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从清末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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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一场开天辟地的杀戮

广州城的许多权贵富商们立即得到了邀请。

任然寻找的是一群丧尽天良的家伙,自然不可能巧合地处于一个阶层,他们有上有下,很多人并不在一个社交圈子。

畜生都一样畜生,但西门庆和高衙内的区别在于,蔡京会很常见到高衙内,而不知道西门庆这个人。

在这种情境下,骤然无差别邀请天南地北的混账们,其实是一件非常惹人怀疑的事情。

不过幸运的是,人人总是想要往上爬的,广州总督的邀请极具诱惑力。

就算不是诱惑力,也很有威慑力。

于是很快,就在当晚,广州城内大大小小、各个阶层的人都聚集到了广州总督府邸。

赵归身材高大,品格恶劣,是一条街上欺男霸女的混混,平日里拥三四个好友,横行一时。

他年轻时染上了烟瘾,对别人来说是一辈子毁了,对他而言却是屎壳郎找到了独属于自己的那一颗粪球。

自此之后,他开了窍,烟瘾是害人没错,害人不也能赚钱吗?

那为啥总是别人害自己,不能自己害别人。

若在大烟的行当里找些营生,又能抽大烟,又有洋元赚,多好!

自此之后,他人生走入正轨,颇为风光,但许许多多恶行,也就此犯下。

譬如,自己抽大烟发了昏,就去路上寻衅滋事,打人致死。

又譬如,偷偷骗人染上烟瘾,用鸦片赚光人家的产业,使得别人家破人亡。

还譬如,给烟土生意的老板掳掠良家妇女。

老实说,他这辈子已经算是够“精彩”了,但也没有想到有殊荣被堂堂广州总督邀请。

总督门下的人找上门来时,他正在和一位女先生干得火热。

即将发射,乓一下子便推门而入,几个人手里有枪,吓得他啫啫都缩了回去,畏畏缩缩,瑟瑟发抖。

但是当来人和善的表达来意,他又几次确认之后,便立即威风了起来,表情也精彩了起来。

先是眉毛跳得很高,眼睛却虚眯起来,像一条线,嘴角抿住,想要笑,又憋着。

女先生也吓得够呛,大约是没时间关注他之前的怂样。

等人走后,两人抱成一团,女先生摸他的背:“广州总督真的认识你啊?”

他故作模样,风轻云淡,摆摆手道:“找我拜托一些事情罢了,你也是知道的,烟土这行当,我有几份能耐,经常和这类人来往。”

她刮目相看,又狠狠亲了他两口,再问:“要不要立即过去,总督邀请……”

他心想女人就是没脑,没听见人家说晚上么:“不妨事,我们继续,刚才我又来感觉了。”

做完之后,穿起衣服,首先找到自己好几个狐朋狗友,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顺带借他们嘴巴明里暗里传出去,以后可有的狐假虎威了。

但是说实在的,赵归其实没啥底气,心中对晚上的宴席十分忐忑。

这时节已经有了电灯,大部分是租界洋人用,而少部分华人才会用,广州总督恰是其中之一。

赵归亲自过来,看到一枚一枚从未见过的电灯,还有极尽奢华的美酒和美食,以及来来往往的只有租界看得到的汽车。

这一下什么疑虑也忘光了,他只顾着左看右看摆脑袋去,哪有半点闲工夫去思考。

他这辈子没有见过这样骄奢淫逸的地界,除了没有女人之外,一切都是那么精彩动人。

——他妈的有钱有势真过瘾、真痛快!

赵归很快发现,自己在客人里属于最底层,来来往往的众人无不一身华贵,在灯火下珠光宝气,闪得人眼发晕。

他很难不产生自惭形秽的感觉,但又随即发挥了底层泼皮无赖的本色,脸皮极厚地四处寻找可以凑近乎的人群。

不过很遗憾的是,他连续碰了好几次壁,没人看得起他,甚至都没人看他。

在这个场合,人人都可以看出一些骨子里的东西,有人自命凤凰,有人是地里的泥巴,赵归是泥巴里较为不起眼的那一滩。

万幸赵归也找到了一些泥巴,那是和自己同样气质的家伙,一听名字都很熟,是一些城南城北的流氓杂碎。

他们居然也受到了邀请?赵归在第一时间产生了一些矛盾的情绪。

他既觉得有点安心,起码有同阶层的伙伴了。又觉得有点遗憾,自己原来不是最特殊的那个。

不过他们很快就打成了一团,三两句话后,开始揣度那些访客中几个大屁股大胸脯的娘们到底大还是胸脯大。

或者介绍那些个访客里自己认识但不认识自己的几张面孔,说他们的能耐如何,生意如何,去过哪些地方,仿佛那是自己。

“你看那位,和美利坚国有关系,将华人送到那边去修铁路!”

