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荒野,这个世界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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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领地之变

随着时光推移,马天乐逐渐与狼崽子熟悉了,且成为了不错的朋友。狼崽子不仅机灵,而且很懂事,每次找马天乐玩都会带些猎物过来。

“天晓,最近有什么喜事吗,怎么你带来的猎物越来越大了?”

看着还不足两米长的狼崽子竟然拖着一头两米长,足有数百斤的野猪来赴约,马天乐惊得下巴都合不上了。

这中间吧,有惊讶,不过最主要的是他馋了。

马天乐前世是汉族,而且生活在南方,主食是米饭,肉的话猪肉吃得多。或许是吃习惯了,所以久了没吃猪肉,突然见到,口水有点没止住。

“野猪啊,听说肉质鲜美,而且应该是妖兽来的,或许……”想入非非后,他更馋了,恨不得现在就回去炖肉吃。

但是,他看着疲惫却又带着期待狼崽子,还是耐住了性子:“天晓,今天咱们来玩躲猫猫游戏吧,嗯?不想玩这个?那换一个,来堆雪人?也不是……”

看着不住摇头,还在雪地上扒拉的狼崽子,马天乐有些迷糊:“这些不都是你喜欢玩的吗?怎么了?”

“呜呜呜……”

在狼崽子的比画和眼神交流之后,马天乐脸上的笑容逐渐收敛了:“你是说你要搬家了?为什么?”

经过这段时间还算默契的交流,马天乐很快就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将自己的理解的意思与狼崽子确认,马天乐的心瞬间沉了下去。

狼崽子说他妈妈因为争夺失败,已经失去了这片领土的所有权,而且他妈因为在争夺领地中受伤不轻,想要活命只能尽快迁徙,让出这块领地。

这次他来不是为了玩耍,而是来和马天乐告别的。

呜呜呜……

突然,一阵熟悉却又陌生的呜咽声响起,马天乐循声望去,差点魂飞魄散。

无他,那声音的主人竟然是一匹高四米米,身长接近七米的巨型狼。眼前这庞然大物已经超脱狼这个范畴了,这活脱脱的史前巨兽!

“呜呜呜——”天晓将马天乐护在身后,警惕当中带着哀求的眼神投向慢慢行近的巨巨狼。

“呜……”

在巨狼的凝视下,天晓缓缓挪开身体,不过却也并未将马天乐完全暴露在巨狼的眼下。

巨狼见状,目光中满是赞赏地看了一眼天晓,然后身躯肉眼可见缩小,最后变得与天晓差不多。

它叫唤两声,天晓突然让开位置,将马天乐暴露在这狼妖面前。马天乐见状登时头皮发麻,暗呼完蛋。

但是没曾想,狼妖的目光仍旧柔和,冲着马天乐点了点头,爪子在雪地上开始书写起来:

吾乃天晓母亲,知汝照顾陪伴天晓,本欲来报奈何无缘。今实属无奈,若有唐突,还请海涵。现奉上易经洗髓果三枚,请君笑纳……

大意就是她早就知道天晓跟马天乐在一起玩的事情了,对此她不仅没有别的想法,而且还非常高兴,毕竟自己的子嗣能够有一个良师益友是件好事。

本来她是觉得自己的出现会吓到马天乐,所以咱是不打算现身的。如今,实在是要离开了,临行前想表示感谢这才现身。

至于她给的东西,此物名为易经洗髓果,是不可多得的神药。对武者有很强的效用,希望他能够接受。

同时,她也告诫他,虽然此地是人族的地界,但因为种种原因,除非道场周围百里,大能是不会给予保护的。

新来的领地之主野猪王又是个暴虐之徒,要是它知道马天乐的存在,他恐怕凶多吉少。所以,她希望马天乐慎重考虑。如若不然,就跟她们一起迁徙。

“阿——多谢前辈提醒,晚辈感激不尽。”看清楚天晓妈字里行间的温柔,马天乐心中满是感激,同时也很震惊。

这——

所谓智极近妖,难道,就是这样?

还有,这是哪个书法培训班,我也要上!

这字迹这笔法,若非亲眼所见,任谁也很难相信如此娟丽秀美的字竟然是出自一个妖兽。

思来想去,马天乐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他要引狼入室:“前辈,此间并不适合谈话,若不嫌弃,不如去寒舍细说。”

就这样,一人二狼回到了庇护所。看着客厅摆放着很多奇形怪状的东西,二妖显然是有些惊讶的。这与他们认知中宽敞的洞穴完全不同,于他们而言这地方显得很拥挤。

人在这样的环境生存,真的不难受?

结果,当看到马天乐倒水后坐在躺椅上,他们也跳了上去,结果,嗯——真舒服!

天晓这小崽子竟然就这样眯着眼打起了盹儿。

“前辈,寒舍简陋,这沙盘尚可书写,您且将就!”马天乐忙活一阵,将沙盘放到了天晓妈的跟前。

天晓妈:

很好了,你这里的东西都很新奇还好用。

言归正传,先说野猪王的事情。野猪王本是相邻领地的领主,但因为年迈,被后来居上夺去了领主之位。

于是它将目光放在了我的领地上,我夫多年前跟随仙人一去不返,它料定了我是个好欺负的,便上门挑战……

经过天晓妈的叙述,马天乐很快就理清了思路,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地界是属于一个名为玄机门的宗门的,此宗门是仙人宗门,门内弟子都拥有对此间生灵生杀予夺的能力。

但是此仙门对于山野精怪的管理极为松散,以至于除了道场周围清净些,其余地方都是物竞天择弱肉强食。

正因如此,玄机门所属妖兽,都能凭借自身能力拼搏前程。也是因此,玄机门所在纷争不断,妖兽之间,人之间,人与妖兽之间,利害关系变幻莫测,此间多有煎熬。

妖兽之间的领地纷争,能够保住性命,迁徙他处已经算是一个很好地结局了。

马天乐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眉头紧皱。

按照天晓妈的说法,他也必须迁徙,因为这里从前最厉害的就是天晓妈,所以跟天晓玩得好,他就不会有危险。

但是,往后却变了,这里不再是天晓他们的领地了,而是性情暴虐的老野猪王的地盘了。

能在天晓的獠牙利爪下活下来,那都是因为天晓猎奇好玩,之后慢慢接触有了好感,这才能相安无事的。

说起来这一切全靠运气,若是再来一次,即便还是天晓,马天乐也不知结局如何,更何况暴虐的老野猪王?

所以,搬迁势在必行。

只是,他不打算跟随天晓他们,而是想悄悄换个地方。

为什么?

因为妖兽的秉性习惯从来与人不同,现在的和睦相处是暂时的,如果自己没有压倒性的优势,他不可能驯服天晓他们,让他们遵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反而……

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多谢前辈提点,晚辈这就收拾东西,不过还需三五日功夫,就不跟你们一起了。”

不知道天晓妈是否察觉了马天乐的心思,闻言她重新打量了马天乐一遍,微微点头,拍醒天晓准备离开。

“天晓,若是有缘,咱们来日再见!”马天乐说完,躬身一拜,当然这一拜是对着天晓妈的。

“呜呜呜……”

天晓很舍不得马天乐,不住用脑袋蹭着他的腿。

……

“看来,好日子是到头了,到底是搬到哪里去呢?”

大佬给的地图已经深刻印在了他的脑中,他思前想后,寻找着最适合自己的地方。最终,他灵光一闪。

“对啊,抱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