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组织与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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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权力、激励和参与

为了检视某个政党的组织次序,我们必须首先研究其权力结构:组织内的权力如何分配、权力如何再生产、权力关系是如何被改变的以及这种改变具有什么样的组织后果。要了解这些,我们必须要非常精确地界定组织权力:首先,我们必须知道组织权力是什么,它有哪些特性。在政党文献中,对组织权力的这种严谨的界定明显是缺少的,有一个例子能充分说明这一点。

自从米歇尔斯著名的“寡头统治铁律”出现后,许多学者便采取或支持或反对这种观点的立场。1然而,争议仍无定论。对于那些赞同“铁律”有效的人,作为证据的事实是:在许多政党中,一些领袖能长期掌权,并能通过公民投票等技术操纵全国党代会以及其他的政党集会。另一方面,那些否定“铁律”有效的人使用的论点在于:一个自愿协会(voluntary association)的领袖必须将追随者的意愿谨记于心,而且在贯彻政治策略时,在领袖和追随者之间也很容易寻求到相当多的共识。这两类看法明显代表了截然相对的选择:一则有效则另外一则就无效。然而,在本书看来,这两者并不是真的截然相对的。实际上,这两种立场之所以产生了不同的结论,仅仅是因为它们的假设起点不同。这是由于对党内权力特性的不同概念。尽管“铁律”的支持者将权力看成是类似于“财产”的东西,而反对者却将权力看成是一个具有(即使是削弱了的、局部的)互惠特征的“影响关系”。因而我们就能解释,为什么这两派都提及了每个政党内(而且,实际上,在每一个组织中)共存的权力维度,但仅仅强调了其(明确地)采用的权力定义所挑选的特定维度。很明显,政党领袖们能广泛控制和操纵他们的政党;同样明显的是,这些领袖一般也试图维持其追随者的一致同意。因而实际上,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关于组织权力的替代性定义,这个定义能解释似乎自相矛盾的现象。

与在政党文献中能找到的理论相比,一个为人所熟知的组织权力理论,更好地捕捉到了组织内部权力的“含义”:视权力为一种交换关系的理论。2在该理论最具代表性的两位支持者的表述中:

权力一再被定义为一种交换关系,因而是互惠的,但是在这一意义上看,交换可能对参与的某些部分更加有益。它是一个强力(force)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一方优于另一方,但是绝不会有一方对另一方完全不防备。3

因此,权力是相互的、非对称的、但也是互惠的。权力,在一个行为者比另一个行为者得到更多的不平等交换关系下的“不平衡协商”中,证明了其本身的存在。因而,权力不可能是绝对的:它的局限性隐含于互动的本质之中。一个人只有在满足了别人的需要和期待后才能对他们行使权力;因而吊诡的是,这个人也让自己屈服于他们的权力。换句话说,领袖与其追随者之间的权力关系必须被视为是一个不平等的交换关系,在其中,领袖比追随者得到更多,但尽管如此,领袖必须给追随者以回馈。协商的结果依赖于不同的行动者对特定资源的控制程度——那些资源,克罗泽(Crosier)和弗里德伯格(Friedberg)描述为是组织权力博弈时的“致胜之道”(“trump cards”即王牌,atouts)。诚如我们将在下一章看到的,权力资源是基于对“组织的不确定区域”的控制。也就是说,如果无法控制这些领域,就会危及到或可能危及到组织的生存或者/以及内部的稳定。领袖们是这样一些人,他们能够控制对组织来说至关重要的不确定区域,而且他们能够在内部协商(权力的博弈)中利用这些资源,将它们转化为自身的优势。然而,在组织内(尤其是在如政党这样的一些自愿协会中),每名组织行动者至少控制了一小块“不确定区域”,即拥有了在权力博弈中可供利用的资源。即使是最底层的党员也拥有一些资源:他可以抛弃政党,并不再参与其中;他能将自己的支持给予党内少数派精英,等等。在此我们就看到了对领袖权力的基本限制(是米歇尔斯的理论未考虑到的一种限制)。

