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清抗洋:从成为天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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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约法三章

造反一事挑明,登上魁首之位的杨秀清,第一件事便是立规矩,明法度,确定今后行事章程。

这些都是他在胡家时,便已经列好的,今日只需照本宣科,后续不足之处,再行更改。

一:杨秀清创一军,名曰太平,所有麾下之人,不论男女老少皆入其籍。

二:太平军治下分六部,1为七房部,由杨秀清直接统领,剔除老弱病残,妇女,孩童。

选精装之士一千五百人,二百人为一营,多余一百人乃是原属罪军,现改为罪营,行督战监察之权。

七房部乃全军先锋,遇敌必争先,后退者斩!

2为黄天部,由赵五任统帅,杨智为副将,从山人村百姓当中选五百青壮,分二十小队,各个小队长皆为花州叫花子出身。

现太平军中鸟枪,足有百余支,除了各部统帅外,皆聚于黄天部,其余没有配备鸟枪的部众,则配弓弩,勤加操练。

黄天部,乃杨秀清近卫,负责他的安保工作。

3为水师部,由陈得才任统帅,麾下皆为漕帮之人,战船三十艘,其中大船十艘,小船二十艘,取二千整数,余者编入它部,另有重用。

4为左部,由萧朝贵统帅,从三千拜上帝会和胡家团练乡勇中,选五百精壮,麾下分五营,按照金木水火土划分,每营各一百人。

金营长为萧朝富,木营长为萧朝兴,水营长为萧三发,火营长为秦日来,土营长为秦日南。

虽然麾下有两个营长不是自己人,但萧朝贵却是一点挑不出杨秀清的毛病来。

他两个亲兄弟萧朝富,萧朝兴皆为营长,甚至他的族弟萧三发都做了营长,可谓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若是这般还不满意,怕是萧朝贵想闹,他的族弟也舍不得刚到手的营长之位。

5为监察部,由林凤祥统帅,人随便他挑,只要不是已经分配好的,选谁都行,人数定为五百,总管全军法度。

这官位不可说给得不高,权力也足够大,便是林凤祥也没想到,杨秀清会这么大方。

当然杨秀清也不是傻子,他如此安排,自有深意。

林凤祥是洪秀全的死忠,就凭自己的三言两语,肯定是一时间无法让其转变过来。

再加上他和秦日纲有旧,二者关系一直不错,杨秀清若是来硬的,秦日纲的脸面也不好看,弟兄之间难免出现嫌隙。

自古执法者,必然遭人嫉恨,林凤祥又是一个硬脾气,他做这监察统帅,要不了多久,就会被其他人孤立。

到时候即便洪秀全回来,他有心想要反杨秀清,凭借积攒的坏人缘,也是难以成功。

6为女部,有洪宣娇统帅,挑八百女兵,军械兵刃,皆优先匹配,分四个营,每个营二百人,营长人选由洪宣娇自家审定,日常训练亦是如此。

女部主要负责,紫荆山区的日常巡逻任务。

三:除六部外,另设三司,1为育德司,由陈和任司长。

此司主要负责,教太平军众识字,给他们讲解为何造反,以及清廷和洋人对他们的压迫,凌辱。

后续杨秀清还计划着,让陈和从中挑一批学成者,分到各个小队,军营里,任宗老。

负责为基层士兵,讲解造反问题,解读上面下发的命令文书,解决士卒自身和家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以及协调各部后勤物资分配运输。

