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革派的复古式集权
建平元年(公元前7年),汉哀帝登基。
由于哀帝继位时已经成年,时任大将军的王莽经过短暂留任后下野,将权力交还给新皇帝。
不过,他下野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和继任者师丹共同策划了一次土地改革。《汉书·哀帝纪》记载,汉哀帝继位两个月后发布了限田限奴令,规定诸王、列侯不得在他们的封国之外购买田地,而关内侯和其余人民的田地不得超过三十顷;诸侯王的奴婢不得超过二百人,列侯、公主不得超过一百人,关内侯、吏、民不得超过三十人,但是六十岁以上、十岁以下的不算在奴婢数量中;商人不能占田,不能做官吏。
但这次改革并不符合新皇帝的胃口。刚刚登基的汉哀帝有着太多的附庸等待册封,外戚家族也不富裕,需要皇帝赐予大块的土地。皇帝将这项法令理解为故意制造麻烦,坐稳位置后,就将师丹罢免。第一次改革不了了之。
这次改革却给知识分子留下了巨大的影响。他们意识到,朝廷已经有人看重自己设计的理想制度了。从此以后,知识界更是把王莽、师丹这些最高层的官员树立成改革的先锋。
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仅当了六年皇帝的汉哀帝去世。他去世前,在知识阶层的呼吁下,王莽已经被汉哀帝召回。皇帝死后,王莽更是重新执掌了军政大权。
这时的王莽由于拥有改革派的名声,加上被贬黜的经历,已经成为一个魅力型领袖。在人们的欢呼声中,王莽建立了新朝,以万象更新的姿态,将他的改革理想继续进行下去。另外,随着他对刘崇、翟义等人的镇压,以及对匈奴不明智的挑衅,[11]在军事和军备上的开支也让新皇帝有必要对财政做出一系列的整理,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于是,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称帝的第二年,他终于推出了混合着理想和现实动机的改革法案。他宣称,为了打破土地的分配不均和世家的蓄奴制度,让社会更加公平和正义,他决定解决长期存在的土地和奴婢问题。
改革的措施从名义上结束了土地私人占有制度,从此天下的土地都是“王田”,而奴婢也不能再私自买卖。
例如,政策规定,每户人家,如果男丁不超过八人,而占有的土地超过一井(九百亩)的话,就必须把自家的土地赠送给亲戚、邻里。
鉴于汉哀帝时期的改革无疾而终,王莽加强了对于违反规定者的惩罚力度,违反者甚至可能被判死刑。他希望通过严厉的措施来彰显王权,达到集中权力的目的。[12]
王莽的土地改革表面上尊重儒家先贤,按照儒家推崇的井田制来设计,但同时又有着强烈的个人目的。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历史上可能并不存在一个实行井田制的时期。周朝实行的土地所有制是封君所有制,也就是封君控制土地,再把土地分配给农民耕种,收取一定的贡赋,或者让农民给封君多种一块土地,这块土地即公田,其产出完全归封君所有。
而到了孟子所处的时代,孟子根据周朝的土地情况,在纸面上设计了一种他认为最理想的土地制度。他首先将土地分成一块块九百亩大小的正方形区块,再在每个区块中横画两道,竖画两道,如同一个“井”字,将土地分成大小相等的九块。周边的八块分给八户人家,而中间的一块是公田,由这八户人家共同耕种,公田的收成则归属封君。孟子设计的制度只是出于理想,技术上不可能实现。比如,土地不见得都能分成九百亩的正方形区块,当农民生老病死后,如何重新分配土地更是问题。
到了汉代,这个只存在于孟子头脑中的制度在一代代儒生的努力下,却被渲染成周朝实际实施的制度了。在《穀梁传》《韩诗外传》《周礼》《汉书》等古代典籍中,都信誓旦旦地说周朝实行过井田制。[13]这些人在阐述井田制的同时,另一个潜在的观点是:必须把土地从私人手中收归国有,由天子统一进行分配。
王莽抓住的也恰好是这一点,希望通过重新丈量,将所有土地都置于皇权的控制之下,而对土地的重新掌握,能够从财政上解决地方失控的局面。他的目的是要彻底改变土地所有制,并加强对社会的控制。
