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的我,游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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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别错过了

陈志恒酒量不佳,但是不代表他滴酒不沾。

和夏军等人在一起,陈志恒还是会端起酒杯。凑个趣喝个一杯、半瓶,这都没什么问题。

实际上状态好的时候,还可以喝一点白酒,酒量不佳的他还是很喜欢喝点自家的杨梅泡酒。

酒桌上,夏军忍不住调侃,“我们学校要做内务,但是比起你们宿舍强太多了。”

曹远顺和他们的室友们不想说话了,他们的寝室楼是十二人间,都是上下铺。又老又破不说,很多地方还比较背光。

“所以我都想租个房子了,外面全都是单间,一两百一个月的随便找找都是。”曹远顺吐槽,“就是没钱,而且住外面有点乱。”

庐州最大的城中村之一,现在确实有点乱糟糟的。各方面的乱糟糟,一旦下雨,道路更是泥泞不堪。

陈志恒打趣说道,“今晚怎么安排?”

曹远顺的一个室友说道,“兄弟,你是真的一点酒都不能沾啊!”

另一个则说道,“喝酒伤脸不伤身,一会儿就好!”

“我兄弟真不能喝酒,意思意思就行了。”曹远顺就说道,“你跟我们去包夜,夏军管他做什么呢,他有的忙!”

这安排也无话可说,现在很多的学生都是放飞自我了,靠近学校最不缺的就是网吧,都是生意火爆。

热热闹闹的吃到九点多,然后陈志恒等人就直奔网吧了。

吴巧玲好奇问道,“你现在真的不玩游戏了?”

“嗯,基本上不玩,最多打打单机。”陈志恒就问道,“你们学校离这边挺远吧?”

“还行。”吴巧玲说道,“要不要我给你介绍对象?我有一室友不错,可以介绍给你。我跟你说,老曹求我很多次了,我都没答应。”

吴巧玲在外国语学院,现在还是高职,不过据说女生数量比较多。

陈志恒想都不想的拒绝了,“我没那心思,现在还准备考研呢。”

吴巧玲相信了,以她对陈志恒的了解,这就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好学生。虽然也有贪玩的一面,不过相比起夏军、曹远顺等人,那就本分多了。

旁边的夏军就说道,“别瞎操心了,我这兄弟看着老实,其实是假清高、假正经。他闷骚,你介绍的人他看不上。”

吴巧玲不信,“哪有这么说的!”

“实话。”夏军就说道,“他舅舅就是我们村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还能不知道他?他眼光挑,只喜欢长的漂亮的。”

陈志恒也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因为实际情况也就是如此。他确实有些假正经,知道自己的能力、位置,可是有些时候也不愿意将就。

所以就是高不成低不就,这一切可能也就是因为性格导致。

网吧里的空气浑浊、声音也无比嘈杂,或许上辈子的陈志恒对于这样的环境不会多说什么。可是现在多少有些不喜欢,但是为了不扫兴,还是继续坚持。

昏昏沉沉的陈志恒等到天亮后离开网吧,曹远顺等人吃完早饭回寝室。夏军和吴巧玲牵着手,估计还是要腻歪一番,陈志恒干脆搭个出租车回学校,实在是太累了。

不得不佩服赵立早,这家伙一个星期最少包夜三四次,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精力。不过这也是年轻,恢复能力确实是相当的旺盛。

陈志恒挺享受现在的一些生活,虽然很多看似都是自己经历过的,但是也乐在其中。

时间似乎很慢,但是时间似乎也非常快。

陈志恒只需要知道时间已经进入到2007年了,但是这一年的春节是在2月18日,所以放假自然也就相对来说比较晚了。

大学生算是比较早放假的,都需要等到1月20开始,更别说初中生、高中生了。

陈志恒跑去一趟安大,刘堃保证在过完年之后,《愤怒的小鸟》就可以开发过半,甚至可以考虑开始准备一些游戏美术、音效的工作了。

这是绝对的好消息,陈志恒挺期待的,内心也是在期盼着这款游戏早点开发完成。按照他设定的时间表,明年暑假前就应该完成游戏的开发了。

林瑜忽然打来了电话,“学弟,上回说的陪你去买衣服,还记得吗?”