但是这种界定还不充分。把权力定义为一种交换关系,这并不能让我们分离出交换的内容,即在“不平衡协商中”交易(trade)的“目标”。我们必须明确交换的内容,这形成了组织的权力。首先,对领袖们之间的协商(横向的权力博弈)以及领袖—追随者之间的协商(纵向的权力博弈)进行区分很重要:在这两种情形下交换的内容是不同的。在这一章,我们只考虑纵向的权力博弈的内容,纵向的权力博弈关系涉及领袖—追随者关系。对纵向的权力博弈的内容,激励理论提供了正确的但仅仅是部分的叙述:领袖们用激励换取参与(集体性激励/或选择性激励)。一方提供收益或对未来收益的许诺,另一方参加对于组织发挥功能来说必不可少的活动。但这还不够。领袖们不感兴趣的某些特定的参与,例如以抗议的形式或者以竞争领袖地位的形式进行的参与(这虽然是表面的,但确实是一种参与类型),激励理论倾向于忽视这一事实。领袖们感兴趣的是能帮助组织发挥功能,并且同时包含追随者支持他们的领袖的参与。这种支持等于是“全权委托”(carte blanche),即领袖们的行动自由。这种交换的不平等实质在于:追随者获得的仅是组织激励,然而领袖却拥有了参与以及行动的自由。正如我们所见到的那样,对于领袖来说,交换将会导致更充分的委任,这一事实符合了一个关键的需求4;因为领袖们行动的自由越大,他们在变化的环境下使政党的组织次序保持稳定的机会就越大。所以,领袖们在纵向的权力博弈中(这样的自由越是能被定义为“全权委托”)获得的行动自由越多,相比,他们在与内部对手的横向权力博弈中能支配的好牌就越多。换句话说,领袖们的行动越自由,内部对手攻击的危害就越小。这就解释了权力关系的循环特征以及自我强化特征:一些行为者(领袖)带着资源“进入”,“离开”时具有更强势的地位,他们巧施妙手保证了对组织的运作而言必要的参与(以及对于领袖地位的维持);他们出牌精湛,在让他们运用充分的自由指引政党方面达成了更大的共识,这一共识保护他们避免了与内部对手的竞争。因而纵向权力博弈是横向权力博弈(逻辑上)的前提:领袖们之间协商的结果依赖于领袖们与其追随者之间的协商。

我们已经提到过,有两类组织激励:集体性激励和选择性激励。与惯常的做法相反,对我们而言,严格区分集体性激励的不同类型并非非常有用;它们事实上全部与组织的意识形态、与政党的正式目标有关。如果正式的目标失去可信度,不仅“意识形态”的激励会削弱,而且认同激励及团结激励也会削弱:认同变得混乱而团结也会渐渐瓦解,因此我将把与组织目标有关的所有集体性激励称作为认同激励。而且,将不同类型的选择性激励分离出来并不容易:我这里仅区分物质(material)激励(报酬体系、福利和帮助服务)和地位(status)激励。我的组织激励的类型学将包括一种集体性激励(身份)和两种选择性激励(物质激励与地位激励)。

让我们在此强调几点:(1)为了保证参与,每个政党必须分配这三类激励;(2)激励体系,即这三类激励的特定组合,会因政党而异,在某个政党内也经常会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3)组织行动者将倾向于从选择性激励和集体性激励的某种组合中获益,而非从一种单一激励中获益。因此,这种区分,即靠集体性激励参与的党员,与靠选择性激励参与的党员之间的区分,只能是理论上的。在现实中,我们将必须谈及的是,组织行动者是以选择性激励为主,或以集体性激励为主(但绝非唯一)。