甚至时机成熟,历练的好,后续占领的城镇,还得靠育德司的人,辅助治理,建设。

2为育农司,由卓大兼任司长,负责粮食生产。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

在杨秀清心中,粮草问题,乃是自身事业的重中之重。

这个时间段的耕种产量,还是太低了,造成此问题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

杨秀清便是有通天之能,也解决不了跨时代的难题。

他创立育农司,就是让他们好好种地,挑选优质种子,改善耕种方法,尽量提高产量。

现在这个时代,因为人口还没发展到后世那种程度,所以总体的粮食,是足够让大家吃饱饭的,但是分配很不均匀。

分配问题是一个大问题,因为杨秀清的造反事业,不仅要靠底层人民的支持,更少不了愿意加入的乡绅,士族。

历史上太平天国的失败,以及造成的后果,已经清楚告诉了杨秀清,如同流民草寇那般,到一地,抢一地的政策,根本行不通。

要想有所成,必须要建立根据地,粮食,军械,皆要自给自足。

二战华夏才死了3900万人,一个太平天国动乱,却死了7900万人。

不想办法好好种粮食,促进生产,一味抢夺,人口只会越来越少,民心也不会稳定。

千年前诸葛治蜀,给了杨秀清很好的榜样,以当时的生产力,结合有效的劝农政策,都能提供足够的军粮,做到兵出之日,天下震动,而蜀中百姓无感异样。

现在的生产力,远比那时强得多,不说别的,最起码诸葛亮的时代,可没有玉米,土豆,番薯这种“神物”。

各部挑选剩下的老弱妇孺,正好用来开垦种田。

杨秀清不怕浪费人工,彼时之华夏,最便宜的便是人力了。

华夏的农民,也是世界上最好的农民,他们对于土地,有着刻在骨子里的热爱,对于伺候土地,他们是不惜民力的。

3为育工司,工农不分家,司长为秦日纲,人员自选。

先不说军械,农具的打造,诸葛治蜀,后世皆效仿,其劝农政策,不是说逼农民硬种土地,而是兴修水利,提高,改善农民的耕种环境,把蛋糕做大,让大家都有饭吃。

故而现在育工司首要任务,只有两个,一个是制造火药,铸炮,仿制鸟枪,二就是组织人手,疏通拓宽紫荆山下新墟附近的河道。

疏通河道,引水建渠,除了用于农业外,还有让水师部的大船能够在新墟附近停靠,行进的意图。

杨秀清用兵,讲究多头并举,孤军深入,非万不得以,绝不可取。

一旦陈得才的水师部能够停靠在新墟,可以在新墟附近的河道作战,那就可以得到紫荆山区的其他地上友军支援,天然便具备了极大优势,可以说是立足于不败之地。

至于太平军的总教头,非胡以晃莫属。

胡以晃在受了此等任命后,自己回到屋内,喝了半夜的酒,听送酒的杨智回来说,喝醉的胡以晃,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嘴里念叨着“祖宗,爹,娘......”什么的。

法律法规非一日可成,杨秀清短时间内,也弄不了那么完善,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便将洪秀全先前弄得“十天条”加以修改,重新颁布。

旧天规第一条:崇拜皇上帝【废除】

杨秀清此时未称帝称王,只是自号魁首,且他打心底里,不认可宗教起义那一套,正好趁着此时更改天条,一步步将紫荆山区的教众,从拜上帝会的人,过度到太平军。

新天规第一条改为:凡入太平军籍贯者,不论男女老幼,贫富贵贱,皆需遵从天规律法,凡藐视法纪者,一律问斩!

旧天规第二条:不好拜邪神【废除】

按照洪秀全和冯云山传播的教义,凡是上帝以外的神仙,都是邪神。

别的都还好,主要是这里面包括了各家各人的祖宗。

炎黄子孙,黎民百姓,自古就生活在神州大地,延绵几千年。

没了对祖先的祭拜,岂不是主动放弃了心里的根,法理上的凭据?

新天规第二条改为:废除大清书面用语,官话,往来信件,公文,以简短务实为主,太平军内官方用语,采用汉,唐,明三朝相结合。

譬如往后再有上差下答时,无须称“嗻”,改为“诺”或“是”。

旧天规第三条:不好妄题皇上帝之名【废除】

新天规第三条改为: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丧嫁娶,皆需上报育德司,由其批复后,方可实施。

不论是嫁女,还是娶亲,皆需双方男女同意,知会双方父母,若有男女一方不同意,则婚姻不成立。

且只要理由正当,和离自由,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拦。

此天条涉及民俗,仅是强制执行,恐引起民变,亦不得人心。

譬如历史上太平天国的夫妻不许同房一般,引得江浙多少百姓,自尽而亡?

故而,杨秀清为了避免自己颁布的第三条天规,也引起那等反响,就设置了一个有意思的处罚。

即日起,育德司对已经结亲的夫妇进行重新登记,颁发新的成婚文书凭证,今后没有育德司凭证的夫妇,若是合离或者配偶一方身亡,另一方没有继承其财产的权力,生下的孩子,一律视为妾产庶出。

这种处罚对于底层穷苦百姓影响不大,原本就快揭不开锅了,哪里还有什么家产继承?

