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0章 脚
一步两步,冲上泥潭。
脚下是沼泽他却不曾陷下,别品愕然,这一愣神便觉脚下一空,整个儿插了进去。
狗叔大急,嚎叫一声就要跳下来,却见别品蹬着腿又跳了起来,踩着沼泽重新跃上泥潭表面,一把薅过近在咫尺的红果儿便向岸上跑来。
噗通一声栽在狗叔面前,大口大口喘息起来,这几步便拼尽了全身气力。
脸色不再潮红,反而煞白一片。
别品想也不想颤抖着手,将那果子塞到口中,连咀嚼都没有干咽了下去。
刹那间好似吞了一口岩浆,一路从喉咙烧到了腹部,紧接着滚滚热浪向心肝脾肺、四肢百骸涌去。
别品喘息着,片刻之间,煞白的脸色便再次红润起来,仿佛醉酒一般。
双腿针刺般剧痛,血珠儿彻底喷涌出来,脚趾缝奇痒难耐,却不敢挠,别品转身将一双脚插进冰冷的泥潭中,冷泥刺激着双脚,才好转几分。
狗叔眨着眼看着别品的嘴,果子……没了!
别品喘息着,指了指风中摇曳的果树:“放心,这不还有一颗?等它熟透咱再来!”
不知道这是什么果子,但胃里的热流告诉别品,肯定是宝贝——不过应该也没宝贵到什么地步。不然山里更深处的东西就该出来了。
深山里有异兽,但别品没见过。
双脚越来越痒,恨不得用刀片划烂一双脚,就在别品快要坚持不住时,那奇痒终于开始回落,月上中天时瘙痒渐渐消散,也不再疼痛渐渐趋于平静。
别品将双脚拔出来,拍掉了不知何时挂在腿上的蚂蝗,抹掉淤泥一双脚露了出来。
洁白如玉。
不管幼时的别家如何,从不到两周岁开始就是在包头沟长大,不是这次意外恢复记忆,别品就是彻彻底底的包头沟山民。
山民,风吹日晒吃不饱饭,没有如玉君子。
一年至少有一半时间,山民是没有鞋的,别品也不例外。一双脚糙到荆棘都扎不进去。
形态可想而知。
但此刻这双脚却如新生儿一般,一时间让别品竟有点儿舍不得落地!
趾缝间的指蹼比原先要长了一些,但不掰开指头看是分辨不出来的。
不光双脚,连身上都白皙了不少,这应该不是三录斋授课的效果,是那枚红果子。
别品长出口气,探脚踩了踩前方泥潭。脚心一股冰冰凉凉的感觉传来。泥潭托着他,似乎能将他彻底托起。
这种感觉就像伸手拍水面,还不曾拍碎水面时,感觉到的水面衬托。
只是此刻这种衬托被无限放大。
这就是那蜥蜴的能耐?
先前战斗,蜥蜴似乎就趴在泥潭上来着,不曾跌落下去。
记得前世也有种小蜥蜴,可以在水面奔跑。但那蜥蜴应该是靠跑步姿势和速度来做到这一点的,与这大蜥蜴显然不同。
异兽?
不可能!传说异兽确实各有神异,但随便一只异兽都不可能是一群果蝠就能猎杀的了的。
回头找钱叔问问!钱叔是四里八乡有名的老猎户。
别品试探着踩在泥潭上,向下一踩一步垮了出去,果然可以在泥潭上行动。
他迈开腿奔跑,脚下泥潭既不会粘在脚上,又能托住他。
跑出三四丈别品哈哈大笑,脚下一松便陷入泥潭中,他匆忙蹬着淤泥跃起,重新落在泥潭之上。
奔跑容易,安稳停下却要难得多。
人生如是。
就像在非牛顿流体上奔跑,能跑但稍不留神就会陷下去。
三录斋并没有肆意改变别品的器官——最起码外形变化微不可查,回声定位进化了喉结和耳中小骨,蜥蜴进化了足底。
别品至今不知道到具体提升什么,这次提升不符合生物学和物理学。他没搞懂自己能踩在泥潭上而不落下去的原理!
