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吃瓜:从玫瑰的故事当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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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钢丝球的花语和黄玫瑰的花语(求追读!求月票!)

“哥哥,你为什么会觉得玫瑰今天遇到的那个男生会是她的……下一个心动男嘉宾?”

晚上,黄振华的别墅里,沈佳宜一边帮他捏肩一边好奇的问道。

黄老爷闭上眼睛安心享受着沈美人的手法,听见她发问后没急着解释,反问道:

“你还记得我当初从央美门口把你接走的情景吗?”

沈佳宜当然记得,她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当然记得,就是我站在校门口等你,你开车接我走的嘛!”

“那你注意到周围有多少男生偷看你吗?”

沈佳宜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从小到大我都习惯了,肯定有男生在偷看我,这又怎么了?”

黄振华笑了笑,一副赞许的样子说道:

“现在的年轻人啊,都是风度翩翩,颇有古之君子之风,贯彻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赏莲之高洁品性!”

“说人话!”

“有色心没色胆。”

“……”

沈佳宜没好气地使劲掐了狗男人一下,然后继续问道:

“可这跟我刚才的问题有什么关系?难道就凭今天那个男生主动和玫瑰说话了,你就判断他会是玫瑰的下一个男朋友?”

至于什么说不定人家只是想帮玫瑰拿行李领路这种屁话她都不用考虑的。

学长学姐为什么要去迎新?她刚从学校毕业能不清楚吗?

大二学生还有可能是为了学分,再往上,不都是为了……遵循大自然中的生物本能吗?

更何况,那个男生站在玫瑰旁边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样子她可是看得清清楚楚。

呆头呆脑的!

黄振华翻过身来,让沈美人坐在他肚子上,然后一边给她看手相一边解释道:

“我可没说他一定是玫瑰的下一个男朋友,我只说是下个心动男嘉宾,呃,也有可能我说反了,是他对玫瑰心动。”

“心动也不一定能成功啊!”

“事在人为嘛!这小伙子在第一次见面就能主动出击,证明他至少有行动力,能无视玫瑰身上你送她的价值好几万的耳坠项链等首饰还有她那副生人勿进的气质,证明他有胆量,这就超过了百分之九十的男大学生,不错,我很看好他!”

‘当然,更大可能是方协文认不出老妹那身行头的价值,以及他纯粹被老妹儿的脸给迷得不着四六了。’

黄振华嘴上说着是看好方协文的,但在知晓对方是什么人的情况下,他心里自然不会那么想。

沈佳宜闻言点了点头,但随即又有些惊讶道:“你很看好他?你想让他当你的妹夫?”

“说什么呢!我连人都没见着,就随口一说,再说了,老妹的感情哪轮得到我们插手!”

“那你还在这分析个什么!”

黄振华呵呵一笑:“当初你站在央美门口时,身上的行头可比如今的玫瑰贵多了,那些男生不敢和你说话,不就眼睁睁看着我用捷达把你带走了吗?所以我才有些欣赏这个方协文的。”

沈佳宜白了他一眼,也是想到了当初的情景,可是他俩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那个呆头呆脑的男生能和哥哥相比吗?

于是她又有些担忧的说道:“那要不要告诉玫瑰啊?”

“告诉她干什么?”黄振华想也没想就拒绝了,戏才刚开始呢!

然后他又解释道:“刚刚那些都只是我猜的,又不一定成真,再说了,就算成真了也不过就是谈个恋爱,这有什么好担心的!”

提前剧透怎么能成就经典呢?

沈佳宜觉得也是,当初玫瑰和庄国栋谈恋爱不也没什么吗?

……

黄振华没说错,方协文确实有着强大的执行力。

身为研三的计算机学长,他现在除了认真学习、兼职家教、准备毕业论文外,还多了一项工作。

那就是默默关注着黄亦玫。

有过暗恋经历的人想必很清楚,对方在教室里上课,你路过时通过窗户偷偷看她,你心里会很甜蜜;

对方在食堂打饭时,你在窗口队伍的末尾,隔着人群看见她,你心里也会很甜蜜;

对方晚上在校外兼职的时候(正经兼职),你在马路边透过五彩斑斓的灯光看见她忙碌的身影时,你也会感觉心里很甜蜜……

那种在人世喧嚣,红尘浮躁中,我一眼就看见且只会默默看着你的感觉,是非常令人上头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暗恋者只喜欢搞暗恋的原因,如果暗恋对象跟他表白,他反而不喜欢对方了。

这种也被叫做性单恋,指对别人产生爱恋,却不希望获得情感回应的一种浪漫倾向。

当然,绝大部分暗恋者纯纯是因为有色心没色胆。

而方协文既不是性单恋,也不是有色心没色胆的人,喜欢,那就出手!

他可跟庄国栋那种在感情上死要面子的人不同,为了爱情(未得手状态),他可以假装不要脸的!

其实值得肯定的是,方协文在原剧中追求黄亦玫所用的一切手段与心计,都是值得那些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学习的。

黄亦玫是什么样的人?

客观的讲,她还真就是人美心善有钱家世好又是个恋爱脑,这不完美符合癞蛤蟆……一般男生想要的白天鹅吗?

恋爱脑,为爱情而冲动是问题吗?

男生巴不得自己的女友对自己是个恋爱脑!

至于她的那些毛病,有一说一一般都是对着同事、上司、朋友、家人发的。

她属于那种需要顺毛捋的脾气,庄国栋就是因为捋反了才炸毛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身为癞蛤蟆……普通人的你,能吃到这样的白天鹅就烧高香了,为什么不顺着她呢?

你卖卖惨,撒撒娇,她不仅能瞒着家里人和你扯证结婚,还直接把自己的所有钱都交给你,还找家里人拿钱支持你创业,这你不把她供起来?

钢丝球的花语是富贵与隐忍。

那黄玫瑰的花语你不能接受吗?

所以说,判断事情的好坏,不能仅仅是因为对错,更主要的是从自身立场来判断。

故,已知把黄亦玫作为恋爱对象就能得到这么多好处,那么男人愿意去为了得到她而努力吗?

反正不管别人愿不愿意,方协文是一百个愿意。

即使他目前还不知道攻略掉黄亦玫能爆那么多金币,但是就凭黄亦玫目前已经展露出的条件,就值得他付出一切去追求了。

特别是黄亦玫刚入学没多久,就已经吸引了很多男生的注意力。

那上课、吃饭,全是男生偷偷看他。

但正如黄振华之前所讲,当别的男生还在那效仿古之君子时,执行力max的方协文已经行动了。

他果断辞掉了那份收入不错,工作轻松的家教工作。

直接入职了黄亦玫在那里打工的酒馆。

呃,黄亦玫不缺钱,她纯粹是为了想多接触一些真实的人和社会,通过实践来更好的学习心理学。

但方协文不管这些,他来这个德国啤酒屋当服务员的目的只有一个!

——泡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