陈志恒愣了一下,随即笑着说道,“真不用麻烦你了,我自己去就行。”

“你的衣品太差,我得帮你选一选。”林瑜果断的说道,“明天下午我有时间,你们好像也没课,下课后去学校门口,请我吃个饭就行。”

陈志恒仔细想了想,说道,“行,那明天我找你。”

“明天要买的东西有点多,是该找人帮忙。”陈志恒想了想,乐了起来,“赚了钱就要花,留着也不下崽。”

将钱花在应该花的地方,这也是陈志恒的观点。现在游戏开发确实需要一些钱,但是他手里留足了存款,他也没有铺张浪费,所以完全够用了。

放学后将书交给王铮,让他帮忙带回去。

兜里揣着银行卡的陈志恒随着人流涌向校外,直奔公交车站。“师姐,我在车站,你出校后来找我。”

林瑜就说道,“好,我马上就到。”

没有什么搭讪,没有什么矛盾,最多偶尔有几个男生偷偷看几眼林瑜。

去往市区的公交车总算人满为患,尤其是在这样的高峰期。

“等下找个饭店。”下车后,陈志恒说道,“师姐想要吃点什么?”

林瑜就笑着说道,“本来以为是去食堂,随便找个小饭馆吧。”

陈志恒看了看四周,说道,“必胜客、肯德基,或者是去吃个火锅?”

林瑜就连忙说道,“用不着破费,我就是随便说说。”

“我不喜欢欠人情,也不是打肿脸充胖子。”陈志恒就说道,“要不然去吃火锅吧,冬天吃火锅最好不过了。”

林瑜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没吃过火锅,这贵吧?”

陈志恒愣了一下,但是也不觉得奇怪。别看林瑜看着是光鲜亮丽的样子,可是从未看过她穿过名牌,手机也不是什么好手机。

至于火锅这东西,现在越来越多了不假,不过也不算遍地都是。

“不贵,我们两个人吃的话几十块钱就够了。”陈志恒说道,“今天买衣服随意点,我老弟不挑。他到现在一件名牌都没,买个带牌子的就行,主要是带我去买手镯。”

林瑜诧异问道,“手镯?银的?”

“金的。”还好林瑜没说是假手镯,陈志恒解释说道,“给我妈买个手镯,我小时候画饼说第一个月工资给她买项链,真要是按照那样,估计是盼不到了。我妈今年四十,正好送她个手镯。”

林瑜则有些担心的说道,“金子不便宜,买个项链或者戒指吧。”

虽然觉得陈志恒不像是经济拮据的样子,可是从一些对话也能听出来陈志恒的家庭条件一般。

“买镯子。”陈志恒就说道,“项链我爸迟早会买,戒指我老弟会买。”

上辈子老妈到了快五十多的时候才有了第一个金首饰,可不是陈志恒和陈志浩兄弟两个送的。他们从学校毕业后都混的不怎么样,等到情况好一点的时候才陆续帮老妈买了金饰。

趁着烫菜的工夫,林瑜问道,“你的钱是自己挣的?”

看到陈志恒点头,林瑜羡慕说道,“那你真有本事,我算了算啊。你给你爸、你弟买衣服,加起来要一千。买手镯的话,现在金价得有一百八一克,镯子最少要十克以上。”

陈志恒说道,“买两件羽绒服,都选五六百的,鞋子我回去再买。”

07年的黄金价格是每克一百四左右,但是在金店算上加工费等等,确实一百八左右了。但是在陈志恒的眼里,那自然是‘便宜’、

所以大方点,可不能错过了这个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