但是对于那些上层人物,富庶家庭就太重要了。

哪个有些身份的人,愿意自己的女儿,给他人做妾?

上行下效,有昔日楚王好细腰之果,还怕百姓不执行么?

除此之外,杨秀清又添了一把柴。

凡是入了太平军籍者,战后阵亡,受伤,皆有抚恤。

尤其是阵亡,杨秀清定下了一人赏十两的规格。

但是没有育德司文书的夫妇,配偶阵亡,另一方却是无权领取抚恤金。

十两白银,对于如今杨秀清麾下底层百姓,可是一笔巨款,有这等利益勾连,便是其中有不想上行下效者,也不得不低头,遵守此规。

寻常军队建设,都是尽量避免军中士卒成婚,唯恐会影响战斗力。

不过杨秀清麾下情况不同,广西民风彪悍,女子多不裹脚,善战者颇多。

再者他造反之初的口号,就是要让家家过上好日子。

若是不让成家,如何算得上好日子?

有了家,有了后代,为了妻儿老小,也得搏一个明天,没有父母,夫妇,愿意让孩子,另一半,跟着自己受苦挨饿的。

如此一来,战斗力减弱的问题,便无须担心了。

当然有利便有弊,家庭多了,军队非常容易私有化。

但这暂时还不在杨秀清的忧虑范围之中。

旧天规第四条:七日礼拜,颂赞皇上帝恩德【废除】

新天规第四条更改为:不得私自抛弃子嗣,违者夷三族。若是生计所迫,抚养艰难,可交由育德司代为抚养。

但由育德司抚养的孩儿,成人后不得重新改回父母姓氏,除非家族中有人立有丙级功勋,方可凭借功勋,兑赏改姓。

杨秀清立此法规,乃是因为,活不下去的百姓,常常会将自家婴儿,丢弃山野,遇到灾荒年,易子而食,已成常态,甚至都有米肉出售。

甭管是造反,还是抗击列强,都离不开人口,这等大大消减人口之事,杨秀清岂能不重视?

旧天规第五条:孝顺父母【不改】

旧天规第六条:不好杀人害人【不改】

旧天规第七条:不好奸邪淫乱【不改】

旧天规第八条:不好偷窃劫抢【不改】

旧天规第九条:不好讲谎话【更改】

新天规第九条:不好讲谎话,凡太平军中人,无功不得受禄。

旧天规第十条:不好起贪心【废除】

贪嗔痴乃是人性,自有人那天就解决不了的问题,杨秀清何故老生常谈?

再者人若没了贪念,杨秀清上哪找人跟他一起造反?

新天规第十条改为:背叛太平军者,杀无赦!

新天规第十一条:凡太平军治下,不得吸食,种植,买卖鸦片,违者凌迟处死!

已吸食者,需在三个月内戒除,若三个月后尚未戒除,或戒除后再复吸,斩立决!

除了法律外,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就是太平军日常吃穿用度用何凭证的问题。

杨秀清原本想把每个人每天的工作,做一个统筹,按照干得多少,工种不同,职位不同,计算筹码,士卒再凭此筹码兑换应用之物。

后来想想,此法一则太过麻烦,二则弊端太多,故而放弃,士卒工作酬劳,仍以白银,铜钱等货币计算。

但是这样一来,亦有弊端。

大家的家底起点都不同,穷者都揭不开锅了,富者锦衣玉食,真这般实行,岂不是和未造反一样?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杨秀清想到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便是由太平军官方做保,为穷者提供借贷。

这办法看似和灾荒年乡绅粮贷一样,但是杨秀清弄了一个小变化,二者立马有了翻天覆地的不同,并且还能长久挑动太平军的积极性。

那便是任何太平军的人,都可以向太平军借贷钱粮,但是归还时,太平军却不收钱粮,而是要用功勋抵账。

功勋由高到低分为四等:甲级最高,可抵万两白银或千两黄金,丁等最低,但也可抵十两白银的债。

此法妙就妙在,隐隐和天规第九条,相得益彰,即便家境富裕者,为了前途,也得筹划努力,休想只享乐,而无建树,否则两代之后,家道必然中落。

除了功勋借贷外,杨秀清还以家庭为单位,每日给太平军中人,免费发粮,一家一斤,虽然不多,但却是白给的,足够让这些穷苦百姓,体验到跟随杨秀清造反的好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