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蜜汁莲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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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小严一直安静地站在厨房外面,何叶陪着她,盯着梁延卿的背影从上看到下,从下看到上,也没看出什么花来。偏偏庄小严咬着嘴,两只大眼珠子里的眼泪跟不要钱似的往下“噼里啪啦”地掉。
梁延卿端着勺子,弯着腰,一张白色的口罩遮住了他大半张脸,勺子里是黄棕色的汤汁。他一手扶着盘子,一手慢慢地把勺子里的汤汁浇到雪白雪白的芦笋上,汤汁顺着芦笋往下流,拉出一道泛着令人垂涎的光泽。
从侧面看过去,长长的眼睫毛微微地颤动,看不清那双眼睛里的水波,但庄小严想,他一定有一双温柔到极点的眼睛。
梁延卿拿着软布擦了擦盘子的边,然后递给那个穿旗袍的纤细女子。不经意侧头,看见何叶高瘦的身形立在厨房外,身边有个微胖的姑娘,红着一双兔子眼,圆圆胖胖的脸蛋带着因为咬唇憋气而产生的两团红晕,眼泪还可怜兮兮地挂在脸蛋上,时不时抽动一下肩膀。
看到她的第一眼,梁延卿就认出她了,怎么会认不出呢,她和梁延卿生活里遇到的姑娘都不一样。
从台子上拿起一方手帕,放在水龙头下面打湿,仔细地洗了洗手,然后走到他们面前。那张白色口罩还戴在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深邃,黝黑,安静,就像是把所有的情绪都敛在了眼瞳最深处。
何叶努了努嘴,潇洒地转身走开,耳朵却竖的老长。
“梁……梁延卿?”庄小严明明很确定,但抖着嗓子却还是带着一丝不安。
梁延卿抬手取下口罩,他的眉骨和鼻子山根都极高,一双眼睛深深地凹陷在眉骨下面。明明是有些偏欧美的长相,却偏生长了一双最典型的古典丹凤眼,面色温和,“庄小严。”
庄小严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就好像是长久以来一直追寻的一种虚无缥缈的梦,却在刹那间变成可以摸得到感觉得到的现实。
她有些晕,有些懵,红眼睛盯着梁延卿,歪着脑袋,嘴巴微微张开,连呼吸都小心了很多,生怕惊着了眼前人。伸出一只手,想要摸一下他的衣角,都犹豫着瑟缩着不敢摸上去。
梁延卿却是被她这幅模样逗笑了,一只手拿起庄小严软乎乎的小手,把她牵到厨房角落里的一方小桌旁坐下,“等我一下。”
然后戴上口罩,从冰箱里取出一些新鲜莲子,剥皮去芯。一小盘莲子米一下子都堆了小小一堆,白白嫩嫩,一股淡淡的清香散开。然后泡进水里,用漏勺捞出来放进一个小锅里煮熟。
放在碗里再用大火蒸,蒸到酥烂香滑近似土豆泥,番薯泥的程度,翻扣在一个大盘里。浇上滚热的蜜汁,表面放几块新鲜的山楂糕。
庄小严坐在小桌子旁边,摒着呼吸,僵着身子,定定地看着梁延卿有条不紊地忙碌着。明明只是做一道菜,但他每一个动作都像是在庄小严眼前描成一幅画,这是她找了六年的人啊!就像一只没有方向的大雁,却从不肯放弃寻找。
一碗“蜜汁莲子”端到庄小严面前,“我以前看见你就会想到这道甜点,尝尝。”
刚止住的眼泪又簌簌往下掉,她想起了那个录音。
“……说完这道菜,我突然想起了前段时间,我帮一个朋友给一个十八岁的女孩代口语课,那个姑娘敏感,秀气,一张白白圆圆的小脸,明明那么可爱,却总是那么自卑。”
“给她上了两次课,原是准备了一番话想要对她说,却没想到因为行程原因还是错过了。她有一张粉白如同莲子的脸,有一对让人一见就想醉的梨涡,有一双像星星一样璀璨的眼睛,眼里总是似有银河淌过。”
