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阴阳学说
阴阳学说是研究阴阳的内涵及其运动变化规律,并用以认识和解释自然现象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阴阳学说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世界在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下滋生、发展和变化。我国古代医家将阴阳学说用以解释人类生命的起源、人体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分析、归纳疾病的本质与类型,使其成为中医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导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护理。
一、阴阳的基本概念与特性
(一)阴阳的基本概念
阴阳,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它既可代表两个相互对立的事物,也可代表同一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
阴阳最初的涵义十分朴素,是指日光的向背,即向日者为阳,背日者为阴。这时期阴阳的涵义是原始的、朴素的,并不具备哲学上的涵义。随着观察面的扩展,阴阳的朴素涵义逐渐得到引申。如向日光处温暖、明亮;背日光处寒冷、晦暗,于是古人就以光明、黑暗、温暖、寒冷分阴阳。如此不断引申的结果,就几乎把自然界所有的事物和现象都划分为阴与阳两个方面。这时的阴阳不再特指日光的向背,而变为一个概括自然界具有对立属性的事物和现象双方的抽象概念。凡是光明、温暖的事物或现象,归属于阳;凡是黑暗、寒冷的事物或现象归属于阴。明·张介宾在《类经·阴阳类》中概括的“阴阳者,一分为二也”便是古人对“阴阳”认识的精辟论述。《灵枢·阴阳系日月》指出:“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意即阴阳并不专门代表个别具体的事物或现象,而是代表相关事物和现象对立双方的属性意义,表述对象不同,阴阳的具体所指就相应地有所不同。如昼为阳,夜为阴;春夏为阳,秋冬为阴;火为阳,水为阴等。由于阴阳的变化构成了一切事物,并推动着事物的发生发展,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阴阳是对自然界一切事物对立统一双方的概括,它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的事物。一般来说,凡是明亮的、温暖的、上升的、运动的、外在的、无形的事物都属于阳;晦暗的、寒冷的、下降的、静止的、有形的都属于阴。阴阳的医学涵义是阴阳与医学相结合的产物,是阴阳在医学领域的延伸,凡人体上部的、外部的、背部的,具有推动、温煦、兴奋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阳;人体下部的、内部的、腹部的,具有凝聚、滋润、抑制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阴。
(二)阴阳的特性
1.阴阳的普遍性
阴阳属性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的事物和现象,而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各种事物中,代表着相互对立而又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凡属于相互关联的一对事物或现象,或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都可以用阴阳对其各自的属性加以概括分析,如天与地、男与女、热与寒、动与静等。
2.阴阳的相关性
用阴阳所分析的事物或现象,应该是在同一范畴、同一层次和同一交点的,即相互关联的事物或现象才可分阴阳,如以天地而言,天为阳,地为阴;以性别而言,男为阳,女为阴;以方位而言,上为阳,下为阴,如此等等,均具有相关性。不相关的事物或现象没有比较基础,就不宜分阴阳。
3.阴阳的相对性
各种事物或现象的阴阳属性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我国十月份的气候较之七月份的炎夏,属阴;但较之十二月份的严冬,又属阳。这种认知属性的转变是因为比较条件(时间)发生了改变。由此可见,这种阴阳属性认知概念的转化,体现了阴阳所具有的相对性特点。
4.阴阳的可分性
事物或现象的阴阳属性具有无限可分的特点,即不论属阴还是属阳的事物或现象,随着划分的范围或条件的变更,各自可以再分阴阳,阴阳之中复有阴阳,永无止境,以至无穷,这就是哲学上“一分为二”的观点。如昼为阳,夜为阴;白天的上午与下午相对而言,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黑夜的上半夜为阴中之阴,下半夜为阴中之阳。再如,五脏属阴,六腑属阳;五脏之中,心、肺在膈上属阳,肝、脾在膈下属阴;每脏之中又可再分阴阳,如心阴、心阳,肾阴、肾阳等。
