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坚决捍卫国家利益是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使命
(一)国家利益是人民利益的集中表现
国家利益最终是人民的利益。人民是国民中除去敌人的公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的内涵是不同的。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国内的一切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爱国者,都是人民的组成部分。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国体决定了我们的国家利益必然真正体现、切实维护中国人民的利益。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维护国家利益。
邓小平曾深情地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邓小平还强调,要维护中国人民的利益,就必须坚定地捍卫中国的国家利益。爱国,就是要爱社会主义新中国,就是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人民利益只有上升、集中到国家利益中来,运用国家的工具,才能得到真正的维护。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还存在的国际社会中,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政治旧秩序仍然存在的现实生活中,要维护中国人民的利益和权利。所以说,国家利益是人民利益的集中表现。
(二)捍卫国家利益是国家安全工作的职责所在
国家利益的维护与国家安全工作的科学、全面部署息息相关。做好国家安全工作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途径,坚决捍卫国家利益是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使命。有效维护国家利益,离不开国家安全工作的坚强保障。国家利益受到侵犯时,必须有效地予以回击,这是国家安全工作的神圣使命。《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的任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在所有的安全领域捍卫国家利益,为实现国家安全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三)捍卫国家利益是国家安全工作的最高目标
在国家安全工作中,捍卫国家利益是最大公约数。将捍卫国家利益作为国家安全工作的最高目标,有利于形成准确定位、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有序开展的工作局面。坚持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落实全面系统、科学有效的《国家安全法》,秉承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决以捍卫国家利益作为国家安全工作的最高目标,这是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