“我每次看见她,就会想起莲子,‘成夜采芙蓉,夜夜得莲子’,我想她一定就是芙蓉掩映下,低调摇曳的那一捧莲子,如同清流,暗香浮动。”
“今天,在这里,我想借这个机会,告诉她也告诉所有纤细敏感的姑娘,世界上所有的女孩都是美的。不要因为各种言语目光而怀疑自己的美,爱你的人永远都会觉得你是世上最美的姑娘……”
庄小严记得那番话很长很长,长到她总是听着听着就可以入睡,然而她却又那样清楚地记得。在这个世界上,在他的眼中嘴里,平凡的如同一颗石头的庄小严却可以美成那样一副模样。
这段录音,她听一次哭一次,每次在寻找的路上但凡想要放弃,只要听这段录音,她都可以不知疲惫地继续找,一直找。
那年,庄小严照常打开电脑,和在英国伦敦的Alex连线,准备上口语课。可耳机里传过来的声音显然和Alex完全不同,那人淡淡地解释一句代课,庄小严本没有往心里去。
那个人的发音,语言,逻辑给了庄小严一个巨大的惊喜。她觉得,和Alex比起来,这位老师明显要更加熟练地道。
所以,在他离开之后,Alex回来之后,庄小严腼腆地,试探地打听了一下那位老师的消息。Alex只说,他好像在国内做了一档电台节目,用的还是日本漫画“深夜食堂”的名字。
庄小严晚上缩在被子里,举着手机,反复搜索倒还真的给她找到了。每天晚上十点,一家广播电台的节目,专门讲各种美食。而那个声音,庄小严确定无疑,就是那个给她代了两节口语课的男人。
就那么偷摸着听了一个月,在一个极其普通,连天气都好的不得了的晚上,庄小严听到了“蜜汁莲子”那一期。那番话,也许他的确没来得及说给庄小严听,但到最后,庄小严还是听到了。
她思前想后,磨叽了一个星期,打了电话到电台去,却被告知,他已经在前一天离职了。最后的最后,庄小严只打听到了他的名字,梁延卿。
后来便是六年漫长的寻找生涯,起初为了不过是一句“谢谢”,却渐渐成了执念,自此一念成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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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小严坐在办公室里,呆愣愣地看着桌上的绿萝发呆,眼睛眨都不眨,眼珠子更是转都不转。坐在她对面的同事还以为她魔怔了,差点一杯水泼她脸上。
“小严,你没事吧,你是不是太累了。”同事好意关心。
庄小严一下子惊醒过来,抬手挠挠后脑勺,不好意思地冲同事笑笑。自那天晚上从“人间烟火”回来之后,庄小严就一直都是这幅要死不活的模样,吃饭喝水,总之无论做什么都能让她做到一半开始发呆。
就连老庄都在暗地里怀疑,是不是同学会遇到了什么老情人之类的,引得自家宝贝闺女一时伤心过度,无法自拔。还暗搓搓地跟庄妈商量着要不要给庄小严相个亲,介绍男朋友什么的。
李涵墨看着又进入神游状态的庄小严,一下子气愤不过,“这么大一个美女坐你跟前,你还能当没看见,太过分了。”一勺子拍在桌上,溅起几滴浓汤直奔庄小严的脸。
这下可好,庄小严一个激灵,抽起桌上的纸巾就往脸上擦,力道那叫个大哟,粉团似的小脸上硬是被擦出几道红印子,看得李涵墨嘴角直抽抽。
“我说,你要是喜欢人家,你就去追,这么要死不活的给谁看呐,我可生不出什么怜香惜玉之心的。”
庄小严一下子就脸红脖子粗,“我没喜欢他,我就是,这么多年的执念一下子没有了,我这心里总觉得空落落的,不舒服。”
李涵墨翻了一个大白眼,恨不得把眼珠子整个翻过去,拿起勺子,敲了敲碗沿,“我问你,你这几天是不是总想着那个人。”
庄小严忒老实地点头。
“想着他的时候,心里简直跟得了心脏病一样狂跳不止?”
