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国的国家安全体系构成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明确要求“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由此,“国家安全体系”作为一个重要概念,被正式纳入党和国家的国家安全总体布局和国家安全理论之中,“构建国家安全体系”成为国家安全战略规划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总体国家安全观时,还首次提到了“人民安全”和“国民安全”两个概念,强调“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虽然习近平总书记用了“人民安全”和“国民安全”两个概念,但都是指国家安全中的“人的安全”问题,因而可以统一用“国民安全”来指称。因此,新形势下中国的国家安全体系,至少涵盖了国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以及核安全这12个领域的安全问题。
进一步构建其他领域和其他方面的国家安全体系,如国家安全教育体系是我国长期以来的重点工作。2015年7月颁布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将每年的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同时还提出国家安全教育进入国民教育和公务员培训体系的要求。在2016年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2018年4月9日,教育部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了“构建国家安全教育体系”的任务。为落实该任务,2020年9月28日,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整体规划设计国家安全教育,进一步明确地方和学校的教育责任。构建内容丰富的国家安全教育体系,也是整个国家安全体系必不可少的构成部分。由此可见,“国家安全体系”是一个范围非常广泛的国家安全大系统,在“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我国国家安全理论研究和实践面临的一个重要而迫切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