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提利昂登场
哒哒哒——
夜色中,一名身穿黑衣的骑手风尘仆仆的策马进入校场,守在校场边缘马厩中的仆人快步上前替骑手牵走了马。
“班扬叔叔!”琼恩看到下马的长脸中年男人,发自真心的欢呼,大步迎了上去。
兰斯向远处的班扬·史塔克颔首示意,身为临冬城侍卫,这些史塔克都是他的大人们,身为下人现在只能卑微的侍奉。
别让我壮,壮则有变,兰斯心中嘻嘻哈哈的补充一句,虽然身份上天差地别,但在临冬城生活的三年里,他没有感到身为下人的凌辱。
这不是来自于在剧中一身凛然正气的艾德·史塔克,而是来自私生子琼恩·雪诺的友情,还有经常与下人们打成一片的公爵小女儿艾莉亚·史塔克。
艾德在面对下人们的时候一贯严肃,有如他与琼恩还未熟悉的时候,给他的感觉。
但私生子只是出于自我保护,而艾德·史塔克身为临冬城公爵却是要保持身份上的尊荣,不会自降身份和普通的侍卫称兄道弟。
至于整天灰头土脸的艾莉亚,纯粹是出于本性使然,在她心里没有什么尊卑观念,只喜欢随心所欲的与不讨厌的人交朋友,一起玩耍,无意中反而提升了下人们对史塔克们的真心爱戴。
“兰斯?还是拉斯?”
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兰斯吓了一跳,刚才他太投入与琼恩的谈心,全然不知阴影下躲着一个小矮子。
“提利昂大人?”转身看向从墙下阴影中走出的侏儒,他瞬间猜到了对方的身份,整个临冬城内不会有第二个侏儒。
提利昂点点头,脸上露出揶揄的笑容,“你只是个侍卫吗?”
兰斯莫名其妙的点头,自己这身穿着打扮还不足以告诉对方,自己只是一名默默无闻的侍卫吗?
“史塔克不会用人。”提利昂向前几步,递来一个酒囊,“来自多恩的夏日红,来一口?”
兰斯伸手接过,“谢谢提利昂大人。”仰头灌了一口又一口,才将有些干瘪的酒囊递了回去。
“德尔家族效忠史塔克已有六百多年,我们的一切都是史塔克赐予的,我的父亲、叔叔和哥哥都曾追随过艾德大人,我很荣幸自己也有这个机会。”他委婉的否认史塔克不会用人的评价,虽然心里认同,但嘴上绝对不能承认。
提利昂接回酒囊给自己灌了一口,笑道:“听你的意思,你的父亲、叔叔和哥哥应该已经为了史塔克大人战死了。”
兰斯点点头,这也是他为德尔家族感到悲哀的,效忠史塔克六百年,奉献了几百名忠心的勇士,时到今日他们还是窝在白刃河边,靠开垦坚硬的冻土和捕捉固定河段内的鱼维持生存。
但面对外人,他必须时刻将对史塔克家族的忠诚放在嘴边,这可是关乎到家族存亡的大事,至于心里怎么想的,七神也猜不到。
“我相信你的忠诚,”提利昂再次递来酒囊,“我也很喜欢你刚才说的话,那句话是怎么说的,让我想想。”
兰斯毫不客气的接过酒囊又是‘咕咚咕咚’的一口又一口,贪嘴的兰斯,这个称号一点不假,即便苏醒了前世记忆,他的胃口还是那么好,酒肉来者不拒,甭管味道怎么样,这辈子他可是饿怕了。
身为德尔家族的后代,拥有一片土地还能饿成这样,可想而知普通的平民们该怎样维持生存。
寒冷的北境,遇到漫长的冬季,冻死饿死的平民不在少数,他很庆幸自己出生在德尔家族,这才能让他有机会活到二十岁,顽强的坚持到前世记忆苏醒的这一刻。
“出身已不能改变,但未来我们可以靠自己争取。”提利昂神情肃穆的说道:“还有一句我更喜欢,我们无权决定自己的父母,但我们有权决定自己的未来。”
“感谢提利昂大人的赞赏。”兰斯对自己开导琼恩所用的心灵鸡汤也颇为满意,真的恰如其分,对什么人说什么话。
“那么你想要的未来是什么呢?史塔克的忠诚侍卫拉斯?”提利昂诡异的笑道。
“是兰斯,我的大人。”兰斯提醒对方要叫对自己的名字,这是最起码的尊重,“我叫兰斯·德尔,来自德尔村,我祖先的名字就叫德尔。”
“好吧,德尔的后代,来自德尔村的兰斯·德尔。”提利昂瘪嘴表示歉意,再次恢复微笑,“你想要的未来是什么?”
“追随艾德大人前往君临,用生命守护在他身前。”兰斯将酒囊递给侏儒,神情严肃的回道。
“很不错的想法。”提利昂接过酒囊晃了晃,空空如也。
“看来我遇到对手了,你的酒量很好,我们一起去找点酒喝,我看城外的市镇就很不错,叫上那个私生子。”提利昂看向与叔叔见面后,走向二人的琼恩·雪诺。
“这是我的荣幸,但我要问问琼恩。”兰斯看到艾德公爵的亲弟弟班扬·史塔克直奔大厅而去,身为守夜人的首席游骑兵,从绝境长城的黑城堡匆匆赶回,就是为了参加欢迎国王的酒宴,或许也带点其他目的,但兰斯除了从看过的电视剧中猜想外,具体的细节无从得知。
“你怎么在这里?”琼恩看到与兰斯站在一起的提利昂。
“提利昂大人在那里喝酒,恰巧听到了我们的谈话。”兰斯指向墙下的阴影,“我想他与你一样,都不太喜欢大厅里的热闹,现在他想请我们喝酒。”
“我请?”提利昂用小手指向自己的鼻子,“这里是临冬城,是史塔克的城堡,是你们北方人的地盘,你们不会让我这个来自南方的侏儒请你们喝酒吧。”
兰斯摊开双手,“我可是个穷鬼,要不咱们去厨房找点吃的,那里我很熟悉。”
以前他还认为担任临冬城侍卫是一个很不错的差事,但现在他通透了——三年也挣不到一枚金龙,而在城外避冬市镇享用一桌丰盛的酒菜就要花费将近一枚银鹿,相当于他十天的薪水。
生活在吃住全包的临冬城守卫室里的兰斯应该有点闲钱,可他过去三年将所有的钱都送回德尔村,资助坚守在村庄内的老人们,还有堂弟邓肯的生活。
所以兰斯很少与同伴们去城外的酒馆吃饭喝酒,他抓住每一次艾德大人举办宴会的时机大吃大喝,每一次都吃到让自己站不起来,这才获得一个‘贪嘴的兰斯’的称号,名副其实,他无力否认。
“在临冬城当然不会让你花钱。”琼恩对侏儒说完,看向好友兰斯,“你还能吃吗?”
兰斯拍拍干瘪的肚皮,笑道:“时刻准备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