二、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有阴阳对立制约、阴阳互根互用、阴阳消长平衡、阴阳相互转化四个方面。
(一)阴阳对立制约
阴阳对立制约,是指阴阳属性相反的双方在一个统一体中的相互斗争、相互制约和相互排斥。阴阳对立制约有两层含义:一是阴阳对立,指阴阳双方的属性是对立的、相反的,这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规律,如动与静、寒与热、水与火等。二是阴阳制约,指阴阳双方因属性相反而相互抑制、相互排斥。在人体的正常生理状态下,阴阳两个对立面总是在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的过程中完成着人的生、长、壮、老的变化。当阴阳双方的盛衰过于悬殊时,就会阴阳相互排斥,产生阴阳格拒的复杂变化。
(二)阴阳互根互用
阴阳互根互用,是指阴阳双方具有相互依存、相互为用的关系。阴阳互根互用有两层含义:一是阴阳互根,指阴阳双方都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条件,如动为阳,静为阴,没有动就无所谓静,没有静也就无所谓动,二者之间相互依存;二是阴阳互用,指阴阳双方还存在着不断相互资生和相互促长的关系,《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可见阴阳双方相互为用,不可分离。互根互用的双方,若一方虚弱日久,另一方亦会不足,进而出现“阴阳互损”的病理变化。此外,阴阳的互根互用又是阴阳转化的内在根据。
(三)阴阳消长平衡
阴阳消长平衡,是指阴阳双方的数量、比例总是处于不断消减与增长的变化之中。阴阳消长平衡可概括为四种形式:此长彼消、此消彼长、此长彼亦长、此消彼亦消。阴阳消长变化维持在一定范围内,使阴阳处在相对的动态平衡中,实质上是阴阳双方和谐有序的状态,称为“阴阳平衡”或“阴平阳秘”,在人体则表现为生命活动正常的状态。如果这种阴阳消长超过一定的限度,阴阳之间不能保持相对平衡,称为“阴阳失调”或“阴阳失衡”,在人体则表现为生命活动失常的疾病状态。
(四)阴阳相互转化
阴阳相互转化,是指阴阳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各自向其对立面转化。如果把阴阳消长看成是量变过程的话,那么阴阳转化就是量变基础上的质变。阴阳相互转化的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渐变,二是突变,都是发生了质的变化。阴阳相互转化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是常见的,如高热患者,开始表现为面红、咳喘、气粗等,若邪热极盛,耗伤正气,则可出现四肢厥冷、面色苍白、脉微欲绝等一派虚寒证的表现,这是寒证与热证之间的转化;正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转化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才可能发生。
三、阴阳学说在中医护理学中的应用
阴阳学说奠定了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基础,并贯穿于中医学的各个领域,指导着中医护理临床实践。
(一)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
人体的组织结构,从经络到气血,从四肢到脏腑,皆可用阴阳学说加以说明。《素问·宝命全形论》说:“人生有形,不离阴阳。”从人体部位来分,上部为阳,下部为阴;体表为阳,体内为阴;背部为阳,腹部为阴;四肢外侧为阳、内侧为阴。从脏腑来分,六腑为阳,五脏为阴;五脏还可再分阴阳:心为阳中之阳,肺为阳中之阴,肝为阴中之阳,肾为阴中之阴,脾为阴中之至阴。从经络来分,亦可分为阳经、阴经,如十二正经中有手足三阴三阳经,属腑的行于肢体外侧面的为阳经,属脏的行于肢体内侧面的为阴经。从气血来分,气为阳,血为阴;气还可再分阴阳,卫气为阳,营气为阴。
(二)概括人体的生理功能
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是阴阳双方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协调平衡的结果。《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意为属阴的物质居于体内,是属阳的功能的镇守者;而属阳的功能表现于外,是属阴的物质的护卫者。物质是功能的基础,没有物质的摄入、转化,就没有生理功能;另一方面生理活动既消耗物质和能量,又有助于物质的摄入、化生和能量的贮藏。再以气血生理为例,气属阳,血属阴。气具有生血、行血和统摄血液等功能,气的功能正常能确保血的化生和运行正常;血具有载气和养气等功能,血的功能正常也有助于气的化生和充分发挥其功能。气血之间这种复杂的生理关系可以用阴阳之间的关系来概括。