王莽的改革推出后,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动荡。在皇帝权威能够触及的地方,特别是关中平原一代,许多人被投入监狱。
但是,王莽没有想到一点:不管是谁,在什么时代,在执行全局性的改革过程中,仅仅依靠下达法令是不行的。在如此广大的疆土内,如果缺乏有条不紊的规划,以及巨大的执行力,如此大规模的改革必然会引起极大的混乱。
王莽的改革虽然能够得到儒家狂热分子的追捧,却让更多的普通人感到厌倦。
对于地方势力来讲,他们当初默许王莽上台,就是以为与王莽做了一个交换,用他们的支持换取王莽对他们权力的默认。王莽的激进改革显然打破了这种默契,地方势力放弃了幻想,不再配合中央政府。
在匆匆推出改革的三年后,王莽意识到这一做法的莽撞:这是一项没有配套措施,没有实力保障的改革。这时,由于处理匈奴问题不当,汉朝与匈奴的纠纷越来越大,政府正需要地方的帮助来渡过难关。作为妥协,他取消了这些激进但对于财政并没有产生实质性作用的改革措施。[14]
天凤四年(公元17年),边地的骚乱已经影响到中央财政,愈加缺钱的王莽下令征收奴婢税,规定每养一个奴婢,征收3 600钱。但与其将这项政策看作改革的后续,不如视为敛财的新手段。
在土地和人口改革的同时,另一项重要的财政改革也推出了,这就是五均、赊贷和六筦之法。
所谓五均,是政府对物价进行控制,对行业进行垄断和专卖的做法。
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王莽下令在全国大城市的集市上设立五均官。这些官员负责监督民间市场,要求商家按照统一的价格来销售谷、布、帛、丝、绵这五样民生物品。当政府的财政金融扩张造成了通货膨胀时,政府则要求民间限价,来掩盖通胀的事实。
赊贷是指当民间经营者缺乏资本时,政府还可以以放贷的形式借给经营者一笔钱,按照月息三分收取利息,介入民间金融市场。
这种做法的理论基础还是出自儒家理想,即民生需要的东西必须由政府指定价格,不能由奸商来操控,从而把市场力量弱化。
另外,所谓六筦,则是盐、铁、酒、铸钱、名山大泽的税收,加上五均赊贷的总称。
根据儒家理论,人民应该去种田谋生,其余的行业都是末业,不鼓励人民去从事。但是既然人民还是需要一些末业的产品,就由政府勉为其难地代替人民从事这些罪恶的行业。
六筦之中,有许多项其实已经由汉武帝实施了,但是王莽将其系统化和理论化,并置于统一的框架之中。而背后的目的却与汉武帝一样:财政。
当五均六筦政策把社会上最重要的商品都纳入政府的控制之中时,我们就看到了计划经济的影子。
然而,王莽政府面临的问题与汉武帝时期一样:为了实行这些法律,需要大量的商业人才为政府服务。王莽本来的意图是抑制商人,疏远商业人才,但他很快就发现,如果离开了这些商业人才,就无法将政策推行下去。
天凤四年(公元17年),当政府更加缺钱时,王莽放弃了原则,任命商人担任五均六筦之官,加强对民间违禁者的打击。[15]
但到这时,此起彼伏的叛乱者已经使王莽无法把他的命令推行下去了。就在同一年,受水灾的影响,中原地区出现了大饥荒。在和平时期,饥荒并不足以击溃社会,但是,由于王莽改革造成社会免疫力下降,人们在饥荒的威胁下揭竿而起。那一年,绿林起义爆发。地皇三年(公元22年),赤眉起义接踵而至。
起义军的出现让中央政府的税基逐渐减小,也越来越没有办法应付庞大的财政开支。天凤五年(公元18年),王莽下令清查贪污行为,那些在近年涉及贪污的官员,将被没收4/5的财产。这些财产用于应付国家的军事开支。为了让这个政策执行得更加彻底,政府鼓励相互告发。
走到这一步,王莽的改革已经被卷入一个旋涡。财政改革导致社会经济紊乱,经济紊乱导致社会动荡,社会动荡减少政府财政收入,财政收入的减少又让政府更加致力于搜刮,到最后政府无力镇压动荡。他的失败已经无法避免。
在短短十几年中,汉代留下的家底已经消耗殆尽,社会开始分崩离析。王莽想利用复古式改革加强权力,却由于改革措施不当,造就了一个短命的王朝。[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