党员会参与,主要是因为他认同政党的目标(集体性激励),他通常也倾向于以某种形式从一些选择性激励中获益,比如附属的辅助服务或地位。那些主要为选择性激励所吸引的行动者也会从特定的集体性激励中获益。我们已经说过,意识形态的功能之一就是隐匿选择性激励,选择性激励过于明显会让政党致力于实现“目标”(因而也会削弱它分配集体性认同激励的能力)的组织形象大打折扣。但这种掩饰通常会影响到这两类党员群体:不仅影响主要对集体性激励感兴趣的党员,而且也影响那些主要对选择性激励感兴趣的党员。实际上,意识形态起到的重要作用(在众多功能中)是,把个人成功的志向合理化、“神圣化”。一个人地位的不断提高与“事业”的“崇高需要”以及政党的“更高需要”有关。如嘎谢(Gaxie)观察到的“一个政党的生存越是依赖于其给党员的报酬,其掩饰的问题的相关性就越大,界定政党‘事业’的意识形态在其作用发挥上越是扮演决定性角色”5。换句话说,意识形态,就如经常发生的那样,具有使潜在的利益合法化的功能。主要对集体性激励感兴趣的行动者与对应的、主要对选择性激励感兴趣的行动者之间的这种经验性区分,绝对没有包含着“理想主义者”和“机会主义者”之间的一种道德区分。这种区分仅仅是理论性的,而非真实的,而且它也不包含任何类型的道德判断。

信众(信徒)和投机分子

在鉴别组织激励的接受者时,为迪韦尔热使用过的同心圆图示——选民(electors)、支持者、党员6——作为最佳接近值——非常有用。

最外圈由选民组成。要获得最低限度的参与(投票),政党领袖必须给选民,即那些在形式上以及实质上都不在组织内的行动者,分配激励。从组织的后果来看,对政党最感兴趣的选民的代表是“属于某党党员”(belongs to the party)、坚定不移地分享该党亚文化的那部分选民7,这部分选民经常会卷入到以政党为中心的一个附属关系网中,而且他们对政党的认同不受偶发的政治动荡的影响。这类选民主要从集体性的认同激励中获益。这一认同组成了政党最有力的“外部”组织忠诚的蓄水池。有时候,这些选民也从救助服务、辅助性服务等相关的选择性激励中获益。

在这个圈中,我们也可发现那些将自己仅限于缴纳党费并且不时地(通常是默默无闻地)参加党的会议的党员。这类成员——每个政党的大多数党员——从逻辑上看,包括的是一个中阶区域(intermediate area),即在“属于某党党员”的选民与政党“内核”之间的过渡区域。他常常在加入政党时不作慎重的政治选择。他的党员身份也源自朋友关系或亲戚关系,或是顺应他所在社区盛行的政治观点。8很自然地,党员参加这一圈子受政党的控制越多(比如,进入这一圈子越来越依附于出席一次活动,或者是与地方党领袖的一次会议等),他参与并成为一名活跃分子的动机就越强。在这种情况下,党员身份被看成一种荣耀,在工作中或与朋友等炫耀的身份象征(status symbol)。因此,党员身份的选择就其本身而言就是积极参与的激励。但是党员通常并非一名积极的组织行动者。他对从组织的激励中获益感到满意;并准备好每年都继续留在党内。就“铁杆选民”(electorate of belonging)而论,普通党员也主要从(集体性的)认同激励中获益,但他也从选择性激励中获益。附属的辅助服务、组织的闲暇时间以及娱乐强化了这种认同。相较于天真的选民,党员更容易从以政党组织为中心的“团结网络”中获益,9因为他们与政党的积极分子有更密切的联系。