(三)阐释人体的病理变化
人体阴阳的消长平衡是维持正常生命活动的基本条件,阴阳失调则是疾病发生的基本原理之一。阴阳失调包括阴阳的偏盛、偏衰、互损、格拒、亡失等多种病理变化,但最常见的是阴阳的偏盛与偏衰。
1.阴阳偏盛
在各种邪气作用下所致的阴或阳的任何一方高于正常水平的病变,即阴偏盛或阳偏盛。一般来说,阴阳偏盛所形成的病证是实证,阳偏盛导致实热证,阴偏盛导致实寒证。《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阳胜是指阳邪侵犯人体,“邪并于阳”,而使机体阳气亢盛,由于阳的特性是热,故出现“阳胜则热”的临床特征;阳胜必然要损耗机体的阴气,故出现“阴病”的病理变化。阴胜是指阴邪侵犯人体,“邪并于阴”,而使机体阴气亢盛,由于阴的特性是寒,故出现“阴胜则寒”的临床特征;阴胜必然要损耗机体的阳气,故出现“阳病”的病理变化。
2.阴阳偏衰
人体内的阴或阳低于正常水平的病理变化,即阴偏衰或阳偏衰。一般来说,阴阳偏衰所导致的病证是虚证,阴虚出现虚热证,阳虚出现虚寒证。《素问·调经论》说:“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阳虚则寒是由于体内阳虚不能制约阴寒,而出现“虚寒”的病理变化;阴虚则热是由于体内阴虚无力制约阳热,而出现“虚热”的病理变化。另外,阴阳互损是阴阳偏衰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是阴阳互根互用关系的失调。无论是“阳损及阴”或“阴损及阳”,最终都会导致“阴阳两虚”。
(四)指导疾病的诊断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阴阳学说运用于疾病的诊断,主要是运用望、闻、问、切四诊方法收集患者病情资料,用阴阳学说来辨析其阴阳属性。如观察患者的动静可以区分病证的阴阳属性:躁动不安者属阳,蜷卧静默者属阴。观察患者寒热喜恶可以区分病证的阴阳属性:身热恶热者属阳,身寒喜暖者属阴。阴阳学说用于判断病证,主要是通过分析临床证候的阴阳属性,判断病证的本质所在。八纲辨证中,表证、热证、实证属阳证,里证、寒证、虚证属阴证。阴阳是八纲辨证的总纲,在临床诊断中具有重要意义。
(五)确立护治原则
疾病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是阴阳失调。阴阳的偏盛或偏衰和阴阳互损是疾病的基本表现形式。因此,治疗和护理的基本原则就是调整阴阳,补其不足,泻其有余,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
1.阴阳偏盛护治原则
阴阳偏盛为邪气盛的实证,治疗护理时宜采用“泻其有余”(祛邪)的原则。如在治疗上,实寒证者用温热药,实热证者用寒凉药等治疗原则。在护理方面,阳盛发热患者,病室宜凉爽,给予清凉的饮料、冰敷、酒精擦浴等护理措施;阴盛畏寒患者,病室宜温暖向阳,进食温热性食物、给予添加衣被等防寒保暖措施。这都是在调整阴阳这一基本原则指导下确立的。
2.阴阳偏衰护治原则
阴阳偏衰,指阴或阳的一方不足。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者,属虚热证,一般不能直接使用寒凉药物直泻其热,须用“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的方法,即用补阴药来治疗,以滋阴来抑阳。阳虚不能制阴而造成阴盛者,属虚寒证,不宜用辛温发散药以散阴寒,须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的方法,即用补阳药来治疗,以扶阳来抑阴。
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阳病治阴,阴病治阳。”此“阳病”是阴不制阳的“虚热证”,“治阴”为“补阴”;“阴病”是阳不制阴的“虚寒证”,“治阳”为“补阳”。在护理方面,虚热证患者可给予银耳、莲子、甲鱼等滋阴之品;虚寒证患者可给予姜、椒、羊肉、狗肉等温性食物,并注意保暖。
(六)指导养生保健
中医学十分重视对疾病的预防,不仅用阴阳学说来阐述养生学说的理论,而且以阴阳学说指导养生,认为人体内部的阴阳变化需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素问·至真要大论》说:“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提出调整人体阴阳是治疗、护理及养生的基本原则,主张顺应四时,适应自然界的阴阳变化规律,即“春夏养阳”“秋冬养阴”“冬病夏治”“夏病冬养”。春夏季节要保养阳气,秋冬季节须固护阴精,并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维持体内外环境的统一,达到养生防病健身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