到了,而是说“文明”或者说“文化”就产生了,因为人类的相对稳定的“语言系统”就产生了。当然,个人的“语言系统”也是如此,也必须经过“是、非、名”三个阶段,或者说“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这是人类或个体必然的精神演化史,佛陀、老子揭示的与黑格尔揭示的是同一个真理,这一真理并不是关于自在世界的,而是关于人的“认知世界”的,不是对世界的本质的揭示,而是对人的“认知”的本质的揭示,但离开“认知”,我们不“知道”世界究竟怎样?所以,也可以将它视为世界的“本质”。因为我们只活在“认知”中。
我们通过对事物的普遍的、恒常的“否定性”的认知和接受,获得了对事物的“普遍性”和“恒常性”的“认知”,但这种“认知”本质上并不属于事物本身。因为事物在我们“认知”上所呈现的还只是普遍的恒常的“否定性”,是“否定性”而不是“肯定性”。所以,我们“认知”上形成的“普遍性”和“恒常性”并不能属于认知的对象,而只能属于“认知”本身。但我们的“认知”会把这种属于自身的特性外推出去,赋予在对象身上,从而让对象获得这种“恒常性”和“普遍性”,将它作为事物的本质和属性来对待。以此,我们“认知”世界中的事物便获得了“主体性”“独立性”和“自发性”,仿佛我们“认知”世界中的事物都成了一个个可以离开我们的“认知”而独立自主的存在,成为一个个的“实体”。我们“认知”的世界便成为一个个割裂的存在,互相独立甚至彼此对立,而全然失去了它们源自“认知”这一源头的“同一性”,内在的分离分裂对立导致内心的矛盾和冲突,由此形成烦恼的根。所以,解除烦恼必须正本清源,看到自己的“认知”是一切的源头,一切源于“自己”,“自己”就是一切。正如黑格尔所说“意识确知自己即是一切实在”,才能解脱烦恼。禅修的本质正是“内观”,让心智返转到它的根源(真我),也就是产生“认知”的原点,这被所有禅师称为心智平静下来的唯一方法。
烦恼的解脱靠我们的心智回到原点,回到产生这一切“认知”的原点。因为一切的个体、实体、主体,都只在我们“认知”的世界中存在,我们的“认知”是这一切的根。不仅如此,生死的解脱也只能靠回到“认知”的原点来解决。因为我们的“认知”赋予了认知对象的“恒常性”“实体性”,而一旦这个认知对象是我们“自身”时,问题就变得尖锐起来,因为我们的“认知”塑造了一个恒常的、实体性的存在:自我。“我”本来只是一个“常名”,但却通过我们的“认知投射”成为恒常的、真实的“实体”性存在,于是,“我”的死亡就成为一个天大的问题。“生”是常态,是正常的;“死”是非常态,是不被接受的。由此,对死亡的恐惧和对生命的执着就成为所有人的噩梦,深深地影响和折磨着所有的人。当然,死亡并不会因为我们的恐惧和抗拒而消失,结果,这种折磨变得越发强烈而深刻,难以解脱。可以说,这是“认知”玩火自焚导致的人的悲剧。人通过“认知”的三段论“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或者说“是、非、名”的运作,让“认知”的世界成了栩栩如生的存在,从而让人拥有了内心的世界、语言的世界,获得了精神的自由,成为世界的主人,但也因此而成为自由的奴隶,成为“认知”世界的奴隶,因为我们从此怕死。在所有的动物中,人一定是最怕死的动物,甚至是唯一恐惧死亡的动物,其他的动物绝不会在未曾面对死亡时惧怕死亡,因为它们没有对死亡的“认知”,只有对死亡的当下的直接的本能的恐惧。但人却可以生活在远远没到要死却整天想着会死的死亡恐惧中,很多所谓“绝症”患者就是在这种对死亡的“认知”以及这种“认知”带来的恐惧中被吓死的,尽管事实证明也还有不少人照样能活下来。这是人独有的“福报”。根源就在于这“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认知”,以及这种“认知”给我们自身赋予的“恒常性”的因而也是“实体性”的存在感。所以,看不看破不重要,生活在对死亡的恐惧当中着实没有必要。而要摆脱这种讨厌的恐惧感,除了看破别无他法,这就是佛法、道法以及辩证法带给人的核心价值!它是我们破解我们的认知“围城”的利器、打开我们的文化“围城”的钥匙!让我们的文化、语言、认知给我们的人生带来自由和幸福的同时,不要给我们带来束缚、烦恼和恐惧,唯一的办法是活在文化、语言、认知当中,却又能时时刻刻看破这一切,这恐怕是东西方宗教和哲学共同的目的和价值,是东西方文化共同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