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保障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
总体国家安全观涉及国家安全的方方面面,其中“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第一要义,只有人民安全才是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核心价值,只有保障人民安全才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2018年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宗旨,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国家利益至上是国家安全的准则,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党的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这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方法,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人民安全与国家安全的辩证关系,清晰阐明了一个道理:国家安全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宗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以来,无论是国家安全战略布局、国家安全立法,还是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实际工作,都在努力贯彻落实“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价值要求。《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强调,“在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和重大利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在发展和改革开放中促安全,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国家安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同时,“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价值理念,也越来越落实到了实际国家安全工作中。无论是对内的防恐反恐,还是对外的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无论是在传统安全领域,还是在非传统安全领域,我国国家安全工作都越来越体现出“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重要特征。可见,保障人民利益,维护人民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集中体现。
延伸阅读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如《国家安全法》第一条在立法宗旨中明确“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第十六条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等。
(资料来源:《国家安全知识百问》,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