我们已经把党员分配到“铁杆选民”与党的积极分子之间的过渡区域。然而,我们不能再像区分党员与选民那样,在普通党员(simple member)和积极党员(activists)之间作出清晰的区分。实际上,许多普通党员的活动都有一个很不连贯的特征:一些党员会在特定的时刻(比如在竞选期间)参与,积极党员并不总是有如此强度的参与。在积极党员当中,一些人将其全部的空余时间贡献给政党的自愿的政治差事,其他人仅是将部分空余时间贡献给政党;还有一些人游走其间:在一段时期内更广泛参与、另一段时期内减少责任的同时却不完全退出组织10。因而普通党员和积极党员的分界线相当不明确。我们可以提及参与的连续性,但却不能说,具有完全不同参与特征的团体之间有明确的区分。党员积极分子的“内核”,即政党的极小部分人(small minority),他们持续参与,而且他们的活动让组织得以发挥其功能,这小部分人明显是最重要的团体。领袖们与这一团体的交换将会有最直接相关的组织后果。我将把这一集团细分为(但如我之前所说,仅仅是人为的)主要依赖集体性的认同激励而参与的积极分子(我用信众来表达)和主要依靠选择性的、物质的和/或者地位驱动的激励而参与的积极分子(我用投机分子来表达)。

信众的存在解释了,为什么对于组织来说正式的组织目标很重要,为什么组织的目标经常是清晰的而且是不可替代的。由定义可见,信众之共同体专心致力于正式的目标,而且当政党背叛正式目标、并危及集体性认同时,他们会激烈地抗议。领袖们必须首先用始终如一的、仪式般的意识形态目标保证信众的认同,并时刻警惕他们选择与异教(即从组织的意识形态视角看为异教)结盟。信众的存在也使政党的行为不同于唐斯所描写的机会主义动物,即便政党为了获得少数选票而游走在政治的左右两翼之间。

投机分子是那些主要对选择性激励感兴趣的积极党员。他们的存在之于组织的作用重大。投机分子组成了派系博弈背后的主要力量,经常是构成分裂的人为基础,并且反映了对组织次序的骚乱和威胁的潜在来源,而组织次序是政党领袖试图予以维持的。投机分子相当于未来的政党领袖浮现的“水池”(pool)。投机分子从中获益的选择性激励与内部不公平的体系有关:政党科层结构(hierarchy,不平等地位的内在体系)是机会主义者报酬的主要资源之一。

党内科层结构回应了两种不同的需求:第一个需求显然具有技术—组织的特征;它受党内分工影响。党内的科层体系,至少部分地,11回应了米歇尔斯在七十年前所界定的组织需求,而且为更侧重组织功能发挥的“技术”方面的组织社会学学派也确认了该组织需求。

第二个需求跟我们这里直接相关,它与更为纯粹的“政治”原因挂钩,该政治原因关系到组织控制内部的分殊化(differentiation)进程的问题。12控制的需要导致了差别化的地位体系(differentiated status system)的形成,这种差别化的地位体系,对于组织的积极分子,特别是对上述被我命名为投机分子的积极分子,起到酬劳的自主分配者的作用。科层体系确保了某种象征性的激励分配和/或物质性的激励分配,对科层体系的需要取决于(先撇开技术的激励)许多政党积极分子的志愿品格:有学者用如下的话来确认这一问题:“从象征性的观点来看,界定一个不平等体系,也让我们描述一项职业,该职业为大多数积极的支持者相继担任的一组职位分配不同的报酬、并不断提高职务的报酬。”13

与政党科层结构挂钩的选择性激励的分殊化,以及报酬随科层级别的上升不断增加的事实,产生了三个主要的后果。

首先,存在党内分殊化增加的压力(它部分地自主于同合作或环境限制相关的“技术”需要)。事实上,科层结构越为分化和复杂,能分配的报酬就越多。

其次,在象征意义上,跟报酬不相符的岗位责任(positions of responsibility)的增加,迟早会导致酬劳的“递减”:如果在不同的层级有太多的岗位责任,它们就不是“稀缺商品”,那么,每一个新的职位创造的边际效应也就不大。14两个相反的趋势描述了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体系内在的紧张:(1)操纵岗位责任以尽可能满足许多活跃分子的趋势(即对一个超级官僚化组织设法增加参与的趋势);和(2)随之而来的、象征性的“自命不凡”(inflation),导致责任的作用递减,并降低了职位的吸引力(反映为参与的下降)。

