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
我大半生研究人生的意义,答案还是吃吃喝喝。
做一个馋吃馋知识的人
我从小好奇心重,对食物也想多知道一点,累积下来的经验,略有心得,写些文章,做做饮食节目,人家就叫我美食家了。
对“家”这个字不太有好感。我好学,但对一切知识只能用八个字形容,那就是:“一瓶不满,半瓶晃荡。”做任何事,都是一知半解,绝对称不上什么家。
英文的writer(写作者),我倒不遑多让。名副其实地每天写,不是写作人是什么?但被称为“作家”,心中发毛。
幸得名师指点,也学会写毛笔字刻图章,冠不上书法家、篆刻家那些虚名。英文的恋人或爱好者lover不单指“色情”,也很适合书法爱好者。篆刻恋人,多好!做生意也觉得不错。好在从来不被叫成买卖家的,做得成功,最多叫“商业巨子”之类,也肉麻。我宁愿被叫作“商人”。
当别人叫我“美食家”时,我觉得刺耳。广东人用词简洁,像美丽、漂亮、好看,一律叫“靓”。美食家,粤语中减少了一个“美”字,变为食家,我也认为过誉。
如果用美食家来形容喜欢吃的人,那么除了对吃没一点兴趣的人之外,大家都是美食家了。每天吃,吃了一世人(指一生),不到“家”是什么?一般人只是默默地吃,不像我那么嚷在嘴边,对喜欢吃的东西,形容起来比我生动的人很多,辞藻也比我更丰富。我写来写去,只有“好吃”“美味”等原始的字眼。
小朋友问我:“怎样才能成为美食家?”只要仔细留意吃过的东西,多问菜市场的小贩,一定能学会吃。如果一心一意要当什么“家”,不享受过程,也枉然。目前写作也是业余的,我的名片上只有名字,没有头衔,硬要安上一个的话,我会叫自己“馋人”,馋吃馋知识的人。
能够把平常的食物变成佳肴,是艺术
能试到各种菜,就是一种福气了。书法老师给过我一个对子:“择高处坐,向宽处望,往平地行;发上等愿,结中等缘,享下等福。”我享的,就是这种下等福。自己喜欢的,常去的,环境不一定好。爱吃的人,是不会在乎这些的。
喜欢美食的人,不会认定自己是东方人或是西方人。人就是人,是一个世界上的人,是一个活在地球上的人。喜欢美食的人,较为单纯,他们追求更好吃的东西,没时间去动脑筋害人,很容易交上朋友。
看一个人的厨房能看出他的性格。灶头比较小,就知道不太重视做菜。厨房讲究的人大多是欧洲人。我在法国乡下碰到一个医生,他厨房里很多炊具都有几十年的历史。厨房长桌很大,他说以前“二战”打仗时给伤兵开刀,他就用那张桌子,特别好玩。
还我天然,还我纯朴。冬瓜豆腐我来得个喜欢,豆芽炒豆卜更是百食不厌的,任何最普通的材料都能做出美味的菜来,问题是肯不肯花时间去找,肯不肯花功夫去做。能够把平常的食物变成佳肴,是艺术,不逊于绘画、文学和音乐。人生享受也。
影响中国菜的罪魁祸首,就是当今的人注意的所谓“健康”。怕油怕咸怕甜,这不敢叫那不敢吃,精神就有毛病。而精神上的毛病,往往影响到肉体上的毛病,现代人的毛病,是医不好的。有钱就怕肥,当今的趋向是开健身房、吃减肥药了。
我是一向反对吃野味的,也不是因为什么崇高的观念,纯粹因为烹调技术练习不够,野味总不能天天烧来吃,大师傅如果能够把鸡、牛、羊和猪肉做得好,已经食之不尽。
一个人懂不懂得吃,也是天生的。遗传基因决定了他们对吃没有什么兴趣的话,那么一切只是养活他们的饲料。喜欢吃东西的人,基本上都有一颗好奇心。对食物喜恶大家都不一样,但是不想吃的东西你试过了没有?好吃,不好吃?试过之后才有资格判断。没吃过你怎知道不好吃?
美食并不一定要贵才可以称为美食,食物的水准和素质要求很重要。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也希望过得一天比一天好,如果你连这点要求都没有,那么你对任何事情都不会有要求,平平庸庸地过一生也可以,不过如果问我,我就会不甘愿。
小时生日,妈妈烚熟了一个鸡蛋,用红纸浸了水把外壳染红,这是祝贺的传统。当年有一个蛋吃,已是最高享受。我吃了蛋白,刚要吃蛋黄时,警报响起,日本人来轰炸,双亲急着拉我去防空洞,我不舍得丢下那颗蛋黄,一手抓来吞进喉咙,噎住了,差点呛死,所以长大后看到蛋黄,怕怕。
蔡家炒饭是先将锅烧红加入适量的猪油、大蒜,倒入泡肥的虾米。煎至略焦放上几层的面纸上吸去油分。把冷饭加入炒之,打一个或两个蛋进去。把饭拨开,中间再放些猪油、炸香的猪油渣,加入生肉粒炒至半熟,以饭盖之。随即加切好的芥蓝菜粒,先扔茎,续之叶,加虾米炒熟,冒烟时,用适量的鱼露。最后将黑胡椒粗末、炸到棕色的小红葱和芫荽碎片放下,更锦上添花。
我看食谱,但志在研究配搭,绝不照做,煮菜喜欢即兴创作。有时材料不用多,可用烹调技术搭救,变出不同花款。除盐、豉油外,我反对用调味料,反对匀芡,不介意用适量味精。
社会一繁荣,小贩东西就不好吃。在新加坡煎一个蛋没吉隆坡好,吉隆坡没槟城好,最好的荷包蛋,要去泰国吃了。我在新关子岭吃到一顿印度啰惹,那是炸虾饼、炸鱼丸、炸豆腐等的煎炸东西切成一大盘,淋上独有的印度酱汁,用花生末和咖喱甜酱配合而成,和儿时尝到的一模一样,感激流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