“我不知道心脏病是怎么跳。”
李涵墨一口气差点背过去,“就是跳得很快,不受控制。”
再点头。
“小严,大胆去追吧!我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孤独终老。”李涵墨换上一副极其诚恳善良的表情,还握着庄小严的小肥手,情深意切地望着她。
庄小严又是一愣,背着光的表情看不太清,声音轻得就像是从天边飘来的,“怎么可能呢?我只见过他一面。”
“可你喜欢了他六年,至少你在心里把他当成了最重要的人六年,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心理学家研究过,很多人在初次见面的几秒钟里就会做出决定。更何况,你期待了六年。”
“小严,你喜欢他,你很喜欢他,他已经变成了你无法割舍的一部分。你用六年的时间把他放进了心里,融进了骨血里,一旦放下,你就是现在这个样子,眼里心里全是空的。”
“是吗?”
她还没想清楚那个问题,但她已经在“人间烟火”门口站了很久很久了。
和李涵墨吃完饭,分别之后,庄小严走过大半个街区,在昏黄的路灯下,慢吞吞地往那条胡同里走。“人间烟火”门口的两个大灯笼还亮着,她站在门口,倚着墙。
九月初的京城,夜晚已经有些凉意了,她还穿着短袖,头发被扎成一束马尾,光秃秃的脖子不禁缩了缩。
半夜十二点,庄小严坐在“人间烟火”门口,歪着脑袋,一下一下地打着盹。双手抱着膝盖,下巴搁在膝盖上,蜷成小小一团,在灯笼下变成一团小小的黑影。
梁延卿有些失眠,端了一壶茶坐在院子里,仰头看着天。一根细长的烟在他指尖燃烧,却不见他吸上一口,任凭那烟一截一截燃烧殆尽,然后又点上另外一根。
白色的烟雾缓缓升到空中,再散开,升高,散开,梁延卿就一直看着那一缕烟雾,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门口一声闷响,梁延卿的表情迅速冷凝起来,掐灭那支烟。步子很大很稳却没有一丝响声,等他打开门,脸上的表情却是有些龟裂。
庄小严还坐在地上,一手撑着地,一手揉着自己的脑袋。看到一双拖鞋,白皙的大脚,每个脚趾都圆润光滑,灰色条纹的睡裤松松地搭在脚背上。
往上看去,梁延卿木着一张脸,居高临下地望着庄小严,庄小严只觉得丢人丢到家了,脸火辣辣的,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梁延卿蹲下身,伸手把体重有些羞于启齿的庄小严抱起来,走进院子里放在他刚刚坐的椅子上,再转身去锁门。庄小严两条腿有些麻,但当坐在椅子上,只觉得连屁股都麻了。
8
“庄小严,你半夜不回家跑到我家门口睡觉吗?”梁延卿有些头疼,怎么都想不到会招惹上这么个小祖宗。
大约是大半夜,晚风有些凉,只有他们两个人,庄小严细细的嗓音在夜里听起来就像是拉了丝的果糖,“涵墨说,我喜欢你,可我还没想明白。”
梁延卿轻轻蹙眉,眉间皱起一道浅浅的痕迹,起身离开。
“去睡吧,客房在你左手边第二间,平日里都有收拾,可以直接住,明天我送你回家。”
就像是吹出来的肥皂泡泡,在空气里轻轻碎成粉末,然后被风吹散。
庄小严的右手摩挲着衣摆,左手抬起来狠狠揉了揉眼睛,整个肩膀都垮下来了,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客房。
窗户里透出的光静静地熄灭,梁延卿站在拐角,看见客房的暗下来,手抵着心脏,“庄小严……”
梁延卿压根就没想过庄小严这丫头晚上睡觉不关门的,手就那么轻轻一推,门“吱呀”一声,就那么慢慢被推开了。
庄小严裹着被子,一只肥乎乎的脚丫从被子里伸出来,每个脚趾头就像是往脚上粘上去的芝麻团子,又圆又白。
大半张脸都埋在被子下面,就把小巧的鼻子露在外面供呼吸使,黑色的长长的头发铺在枕头上,泛着健康的黑色的光泽。
大门被拍得震天响,庄小严睡梦中抖了抖,梁延卿立马把门带上,去开大门。
何叶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杯豆汁,一灌一大口,“我想吃汤包了,你能给我做一屉吗?”脸上带着谄媚的笑,一大早看得梁延卿心烦气躁。
可巧,这厢何叶正对着梁延卿搔首弄姿只为一屉汤包,那厢庄小严挠着脑袋,打着哈欠,顶着一张油光满面的团子脸,推开门。
呦呵,三个人你看我我看你,何叶那厮一个箭步跳过来,伸手捏着庄小严的肩膀,摇来晃去,晃得庄小严脑子都快被甩出去了。
他还满脸泫然欲泣,“你们做了什么!你们瞒着我做了什么!梁延卿,你禽兽不如啊,这么小的孩子,看着长大的啊,你也下得去手……小严啊小严,你怎么就被辣手给摧了呢!”