再次,与一个科层体系相关的地位的选择性激励,其不同的分配意味着,与不太重要的职位相比,较重要职位的报酬更多是象征性的。因而,随着一个人的升迁与降职,贡献和行动性(activism)在强度和频度上会有所变化。15一个地方政党的副职领导者就不如地区政党的副职领导者有献身精神,同样,基层积极分子不如地方副职领导者,等等。第三个后果导致了许多政党中普通党员在行动性上特有的不足。一方面,身份的等级分殊化对组织的运转来说是必须的。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是政党派系也总是用等级化的方式把他们组织起来。另一方面,在每一个等级分殊化中,较低层级的重要性下降也是毫无疑问的。政党对这些困境的回应通常首先在于坚定地关注集体性认同(集体性激励的分配),其次在于福利活动和/或政治之外的(extra—political)关系网络的发展(救助或娱乐活动等),可以分配额外的选择性激励。在有些情况下,为这些政治之外的关系保留的空间将是非常大的,而且我们将会了解社会整合型(social integration)政党;对这类政党来说熟悉的、纵向的组织联系,其根本作用在于,对无法升到党内更高地位的积极分子起到了附加的、补偿性的回报。正是有了给积极分子报酬的目标,才使得:

社会活动倾向于由政党执行,政党“为业余休闲活动、互惠( favoring)关系提供了场合”,让许多具有归属感的党员彼此联系、交易,并组成一个类似于联姻的(matrimonial)微观市场。在一个微观社会中具有的、与政党的活动相关的全部心理优势和社会优势的整合,看起来是属于某个组织的成员能获得的最平常的收益,所以,政党的活动越多,组织越有益于整合,这样的期待是合乎逻辑的。16

无论是信众型的行动主义,还是投机型的行动主义,给予的报酬是认同激励、物质激励和地位激励的混合体。这是真实的,不仅基层如此,而且各个层级都是如此。比如,知识分子(兼职的政治专家)经常由在政党科层结构之外的地位予以回报(咨询职位或出版合同、参与政党的“文化”组织的活动等)。一般而言,这是摆脱上述提到的诸多困难的一个方法。鉴于超过一定阶段后科层结构就无法进一步分化——我们可命名为科层体系的界限(line)——因此有必要继续增加从属角色(the staff)的储备(pool),目标是分配其他的象征性激励或/和物质性激励,而又不会降低(depreciate)科层体系本身。17

组织的每名行动者,其参与取决于激励的“混合”特征,这在下列事实中更加明显:在政党科层体系内越过某个特定门槛(在高度官僚化的政党内,有时候甚至是一个很低的门槛),行动主义的回报不再单独通过地位获得,而是开始获得物质上的回报。越过某个特定的科层体系门槛,行动主义就成为了全职的专业性活动了,直接获得回报(如政党官僚的例子)或者间接获得回报(津贴与经选举的公职挂钩,与被政党控制的各种代理机关和附属组织的任命挂钩)。我们也应当指出,我们是在以一个不恰当的方式来讲政党等级(单数意义上):在政党的等级制内,各种相互交叉的、复杂的体系相互作用,并作为对积极分子进行补偿的资源发挥作用。除了这些内部职位外,我们必须考虑把地方的公职及政党的附属机构的职位作为报酬的形式。而且,即使是派系,它们的存在也是基于组织内部的科层体系。这就导致了一个多层级的体系。

总之,任何政党内都有信众型的积极分子和投机性的积极分子发挥作用,它们多样化的组合取决于给予的激励的不同类型。从我们分析性的区分,以及从积极分子一般从各种激励的组合中获益的观察来看,18可由此定论:多数积极分子符合我们提到的信众型,只有一小部分是投机型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即使是在分裂为派系的政党内也可以发现,许多部门的积极分子不参与派系博弈。19信众,在定义上,认同政党(而不是政党的某个机关)——他高度忠诚于党——除非领袖们表明了,他们不重视建立在信众的个人认同之上的正式的组织目标。在许多情况下,大多数积极分子是信众式的,而非投机型的,这一事实就解释了为什么总有一批自然的多数支持掌权的领袖。米歇尔斯所分析的服从特性,政党领袖们所拥有的人格崇拜(cult),可以由如下事实予以解释:政党领袖作为党内权力的合法持有者,代表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组织认同。