只是莫名其妙的感觉自己能做到。
甚至别品觉得只要自己勤加练习,像蜥蜴一般站在泥潭上也没什么难处。
与双耳天然听声不同,幼儿有脚,却要蹒跚学步。
这次提升并没有让他一下子就掌握蜥蜴的能力。
别品跑回岸边,毫不在意一身淤泥,躺在岸上抱着狗叔哈哈大笑起来。
果然运气来了,谁都挡不住。一切就像安排好一样,聘请果蝠身旁就有山丁子。得了蜥蜴旁边就是无名果子。
不过两日间,就得到两种寻常人想都不敢想的能力。
这般能力,无论如何都超出凡人的范畴了吧?而且别品总有种感觉,只要这技能掌握的扎实,便是在水上飞奔,踏浪而行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消耗有点大,只在泥潭上奔跑三四丈,比爬了半日山都要累。
体质果然还是太差了。
这些年营养从没跟上过!
又回到原点了——养身篇!就算不将自己养成肌肉男,体质总要升上来。
休息!采药!
别品躺了片刻,跳起来叫上狗叔便往山里走去,那山洞离着不远了。
先饱饱睡一觉,明早一大早开始采药。
有狗叔带路,只半个小时便寻到山洞。山洞高出地面两尺,并未被大雨糟蹋,也没被兽类侵占。
生了篝火,别品听着水声寻到小溪,洗了一身淤泥,返回洞中赤条条的躺下。
月上中天,鸟鸣蝉叫,却将山叫的愈加幽了起来。
听着柴火的哔啵声别品缓缓闭上眼,有狗叔在可以安心睡觉,今日却怎么都睡不踏实了。
静了下来,心中的激动便再也按捺不住。
三录斋、回声定位、踏水而行……真的不是凡人了!
这般一想,愈加激动,愈加难以入睡。大半夜别品突然跳了起来。
“走,狗叔!猎兽去,明儿起绝不饿肚子,大鱼大肉将自己养的壮壮的!”
狗叔懵逼的跟着他走出山洞,一声犬吠惊起飞鸟无数。
时间飞快,金乌逐玉蟾,日夜轮转。有回声定位真想抓兽,成功率一下子提了起来。
别品便在山中,猎兽、采药,熟悉回声定位和脚法。
包头沟已经恢复平静。
进山的人陆陆续续赶了回来,找人不会走太远,就在周围找不到那就真的找不到了。
谁都不会为了一成路钱往深山里去的。
马家气氛有些压抑,人没找到村民却已经回来,还在山里的只有他们自己人了。
“爷,不用担心。吴德亲自进山了,那矮子是个狠的,一定能找到六爷的!”一个小厮凑在马三身边宽慰着。
马三瞥他一眼,确实不担心。胡狸说马六出事了,那就一定出事了,确定的事便不需要担心了,只需要去解决。
“胡队长呢?”
“胡队长也进山了,但……不是为了六爷,小的听说警备署有任务,已经陆陆续续派好几拨人进山了。”
马三不说话了,胡狸到底没帮他彻查凶手。
说到底马家兄弟就是焦家的下人,在村子里占了鳌头,放在安阳城真不算什么。也就二哥做焦家管事,旁人才给几分面子。
无论如何得把二哥抬到管家的位置!
马三长出一口气,看着小厮道:“你知道老六的钱都藏在哪儿?”
那小厮一下子抬起了头来,冷汗流了下来。三爷,这…是什么意思?
马三瞥他一眼:“着人远远盯着,有人接近立马拿下!”
马六在村子里耀武扬威不是一两日了,要死早死了。偏偏是今年逼人交钱时遭袭了,胡狸只说他出意外了,又没说他一定死了。
杀人也罢,绑架也罢,总要有个缘由。
钱不一定是因由,防着点总是一个方向。
小厮冷汗涔涔,他确实知道六爷的钱在哪里——六爷钱都在吴德手里,用来放印子,这怎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