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常见的求职就业陷阱
每到毕业季,大学生就面临找工作的问题。随着社会资源的整合,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陷阱。对此,大学生应提升识别求职陷阱的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一)招聘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条件较好的大学生,往往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比如在发布招聘信息时,故意夸大用人单位的规模和岗位数量,进行虚假宣传;又如把招聘职位写得冠冕堂皇,不是经理就是总监,但实际上只是办事员、业务员。
(二)高薪陷阱
刚参加工作时,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大学生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不少不法分子企图利用高薪待遇的幌子,骗取大学生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大学生要清楚自身实力,从基础做起,逐渐展现自己的才华,对某些应聘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要敢于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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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高薪工作陷阱多
(三)传销陷阱
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传销者的首选对象往往是急于挣钱的求职者,尤其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传销者通过各种渠道得到欺诈对象的电话后,便打着同乡、同学、亲戚等幌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以高薪为诱饵,投其所好,骗求职者去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求职者一旦进入陷阱,便限制其人身自由,迫使其从事传销活动。此外,传销组织者还会采取扣留身份证、控制通信工具、监视等手段不让求职者离开,强迫他们联系亲友前来,或者寄钱、寄物从中牟利。
目前,市面上出现了许多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的新型传销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需要大家提高警惕:
(1)网络传销。此类传销以电商、微商、消费返利等名义,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等方式,通过QQ群、微信群、网络游戏、网络论坛等发展下线,骗钱不见面。
(2)“国家工程”传销。此类传销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精神文明”“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
(3)金融传销。此类传销以互联网金融的名义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
(4)“旅游”传销。此类传销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
(四)中介陷阱
通过人才中介公司寻找就业单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求职途径,但是大学生一定要选择政府主办的或社会信誉好的大型人才中介机构。
一些不知名的人才中介机构的场地、设施简陋不正规,很可能没有资源共享资格。当求职者缴纳数目不菲的中介费后,中介方就会列出种种理由来推辞,从而骗取求职者的中介费。
案例阅读
“本来中介公司说好的一个月4500元,结果到了工厂以后,告诉我们每月工资是3500元。”小冀(化名)气愤地对记者抱怨道。小冀告诉记者,这份工作是在校园附近看到的一份招聘广告上找的。“广告上说工作地点是某市的某工厂,待遇非常好,包吃包住,工作时间是一天8小时,月工资4500元。”小冀说,看到广告,他们还专门电话咨询,确认招聘广告信息的准确性后才一起报了名。暑假开始,小冀就和同学一起坐火车赶往工厂报到。报到第一天,工厂负责人便告诉小冀,每天工作时间为12小时,月工资3500元,包住不包吃。听到消息,小冀和同学很气愤。工厂负责人表示,他们之前看到的招聘广告并非工厂发出的,工厂也从未承诺过每天8小时、月工资4500元。小冀意识到,他们是遇到了“黑中介”,其用虚假消息骗了他们。
(五)皮包公司陷阱
如果大学毕业生接到一些自己并不熟悉或者并未投递简历的公司的面试通知,应该事先向有关部门查询并核实该公司的真实情况,并通过互联网搜索该公司的规模、主营业务、官方网站等相关信息,确定其用人需求后,再去面试。
(六)地点陷阱
很多大企业在全国各地有分部,而参加招聘会的往往是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因此,大学生在应聘时就容易产生错觉,误以为工作地点一定是总部所在的大城市。有些用人单位在选聘时故意不予以说明,结果毕业生上岗后被分到其他地方。对此,大学生在面试时一定要咨询清楚。
法律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七)智力陷阱
智力陷阱是指以招聘为名,无偿占有求职者广告设计、策划方案等创意,甚至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现象。例如,某些单位按程序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在面试和笔试时,故意把本单位遇到的问题以考察的形式展现,要求前来的求职者作答,待求职者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完成作答后,再找出各种理由推辞,最终无一人被录用。此时,用人单位就理所当然地将求职者的劳动果实据为己有,使求职者陷入智力陷阱。
以上安全问题在大学生兼职时也时有发生,学生在校寻找兼职时同样需要擦亮眼睛,注意安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