相反,投机分子中的少数人意味着,对政党领袖们来说存在着潜在的风险地带(risk zone)。正是在这一集团内,向上流动的渴望最为强烈;政党未来的统治阶级将从这一集团内出现。20对于投机分子,领袖们只有两个选择:通过科层制阶梯拉拢(coopt)他们,或者用各种可能的方式鼓励他们“离开”政党。否则,这一集团内支持少数精英挑战现存领导阶层的积极分子将会出现。事实是只有一小部分投机分子可以被拉拢(因为在任何时候分配的资源都是稀缺的),这解释了,实际上党内冲突在很大程度上难以避免的特征。21

激励与不平等交换

对集体性激励和选择性激励分配过程的考察,有助于解释,属于某党“铁杆选民”、普通党员以及信众—积极分子各自的组织忠诚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也有助于解释,投机—积极党员的组织利益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忠诚的存在解释了,为什么在党内会发生的是目标清晰而非真正的目标替换。另一方面,利益的存在解释了,为什么政党是一个被组织的生存动机与不断协调的、许多不一致的需求所主导的“自然”体系。由组织激励支撑的利益及忠诚的组合,就是领袖们为什么可通过交换与纵向的权力博弈,得到对组织熟练发挥功能而言必不可少的参与的原因。但这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领袖不仅对人们的参与感兴趣,而且也想让他们“以正确的方法”参与。他们想获得的是一种共识,以满足他们最大可能的行动自由。

既要确保参与,又有最大可能的行动自由,是什么使得领袖—追随者的交换如此不公平?这一解释就是组织激励的低度替代性。与领袖们分配的报酬相比,追随者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越少,纵向的权力博弈越是偏向领导者。党员积极分子没有替代性的报酬资源,高度依赖于组织。他们对组织的依靠越甚,他们控制特定不确定区域的能力越低,领袖们独立行动的能力就越大。事实上,当党员积极分子严重依赖组织时,交换总是不平衡地偏向领袖们。22

完全控制了一项集体性认同的任一政党或每次运动,都以这种方式优待它的领袖。政党越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个以特定的认同为特征的、在外部市场上只此一家、舍此无他的共同体,领袖们在纵向权力的博弈中的地位就越强。即使是一个正式的志愿组织,在某些情况下,也有高度的强制性。正如观察到的那样:“就社会运动组织与宗教部门而言”,当这样的组织高度垄断了期许目标时——当参与和服从被认为是实现世界变化或者是获得宽恕的唯一途径时——人们也会提及强制。23同样的机制在某些政党中也是如此。在这种情形下,政党之外没有“救赎”——即不存在替代性认同——积极分子别无选择,只能顺从地参与,给予领导层自由处理权(blank check)(很明显,维护政党的认同是无法逾越的界限)。这解释了米歇尔斯对其所处时代关于社会民主党的权力关系的观点,只不过夸张了点,但却没错的原因所在,尽管一些批评者断言在志愿性团体内的权力绝不可能是强制关系。因为在当时,工人作为社会民主党的党员或积极分子,在党外实际上别无他选——既没有认同与救助服务——也没有社会流动——而且领袖们也有效地行使“寡头”权力。即他们可以,用我们的词汇,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与普通党员进行非常不平等的交换。同样的理由,对集体性认同如此,对选择性认同也如此:比如,党的官僚,只能选择组织激励,他们经常是非常顺从的,服从当前的领导层。24

反之亦然。组织的激励被替换的程度越高(在外部市场上找到替代性报酬的可能性越多),一个人控制不确定区域的能力越强,在纵向的权力博弈中支持领袖的这种不平衡性就越小,即领袖的行动自由受到的限制就更多。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分子也能寻找到报酬对等的其他来源,因而也可提高交易价,至少部分地减弱了纵向的权力博弈中尽管是内生的不平等。