“还有那位,他有手段,有人脉,上头下头,都有人手,发的叫国难财,越打仗越富有。”

“这个就普通啦,他只不过是家里面好多地产,租赁给许多佃户,手底下几十号农户,年年欠他租子,永远还不完,一辈子当牛做马。”

大家说着说着,都羡慕起来,讨论来讨论去,觉得他们是能人,有本事,值得学习。

当然,最不可缺少的讨论,就是广州总督邀请他们过来大吃大喝到底是为什么。

这个疑问不只是泥巴有,凤凰也有。

而这个白痴总督居然还不露面。

赵归在某一个时刻,没过脑子般顺口开了句玩笑:“要我说,这会场都是人渣嘛。”

“咱们兄弟就不提了,刚才所说的那几位大老板,也不干些人事儿啊。”

“今日是人渣开会,总督大人也是有心了。”

他没有料到的是,这句话很意外的靠近真相。

除此之外,也有人开始发现周围的侍应减少,整间豪宅似乎逐步变得空无一人,只剩下了访客。

这种诡异的情况使人逐渐不安,大家开始渐渐讨论同一个问题:总督到底在哪?

在某一刻,场间忽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窃窃私语都戛然而止,像是某种确实存在的东西被切断了,无法继续下去。

房门打开,一个手持斧子的少年,慢慢走进了场中。

他面带微笑:“你们好,今天是大家最后一天,从此以后再没有广州总督了,也在没有你们了。”

“这真是人间的一大幸事啊。”

“可惜,我是万万不想杀人的,没有人喜欢杀人。但你们这样的人无法改变,只有死!”

“怎么办?唯有杀!”

“不是我杀了你们,是你们自己杀了你们。非我也,是自寻死路矣。”

那人的左手拖曳一个脑袋被劈开成两半的人,或者说尸体,没有人可以在这种情况下还活着。

从尸体上涌现出一股股血水,淌在地面,随着少年行走拖曳,形成了一条血路。

有人看到了那颗脑袋的正面,倒吸一口凉气,虽然被劈开成了两半,但确实是广州总督。

少年的面色很白,不是洋鬼子似的死灰白色,而是一种玉一样柔和、温润,仿佛盈盈发光的白色。

少年的眼珠子很黑,不是无神无彩的黑色,反而是凝聚着的,向着中心的,经过涂抹的,让人觉得有无比巨大的力量,是这种黑色。

他当然是任然。

其实没有人有时间去观察任然的相貌,大家都在一瞬间慌乱尖叫了起来,好像所有人变成了同样一个生命的一部分器官。

在这一刻,房间里像是有一条蠕虫,并在疯狂地窜动涌动起来,有的人是蠕虫的表皮,有的人是它的眼睛,有的人是它千百根足的一部分。

任然感慨:“我有时候在想,世上所有的恶人,是否都是一个爹妈生养,要不然怎么会如此相像?”

“门窗被封死了,打不开!”

“难怪要用电灯,他要干嘛?”

“这个混账东西。”

所有人想要涌出房间,逃离这个地方,却发现除了少年身后的房门外,所有的门窗都已经封死。

“是你搞得鬼?”

“臭小子,要了你的命。”

也有人反应过来,都是任然的意思,面目狰狞,扑向了他。

任然一抬手,手中几百斤的广州总督尸体被他单手举起,让人升起像是假人的感受。

直到他随手将这具尸体,丢给旁边的一个人,来人立刻明白这种感觉何其荒谬。

尸体脱手而出,产生雷鸣般的呼呼风声。

巨大得宛如攻城器械般的力量,将尸体变成世界上最恐怖的投掷炮弹,轰隆一声,当头的几个人身体脆弱得如同纸糊,一下子变得稀巴烂。

骨骼血手满天都是,后面几个则是断手断脚的飞出,然后又栽倒了几个。

人体在这一刻如此脆弱。

而这只不过是个开始,任然收敛了微笑,十分敬重甚至是敬畏,举起斧子就近砍杀过去。

他拿斧子,是为了方便,现在的敬重,则是因为他要完成神话。

他此前等待时候,正在思索怎么杀死这帮子祸国殃民的东西,却开始读书,读到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

盘古开天辟地就是用的斧头。

“从此以后,天为清,地为浊,一片清宁,祭奠深渊,再也没有遮蔽世界的黑暗了。”

任然心中一片释然了悟,升腾喷涌,好像自己生命的意义就在此刻:“再也没有了!”