梁延卿懒得理他,关了门直接去了厨房,剩庄小严一个人面对曾经一本正经在地球另一端给她上课的人。明明当初是那么的一本正经,一板一眼,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这世界玄幻了吗?
何叶却是余光看着梁延卿走远了,一把把庄小严推进客房,门一关,表情如临大敌,“YAN,不要告诉我,你喜欢梁延卿。”
庄小严虽然有些迷糊,但也明白何叶这幅样子,怕是有些事是不好在梁延卿面前说的。
“六年前,我的确和他不熟,我熟的,是他的女朋友。我和他女朋友一起到伦敦留学,一个学校一个专业一个导师。”
“当时呢,因为有个课题需要我花费大量时间处理,所以就拜托去伦敦看女朋友的梁延卿帮忙给你代两节课。”
“我哪里知道你是这么一根筋的姑娘,居然找了一个陌生人六年,真不知道是说你傻还是说你疯。你说你,你怎么不找我呢,要是我早就从了你。”
“当初,梁延卿是打算和他女朋友一块出国的,但是当时他在国内有些家事要处理,一开始是打算延迟一年。后来大约两个月之后,梁家就出事了。”
“六年前,京城梁家那桩贪污案你还记得吧!梁延卿是梁家长子,在那个节骨眼上那还顾得了出不出国,成天想办法想把他爸妈捞出来,我后来告诉你他在电台做节目那事还是问的他女朋友。”
“梁家大少爷啥都不爱独爱美食,一手绝活。后来梁家倒了,家被抄了,他用他自己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的钱把他弟弟送到美国去了,成天到处低声下气地求人帮他把他爸妈捞出来。”
“谁承想啊!他爸妈还没等到他呢,就死了。说是自杀,可事实到底怎么样谁知道呢!”
何叶自嘲一笑,言语里尽是讽刺。
“不是我说啊!孙家大小姐还真是狠,我还没见过那么狠的女人。二十多年的感情,俩人从光屁股开始的感情啊,说不要就不要了。我告诉你,我可看过那女人接到家里电话之后,脸上那副鄙夷嫌弃的表情,我看得都背后一凉。”
“梁延卿也是倒霉,当初我就纳闷了,他怎么会喜欢那样一个女孩呢?当年的梁延卿啊,那可是顶顶温柔的人,待人处事处处都是真心。虽然现在的他也温和,但就是觉得凉薄了许多啊!”
“家破人亡,女朋友说分手就分手,一夜之间所有联系方式都是空的。孙大小姐就跟变戏法似的,一夜之间就消失在了梁延卿的世界里。梁延卿当年为了找她,差不多就跟你找梁延卿似的,恨不得把地都给翻过来。”
“我没读博,硕士读完就回国了。那一年在大街上捡到梁延卿的时候,我还以为捡了个叫花子回来。你知不知道,这都不算什么,真正把他压倒的,是他弟弟。”
“拿着他的钱,在美国嗑药泡吧,整天跟一群不要命的人混在一起,尸体被发现的时候都已经烂的没人形了。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他爱的人了,死的死走的走。”
“他一个从小锦衣玉食,风花雪月长大的公子哥,哪里受得了这种打击。梁延卿之后就是抽烟喝酒,我差点把他送精神病院去了,我自己都记不得送他去医院去了多少次。”
“那胃啊,变得跟泥巴做的似的,一喝酒就要化了。嗓子也被烟酒给熏毁了,那两年,怎么看都不像是人过的日子。”
何叶说着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点上,烟雾缭绕里,满面都是悲凉。
“我当时也没钱啊,也不知道我当时想什么了,和他也不熟,却生生养了他两年,那两年,可把老子累坏了。这人呐,走不走的出来全看自己,这就是梁延卿和他那不成器的弟弟最大的区别,我也没想到,他还能缓过气来,从老陶手里盘下这个四合院,优哉游哉地做起了厨师。”
庄小严面无表情,握在一起的手却是在掌心生生掐出了血印子,“你跟我说这些干吗?”