因此,我们可以设想,党内不平衡的领袖—追随者的协商可以置于一个连续体内。在一极,我们有强力地偏向领袖们的交换关系,类似于米歇尔斯的权力主导;在另一极,这一类交易更多地类似于一种互惠影响的关系。我们绝不会发现纯粹的情况:实际上纵向的权力博弈在党内的运行,总是位于这个连续体特定的一个点上,这一点的确定与组织激励的替代性程度有关。

这一推理也让我们明白了,为什么纵向的权力博弈倾向于,或者至少在过去倾向于,在那些由大众阶级(popular class)组织的政党、而非在由资产阶级(bourgeois)组织的政党中更易于产生寡头。对于前者,激励的替代性很低,而且经常没有,而对于后者,激励的替代性是很高的。在前者,领袖的行动自由是巨大的;在后者,他受到了更多的限制。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与由大众阶级组织的政党相比,由资产阶级组织的政党必须经常处理因活动不足、参与层级不连续等带来的诸多问题。具有中产阶级(middle class)背景的个体经常使用多种流动性渠道,如果不能迅速在党内升迁,他们准备好了寻求其他的职业成就渠道。另一方面,大众阶级的个体,没有(或过去没有)类似的选择:积极参与党的活动是唯一可能的道路。因而他们更可能留在党内,无论他们职业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

注释

1.这个主题,米歇尔斯和许多对政党实证分析都曾提到(根据政党决策如何作出以及为了公职选举的候选人是如何选择的,将政党区分为民主政党或非民主政党)。关于第一种研究类型,参见C.W.Cassinelli,“The Law of Oligarchy,”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XLVII(1953)pp.773—784;G.Hans,“Roberto Michels and the Study of Political Parties,”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I(1971),pp.55—172;D.W.Medding,“A Framework for the Analysis of Power in Political Parties,”Political Studies,XVIII(1970),pp.1—17;E.J.Cook,“Roberto Michels:Political Parties in Perspective,”The Journal of Politics, XIII(1971),pp.773—796。第二种研究类型,参见J.Obler,“Intra—party Democracy and a Selection of Parliamentary Candidates:The Belgian Case,”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IV(1974),pp.163—185。

2.关于交换理论(exchange theory),参见P.Blau,Exchange and Power in Social Life,New York,Wiley,1964。

3.M.Crozier and E.Friedberg,L'Acteur et le système,p.59.

4.对于“政党民主”的问题,这自然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通常被忽视),同时关于“权威”也有重要意义,即我们会在第三章讨论的组织权力的合法性的问题。

5.D.Gaxie,“Economie des partis,”p.151.

6.M.Duverger,Political Parties,pp.90ff.

7.A.Parisi,G.Pasquino,Relazioni partiti-elettori e tipi di voto,他们区别了“忠诚铁杆选民”的选票、意见性投票的和(庇护式)交换投票。某党铁杆选民的选票是将政党与选民联系起来的。关于政治亚文化,参见第四章。关于党籍选票的延伸(extension of appartenenza vote)、选举领域的稳定性(electoral arena)以及党组织的作用发挥之间的关系,参见第十一章。

8.正如许多实证研究证实的,比如参见S.H.Barne,Party Democracy:Politics in an Italian Socialist Federation,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7,G.Poggi,ed.,L'organizzazione partitica del PCI e della DC,Bologna,II Mulino,1968。

9.莫里斯·迪韦尔热(Maurice Duverger)在比较了选举倾向和政党身份的倾向后,观察到“选举共同体”和“成员共同体”之间的区别。“与前者相比,好像后一集团组成了一个封闭圈、一个诸反应与通常行为遵循其自身定律的排他性世界,不同于那些因民意变化引起了选民的改变。”M.Duverger,Political Parties,p.101.