那些尖叫着的家伙们,很快反应过来,一起想要反抗任然。

有人抬起了椅子,有人抓起了刀叉,还有人抬起桌子向他砸去。

不过以他的功夫能耐,许多大名鼎鼎的大拳师都抵挡不了三招两式,更遑论这些尸餐素位的混账东西们。

任然一斧头将一个挥舞过来的椅子连同椅子后面的人头砍成两截,另一只手抓住一个人手里的刀叉反手就戳进了那人的胸口心窝把心脏像是食物一样挑出来。有人用桌子砸在他脑袋上然后砰一声桌子碎成了两半,他回过头手里一转就砍死了呆傻至不可置信的攻击者。一脚踢死一个人将他撞得飞了出去再砸死另一个人,斧头挥舞之间的血迹如子弹射出,进入一个人的眼珠子里再闯入大脑深处从脑后出来。斧子真正的锋芒连续砍死两个人,前一个人的上半身和后一个人的上半身在强烈的旋转中紧紧贴在一起不分彼此。有人居然带了一把匕首刺过来,任然张开手掌抓过去将匕首像是按玻璃一样按碎掉再把碎片一起紧紧镶嵌在那人的面孔上。还有人拔出一把枪对着任然射击,砰一声枪响了任然晃一下脑袋杀死一人,又是砰一声枪响了任然晃一下脑袋把持枪者也砍死。

在这一刻没有拳术,没有功夫,没有聚精会神细致入微的发力运劲,有的只是最酣畅淋漓不用思考的本能出手。

身体里气血运转皮膜拉伸五脏鼓动,三者好像渐渐融为了一体,不分彼此地狂奔疯涌着宣泄力量,好像山洪冲刷一般将一切生命变得不是生命。

除了近距离的手枪,任然甚至没有躲过任何人的攻击,无论钝击刺击都不在话下,照单全收。

可是没有人能够伤害到他,反而被他一碰就死,一挨就亡。

一开始人们是朝着他涌过来的,无数人头攒动,无数杀声响彻,像是奔腾的潮水一般壮丽开阔,空间之中充斥洋溢着的是愤怒与火。

但随后他使得潮水逆流,他在前冲,而无数汹涌的人飞了起来,包括他们的血肉骨骼手脚脑袋,愤怒变成了恐惧,火变成了屎尿。

任然就这样成了一道行走的血色风暴,挥舞的斧头砍杀过去,他甚至都没有了出招的实感,好像自己全身上下任何地方都安装了自动杀人的机械,又或者在凭空生出断肢和血肉。

他就在这个封闭的,灯火辉煌的会场,将所有人全部杀死。

……

半个时辰后,任然满身血腥的走出已经全然安静下来的会场,将斧头一丢,神色平静如常,没有半点回味。

既没有兴奋,也没有恐惧。

若是兴奋,便已堕落成了杀人狂魔。

在任然看来,杀人没有什么有趣的,这只是一种方法,一种手段。

警戒世人,才是他的目的。

连任然自己也知道自己的不是:“我是只会杀人,才去杀人。”

“我杀了他们,只能止住一时的风气,等我离开,种种奸佞邪祟,又要春风草又生。”

“不过我是莽夫、武夫,只会这一套办法,求快求烈,下猛药,醒世人而已。”

“但长久以来,这种办法并不值得宣扬提倡,也不能够救国救民。”

“小朋友千万不能够乱学。”

所以,任然一早在制住广州总督后,便发动了整个总督府内的杂役,把那些受邀请者犯下的事情,全部都告知了他们,并让他们私下里传播出去。

那些杂役,数量之多,几近两百人,有任然叮嘱,自然不敢忘记。

等到明天,这里的死讯就会传遍整座广州城,当人人知道他们死讯惨烈的同时,也会知道他们所犯下的恶事,知道他们是死有余辜。

当然,任然不会兴奋于这场杀戮,但也不会恐惧这场杀戮。

一个人如果连自己想要做什么都不明白,不做的时候整天想着去做,做了又后悔、害怕、瞻前顾后,那这个人根本活得不明白。

这种人没有觉悟。

任然杀人的时候,是怀着一种盘古分割黑暗,开天辟地的念头进行的行为,事情发生之前,就已经接受了一切结果,根本不得半点动摇。

会场里那些家伙,就等于是多年以来广州城的黑暗、阴霾。

天是驱逐黑暗之后,举世干净澄清的清宁世界。

地则是长久以来,被黑暗埋葬,现在才显露出来的无数无辜冤魂。

一个是未来的美好,一个是过去的沉重,全给任然的一柄斧头,硬生生撕扯了黑暗,揭露出来。

这是何等壮阔的意境?任然根本不是在杀人,而是在开天辟地。

这两样东西在心中,任然做事是念头通达、无有不畅,怎么可能会恐惧自己的行为?

“今日这桩事情做完了,算是给紫禁城里的一切打了个样,只是不知道唐龙到底去了哪里。”

任然想来想去,怎么也没有线索,只好摇了摇头:“既然找不到他了,不如先去把慈禧杀了,反正我看这个老妖婆,也早该死了。”

下了决定,倒也不需要收拾太多东西,把身上血迹斑斑的衣服一脱,换了一件总督府内的粗布麻衣,吃饱了十人份的大饼,带上一些水,便匆匆北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