何叶站起身,开门走出去,“就是想告诉你,小严,你是个好姑娘,却没碰上梁延卿最好的时候。现在的他,都不知道还有没有心。”
院子里想起了何叶大喇喇的嚷着饿,要吃汤包的声音,梁延卿端着三屉汤包走出来,满脸不耐烦和嫌弃。
庄小严看着梁延卿背上洒满清晨的阳光,嘴里喃喃道:“你怎么知道,他最好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呢?”
9
庄小严轴,但谁都没想到她会这么轴。
她拖着行李箱,撑着伞,蹲在“人间烟火”门口,雨水从伞沿落下,滴到青石板上,一个小水坑,一圈一圈地荡开。
梁延卿拎着菜回来,老远就看到一大团不明物“堆”在他家门口,庄小严的圆脸在伞下东摇西晃,松垮垮的马尾辫子也跟着左边甩甩右边甩甩。
看到梁延卿走过来,庄小严猛地一站,晃了两晃,脸上堆起肉乎乎地笑,“我被我爸赶出来了,你能收留我吗?”
然后,压根不等梁延卿回答,屁颠颠地跟在他身后,拉着行李箱,十分自觉地走了进去,还是十分自觉地走进走手边第二间屋子。进屋前还冲梁延卿笑了笑,露出她白亮的糯米牙和两个深凹进去的梨涡。
事情是这样的,庄小严那天从“人间烟火”回去之后,消失了一个多月。期间,她做了这么几件事,找到了以前梁延卿做节目的那家电台,试着录了两期节目,然后辞了银行的工作,把老庄气得涕泗横流。
然后拖着箱子,给老庄留了一句:“我去给你找女婿。”
就那么大摇大摆地走了,老庄捂着脸嘤嘤直哭,他养的小团子,是他养的,什么时候被猪给拱了。
梁延卿拿她一点辙都没有,说到底,他骨子里天生就是温柔的,更何况,何叶成天在他耳朵边念叨:“小姑娘不容易啊!你看看,你不过就是在节目里夸了她一句,她就能记这么多年,重情重义的好姑娘啊!想想一个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为了你个陌生人在英国一个人找了这么多年,老梁啊,现在这样的好姑娘不多了啊!”
梁延卿自觉对她,总是心软一些。
一个死皮赖脸,一个心软装傻,两个人就开始在这间四合院里搭伙过日子。庄小严帮他买菜,偶尔也会进厨房给他打下手。她的举动总是恰到好处,不温不火,好像两个人是很多年的老友,默契十足。
梁延卿独身生活好几年,突然间多了一个人,竟一点都没觉得不适应,反而是在最短的时间里养成了晚上给庄小严盖被子,锁门的习惯。等他意识过来,才发现抽屉里的烟已经很久都没有点过了。
每天晚上他不再因为想起那些往事而心烦气躁,而疲惫不堪。现在,他每天晚上想的都是,明天早上小姑娘要吃什么早餐,晚上要去看一眼有没有蹬被子,门锁了没。偶尔还会跟何叶抱怨,庄小严心太大,晚上睡觉都不兴锁门。
何叶看着梁延卿皱着眉抱怨庄小严心大,眼睛里却不见一丝不悦,甚至带着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的放纵和宠溺。他一开始有些震惊,因为孙大小姐和庄小严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孙大小姐高挑纤瘦,下巴总是微微抬起,五官精致,绝对是一等一的美人。而庄小严,微胖,个不高,一张娃娃脸上还散着几粒淡淡的雀斑,整个人看上去呆呆萌萌,是很可爱,但绝对称不上美人。那性格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何叶以为梁延卿最好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殊不知,也许,浴火之后,凤栖梧桐,停在梧桐树上安然沉静的他才是他这一生最好的时候。因为庄小严愿意成为那颗绝无转移,扎根地下毫无怨言的梧桐树。
庄小严普通但温暖,平凡而真诚,她把她的心剖出来,捧在手里,放到梁延卿的胸腔里。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像庄小严那样爱他了,毫无保留,一出手就是她的全部。
梁延卿没心,没关系,庄小严的心很大,可以供两个人。
