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范成大说:“余性不能酒,士友之饮少者,莫余若。而能知酒者,亦莫余若也。”这话,正可以借来给我一用。
我不会喝酒,我的朋友都知道。并且我的不会喝,简直涓滴不尝,不单“不能胜一蕉叶”而已。通常赴人家的宴会,酒不沾唇,吃人家的喜酒,唇不沾酒,甚至自己结婚,也没有尽尽人事,和别人碰过一杯。然而我自信我是真能知酒的。
我的所以真能知酒,有两个缘故:第一,我有两个最要好的酒友,一个是惠卿,一个是菩生。菩生的喝酒,不择时,不择地,并且不问自己应该干些什么,真所谓:“一杯在手,万事皆休!”一日二十四小时中,除了短短的睡眠以外,说他是神志清楚的时候,就只有早上二三小时。然而他的酒后兴发,倒也并不糊涂,说起话来,反是头头是道,滔滔不绝。不过他这时的话,也许只有我喜欢听,并且听得懂,其他的人,我就不能保证了。常常,他拉我进入任何酒店,彼此对坐下来,他一杯一杯地喝着,唾沫四溅地说着,我除了和他对说以外,从来不动一动我面前的杯子,至多举起筷子来,吃一些下酒菜。我不干涉他喝,他也不勉强我喝,我们各行其是。他得到了趣中酒,我得到了酒中趣。
惠卿似乎要比菩生少喝些,也许他的量不及菩生。然而他的喜欢喝,以及喝了之后的兴会,是和菩生一般无二的。有一天晚上,他到我的地方来,我按着常例,请他喝酒。也是按着常例,只是他一个人独酌,由我在旁干陪。于喝足谈畅之后,他拉我出去步月。这是我很喜欢的。我们只拣僻静的马路走,当然不管路的远近。在一段两旁只有荒坟和麦田的路上,看见了初升的下弦月,他高兴得在路上豁起虎跳来,并且在走的时候,用脚踢着路边的洋梧桐,说:“我全身有不知多少的气力,要爆裂开来,这不过是小小的发泄罢了!”他踢得很重,忘记了痛,我帮他踢着,也忘记了痛。
现在,惠卿和菩生都已经在三五年前先后去世了,他们的墓木,恐怕真是已拱了。他们的死因,当然是曲糵为害。可是他们是知其为害的,他们并不悔,而我也是知其为害的,我也并不为他们悔。他们的不悔,当然是为了他们有得于酒,我的不为他们悔,也实在是为了我能知酒。
我所以知酒的第二个缘故,是因为我嗜好文学。在文学里面,正有不知多少说酒、论酒、颂酒的作品。它们都是好文字,我读着它们,真有些口角流涎,在不知不觉间,我就真正知道了酒。
我知酒的缘故是如此,那么,我所知的究竟是什么呢?这一个问题的答复,当然有千言万语可以容我发挥:宇宙观,人生观,以至被苍蝇叮、蚊子咬的小小牢骚,我都可以拉扯过来,作为我知酒的解释与议论。但是我不想如此说。一则,所谓知者,简直是“心法”,到底只能心领神会,不能言传。二则,当今之世,似乎也没有作这样表扬的必要。不过你可以相信我,因为我正有这样一个决心:在某种时期,我一定要大酒喝个烂醉如泥,再好也没有,就是以糟丘为首丘,我也认为得其所哉。并且,范成大的“性不能酒”,是他试验过的,因为他不过是“饮少者”而已,而我则自十五岁以来,除了吃圣餐喝一滴葡萄酒以外,就从来没有试过我的酒量,安知我性不正是“能酒”的呢?古人云“三年不鸣,一鸣惊人”,那么,我“三十年不喝,一喝惊人”不也是可能的吗!于此,我自信:我对于酒绝不是不知的!(十五岁以前,还是幼童,凡事不能作准。)
为了我有酒友,为了我嗜好酒的文学,所以我知酒;为了我知酒,所以我也甘为酒国的顺民。然而我的酒友是先后亡故了,酒的文学现在我也无暇欣赏,至于身入酒国,还是为了种种原因,只好暂时望门却步。我是无聊透顶了!无聊,无聊,一百二十个无聊!在无聊中我就集成了这一本《古今酒事》。
这《古今酒事》就算是我的酒友吧,然而也正是使我腹痛的“黄垆”;这《古今酒事》就算是我所嗜好的文学吧,然而今世文学不值钱,也不过是被毁弃的“黄钟”;这《古今酒事》就算是我入酒国的“护照”“敲门砖”吧,然而按“过屠门而大嚼”之例,也不过是“过酿门而大饮”耳。我将何以自处呢?
我恨不得真的立刻“连飞数百觥”“一醉解千愁”!
本书在“八一三”之前早就齐稿,序也早已写好。不料“八一三”事起,匆促之间,稿虽然带了出来,序却遗失了。现在,本书终得出版,不可以说不是大幸,但是序却只好重写了。因此,前面所写的并非原序。这也是值得纪念的一件小事,所以补识于此。
编者
二十八年(1939)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