在我看来,他们的“自身定律”(own laws)关系到两类共同体利用的激励的不同组合。我们显然可以看到一个事实,那就是每个政党的选民不是同质的,可以分别分为“铁杆选民”(belonging to the party)、意见型选民(electorate of opinion)和庇护型选民(client-type electorate),因此将选民的不同部分与政党联系在一起的激励也有不同类型。

10.关于政治行动主义非连续性的实证分析,参见S.Eldersveld,Political Parties:A Behavioral Analysis,pp.140ff。至于加拿大政党,参见A.Kornberg et al.,Semi—careers in Political Work:The Dilemma of Party Organizations,《比较政治学的优秀专业论文》(Sage Professional Paper in Comparative Politics),系列号01—008,第一卷,1970年。

11.但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如我将在第十章论证的那样。

12.关于结构分殊化和社会控制的需求之间的关系,参见D.Rueschemeyer,“Structural Differentiation,Efficiency,and Power,”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LXXXIII(1977),pp.1—25。

13.D.Gaxie,“Economie des partis,”p.131.

14.Ibid.,p.134.

15.这就能很好地解释党员普遍的快速更迭,更不用说政党较低级党组织参与的非连续性了,关于法国共产党明显的党员变化,参见N.Mclnnes,The Communist Parties of Western Europe,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5,pp.5ff。

16.D.Gaxie,“Economie des partis,”p.138.

17.直线—职能制(line—staff)的特点,对组织系统分析至关重要。通常组织内有三个经典类型:层级制组织(直线制),功能型组织(职能制),层级—功能型组织(直线职能制)。从这三个基本模式出发,有无数变种的可能性,组织理论已阐述了很多复杂的“辅助”(secondary)模型:参见A.Fabris,“Gli schemi organizzativi foundamentali,”in P.Bontadini,ed.,Manuale de organizzazione,pp.1—43。在本书中我着重关注了行为者的交换过程,而非关注交换得以进行的结构。因为只有通过对政党实际的劳动分工(并非成文制度)的实证研究(这在现在多少已经不复存在了),才能在研究其他类型组织中形成一种政党组织使用的解释模型。

18.比如,在分析意大利共产党和意大利天主教民主党的积极分子时,参见F.Alberoni,ed.,L'attivista di partito,Bologna,II Mulino,1967。

19.在塞缪尔·巴恩斯(Samuel Barnes)关于意大利社会党的研究中,他发现大约60%的党员,并不认同争夺政党控制权的两个派系中任何一个,当教育程度和在党内事务中的参与程度上升时,对任一派系的认同度也会上升。参见S.Barnes,Party Democracy:Politics in an Italian Socialist Federation,pp.105ff。在前述注释中列举的受采访基督教民主党的行动者中,有很高比例的人只在一定程度上认同任一特定流派,而且,只是根据“理想参考点”(ideal reference)(《政党活动家》第323页后)。这个问题与激励系统有关:如果选择激励占优(发生于当隐匿意识形态大量干预可用的物质性公共资源时),则可能信众—投机分子之比趋于投机分子一边。在这些时期意大利天主教民主党经常被他们的对手给代表了,天主教民主党的案例将在第七章讨论。

20.只要教育水平、流动渴望以及真实的机会结构之间有密切关系,我们就能理解政党的“自然”派别以维持——一个中高水平的组织——明显过量的社会上层人员。这就解释了比如,为什么只有有限制性且明确的措施被各共产党所采用,并以产生“保留位置”来制衡这个自然的派别(对工人、农民出身的人和妇女等)。

21.关于分裂作为领袖们和活动家在竞争党职时的失败的一种现象,参见E.Spencer Wellhofer和T.M.Hennessey,“Political Party Development,Institutionalization,Leadership,Recruitment and Behavior,”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XVIII(1974),pp.135—165。

22.A.Stinchcombe,“Social Structure and Organizations,”in March,Handbook of Organizations,p.181.

23.M.Zald and D.Jacobs,“Compliance/Incentive Classifications of Organizations:Underlying Dimensions,”Administration and Society,IX(1977),p.409.

24.关于政党官僚制,参见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