而梁延卿,在知道庄小严因为自己一番话,而无怨无悔苦寻六年之后,本就存了一丝心软和宽容。人心不能有缝隙,就算他把自己的心包裹成铁铸铜墙,但凡有一丝缝隙,庄小严带来的温暖就会从缝里钻进去,那空空荡荡的冰冷的胸腔。就像是被人捧进了手心里,带着暖意,驱散多年来的痛苦和孤独。
庄小严还继续傻乎乎地给他跑腿,任劳任怨地操持家务(她自认自己十分贤惠),居然对梁延卿态度的转变没有一丝一毫的察觉。
四合院最常见的场景就是,庄小严端着碗,碗里满满的大白米饭,她拿着筷子,一下就是一大口饭。
何叶看过一次着吃相,啧啧称奇,“莫不是梁延卿平日里饿着你了,这么一副饿鬼扑食的样子。”
庄小严倒是一点不害臊,完全不在意自从住进来以后,飙升的体重,“延卿做的饭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
梁延卿突然就觉得很幸福,看着庄小严每天都带着满足的表情,吃他做的饭,这种感觉,好像已经很多年都没有过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他不知道,庄小严虽然胖,但是饭量其实不大,这么个吃法,她每天晚上胃都不舒服,有时候还会呕吐。直到有一天,他半夜来给庄小严锁门,看见她抱着肚子,嘴里咬着被子,疼得满脸煞白,睡衣被冷汗浸的透湿。
他心里“砰砰砰”狂跳,心脏像是要从胸腔里跳出来,抱起庄小严,鞋都来不及换,踩着拖鞋,开着车一路飙到医院。
医生拿着片子,神色古怪,反复冲梁延卿看,“你女朋友吃太多,撑着了,打点助消化的药,一会就可以回去了。”
梁延卿一点都不觉得好笑,那一刻,他只觉得心里堵得慌,一股热气直冲眼睛。
回到病房,护士小姐正在给庄小严扎针,一边扎一边说:“看不出来你女朋友娇娇嫩嫩的,还挺坚强,疼成这样,居然一声不吭。”
梁延卿看着睡着的庄小严,她脸上还带着疼痛过后的痕迹,眉间一道深深的折痕,平日里粉嫩嫩的白面团子脸蛋,现在白里泛着青,看上去让人很心疼。
他伸手抚过庄小严鬓角,大掌带着常年下厨的老茧,轻轻地抚着。低下头,鼻尖蹭到庄小严的额头,薄唇微启,如同呢喃:“小严,小严……”
到护士站找护士小姐来拔针的时候,听见护士小姐正在听广播:
“莲子去皮,剔莲心,浸水,然后煮熟,放在碗里再用大火蒸。蒸到酥烂香滑近似土豆泥,番薯泥的程度,翻扣在一个大盘里,浇上滚热的蜜汁,表面放几块新鲜的山楂糕。待凉,乃是一道十分考究的酒席上必不可少的甜品,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给我做的甜品。”
“我还记得当年我很自卑,长得不好看,成绩也不好,做什么都做不好,可是他却不吝用世界上最美好的话来描述我。为了那些夸我的话,我用了六年的时间去寻找一个陌生人,一开始,我只是想向他道谢。后来,找他变成了我的执念,最后,变成了我的宿命……”
梁延卿拉住护士小姐,“请问这个节目……”
“哦,这个节目,上个月新开的,听说是以前一个叫‘深夜食堂’的节目改编的。不过这个女主播说的真好,每次听她说菜,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最吸引人的,是她在节目上说她找人的故事,现在这个节目很红的!”
庄小严,你到底要做到什么地步,到底要我怎么心疼你才好。
10
庄小严觉得这一病,赚了好多福利。
梁延卿会抱她,会问她想吃什么然后专门给她做,会亲她,早上会叫她起床跑步。因为最近是在太胖了,腰都粗了一圈,总之,梁延卿对她简直不要太好。
现在何叶最常看见的场景就是,庄小严跟在梁延卿身后在厨房里团团转,梁延卿一手护着她免得被油、火溅到,一手拿着锅铲炒菜。庄小严时不时用手在他身上这里摸摸那里摸摸,梁延卿丝毫不介意,只是用温柔得能掐出水的眼神望着她。
何叶抖上三抖,鸡皮疙瘩掉一地,如今的梁延卿较之从前有过之而无不及。从前的他把温柔和感情分到家庭,女友,朋友身上,现在他把他所有的感情和温柔全部倾注到庄小严一个人身上。
何叶甚至毫不怀疑,庄小严已经成为梁延卿在这个世界上最在乎的人,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如何不把最后的温暖视作生命力最重要的东西呢!
