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十年来,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一是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当前,我国已顺利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正斗志昂扬、踔厉奋发地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朝着共同富裕的理想目标又坚实地迈进了一步,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更证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科学性、正确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其中,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特征;既是一个社会发展目标,也是当下正在实践的紧迫课题,更是一个动态发展、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国式现代化就是一个由先富到共富、由低水平富裕到高水平富裕的动态变化的历史发展过程。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过“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中国共产党实现了对共同富裕理念与实践的早期探索。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起,就将“耕者有其田”作为奋斗目标,强调解放劳苦大众,实现公平分配。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形成了关于社会财富分配的早期思想和基本理念。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通过确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国共产党建立了共同富裕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人民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经济结构,也初步形成了我国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推动共同富裕过程中进行了创新性的理念和实践探索,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构建了坚实的生产力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对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的关系作了深刻论证,给共同富裕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领全国人民夺取了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伟大壮举,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近代以来追求现代化的一个阶段性目标,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了扎实基础。
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他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同时他也强调“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因此在共同富裕的实践进度方面,“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我们也需要意识到,在当前历史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缩小进而消除城乡差距既是化解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任务。
那么,如何在广大的农村实现共同富裕呢?共同富裕的前提是共同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必然是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问题的关键在于,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如何把握好农村发展的大方向,既能实现农业农村整体跃上新台阶,又能够将发展的成果转化为农民最需要的利益共享,普遍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便明确提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毫无疑问,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推动农村地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随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发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系列具体问题作了详细部署。2022年,中央关于农业农村的一号文件进一步指出,要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一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以壮大集体利益为基本原则,进行财产联合或者劳动联合,实行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和经营方式。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经营方式正在持续变革,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蓬勃发展正是这种变革的一种趋势:新型集体经济具有所有权关系清晰明确、集体收益分配制度灵活化、所有者成员主体的清晰化、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民主化与集体经济组织去行政化的新特征。新型集体经济不仅有助于增强个体经济、家庭经济与私营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抗风险能力,而且有助于促进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释放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活力,为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赋能,增进农村社会中的公平正义。新型集体经济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作用机理主要表现为通过保障个体农户独立进入市场、农村市场化与规模经济以及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的有机融合理顺农村多种经济成分,保障个体经济、家庭经济与私营经济共同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从理论上来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顺应了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顺应了农村社会基础的变化和传统文化因素。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角度来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无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一条重要路径。可以看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多元性,充分尊重了农民在选择乡村振兴道路过程中的主体性,能发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促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中的综合功能。
不过,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短板,限制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带动、引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方面的作用。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践中,存在缺乏统筹规划、产业发展困难、分红数额偏低且路径单一的问题,造成农户参与程度和积极性不高,使得农村集体资产大量闲置、使用率较低。究其深层次原因,关键在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缺乏有效的组织载体,导致出现集体资源整合能力偏弱、集体资产管理混乱、内生发展动能不足等问题,严重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阻碍了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实现。因此,在农村地区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依靠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建立有效的组织载体和“党政经一体”的领导模式。
在这样的背景下,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代村通过20多年的艰苦奋斗,将代村由远近闻名的落后村发展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通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代村鼓励、支持村民自主创业就业,为群众致富增收搭建平台,让群众各尽所能。经营管理体制方面,代村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村企合一,以公有制为基础,全民所有、混合所有、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并存,运用多元化投资运营管理机制。在产业发展方面,坚持农工贸一体化,多业并举,强村富民,培植了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建筑装饰、教育医疗、节会展览、商贸物流等多个有优势、有特色的产业,把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耕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以农促工、以工补农、搞活商贸、多业并举的产业格局。兰陵国家农业公园实现了全国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全国农业创业园、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省级农业科技园、省级农高区“五园一区”融合共建。代村商城打造了千亩万户规模、代村诚信医院达到县级一流标准、诚信中学走在全国民办教育前列、“印象代村”古街成为夜游经济新高地。兰陵代村新农人培训中心建成了乡村振兴的人才摇篮;农企园助推链式农业高质量发展。2013年以来,每年举办兰陵(苍山)蔬菜产业博览会,发展壮大了节会展览产业,为村集体注入了强大的经济活力。2022年村集体各业总产值38亿元,村集体纯收入1.6亿元。代村书记王传喜也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等荣誉称号,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和二十大代表、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代村在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立足实际,成功走通了一条依靠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鼓励和支持村民自主创业就业,实现共同富裕”的新型集体化经营道路。代村的实践告诉我们,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要一手抓集体增收,一手抓民生工程,两者相得益彰,相互促进。代村的新型集体化道路不同于一般的集体化道路,是在发展集体经济、共享发展红利的同时,鼓励支持村民自主就业、创业,更多地体现自身价值,有效地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参与其中,并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完成一家一户干不成的事。共同富裕的代村之路,可借鉴、可推广,为构建乡村振兴完整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撑,为在广大农村实现共同富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