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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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汤品

苏 廙

汤者,茶之司命。若名茶而滥汤,则与凡末同调矣。煎以老嫩言者凡三品,自第一至第三。注以缓急言者凡三品,自第四至第六。以器标者共五品,自第七至第十一。以薪论者共五品,自第十二至十六。

第一,得一汤。

火绩已储,水性乃尽,如斗中米,如称上鱼,高低适平,无过不及为度,盖一而不偏杂者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汤得一可建汤勋。

第二,婴汤。

薪火方交,水釜才炽,急取旋倾,若婴儿之未孩,欲责以壮夫之事,难矣哉!

第三,百寿汤【一名白发汤】

人过百息,水逾十沸,或以话阻,或以事废,始取用之,汤已失性矣。敢问皤鬓苍颜之大老,还可执弓抹矢以取中乎?还可雄登阔步以迈远乎?

第四,中汤。

亦见夫鼓琴者也,声合中则失妙;亦见磨墨者也,力合中则失浓。声有缓急则琴亡,力有缓急则墨丧,注汤有缓急则茶败。欲汤之中,臂任其责。

第五,断脉汤。

茶已就膏,宜以造化成其形。若手颤臂亸,惟恐其深,瓶嘴之端,若存若亡,汤不顺通,故茶不匀粹。是犹人之百脉,气血断续,欲寿奚苟,恶毙宜逃。

第六,大壮汤。

力士之把针,耕夫之握管,所以不能成功者,伤于粗也。且一瓯之茗,多不二钱,若盏量合宜,下汤不过六分。万一快泻而深积之,茶安在哉。

第七,富贵汤。

以金银为汤器,惟富贵者具焉。所以策功建汤业,贫贱者有不能遂也。汤器之不可舍金银,犹琴之不可舍桐,墨之不可舍胶。

第八,秀碧汤。

石,凝结天地秀气而赋形者也,琢以为器,秀犹在焉。其汤不良,未之有也。

第九,压一汤。

贵厌金银,贱恶铜铁,则瓷瓶有足取焉。幽士逸夫,品色尤宜。岂不为瓶中之压一乎?然勿与夸珍炫豪臭公子道。

第十,缠口汤。

猥人俗辈,炼水之器,岂暇深择铜铁铅锡,取熟而已。夫是汤也,腥苦且涩。饮之逾时,恶气缠口而不得去。

第十一,减价汤。

无油之瓦,渗水而有土气。虽御胯宸缄,且将败德销声。谚曰:“茶瓶用瓦,如乘折脚骏登高。”好事者幸志之。

第十二,法律汤。

凡木可以煮汤,不独炭也。惟沃茶之汤非炭不可。在茶家亦有法律:水忌停,薪忌熏。犯律逾法,汤乖,则茶殆矣。

第十三,一面汤。

或柴中之麸火,或焚余之虚炭,木体虽尽而性且浮,性浮则汤有终嫩之嫌。炭则不然,实汤之友。

第十四,宵人汤。

茶本灵草,触之则败。粪火虽热,恶性未尽。作汤泛茶,减耗香味。

第十五,贼汤【一名贱汤】

竹筱树梢,风日干之,燃鼎附瓶,颇甚快意。然体性虚薄,无中和之气,为茶之残贼也。

第十六,魔汤。

调茶在汤之淑慝,而汤最恶烟。燃柴一枝,浓烟蔽室,又安有汤耶?苟用此汤,又安有茶耶?所以为大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