梁延卿伸手掐掐庄小严腰上的软肉,“明天早上开始多跑一公里,太胖了对身体不好。”
庄小严一个虎扑,扑到梁延卿背上,梁延卿连忙用手兜住她。
“我跑不动,也起不来,都怪你,把我越喂越胖。”庄小严的声音带着甜糯的鼻音。
梁延卿侧头去看她,鼻尖蹭蹭她的鼻尖,“晚上早点睡,早上我叫你,乖,听话。”
屋外阳光正好,光线洒在路边的梧桐树上,勾勒出一个金色的光圈……
小剧场1
庄小严突然想起,当初在一起的时候,梁延卿那厮一句好听的话都没说过。
“当年还是我太单纯了,你一没给我表白,二没追过我。我一病,咱俩就莫名其妙好上了,现在想想,我觉得亏。”
梁延卿正在做蜜汁莲子,看着坐在厨房小桌边的庄小严,唇角压都压不下去,“我每天给你做那么多好吃的,这还不算啊,你看看何叶,我几时关心过他爱吃什么。”
庄小严的智商显然已经有了很大提升,握拳,“那能一样吗?你要是那么对他,我找谁哭去。再说了,你一直男,也犯不着对他那么好。”
梁延卿心想,果然还是留过学的知识分子,这几年眼见着跟着他智商蹭蹭往上涨,都没法糊弄她了。
小剧场2
和庄小严在一起之后,梁延卿找何叶,表达出想要开分店的心思。
何叶倒好,一回头就把他给卖了,添油加醋地跟庄小严说男人有了事业,恐怕要出墙。
庄小严如临大敌,当夜就穿着吊带睡衣,露着一身白白嫩嫩的肉向梁延卿逼供。梁延卿却是一笑,伸手把庄小严揽进怀里,“过去是心灰意冷,现在是怕委屈了你。”
段数太高,两句话搞得庄小严感动得不得了,泪水涟涟,直骂何叶那厮不怀好意,成天想着挑拨离间,一肚子坏水。
小剧场3
梁延卿陪着庄小严逛街,如今他是存了十分的耐性和温柔,庄小严原本有些自卑内向的性子硬生生被他养出了一丝娇俏刁蛮。
大街上正嚷着要吃冰淇淋,梁延卿知道庄小严虽然微胖,但是体质偏寒,平日里连带凉性的事物都不给她吃,这会正耐着性子哄他的小祖宗。
“延卿……”
回头一看,一个瘦削高挑的,穿着收腰衬衣和黑色铅笔裤的女人,画着精致无比的妆,下巴微微抬起。庄小严一愣,指着她,“你不是,我在伦敦回国的飞机上,就坐我旁边。”
那女人却是看着梁延卿,一副泫然欲泣。
梁延卿面色不虞,甚至可是说的上有些难看,“孙小姐,好久不见。”
庄小严就像是一个小刺猬,瞬间炸毛,手紧紧攀着梁延卿的手臂。
“延卿……”那女人走近几步。
“孙小姐,我想我们没那么熟,我还要陪我妻子逛街,就不多跟您寒暄了,再见。”说着,牵起庄小严的肉爪子,十指紧扣,大拇指在她肉乎乎的手背上轻轻摩挲。
走出好远,庄小严猛地吐出一口气,望着梁延卿的眼神有几分不安。
梁延卿抱她进怀里,下巴在她头顶磨蹭,他的声音低沉嘶哑,却满满的情意,“小严,不要怕,你是我梁延卿的命,离了你,我能活着去哪里。”
庄小严把脸埋进梁延卿怀里,再抬起头,除了红红的眼睛,表情上居然没有一丝破绽。
后来梁延卿一直想知道,那天她是不是偷摸着把他身上穿的那件衣服的扣子给剪了,为啥总是差一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