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父子基因
西城区民族饭店。
作为尼克松访华下榻的宾馆,曾经接待过多方国家元首。
不说有多么富丽堂皇,但是能出入这里的,绝对不是等闲之辈。
今天预定了总统套房的是个常来的客人,十分年轻,硬要说的话,还有点小帅。
皮肤白眼睛大,梳着中分的油头,身高能有个178。
根据现在的审美标准,未满180还不算三级伤残。
几个客房部的小姑娘,平时眼睛长在脑瓜顶上,凭你是什么大款都不稀罕看一眼。
今天却为了谁进去送迎宾水果抢破头。
除了五几年到七几年这段时间,高富帅不管在哪里都是香饽饽啊。
房间内这个年轻人却有些歇斯底里。
“爸,那老头调我去滇南考察,他妈的是不是疯了!”
“还有他闺女,脾气跟茅坑里的石头似的,又臭又硬。”
“我沈志平满杭州城什么姑娘找不到?就算是上海的小明星,我玩了也就玩了。”
“当年说什么孟家手里有项目,批下来近水楼台先得月。”
“这都两年了,项目的鸟毛都没看到,还把我赔上。”
“再在这给人家当孙子,丢的可是你的脸!”
电话另一边,沈钧没有接儿子的话,示意身边穿着十分凉快的短发女人继续弹琵琶。
“想回来就回来吧。”
“太湖边上那块地给你,其余的什么都别想。”
“老子就是捐给慈善机构,都不会留一个子儿。”
“你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挂了电话,沈钧陷入沉思。
但凡他要是有第二个儿子,去孟家这个差使都不会让沈志平去做。
年轻时只顾着做生意,把儿子养残了,天生就不是这块材料。
他沈钧拼搏了一辈子,钱是够花三代了,达官显贵也结交了不少。
可越是往上爬他就越心惊。
再有钱,没有权利,就是砧板上的一块肥肉,任人宰割。
想要改变沈家的基因,需要一个根系深扎在最肥沃土壤上的大树。
自从儿子考上了京北大学,他把所有的精力和人脉都用来攀附孟家这棵大树。
马上开花结果,就因为出趟差,沈志平就吵着要回家。
这不是他的风格。
自己儿子自己知道。
志平是个睚眦必报的人,从小养尊处优让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吃亏。
自从知道他的任务就是娶到孟家姑娘,这两年的表现不能说不努力。
前几天看到一个竞争对手,还说自己能解决,不需要他帮忙。
没道理刚过了几天,直接改口要回家。
沈钧转了几下电话,琵琶声音再次恰到好处地停止。
“茂昌啊,你人正好在京城,替我看看志平最近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前两天我的人还跟您公子一起吃过饭,这样吧,我亲自去看看。”
“还有那件事,要尽快帮我找。”
民族饭店内。
沈志平神色阴郁,额前的碎发遮挡住了暴虐的目光。
老头子居然敢威胁他。
他在京城给孟家当孙子,当的都快忘了自己以前风光的日子。
以前那些发小和常混在一起的沪圈公子哥,现在不知道有多潇洒。
动不动就是拿几十万去港台投资,酒桌上不是选美小姐就是电影明星。
拍拍电影开开酒吧,再顺路去澳门潇洒一圈。
他呢?被孟茵茵吊着当狗。
在外面要注意自己的形象,不能抽烟不能喝酒不能打牌,更别提找姑娘。
有钱都他妈没地方花。
真是个高岭之花就算了,不知道哪个山沟里出来个穷小子,她倒是当宝似的。
要不是看在这娘们还有几分姿色,他连半个月都装不下去。
“咚咚咚”
“进。”
门口有人敲了三下,一个带着梅花丝巾有几分清秀的服务生托着一盘水果,目光非常火辣地直勾勾看着沈志平。
“先生您好,欢迎您入住本宾馆。”
服务员很明显刻意打扮过,这家服务生制服丝巾都是藏蓝色。
只有老客才能发现这种小心思。
看到沈志平的目光落在她的丝巾上,女孩就知道有戏唱。
弯腰把果盘放在床边的脚踏上,沈志平站在窗边,正对着姑娘引以为傲的资本。
“先生可以来尝尝,都是我们刚切的。”
沈志平嘴角带上几分笑意,一步步走进,盯着她的目光十分专注,姑娘感觉自己的脸都在发烧。
配上他斯文的长相,和电影里一见钟倩的男主人公也不遑多让。
果然戏演久了,就有几分真。
“滚。”
梅花丝巾的姑娘错愕地站起来。
“听不见?我让你滚。”
“我……我有什么地方做错了吗……”
沈志平面无表情,看她的眼神就像看路边的流浪狗。
“需要我叫客房投诉?”
姑娘掩面而去,哭的妆面都有些花。
“你又欺负小姑娘?”
一个短发的女人,穿着极为性感的黑色战袍,从盥洗室走出来,拿了一条毛巾正在擦头发。
沈志平坐在床上,这一次和对服务员的戏谑不一样。
和对孟茵茵那种装的自己都恶心的深情也不一样,眼睛里全是欣赏。
“怎么不用吹风机?”
“你刚才在打电话,我怕吵到你。”
女人把毛巾丢在了那盘精心摆放过的果盘上,没有任何脂粉装饰的脸并不柔美。
反而有种男女莫辨的英气。
“我帮你吹?”
“不用,很短,干的快。”
沈志平的手指从女人半干的发间穿过,有些不满地皱皱眉。
“还是长了点。”
“我明天去剪短。”
“反正我明天就要走了,等回来再剪吧。”
沈志平双手捧着女人的脸,十分不放心地一一叮嘱道:
“老狐狸要是让你对付柳五爷,别死心塌地往上冲。”
“他们没有这么简单,不止表明上这点古董生意,就连孟家都没动柳五爷。”
“要是不忙,记得飞到版纳来看看我。”
“没钱了就和我说,不要去做傻事,现在严打呢。”
沈志平说完,疲惫地把头枕在女人的双腿上,闭上了眼睛。
女人垂下头,看到他毫不设防呼吸平稳,脖子上的青筋就这样毫无保留地在她面前。
如果给她一把水果刀,甚至是毛衣针,她都能在半分钟内把他身上的血放干净。
连呼救都发不出来。
但是女人没有这样做,她只信奉冤有头债有主,并不需要父债子偿。
只是这一幕让她觉得很可笑。
爹是个惜命邀名的变态。
儿子是个恋母情结严重的小白脸。
福牙仔伸手摸了摸沈志平的眉毛。
这对父子的基因还真是奇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